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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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鸩-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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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卿乐了,“原来阿古姑娘也会说玩笑话。”
    阿古笑了笑,又道,“李先生此次远游,可是要完成自己的抱负?”
    李卿叹气,“抱负……哪有那么容易做到,只怕日后生计都成问题。”
    阿古问道,“那对洪知礼那件事,先生可有后悔过?”
    李卿笑道,“如果会后悔,就不是我儒生所为。”
    阿古点了点头,缓声,“我知道李先生厌恶商人,不愿做他们的门客。洪知礼如果不是有大善人的头衔,你也不会去。只是天下商人并非都是黑心肠,也有真正的大善人在。李先生十年前曾唾弃过我爹爹,未曾见面,不曾交谈,一听说他是商人,便说他满身铜臭。阿古只想告诉先生,并非如此。你甘于清贫,可又怨天尤人,宁可屈尊在那小竹林中。但若你跨出这一步,不以偏见待人,兴许会大有不同。”
    李卿皱眉,“十年前?”
    阿古微微一笑,“我本姓宋,只是于先生听别人阿古阿古的叫我,便以为我姓古。”
    李卿朗声大笑,“倒将我也误导了。”虽然她提了她姓宋,可李卿没有想起来。又说了几句,这才和她道别,让她和于子千代为道别,这才上车。上了车他才感叹,原来十年前他和阿古就差点碰面,可因自己的倔脾气,倒错过了一个好学生。
    仔细想了想,说起宋姓的话,他倒是隐约有点印象。十年前确实有个富贾来寻他给他的女儿做先生,可他却骂对方一身铜臭。
    那富贾富可敌国,当时实在有名,一时想不起来。宋……宋……
    他恍然,对,那富贾叫宋知言,女儿叫宋锦云。
    想起这名字,他浑身一震,猛地握紧伞柄。
    洪居士叫洪知礼,女儿叫洪锦玉。
    他满目错愕,这是巧合?不对,这怎么会是巧合!他忙从后车窗往那看去,大雨朦胧,已看不清那立身城门下的姑娘。
    他怎么会如此愚笨,如今才想清楚!
    洪知礼根本不姓洪,而是姓宋啊
    宋知言宋知礼,这两人是亲兄弟?那宋锦云宋锦玉分明是堂亲。
    原来让他入局的就是阿古,可他竟一次也没有怀疑过她。
    可他想不通为何阿古要让洪知礼身败名裂,家破人亡。更想不通为何身为叔叔和堂姐妹却认不出近在眼前的亲人。
    洪知礼抛弃本姓远到京城,为人手段又那样龌蹉,定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吧?
    他一瞬恨自己信任的人竟诓骗自己,可转念一想,若阿古要瞒骗自己到底,又怎会在最后告知他她的姓氏,这完全是多余的。他沉默许久,才长叹一声。
    阿古利用自己,情非得已。但是心中有愧,所以在尘埃落定后告诉自己这件事。她并没有指望自己想不通,而是希望自己知道这局是她设的。这一切,可以说是阿古信任自己不会将事情公告天下。可另一方面,却又可能是……阿古已看透了他,知道他会猜到这点,所以告知,笃定他会因为被信任而不去揭发阿古的棋局。
    无论如何,阿古都……太可怕了。将棋局布得滴水不漏,哪怕是最后,她都计算好了。
    但如她所想,自己不会去告诉别人这件事,告诉别人阿古就是宋锦云的事。
    这不是也在阿古的预料之中么?
    那阿古到底是信任自己,还是不信?他自诩聪明,却觉得这谜题,一世都解不开了。
    李卿重重叹了一气,不知道是怎么样的仇恨,才会让一个年纪轻轻的姑娘那样费心布局,下此狠手。只是他仍期盼她能安然康健,早日脱离苦海。
    马车迎着风雨而去,消失在苍茫大地上。也消失在阿古的眸中,她伫立许久,缓缓转身往回走。
    京城于她而言,是地狱,可哪怕是地狱,她也要进去。
    雨势未见消停,反而更大。宽敞的街道已不见多少行人,见到几个,也是步子匆忙。行人少,连摊贩也少了许多。
    阿古缓步走着,裙摆已湿上膝头,她毫不在意。缓缓走到一个卖馄饨的档口,合伞进入简易的棚子下,左右看去,却没看见老板。旁边那卖包子的妇人问道,“可是来吃馄饨的?老板去茅坑了,一会就回来。”
    阿古微微一笑,点头道谢,又问道,“这档口不小,怎么就老板一人守着?”
    妇人说道,“这摊子是马洛两口子开的,妻子叫于翠,那可是个嗜赌如命的女人,脾气又差。这不,欠了赌坊的钱还不上,被衙役抓进牢里关着去了。这摊子也就剩下马洛一人看着,累得我还要帮他看摊子。”
    “那马老板肯定是勤恳的人,一人看这摊子想必很辛苦。”
    一提这话妇人便轻轻一笑,不屑道,“勤恳?辛苦?哪里见得哟,日子可不要过得太潇洒。明明自个有钱,却不给他老婆还债。我前阵子还见他喝得大醉,一身脂粉味回来,我瞧,他是早就想摆脱那黄脸婆了。”
    只是来吃个馄饨,阿古却听了许多有趣的事。
    正巧有人来买包子,妇人卖了包子回来,还想跟她唠嗑两句,那座位却空空如也,姑娘已不见了踪影。这时马洛才归来,四十多岁的汉子还将脸收拾得很好,就是脸色不大好,看着就是晚上操劳过多了。
    马洛看了看柴火,问道,“方才没人来吧?”
    妇人瞥了他一眼,心底嫌弃,答道,“没有。”
    马洛放好柴火起身,却看见桌上放着一双筷子。他瞅了瞅卖包子的妇人一眼,分明是有人来了。苦于没证据,就忍下了。
    描着水墨丹青的伞承着大颗大颗的雨珠,阿古的鞋子已经全湿了。许是出来太久,又站久了,左手的伤口隐隐作痛,有些难忍。
    “阿古姑娘。”
    雨声很大,可她还是从这杂乱的雨声里听出了那人声音。伞面缓缓抬起,苍白的脸上已露出微笑,眼底更是含着浅浅笑意。若是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是见了情郎。
    ——连薛升也这样以为。

  ☆、第24章 故人

第二十四章故人
    “薛六爷。”阿古步子稍稍靠前,目光柔柔,“下这么大的雨,你怎么出来了,还不带马车。”
    都说病美人病美人,阿古可不就是活脱脱一个娇滴滴的病美人。薛升禁不住将手中的伞往她那边挪,低声,“去了竹林,于子千说你已搬走了。我实在担心,就四处找你。坐在马车上怕瞧不见你,所以就自己打伞下车了。”
    阿古说道,“先去屋檐下吧,那儿水小。”
    两人一起走到屋檐底下,避开大雨,瞧着已被冲刷得干净的街道,阿古笑道,“偶尔下下大雨也好,把整个京城冲洗一遍,才不觉得脏乱。”
    “京城再干净,有些人的人心,却洗不干净的。”
    “薛六爷在感叹洪知礼的事?”阿古安慰道,“不管别人怎么说薛六爷,阿古是信您的。哪怕他们都不信,阿古也是信的。您也是被洪知礼那伪君子所骗,怪只能怪自己交友不慎。”
    薛升心中动容,“阿古姑娘……”他微微一顿,试探问道,“在下可以直接唤你阿古么?”
    阿古轻眨明眸,低头避开他的视线,轻轻点头。薛升心中得意欢喜,“阿古。”
    “嗯。”阿古抬眼看他,“薛六爷还有事么,手疼的厉害,想回去歇歇……”
    她这倒不是在装疼,而是真疼。在江边游到岸上时,伤口泡了水后,就更严重了。
    薛升回神,这才想起她手负伤了,虽然没亲眼看见伤的有多重,但于子千说都要刮到筋骨了,想必疼得很。都说姑娘家的脸是面如桃花,阿古的却是白色桃花,唇无血色。从里屋包扎好出来,薛升起身来迎,“车子就在附近,我送你回客栈。”
    他仍是想借此机会让阿古住进薛家,只是阿古执意不肯。又想让她住薛家购置的小宅中,阿古仍不愿,一句“那不是跟养外室似的么”,就让他不好再劝。
    “你这个样子,真叫人放心不下。”
    阿古叹道,“以前有个高僧说我命太硬,如今看来,果然是,总是于身边的人不好。荣掌柜是,洪知礼也是……”
    “那种人说的话怎么能信。荣家寻人借债,洪知礼也是自作孽。两人丢弃妻逃走,倒是可怜了荣夫人和洪夫人。这怎么能怪你?”
    阿古感激看他,“薛六爷果真跟那些凡夫俗子不同。”
    得美人夸赞,薛升心头飘然。送她都客栈楼下,亲眼看她上楼,这才离开。
    阿古拐过楼梯弯处,才觉腿上无力,费了很大气力才上了楼,倚在楼梯口借力休息。也不知是失血过多还是什么,脑袋昏胀得很。隐隐听见脚步声,微觉恍惚,还以为是其他住客。抬头看去,先见了青色衣角,再见了一张面如冠玉的脸。
    薛晋微微俯身,“受了那么重的伤还外出,我瞧你这身子骨可以去做女将军了。”
    阿古看了他一眼,抬脚往自己的房间走去,“若有机会能做女将军也不错,到时候还请薛三爷提点。”
    薛晋笑笑,见她还能自己走,没有伸手去托。这一碰,可不是帮她,而是要毁她清誉了。好在金书在里屋听见声响,跑了出来,搀她进去。
    阿古进了屋里,没见他进来,还以为他走了,一抬眼见他还在门口,顿了顿说道,“薛三爷进来坐吧。”
    薛晋这才进去,也没关门。见金书拿了刀伤药出来,好奇道,“金书也懂杏林之术?”
    金书身子一顿,阿古已从容接话,“哪里会,我瞧你和大夫弄过三回,自己看着学了点。”
    薛晋了然,“自己疗伤得多费劲,正巧我来了,举手之劳。”
    金书眨眨眼,见阿古示意自己不要说话,只好去斟茶。
    薛晋动作轻缓,步骤一点都没错,阿古看在眼里,更觉他特地跟大夫学过。可一个养尊处优的人学这个做什么?她也跟薛升拐弯打探过,家里的大夫可不曾听说收了薛家人做徒弟,更没有看薛晋跟谁学过。
    “别人都说薛三爷什么都不会,阿古看来,是什么都会。”
    薛晋笑道,“我会的东西,总不能大张旗鼓说我会。你若不受伤,也不知我会。”
    阿古抿了抿唇,薛晋解开已染血的纱布,稍作清理,才道,“这伤十天半个月能好,只是会留下一道很长的伤口。”他又道,“不过也无妨,反正姑娘家在外头都是长袖,瞧不见。”
    “薛三爷费心了。”
    金书端了茶水顿步外头,听见屋里没什么动静了,转了转眼,这才端茶进去,放下茶杯才道,“一瞧见你俩就知道是病秧子,脸跟白玉似的。阿古姐姐就罢了,薛三爷得的是什么病呀?”
    薛晋说道,“连大夫也不知,只是身子不好,一直服些进补的汤药。”
    “御医也查不出么?”
    “查不出。”
    “那侯爷得多担心呀。”
    薛晋已拿起药瓶,闻言,笑笑说道,“我瞧金书倒更担心我。”
    金书被堵了话,笑了笑就坐一旁在桌上玩石子去了。阿古眸光微敛,总觉薛晋是个危险人。至少他不是薛升眼中那样软弱无能的兄长,可又不知明明可以在她面前掩饰,却偏像是要故意露出真容般。
    &&&&&
    六月初七,日头炎热,往远处看去,只觉街道都翻滚起热浪来。
    正是中午*时,温谨言却往外走,旁人瞧见,问道,“可是去外头用饭?”
    “是,接个人。”
    旁人了然,“莫非是那位新调任入京的大理寺丞进京了?”
    温谨言笑笑,“正是。”
    他年约三十,五官生得十分正气,带着儒生温和,虽面相不算俊朗,可也让人看着舒服。笑时更让人心觉可亲,也确实得同僚敬重。
    从大理寺出来,立刻觉得头顶烫人。从仍旧熙攘的街道穿过,走了许久才到锦绣绸缎庄。等了小片刻,才见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姑娘一身白色劲装,发也全束在玉冠中,个子并不算娇小,看着十分干净利落。
    “宋姑娘。”
    他边招手边往那边小跑过去,见面就问,“我还想你是不是迷路了。”
    宋芷眸眼明亮锐利,有着女子少有的英气,但面庞如琬似花,华如桃李,展颜笑时又有姑娘的绝美风姿,“你在信上说的清楚,我就算是初次入京,也不至于找不到。”
    温谨言和她相识已久,也算是莫逆之交。接过她手中行囊要领她去吃饭,这一提不由诧异,“怎么这么轻?”
    宋芷奇怪道,“不然得多重?”
    温谨言哑然,悄声说道,“你是不知道你嫂子,她平时就算是去上个香,也得让丫鬟带上两袋行囊。你千里迢迢从元州过来,却只提了一个。”
    宋芷笑笑,“嫂子日子过的精细,哪里是我能比的。我从十四岁起就混在衙门,女的不见几个,若能长出胡子,就与男儿无异了。”
    两人久未见面,一路说说笑笑,寻了酒楼用饭。
    宋芷风尘仆仆,吃的倒不客气,不过也没大口吃肉,还是带着女子独有的精细。温谨言说道,“大理寺共有三位女官,你是第四个。只是大理寺丞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查旧案,断清白,也不是易事。你若有不会的,只管来问我。”
    “温大哥举荐我入大理寺已十分不易,我定不负信任。”
    “你如果没真材实料,我哪里会举荐你。只是京城到底有所不同,还是要多上几分心。以前你在小地方做捕头,屡破奇案,如今到大理寺的重责便是重翻旧案,断家属微言,倒也算是难事。”温谨言说了几句,又有些吞吐,许久才问,“你怎的还不成婚,都是二十八的人了,还是姑娘家,只怕入了大理寺,别人要说三道四的。”
    宋芷面色温和,并不恼,也不慌,“一个人倒也不是不能活。”
    “这话倒不是这么说。你爹娘已经过世,家里又没其他亲人,如今你年轻可自力更生,往后年老时该如何?又有谁能照顾你?”
    宋芷笑笑,“温大哥费心了。”
    温谨言暗叹一声,这弦外之音是让自己不要再费心了吧?不说长相已让许多男子喜欢,单是这好脾气,也能让男子动心了,偏是无欲无求。正想着,楼上走下一人,看着眼熟,等到了近处才认出来,起身作揖,“薛六爷。”
    薛升认得这是大理寺的人,微点了头,余光又瞧见和他同桌的女子,虽只看见侧脸,可这一看步子不由顿住。
    宋芷默了默,缓缓起身,正面相对。
    薛升心跳猛顿,面染惊诧,片刻呼声,“三姑姑。”
    ——宋锦云唯一的姑姑宋芷,他怎么会认错。
    ——和宋锦云长得一模一样的人,他又怎么可能会认错。
    只是,为何宋芷会出现在京城?

  ☆、第25章 险局

第二十五章险局
    宋家人里除了宋知言见过薛家人,还有一个就是宋芷了。
    只不过是在宋锦云成亲前,她路过滨州办案,匆匆见过一面。后来等她千里迢迢再去滨州,却已是侄女的头七。她曾有疑锦云死去的原因,因为两人年纪只差了九岁,姑侄俩感情颇深,她做了捕快后,也曾教宋锦云一些拳脚。没见过她有什么毛病,因此心中疑惑。
    但锦云当时已经下葬,已入土的人她不忍惊扰,便暗中去问了仵作。仵作答的仔细,说确实是病死,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再后来兄长病逝,二哥一家失踪,当时又正好诸王夺位,天下大乱,她便待在小镇做捕快。直到三个月前,往日旧友来信到衙门,说举荐她入京进大理寺。前不久吏部下放调任令,她这才来了京城。
    谁想第一日竟碰见了薛升。
    当年宋家变故让她大受打击,再见这个侄女婿,心里到底是不舒服的。刚才听出他的声音想回避,结果还是被认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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