她的身份太过敏感,洞房那天太后的话一直响在耳边,“你可以喜欢曾家小姐,可别忘了她还是何太尉的外孙女,代表着何氏一党,皇上会怎么看,朝臣们会怎么看?” 按母后意思原本是要处死她的,可毕竟不忍儿子伤心,唯有叮嘱他绝不能暴露浣瑜的真正身份,否则他不动手,她也会动手。
军营中除了浆洗营,连伙头军都是男人,留个女孩在身边不光不便,更是违反军规的大忌,可唯有军中,他可以保证她绝对的安全,天香楼的经历,他再不敢让她离开视线。
想到了除了将军的官职,他本身还是个王爷,王爷身边有宫女太监照顾很正常。只是当初建将军府时,虽按王府规制建立,毕竟名为将军府,再者因本身他不喜欢太监的阴柔。伺候的奴仆都是常人,现在他不这么想了。以对母后的了解,两个儿子中,他本是最受偏爱的,想到这儿,他突然有了主意。
拿着儿子的书信,太后心酸的湿了眼角,她心中最疼这个儿子,偏偏小小年纪被文帝派到几千里外,表面册了晋王,又有镇南大将军封号,可背后不知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血,九死一生才活到现在。还护着他大哥顺利登上皇位,为了池家,牺牲最大的不是她,而这个从小在边塞受尽磨砺的二皇子。
信中写满了对母后亲临边关为他主婚的感谢之辞,以及对母后的惦念。最后提到,大婚时她带来的杏仁玫瑰酥和椰蓉酥好吃极了,可将军府膳房作不出来,点心铺子也买不到。池凤宁微笑,多大了,还跟个孩子似的,这两样点心,是钱策儿时最爱吃的,她去边关这次,刻意让御膳房多作了些,用玉石盒子封上蜡带过去的,因是宫中特制的,过程精细着呢,明辉城的点心铺子就是能制出来,味道也比不了。
也是,何不派个人过去,专门给他作不就成了。于是遣了常茗山,去御膳房选个擅长作这两样点心的太监,又派了四名御林军护卫,带着盖着她凤印的手信出了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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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在戈壁滩上那家客栈,风尘仆仆的太监团子和四名大内护卫遇到了前来迎接他们的隋宁和董奚,两人送了护卫千两银票作为辛苦费,请他们留下人返回即可。四名护卫见了带钱策印章的信签,又有银票,自然也不愿继续以后的路程了,早点回家陪陪老婆孩子才是正经。作点心的小太监,要没有太后旨意,哪里重要到他们亲自护送。于是双方告别,各自返回。
三日后,钱策拿着太后的手信,交给身边的众将传看,左将军郭离很是奇怪,太后的手信没错,也不至于让大家传看吧,这是在炫耀太后的恩宠吧。不过,因此军营里多了个太监就明显顺理成章了。
为了表明对太后派人的重视,钱策还命人在自己寝帐旁为团子公公扎了个牛皮帐篷,虽没有钱策的宽敞,但也分前帐和后帐。里面的卧具,台案,灯盏,文房一应俱全。但团子的活动范围极为有限,平时接触的人,除了他,贴身的几名侍卫,就是守卫他寝帐附近的几班士兵。
而这些护卫衣装看起来与普通士兵一样,实际却是钱策亲自选拔、训练有素的死卫,对他们来讲,忠诚是第一要素。将军的喜好、习惯都属严格保密的军情。
钱策的起居交给了团子,每天他要作的不是作点心,而是为将军梳头,侍餐,整理房间一类。之前侍候将军起居的侍卫只负责在晨昏准备洗漱用具,穿戴厚重铠甲等粗笨工作,平时如无召唤再不可进入将军寝帐。
自打来了团子公公,将士们发现将军变了,眼神变得柔和,闲暇时不常的望着某一方向,眼中带着痴迷。钱策身边一员老参军田正尤其觉得恐怖,他发觉将军似乎盯上了他家大闺女彩云了,跟下军令似的,让他将自家女娃喜欢吃的,用的胭脂,爱看的戏本子通通记下来交给他。
钱策收到后,微微颔首,眼中带着赞同。跟批阅公文似的写写划划着,然后交给身边的董奚。田正心中暗喜,难不成自己要作王爷老丈人了。彩云听说了,差点幸福的晕了过去,天啦,早知道写的东西是给晋王的,她哪会把炸臭豆腐,毛鸡蛋,烤田鼠都写上啊,真是羞死个人。
田正这个欣慰啊,老天待他不薄,他这个丫头一直是他的心病,长得跟他似的五大三粗,偏偏还喜爱习武,要说这模样在边关不难嫁,毕竟好多人家找媳妇都想找个壮实的。可闯起祸来真是不让须眉,连明辉城的地痞经过他家门都要绕着走。妻子去的早少了管教,加上他的溺爱,恶名在外,硬是没人敢来提亲。等着吧,呵呵,侧妃作不了,当个良娣也比嫁个普通人家强啊,还可以兼职作晋王护卫,晋王算盘打的也不错。
半张着嘴,彩云愣愣的看着对面的团子公公,天爷,你眼神准点行不,男人你给整这么漂亮,也太不把俺当女人了。
她说呢,晋王好端端送了一堆各式礼物,还将城里富贵居包间交了年费,让她随便吃。也是,连身边太监都这么好看,哪能看上她呢,唉,爹呀,女儿又让你失望了。
“彩云师傅,请受徒儿一拜,”团子柔柔的施了一礼,心想天爷,这是女人吗?花木兰定是长这个模样吧,和她说话还要仰头才行,真真是个女壮士。
“公公客气了,”彩云努力挤出笑脸扶起她,心中酸酸的,看来晋王是跟她没戏了。“呵呵,我那两下子也就能吓唬下小痞子,真上阵就没我啥事了。公公想学什么?”
“徒弟也不过想学些防身之术,毕竟处于军营,手无缚鸡之力,伴在将军身边,实在羞愧。”
彩云心里是有些奇怪的,钱将军身边的董奚带她来时,说了团子不过是个作点心的,那平时好好和面蒸豆包就行了,学什么功夫呢。不过既然答应了,管它呢。
从此,彩云就成了团子的武术师傅,时而入营教授团子近身格斗,短剑软弓用法,团子学得很认真。每次钱策回寝帐,都要小心团子偷袭,不过倒是练得有模有样,虽是花拳绣腿,可了胜于无,就当强身健体了。
钱策还从他的兵器收藏中选了柄短剑给团子。
“为何叫彤锋?”
“拨出剑看看!”
团子握紧嵌青玉螭乌木剑鞘,用力拔出剑身,咻的一声,剑气袭人,银色剑锋居然隐隐透出红色。怪不得叫彤锋!
“外出时可以藏于靴中,削铁如泥,用时要小心!”
“嗯,接招!”团子持刃直着刺向钱策颈部,他偏头轻松闪过,团子再刺,钱策错身退后,左手一把擒住她右手腕,然后连人带剑扯到怀中拥住,“手腕无力,目光闪烁,田彩云是怎么教我的瑜儿的。”他摇头。或许受了军人气氛的感染,突然提出想习武,对她钱策向来有求必应。不过自然不能找男人教她,只好把浑名在外的田大姑娘请过来,学了一个月了,就这成果?罢,他天天事务繁忙,有人陪陪她也好。
不过时间一长,钱策就品出不对来,尤其观摩两人比试时,田彩云看团子眼神很是暧昧,还故意让着团子,宁愿被翻得一个跟头接一个跟头栽到地上,团子不过半大孩子,见能打败师傅,顿时觉得自己天下无敌了,田彩云就作出鼓励的姿态,借机拍拍团子肩膀,捏捏团子下巴,钱策无语,可不好点破,毕竟团子身世不能暴露。
知道团子不能出军营,田彩云心疼他生活太过封闭,时而带着街上买来的各式小吃来看他,钱策回营,动不动就看见团子正鼓腮咬着糖葫芦,或是在舔糖人,拿彤锋别山核桃,过去的贤淑气质真是越来越少,想想团子比以前开朗的多,对田彩云,钱策也就睁眼闭只眼过去了。
可渐渐这家伙得寸进尺,那天,钱策一回营,就见田彩云举着一只鸡腿似的东西追着团子到处跑,团子尖叫着喊“我不吃!我不吃!”钱策再也忍不住,拎着田彩云脖领子扔到帐外,上次是逼着团子吃炸蝈蝈,大上次是炸臭豆腐,这次不用说,定是田大姑娘最爱的烤田鼠了,敢给我的瑜儿吃这种腌臜的东西,真不晓得她怎么想的,再这么下去,兰心慧质毓质名门的团子要被她毁了。
门口侍卫无奈的扶起田大姑娘,心想您就不能有点女人味吗?田彩云委屈的撇撇嘴,正赶上不远处经过的陈大锤冲她一咧嘴,田彩云狠狠瞪他一眼,拍拍屁股走了。真是伤心呐,都是她爱吃的宝贝,团子还不明白人家的心吗,不就是嫌她土嘛,土才真诚呢。
第二天钱策寻了个由头,暂时中断了团子的习武生涯。
半年后,钱策亲自为田彩云主持了婚礼,新郎为副将陈大锤,参军田正感激的老泪横流。
哼,不嫁不行了,钱策握紧拳头,田彩云这傻姑娘进不了大营,居然悄悄将一封封情书请董奚递给团子,信自然是落入他的手中,看着满篇错字,语无伦次,他岂能饶她。
听说出嫁时伤心欲绝扒着门框任众人怎么劝也不肯出门,还是陈大锤无奈之下敲晕了她才扛回家的。
陈大锤协助钱策将浣瑜从天香楼救出,自然知道团子公公的真实身份,见田彩云痛不欲生便吐露了实情。田彩云一下子懵了,回过味来,够不着钱策,只能把气撒在陈大锤身上,婚假结束后,陈大锤顶着两个乌眼青回到了议事营,但凡衣服遮不住的地方,都有抓痕,钱策无奈下赏了好些活血化瘀的伤药安抚自己的爱将,不过之后夫妻二人倒渐渐和睦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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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男人惨叫着从梦叫惊醒,四五个穿着皮袍梳着长辫的侍女立刻冲入房中,“殿下,殿下,又梦魇了?”女人们围着他又是抚背,又是拭汗,焦急的安抚着。
男人身躯强壮,高高的眉骨,深邃的眼睛此时毫无神采,满额头的冷汗,半晌才似缓过神。
“下去吧。”他挥挥手,下了床,众侍女也忙退了出去,合上门。
坐到桌边,抓起银制茶壶,倒了一大杯奶茶,咕咚咕咚喝个精光。他极力的平复着情绪,可那天所见到的情景,听到的哭叫,将是他永生的梦魇。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8 章
他赶着马车,带着钱铮加两个丫环,一路顺畅的绕过边关十城钱策的地界,来到乌玛河上游,这里人迹罕至,再也无需担心有人盘查。
只是这一路未免太过顺利,他们甚至没有遇到追兵,虽然也见过城墙上贴着他们的通缉画像,可跟他们任何一个都对不上号。青豆和小朵虽不是什么美人,可不也是画上那一脸麻点,嘴大得能塞进馒头的丑女,他呢,给画成了个秃子,钱铮就更不用讲了,大概有美名在外,画得稍微秀气点,可怎么看都跟娼寮里的粉头似的,哪有一点皇子气质,明明没和他们一起的瑜儿也在通缉之列。渐渐他品过味来,钱策或许是想放他们一马,可为什么?
就算如此,他也不敢掉以轻心,一路上尽量挑小路和山路走,遇到城关,四人就分开入城,再汇合。
这大概是三皇子从未经历的艰辛旅程,他们身上的钱够用,却要走山路,戈壁,马车走了不到一半路程,就散了架,他只好牵着马,让钱铮坐在上面,两个丫头跟在马后时刻盯着三皇子防止他虚弱落马。打量这一行人,清格勒不知怎么就想起话本子里讲的玄奘西行记了。
两个丫头从小生在乡间还好,可怜的三皇子就算天天有马骑,中途还是晕了多次,还不能跟他提浣瑜,否则立刻跟撒癔症似的哭喊着要回明辉城找瑜儿。
时间久了,渐渐平复下来的钱铮,开始了诗歌创作,每到山间休息时,就拿出路上买的纸笔,,扬扬洒洒,一气呵成,写完还大声吟诵,感动得两个丫环泪眼汪汪,“真乃天下第一痴情人”,受了一路熏陶,青豆说话也文诌诌的了。只有清格勒跟在钱铮屁股后面把写满情诗的纸张收起来烧掉。写了一路,他捡了一路,烧了一路。不要命了,写诗就写呗,还提上名,被燕军发现还想活吗?
“噫,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清格勒捂住耳朵,又来了。
他甚至感到一丝庆幸,幸亏浣瑜没跟过来,不然一个疯子,再加个病弱的身子,恐怕一年也到不了地方。
历经大半个月,绕了一大圈,他们终于来到湍急的乌玛河边。
天空碧蓝,空气带着旷野特有的冰冷,这里是干流,河域宽广,河对面一片区域虽是大燕的领土,但因所处实在偏远,其实是个三不管地带,而他们要去的地方就处于这里。
他心中激动无比,取中袖中的胡哨,大力吹响,不久,河边远远的划过一只皮筏子,船夫穿着狼皮袍子,戴着毡帽,待船停到岸边,那人跳下船,在他面前跪下,右手按在心口处,双眼含泪用突厥语说道:“卑职等二王子好久了,殿下快回莫里滩看看吧。”
他呆住,强压着心中的忧惧带着一行人上了船,他说呢,怎么一路这么顺遂,钱策怎么可能轻易放过他……回头看向一脸疲倦的三皇子,突然有种冲动把他踢下河。
到了对岸,几匹骏马立在那里,他顾不了钱铮他们,跃马而上,飞驰而去,他们是绕路回到突厥的,这里距他要去的莫尼滩还有一天的路程。
终于到了,可迎接他的是一片焦土。
他夹下马腹,奔到他的以前居住的帐篷前,早已没什么帐篷了,到处是烤成黑色的毡毯,还有一条他熟悉的铁链,一只半焦的狗仰面倒在那里。虎子!他跳下马,来到它的身边,心如刀绞。
“清格勒!”已有几个人看到他,似见到救星一样跑了过来,伏在地上痛哭失声。他木然的听着他们哭诉着。
大约在他逃离将军府的三天后,五千大燕士兵突然包围了此处,为首将领历数他们这个躲藏在大燕境内的突厥部族多次偷袭汉人村庄的罪行,让他们认罪,并归顺大燕,否则就立刻滚回突厥。他们的确之前抢过村庄,掳过女人,可从未伤过人,且当时去的几十人都被扑杀了,人畜也被大燕救回,怎么还依依不饶的,部落中有几位倍受尊敬的长老亲人被杀,心中正愤恨不平,抽出腰间砍刀,坚决不同意归顺,也不会离开这里。
这些人为他们的倔强付出了代价。活下来的族人统统被捆了牵在马后带走,老天有眼,其他族人正在山中进行一次集体狩猎才躲过一劫,归来后从一名奄奄一息的男人口中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直到现在他们还奇怪,大燕的军队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此处地处偏远,而且有山谷和乌玛河相隔,大燕军队怎么突然跑到这里来下了黑手。
清格勒听着他们的叙述,心中一片清明,还有人一个人知道,在淡思苑,他炫耀的和浣瑜说过,而她恰好在他们离开将军府时消失了。
从明峪关发兵到达这里,距离不近,算算浣瑜离开他们去莱芜苑受罚,到燕军到来,时间倒真的对上了。是他,被美色迷的失了魂,害得这么多人成了摆在案上的生猪,任人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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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叫莫里滩,他的部族也自称莫里族,族中长老说的对,他们的确无法回到突厥国,他们即不是大燕子民,也不属于突厥,他们是一群被遗忘的人。
百年前,突厥与大燕交战,却以大败告终,一群逃走的突厥俘虏,被大燕军队追到这里,追逐多日的燕军已筋疲力尽,干脆不再浪费力量,因为这里荒僻,逃犯没几天就会活活饿死。
没人想到的是,他们居然活了下来,这些逃犯出生在草原,野外生活能力强,站住脚后,开始偷袭一些农庄,抢来不少女人,因为他们所处地带偏远,隐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