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中歌百风面色一变,这根本就是讽刺她把一曲相思唱成求欢,暗喻她寻欢作乐,不知礼教。
一阵清浅柔魅的凉风袭来,初春里已经略温暖的气息随着一分凉风就那么消散无踪,粉桃湖原本微热的空气瞬间冷凝下来,众人顺着凉风袭来的方向看去,却见一抹殷红飘荡而至。紧随气候的是一身白衣,面遮白纱的罗湘。
转瞬,那一抹殷红已经凌空而至,宛如空中飞来一般,轻飘飘的落在一株开的正艳的桃树上,那一抹妖艳的红,腥烈逼人宛如鲜血,不仅没有丝毫温暖热烈之感,反而令人心中无端一冷,只觉得那红色妖娆的好似地狱烈焰,几乎吸食了人的心智。
那一刻,不少人已经不敢再看那张惊艳的脸,纷纷低头,却又忍不住偷偷抬起眼角去欣赏美人风姿,这一偷看因为角度不好,勉强能看的只是一只深红色的缎面锦鞋,不是那种骄傲大气的靴子,而是类似于女子绣花鞋的露脚面小鞋,深红的缎子没有绣任何花纹,鞋底薄的似乎也只有一层布,玲珑小巧的包裹着那很是娇小细嫩的脚。
那鞋轻飘飘的只有脚尖立在那只细如女子尾指粗细的树枝上,鞋边就是一朵桃花怯怯的舒展着它柔嫩的花瓣。
众人皆是微微一怔,便大为惊异,才发现红衣竟然是已脚尖立在一只细如女子尾指的桃枝上,却控制着能够不压断桃枝,并且避开了开在桃枝上的那一朵桃花。
除此之外,他再没有一个地方可以借力,就那么轻飘飘的几乎是飘在空中一般。
今日红衣一身对襟红裳,腰束黑色宽腰带,衣裳上绣了黑色云纹,宽袍大袖在空中飘飘荡荡,形如鬼魅,柔软缎子样的刘海遮住了大半张脸,其余的所有头发尽数用一直金色长钗盘在脑后,只余最后一缕绕过耳朵垂至胸前。而最后露出的那小半张脸,雪白如冰砌,大而线条流畅的眸子勾了长长的眼线,凤翎般的睫毛蜷曲上翻,在阳光下闪着暗蓝色的光泽,愈发妩媚曳丽,晕染的深红浅绯的眼影妍丽的似乎能够摄人心魄。
最后闪金明耀的诡异图文绘满门面颊,一张腥红妍丽的薄唇似乎是刚刚用人血晕染的一般。
天下人皆闻红衣艳名,今日初见方知红衣最吸引人心的不是那一份艳,而是在艳中深藏着的冷以及嗜血。
楼船的上的纬幔被轻轻撩开,歌百风缓步而出,看着一片桃花之上飘飘似随风而去的红衣,立在这样诡异的地方,他居然还能保持这么一副优雅规矩似大家闺秀的样子。
歌百风拧眉开口:“既然公子已经来了,还请上船,小女已备好风雅器具。静候公子仙音。”
红衣轻飘飘的滑落桃枝,在数只游船上轻巧划过,转眼间就落在湖心的楼船上,一路过来,他经过的游船甚至没有因为他的借力而摇晃,罗湘跟在他身后看着他落地无声如鬼魅飘荡一样的轻功感叹良久。
楼船里的侍人恭敬的搬上两张小桌,奉上茶水,同时搬上各种乐器,罗湘看着各种乐器,挑了挑眉,上前随手拿过一只玉箫,转头问连城:“我记得你会唱《凤求凰》?”
连城冷冷淡淡的点头:“会。”
罗湘忽然吹奏起来,泠泠一曲《凤求凰》,听得众人如痴如醉,原本萧声幽咽,略显哀愁苍凉,并不适合吹奏《凤求凰》这样缠绵悱恻的情爱之曲,可是被罗湘这样吹奏出来,一样的曲子,却满满都是倾慕喜欢之意,当真称得上仙音妙曲。
“这一曲可好?”罗湘歪了歪头问道。
连城只点头:“好。”
罗湘立时眉开眼笑:“那我来给你伴奏吧。”
☆、第四十九章 竞歌(二)
连城静默半晌,吐出一个字:“好。”
歌百风皱眉:“红衣公子难道如此矜贵吗?一只曲子还舍不得弹奏?”
连城伸手拿起杯子抿了一口茶水,居然还能不破坏唇上腥红如鲜血一样的胭脂。
“不过一只曲子而已。若是歌百风小姐不喜,我来弹奏就是了。”
说完,连城转向罗湘:“帮我取琴来吧。”
罗湘拿过那只琴随手拨撩两声,眸子里的光芒莫测难明,她转向歌百风盯着她看了半晌。
她手里的琴是松木所制,涂了棕红色的木漆,雕刻了细致花纹,制作的很是精致,随手两声琴音也很是幽微,看上去很正常。
歌百风被罗湘看的脊背生寒,僵直着身体强迫自己不去看她。
罗湘却忽然转头轻声问:“久闻红衣善琴,雕月湖的每一场论艺都是以琴歌开场?”
连城没有看她:“我对于音乐一道并不精通,也不是非常善琴,只是经常用琴罢了。”
罗湘又摆弄起手中古琴:“你的歌声当配得上好琴,你用的琴也是上古名琴吧,是那一个琴?”
“镜妆花。”连城伸手要接琴,罗湘抱着那只琴不松手:“镜妆花?那可是四大名琴之一,据说是桃花木所制,琴弦采织银蚕丝,琴音清脆,明丽高亢,与你的歌声不很相符。”
连城点头“嗯”了一声:“是这样。”
罗湘继续笑:“可惜,镜妆花只能排到第四,又不合你的嗓音,赶明儿我送你一把醉色锦华,那把琴虽比不得名琴之首凤尹玲珑,却也是不错。”
“给我琴吧。”连城见她不给琴,开口说了一句。
罗湘只做不知:“这琴可配不上你的身份,松木所制,声音太散,不好听可惜凤尹玲珑早无消息,不知在哪儿,不然,定要为你寻来。”
连城看着她,没有说话,罗湘勾唇:“朽木腐琴,今天这一场论艺你赢不了。”
说着,她抬手就要劈断手中古琴,连城看她要毁琴,手中茶盏轻轻一抛,直直打中罗湘抱琴的手,罗湘手一歪,抱着的琴落在地上,自然,那一下她也没有劈下去。
罗湘看着连城挑眉,连城只是不理,起身走到那些乐器前,挑了一只琵琶,拨撩两声,一时间众人皱眉。
这只琵琶走了音,听起来特别难听,连城没有表示,抱着琵琶坐回位上。
他没有说话,慢慢调试琵琶的声音,罗湘看着他拨动琴弦,转轴调音,姿态优雅,垂首含情,就是一幅风景画。
调好琴音,连城满意的勾了勾唇角:“就用这只琵琶吧。”
罗湘转向歌百风,见她面色苍白,隐隐生汗,甚至有些颤抖,瞳孔里光芒闪烁,声音里也带着不可抑制的颤抖:“既然…既然公子善琴,还是用琴的好……”
罗湘挑眉看向歌百风:“我还是觉得劈了那只琴的好。”
歌百风面色一白:“那公子请便,我只觉得公子善琴……”
“我不善琴。”连城只淡淡一句堵住了歌百风的话。
歌百风深吸一口气:“既然公子已经选好了,那我们就开始吧。”
“小姐先请。”连城漠然回答。
歌百风抚了抚桌上古琴,开口清唱:“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歌声泠泠,隐带诱惑,当真不愧一副好嗓子。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好!”
“不愧是歌百风小姐啊!”
一曲《水调歌头》道不尽的相思深情意,说不出的妩媚勾心曲。
一曲歌完,歌百风挑衅的看向连城:“公子,该你了。”
连城抱着琵琶坐好,半垂了眼睛,从袖子了伸出半截玉石样的手指,腥红魔艳的绸布映着冰雕雪砌样的手指,指甲上点点金沙丹蔻,妍丽中而带着些说不出的冷。
那一刻他本是气场无二,清艳无双的气质忽然就变得低柔安静,罗湘恍然生出一种错觉,他是那闲愁温婉的深闺小姐。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连城的声音不高不低,却有一种奇异的蛊惑人心的味道,偏偏又带着清冷圣洁令人不敢亵渎。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
一曲终了,粉桃湖一片沉寂,罗湘也怔怔痴痴的听着,只觉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缠绵悱恻而意蕴动人的歌声,几乎能摄人心魄一般,就像他的人一样,明明妩媚曳丽到魔性沉郁,偏偏却能从中看到一分圣洁无痕的空灵与清澈。
良久,罗湘先拍起手来,清脆的巴掌声惊醒了犹置梦中的听客,下一刻,掌声传遍粉桃湖,几欲震天!
连城没有任何情绪,似乎那些掌声与赞誉和他无关一样,矜持规矩的放下琵琶,站起身来,理了理没有褶皱的衣袖准备离开。
转身间,百里凝墨的声音忽然传来:“红衣公子,天下无双。才情横溢,然而红衣楼里日日笙歌,红衣唱便天下曲,却从不唱相思。”
连城停了一下,百里凝墨继续问:“红衣从来不唱相思曲,为什么?”
连城半转过头去:“无人可相思,何来唱相思?”
说完,脚下用力,轻飘飘的跃出楼船,脚尖轻点,在几只小游船上划过,落至岸边桃花木上:“合欢,走吧。”
罗湘停了一下,顺着他的方向追去,落在桃花林上时,她回身看了一眼楼船,快速无影。
百里凝墨看着他们的背影忽然笑了:“好一个‘无人可相思,何来唱相思。’真真儿是妙人!”
说完,百里凝墨不在看歌百风一眼,跳下楼船,快速立刻。
歌百风看着渐渐散开的众人,忽然一个回身翻下楼船,观客一声惊呼,“扑通”一声,她已经落尽湖里,粉桃湖顷刻乱成一团,家丁船夫纷纷下湖去寻人。
然而,粉桃湖聚集太多游船,挤成一片,妨碍了寻人,家丁侍人们寻了一个晌午,却根本没有找到歌百风小姐的影儿。
客栈里,罗湘看着慢条斯理的开始卸妆的连城:“为什么不让我毁了那只琴,那琴是用朽木制作的,虽然开始可以模仿好琴的音色,但后面它会承受不住琴音的震动断裂,你难道不知?”
连城拆开头发悠悠道:“你难道还想让我再睡七八日吗?”
罗湘一愣,蹙了蹙眉,连城又拿了梳子慢慢打理他那一头长发:“琴里封蛊,可以毁人心智。琴毁蛊出,食人精魂。”
罗湘瞪大了眼睛:“封蛊?那把琴是封蛊?四大古琴排名第二的封蛊?”
传闻封蛊惑人,这是因为,封蛊的制作者在琴里封了一只噬魂蛊,噬魂蛊是叶氏中的禁术,因为噬魂蛊极其霸道,且性残戮,最是喜欢食人精魂,它出现的地方,除非叶氏人,否则必是万里浮尸。
如今,叶氏人已经灭绝,那么劈了封蛊,无异于是毁了粉桃湖。
☆、第五十章 帮我染丹蔻吧
连城仔细梳理过自己的头发,才对着镜子仔细擦洗脸上的胭脂。
罗湘看着他优雅从容的样子:“封蛊位于四大名琴之三,可谓是千古名琴,如何会出现在辛城一个妓女手中?”
“呵!”连城一声嗤笑,擦了脸上的金粉:“如何出现?自然是有人送给了她。”
“封蛊虽为四大名琴,然而它性邪喜淫惑,世上哪有几个人能保持心神,不被它蛊惑。”
“她如此淫邪,自然没有人敢使用它,封蛊也就被搁置经年,早早失了踪影,如今就算再出世,又有几个人能认出它是封蛊?”
“那…歌百风?”罗湘犹疑的问道。
“哼,自然。不然你以为凭她那点本事如何能称得出天下第一?”
“不过是借着封蛊诱人心魂的力量迷了听客认为她唱的好听,实际上是封蛊的声音蛊惑,这才传开了她的名声。”
“可惜,她修为浅薄,没有力量能控制封蛊,反而被封蛊反噬吸了精血,所以不敢用了。今天故意给我用封蛊,不过是想借封蛊吸了我的精魂好赢了论艺而已。”
罗湘想了一会儿:“那你不把封蛊收回来吗?毕竟封蛊的力量太淫邪,不易控制,一个不小心会祸乱世人。”
连城转身冲她挑了挑眉:“那干我何事?”
罗湘一愣,他又转身:“我不过一个风尘清倌,他日容颜不在,便会被世人遗忘,孤独终老,凄惨离世,又有什么能力护住封蛊不被毁坏,或者不祸乱世人?”
罗湘怔怔半晌,才恍然惊觉。是啊,面前冷漠深沉的男人还只是弱冠之年,他,也是一个少年而已,连城过于坚韧冷漠的心性以及莫测的心思让她几乎忘了,他比她大不了几岁……
连城神色飘渺:“我不是神,没有救人于水火的能力。”
连保全自己的力量都没有,用什么守护百姓免于水深火热之苦?
罗湘忽然笑了:“阿城,你的丹蔻染的好看,帮我染一回吧。”
连城愣了一下,罗湘是江湖女子,哪怕她可以做成大家闺秀,知书达理的名门淑媛,本质里她还是江湖人,那些优雅规矩的样子都是做给别人看的,那是任务不是生活。
罗湘本质里还是江湖人,她早习惯了豪爽的江湖行事风格,简练大方,江湖人行事干脆,直来直往,不绕弯弯,所以罗湘在江湖行走,向来一身轻便劲装,头发利落的挽起来,不饰珠玉,不施粉黛,自然也从不染指甲。
连城自然也发现罗湘不用丹蔻的:“你要染丹蔻?”
罗湘笑眯了眼睛,狡黠的样子:“你不帮忙?”
连城也笑了一下,淡淡的却带了些微的生气,似乎像一个人了:“乐意效命。”
罗湘看着他桌前盒子里的瓶瓶罐罐,各种描画小瓷瓶精致异常,还有各种小毛笔,银针等染丹蔻的工具。
罗湘伸出手:“我喜欢蓝色。”
连城笑了笑:“不急,你看着就好。”
说完,他先打开一个红色的瓷瓶,将里面的粉末洒在一个玉碗里,兑了水,将自己的手放进玉碗里,慢慢的清洗,不一会儿,他手上的丹蔻尽数褪去。
连城洗去手指上的丹蔻,仔细的又净了手,用白丝帕擦干净手,将玉碗里已经染红了的水换掉,才握住了伸过来的手。他的手温度略低,比正常人的温度都低了一些,但手指细腻温滑,像上好的水云缎包裹住了手,罗湘深深的嫉妒了,一个男人怎么可以有这样的好皮肤?
连城将她的手浸在水里,细细清洗,温暖的触感让罗湘几乎分辨不出哪里是水,哪里是他的手。不自觉的,耳根就烫了起来,罗湘偏头,不敢看水里那玉石样的手指。
清洗干净后,连城慢慢的打开各种瓷瓶,对着她的指甲细细勾画起来,他一手握着罗湘的手指,另一手拿着工具慢慢勾画她的指甲,罗湘看着他的脸。
他低垂这眼睛,长长的睫毛遮住半只眼睛,却掩藏不住他认真专注的眸光,像是认真呵护的情人。连着他白皙略阴柔的面庞也温柔的蛊惑人心,罗湘不自觉的看的痴了
连城没有注意罗湘的目光,只认真的勾画着她的指甲。
直到他画好所有的指甲,用一种特殊的白色绸布条包裹好她的手指,才满意的一笑,开始收拾东西:“好了。”
罗湘猛然回神,呆呆的:“啊?”
连城看着罗湘难得的糊涂样子,一下笑了起来:“回魂了。”
罗湘终于找回魂识,一下子红了脸颊,慌忙抬手去看手上的指甲,连城看着她那窘迫的样子,眸子里难得带着些笑意:“晚上睡前拆了绸布。”
“哦。”罗湘讷讷应着。
“红衣!”客栈外忽然传来尖锐的女声:“你给我出来!”
连城闻声脸上毫无表情,慢慢收拾好染丹蔻的东西,才收拾一下衣服,戴上一只金花面具,走出房间。罗湘跟着他出门站在楼上看向楼下的女人。
陈素衣。
陈素衣似乎很喜欢墨绿色,还是一身墨绿色长裙,只是这会儿一张骄傲优雅的脸怒气丛生,隐隐扭曲:“表哥他受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