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我们都脱不了干系。”
没想到明老爹沉默不语,良久叹了一口气:“你说得没错,这件事情的确蹊跷,被官府知道了,也是一件麻烦事儿,你赶紧去收拾东西吧。”
明兰连声应下:“阿爹你去看看还有什么要带走的,咱们也不用带太多,身上带着衣服银子就成,总归先避过这阵风头。白水村是待不了了,到时候咱还可以在别处开酒坊,从头开始,凭阿爹您的手艺,肯定没问题。”
“我就不去了,这家酒坊是我和你娘一点点建造起来的,它就是我的根,我怎么能把你娘独自丢在这儿呢。你快去收拾吧,别在这儿磨叽了,路上小心一点,外头人心险恶,尽管我从小把你当成男孩子养,但你到底还是女孩儿。你娘留给你的嫁妆我会给你保护好的,到时候你遇着了喜欢的人,记得带回来给老爹瞧瞧。”
“阿爹!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您是不是酒喝太多喝糊涂啦!”明兰气得跺了两下脚,去拉明老爹的手,“人活着比什么都重要,这不是您教我的吗?娘在九泉之下要是知道您这样,非气活不可,快跟我走吧,只要我们在,明家酒坊的招牌就丢不了。”
明老爹拍拍明兰的肩:“要是我们都走了,肯定会引起村民的注意,若是我留下来,还能给你争取一点儿赶路的时间。我走不快,只能拖累你,他们都不知道你是女孩子,你走的时候换一换衣裙,离开了阳翟赶路的时候就不要给别人知道你的身份,去吧。”
明兰真快被明老爹气死了,她忽然感到胸口处传来一股温暖的感觉,那是放手镯的地方。是了,她忘记把手镯也给埋了,这东西邪乎得紧,似乎有某种穿梭的功能……
既然现在说服不了阿爹,李铁匠之死应该不会那么快会被发现,不如等她逃出齐国,再看看这个手镯怎么用,到时候利用这个手镯把阿爹救走,阿爹应该不会再反对的。
方法很冒险,好在阳翟乡的乡长是一个清正廉洁的好官,在没有确切证据证明阿爹跟李铁匠之死有关之前,阿爹暂时不会有性命危险。
想通之后,明兰二话不说就去收拾东西。
出门之前,明老爹看着换上衣裙,脸庞稚气未脱的女儿,欣慰的笑了笑,真像,简直跟妻子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以后长大了必将是一个美人坯子。
猜到阿爹大概在自己身上看到了阿娘的影子,明兰忍住心中的不舍,对明老爹道:“阿爹,那我走了,我一定还会回来的。”
“路上注意安全啊,银子带够了吗?”仿佛女儿只是出一趟远门的语气。
“够了,阿爹您自己也多保重。”感觉叮嘱得不够,又加了一句,“我不在您就少喝一点儿酒,伤身。”
“知道了,去吧,再耽误下去就要关城门了。”明老爹打开后院的小门。
明兰转身出门,走进了人群中。
从齐国去往燕国,最近的路也得绕过四个山头。明兰还是第一次出远门,赶了半个月的路终于进入了燕国的地界。打听到这附近有一个叫做古莘的小镇,明兰决定先到小镇歇歇脚,具体的打算还得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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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赶了两天的路,按照路人的指引,明兰爬上一座小山丘,一个很大的湖出现在她眼前。
这个湖就在山丘下,湖水碧波粼粼,气象万千。湖的旁边有一个集市,一棵大树下摆满了杂货小摊,再往远处看,街道阡陌纵横,商铺林立,街上熙熙攘攘,很是热闹。
看来是个繁华的小镇。明兰沿着山路走了下去,还是先找个地方落脚吧。
在杂货摊老大爷的指引下,明兰向镇上的客栈走去。正当她看到客栈的招牌时,一处看起来荒废很久了的宅邸引起了她的注意。经过打听才知道这座宅邸不知是谁买下来的,一直没人居住,空置很久了。
摸了摸干瘪的荷包,明兰趁没人注意的时候,闪身进了那座宅邸。
果然,里面的杂草高得都能藏人了,到底是谁这么浪费,放着这么大这么好的屋子不住。
四处转了一圈,整座宅邸除主座外,有头门、二门、仓库、书房、伙房、佣人房、马房等一批附属建筑,以及戏台、花园、菜圃、鱼塘、晒场等。真要算起来,大大小小的楼房起码有一百多间。
真是可惜了。在心里感叹了一句,明兰就到仓库拿了一把满是灰尘的镰刀出来割草。头门和二门之间的杂草实在太茂盛了,就当是她未经同意就擅自居住的补偿吧。
进入头门,经过一道长长的回廊,便是一座两层楼高的二门。门顶上原来悬挂大匾的地方空荡荡的,二门内就是一座陈设着假山怪石的雅致庭院。庭院南面是一个巨大的照壁,上书“卿云丽日”,字迹圆润秀雅。
主院则在照壁北面,面阔三间,进深三座。
明兰就把一进院落右侧的房间收拾了出来,作为这几天暂时休息的地方。忙完了这些,天色也暗了下来,到外面吃了一碗混沌面,花了三文钱。
明天就先去打听打听这里有没有活干,她总不能干等着把银子花光。
躺在床板上,明兰辗转反侧,不知道阿爹现在怎么样了。怀里的手镯再度散发出温热的感觉,明兰反复看了看手镯,上面的花纹异常繁复,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特殊之处了。
会不会要念什么咒语之类的?它能带我回到阿爹那儿么?
在赶路的途中,明兰坚信一定是这个手镯的缘故,所以李铁匠可以到某个地方把剑卖掉,甚至还能去柳巷喝花酒。
“手镯啊手镯,你能带我到阿爹那儿去吗?”明兰喃喃着说道。
回应她的是没有反应。明兰叹了一口气,看来她必须找到一名巫师,打探打探这世间有没有这样的手镯。
第二天一大早明兰就到外面去找活儿了,一个上午都没什么收获,她一点儿都不气馁,下午再碰碰运气吧。
然出乎她意料的是等她回到宅邸,还没走进主院,就听到一个沧桑的男声说道:“少爷,您说咱们要不要报官呀,我记得以前古莘的民风淳朴,路不拾遗。现在怎么就有人敢趁没人就住进了这个院子,之前大少爷说要派几名家丁跟过来护院,您偏不要。我看呐,还是得请护院,否则太不安全了。”
听完这席话,明兰的第一反应就是:她这是被当作贼了?不过她确实有做得不对的地方,还是解释清楚吧,既然主人回来了,那她就得挪往别的地方了。
敲了敲门板,正在说话的两个人都转过身来看着明兰。
刚才说话的那位是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容貌端正,双目有神,身材高大,看着就是精明人。
而他口中的少爷年纪大约在十七岁左右,面容清雅俊美,身穿一件宝蓝色缎绣折枝菊花纹袷便袍,腰间一条如意云纹鎏金银腰带,上系一块云形玉佩,脚上穿着一双月白色缎绣竹子高底靴,整个人显得丰神如玉,一看就知道是富家出生少爷。
明兰忍不住多打量了少年两眼,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好看的人呢。
跟对方解释清楚了自己擅自住进来的原因,明兰说道:“我这就离开,不会打扰到你们的。”
“等等。”叫住明兰的是那名少年。
少年转头对身旁的男子说道:“仲叔觉得他怎么样?你不是说要请家丁吗,我倒是觉得他不仅能当家丁,还能打扫院子,岂不省事。”不等仲叔回答,又问明兰,“可识字会做饭算账?”
不清楚这位少爷打的什么主意,明兰还是照实回答:“都会。”
少年似乎很满意,“仲叔,就留下他吧,以后少不得找一个跑腿的,既然一个能都能做得来,何必花钱多请一个人呢。”
仲叔为难道:“可是少爷,您莫不是忘了老爷和大少爷的叮嘱?他们可不准您从商的呀。”
“你不告诉大哥,秦家谁会知晓。”似乎不愿跟仲叔再说此事,少年看向明兰,“我想聘你做我的伙计,头一个月是试用期,以后表现得好就给你每个月二钱银子,如何?”
每个月二钱银子?!二百文!
明兰毫不犹豫的点头,这才是有钱人吧。
少年被明兰的反应逗笑了,“我叫秦澈,你叫什么名字?”
“明兰,兰花的兰。”
“那你先把这屋子打扫干净,然后按照这个单子去把上面的东西都采买回来,仲叔会跟你一块儿去的。”秦澈把单子交给仲叔。
仲叔无可奈何的摇摇头。
明兰立即动手打扫。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预告:赚钱之路开启。
一两银子=10钱,也就是一钱银子=100文
客官们留下花花再走嘛~关于明兰不得不逃跑的原因,都是剧情需要= =
虫儿待捉。
☆、第二章(上)
交待完这些,秦澈对仲叔说了一句“我到外面去看看”,然后就出去了。
明兰对这位姓秦的少爷实在好奇,关于他的身份以及他为何要来古莘镇,都是她想知道的。不过好奇归好奇,眼下还是先把手头上的事情都给办好了再说吧。
跑到井边打了两桶水,就要提过去,仲叔见着了,想帮忙,明兰赶紧道:“仲叔我能提得动,您还是去给少爷收拾房间吧,这些活儿我都做惯了的,没事。”
看不出这个纤细秀气的小伙子这么能干,少爷识人的眼光还是一如既往的高啊,真是半点儿也不输给大少爷。
观察了一阵子,新请来的伙计做事异常利索仔细,不像是会偷懒的,仲叔放了心,径自去给秦澈收拾房间了。
由于长期没有人住的缘故,屋子里的粉尘很多,虽然在打扫之前撒了水,但把屋子都收拾干净后,明兰还是弄了个灰头土脸。
仲叔看到了赶紧让明兰换身衣裳,目前宅子里什么也没有,采买东西还得费不少力气。
换好行头,仲叔默默打量了两眼明兰身上的粗布衣裳,这才说道:“咱们走吧。”
明兰应了一声,紧随其后。
仲叔按照那张单子先后买了一些日常的生活用具,比如锅碗瓢盆,扫帚抹布等等看着就跟普通人家乔迁新居过日子没什么两样,仲叔也不讲究只买上等货,实在没有上等的,中等的也会买下来。
明兰一路跟着仲叔,真正领略到了什么才是生意人,姜还是老的辣啊!没看见那些掌柜们一听到仲叔开的价,先是脸都绿了,再经过和仲叔的讨价还价,那张绿脸立刻就笑成了一朵花儿,就差没摇尾巴了。
手里提着满满当当的东西,明兰近乎崇拜的问:“仲叔,您起先为何把价钱压得那么低,就不担心那些掌柜赶我们出去吗?”
仲叔把明兰左手上的一袋东西拎了过来,笑眯眯说道:“你也在一旁看了那么久,说说你的看法。”
我的看法?明兰想了想,答道:“我认为仲叔您这么做,是想来一个欲扬先抑。”
仲叔挑挑眉,示意明兰继续说下去。
得到肯定,明兰索性大胆的说了出来:“先把价钱压到最低,再给掌柜抬价的机会,您一次次的妥协退让,无疑会给那些掌柜得到一种极大的满足感。这个时候再适时的停止退让,加上您购买的数量也不小,掌柜有利可图,自然不会再把价钱接着抬高,毕竟生意人要的就是回头客,双方各让一步,对谁都只有好的没有坏的。而且仲叔您一看就是生意场上的老手,掌柜们给您卖面子,也是希望以后得到您的照顾,您看我说的对不对?”
仲叔赞赏的看了明兰一眼,说道:“你说的这些都没错,有些还说到了点子上,怎么,你家里也是从商的?”
受到赞赏,心里比喝了蜜还甜,明兰笑得灿烂:“跟着父亲学过点儿皮毛,可不敢在仲叔跟前卖弄。”想到明家酒坊,心情低落了几分,“今天这一趟,倒是让我开了眼。”
“只是有一点你还没观察到。”仲叔是何等精明的人,哪里觉察不出明兰神色中细微的变化,故意这么一说来吸引明兰的注意。
这句话果然有效,明兰几番思量仍没什么头绪,只好请教仲叔。
“生意人虽不一定要显富,甚至有富商还会扮穷,可有一点是很难遮掩的,那就是气场。跟别人打交道的次数多了,你就会发现厉害的商人跟普通的商人在这个层面上是差很远的。刚才那些掌柜就是因为辨别出我属于扮穷的商人,所以会卖给我人情。”
明兰醍醐灌顶,难怪那些掌柜一开始就不停的打量仲叔,恨不得从仲叔身上看出一个窟窿来,竟是看上了仲叔的身份呀。之前她第一眼瞧见仲叔的时候,不也是觉得仲叔不一般。
仲叔止住话匣子,对明兰说道:“你去前面瞧瞧发生了什么事。”
前面围了一大群人,吵吵嚷嚷的,像是在兜售什么。得到仲叔的吩咐,明兰放下手中的东西就去一探究竟了。
看着明兰娇小的身躯钻进了人群中,回想着明兰今天的良好表现,仲叔暗道:“这小子,办事倒灵活。”
在原地等了一会儿,就见明兰挤了出来。
“仲叔,那些人在卖棉花呢,我打听了,现在正是棉花丰收的时候,整个卢邑城的棉花都在低价兜售,有的商人在城里卖不完,干脆来到各个村镇。价钱确实便宜,往常的棉花一斤可以卖四十文钱,品质好一些的还能卖到六十文,但如今卖二十文钱都没有什么人去买。”
卢邑的棉花在整个燕国都是很出名的,可惜近年种棉花的人变多起来,而棉花又不像大米和肉食一样是日常必备品,寻常人家有被子盖有衣裳穿,谁会买那么多棉花回家存放着,存久了要是遇到潮湿的天气还得防着它发霉。多麻烦,所以就算棉花价格低廉,也不会有人去疯抢的。
“仲叔,我们也去买些棉花做几床被褥吧,趁着现在棉花便宜,我看那些棉花的质量也是顶好的,到时候给少爷和您各缝一床好棉被,总比那些去铺子里做的要来得实在。”明兰心里打着小算盘,真有一种立刻去买几斤棉花的冲动。
“你小子倒是知道过日子,”仲叔摸了摸明兰的头,“买被褥的钱少爷还是出得起的,要是给少爷知道你打着省钱的主意,他可是不会买你的账的。以后记得把眼光放长远一点儿,但是该省的时候也不能大手大脚,那不是少爷嘛,走,上去看看。”
“哦。”明兰似懂非懂,其实她很想说“仲叔既然您和少爷都不缺棉花,那我总得给自己整一床暖和的被褥吧,你们是有钱人,我可不是呢。”
秦澈在来往的人群中很打眼,他的凤目透出一股清冷的意蕴,像是雪山之巅的那抹曦光,耀眼又遥不可及。
秦澈一只手拿着一个小本,另一只手在上面写着什么,他的手指修长,指骨分明,十个手指的指甲剪得整整齐齐,优雅又好看。尤其是他低着头的时候,侧颜像是被细细勾勒出来的一幅画,叫人不忍心去打破这份美丽。
“明兰,明兰,你在发什么呆。”仲叔轻推了一下明兰,还刚夸完他办事灵活,怎么在少爷面前就犯愣了。
“啊,没什么没什么,少爷您怎么也在这儿,我跟仲叔正打算回去呢。”露出一个傻乎乎的笑,明兰在心里懊恼刚才怎么就看傻眼了呢。
秦澈倒是没把注意力放在明兰的走神上,“仲叔,那些棉花的事情想必你也知道了吧。”
“嗯,都打探清楚了,少爷您有什么想法?”
盯着那些卖棉花的商贩,秦澈眼底有一种势在必得的自信:“那就麻烦仲叔出面了,我想把卢邑的棉花全都收购下来,价钱方面,每斤十五文。最好在这两天都收回来,事不宜迟。”
别说明兰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觉,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