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娘放心,我什么也没有对他说,云娘的丈夫是死于战祸不是?云娘能为夫君殉情,却在五年之中从未祭拜过自己的亡夫……”他微笑着摇摇头,“但是,我选择信任你。”
他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居高临下审视着我发白的脸色,“五年之中,我和浅薇从不问及你的过去,往事不必遗憾,若是美好,那是精彩,若是不堪,就是经历,唯有把握当下才是最重要的。”
“回去吧,欢颜在等你。”说着,他向正院走去,我尚未从他带给我的震撼中回过神来,犹自默立凝思,却见他忽然转还身来。
“只是有一件事,我想也许应该让云娘知晓,在龟兹镇的时候,我们又见到了那个人,他应该是在那里歇脚,龟兹的官兵们好似和他颇熟络,围着他寒暄,不想他竟是中朝龙武军将领,更重要的是他升了官职,听说转过年来就要到东都洛阳履新……”
语声杳静,他的人消失在暮色中,月光洒在我的面庞上,皎皎如雪。
我是如此珍惜当前的生活,每日伴着我的欢颜,安宁而又祥和,我只想做一颗偏离方向进入浩渺长空的流星,和过往永无交集,如果说宿命注定要我颠沛流离,那么洛阳也不过是我和欢颜的人生驿站。
只是,我带着懵懂无知的幼女,天下虽大,又该到哪里去呢?
夜阑人静,我的小屋里油灯如豆,洗练的月色透进窗棂,照着欢颜红扑扑的苹果脸,她抱着仲景少爷特地为她带回来的物事,总不过是些牵线的玩偶,泥陶的娃娃,五彩的琉璃珠等胡人的小玩艺儿,呼吸幽甜,香梦沉酣。
如描似画的眉若翠羽,长长的睫毛掩映了剪水般澄澈的明眸,挺直俏皮的小鼻子,微微嘟着的花瓣般的唇朵,睡着的欢颜脸上所有的表情沉寂之后,竟是如此如此像那个人,清俊无匹的品貌,雪莲般清浅的气韵……
“要么让我死,要么让我走……”
“就这样吧,但愿生生世世永不相见……”
身体在浓雾之中遥遥飘落,泪水飞散在冰冷的雾气之中,陡峭的山崖,嶙峋的巨石,盘亘在断崖上的藤蔓在眼前飞也般的掠过,如果就这样坠入冰冷的迷月湖,沉溺在那一池碧水之中,抛却人生的所有烦恼,缘何不是一件幸事?
急速坠落的不适,让腹中孩儿一阵胎动,那个濒死的瞬间蓦然惊觉,这个可怜的孩子何其的无辜,心思在瞬间电转,我开始拼命用手抓握身边的枯藤枝蔓,长着锋芒一般棘刺的藤蔓穿透了我的掌心,划破了我的指节,皮开肉绽,深可见骨,藤蔓被我的冲力坠断了一根又一根,却也在缓冲着我坠落的速度。
当我终于握住一根横出峭壁的粗大松枝的时候,它竟然支撑住了我的身体,生死一线之间,已是魂魄飞散,好容易收敛心神举目向上望去,俱是苍茫迷离的雾霭,隐隐听得崖顶传来一声惨厉的长啸,响彻寰宇,在山谷之间和着凛冽的风久久回荡……
向下望去,竟然离即将冰封的迷月湖不过丈余的距离,若是径直坠入湖中,巨大的冲力必定会击碎我的腑脏,腹中的小生命更是毫无生机。
顺着迷月湖的方向看去,岸边居然是一群围着篝火取暖的人群,风尘仆仆的男子,面容温婉的夫人,一行人皆举目抬头,怔怔盯着悬挂在半空之中的我,衣衫尽破,满身满手的血迹斑驳,犹如在风中飘摇的破碎玩偶……
迷离的梦境中,我的泪水又是不知不觉濡湿了枕头,刚随着岳仲景和夫人浅薇回到洛阳的时候,几乎每一夜我都会梦到这同样的情景,已经数不清多少次泪雨滂沱的从梦中醒来。
生下欢颜之后,她就像是初晨的第一缕阳光,那般的明媚温馨,渐渐驱走了我心中的阴霾,让我慢慢学会了将往事一点点尘封起来。
只是今夜,这已经杳去很久的梦境再度重现,梦醒之后,再也无法入睡,靠在床头看着窗外那一线微曦静静坐到天明。
若岳仲景的话属实,云麾将军应该已经来到洛阳履职,命运如是安排,我真的无话可说,天下之大,洛阳东都和长安帝京离得那么远,却偏偏逃到哪里也摆脱不掉他的如影随形。
微微咬着唇,蹙起了眉头,无论如何,我须得为自己和欢颜再做打算……
☆、第50章 七夕的恶魔
“欢颜,在这里……”岳翎躲在假山石后,终忍不住发出声音,满院子乱转的欢颜甜甜一笑,迈开短腿欢欢喜喜循声找了去。
众人在院子里的亭子中纳凉,看着这对小人儿,嘴角都不自禁噙上了笑意。
进入农历四月,天气渐渐热了起来,夫人浅薇身材珠圆玉润,容貌温婉优雅,靠着雕花古藤凉椅乘凉,仍旧是体丰怯热,频频摇着手中牡丹团扇,额头唇边是细细沁出的汗滴。
我和李嫂在身边陪着,李嫂不时打趣着小少爷和欢颜,我则坐在一边静静缝着件小褂子,欢颜长高了些,这件去岁的海棠红赀布薄衫今儿有些小了。
我用李嫂剩下的布头,在袖口加个月白的沿边儿,上面绣了几朵紫红的小花,竟貌似又可以将就一年,而且看上去也别致。
“云娘就是心灵手巧,守着眼前的牡丹不用,这绣的是些什么花?虽只有五个花瓣儿,看着倒是水灵灵的,有几分像咱们洛阳的石竹。”李嫂凑近了一瞧,啧啧赞叹。
“是西域原野上的梅花草,单一枝也没有甚么,若是挨挨挤挤连成了片,却是云蒸霞蔚,美不胜收。”我低头扎着花,才蓦然惊觉为何自己选了这个花样子。
许是那个丰神俊朗的男子总是抱着满怀的梅花草在夜阑人静时踏梦而来吧……
夫人浅薇闻声也偏过头来瞧了瞧,“是很美,只可惜我只去过西域一次,还是和仲景为他的妹妹送嫁,偏又是个隆冬,天寒地冻的,什么景致也没有,唯一的收获就是带了云娘回来。”
“可不就是说呢,”李嫂马上机灵的接过了话头,“说起来,夫人和云娘简直就是姐妹一般的缘分,就连翎少爷和欢颜也是亲如兄妹,云娘命中虽有孤苦,但是少爷夫人这样待你,云娘到底还算是个有福的!”
我微笑不语,仿佛心思全放在手中的活计上面,李嫂也不好再说下去,倒是夫人转开的话题,吩咐李嫂,“把仲景从西边带回来的波斯绵绸给云娘扯上一幅,本来想裁两条裙子,可颜色太鲜亮了,给欢颜做件新衫子吧。”
“夫人,孩子长得快,这件衣服接补一下还可穿上一年,少爷大老远给夫人带来的东西,怎么好送给欢颜。”我笑着摇头。
“不值甚么,翎儿调皮,哪有欢颜乖巧懂事,我当欢颜女儿一般,不过是一点心意,可话说回来,这几年除了我的旧衣服给了你,就没见过你穿新的,想必月钱都攒了起来,将来为女儿谋算,云娘也太省俭,太过苛刻自己了。”
夫人微微叹息,她比我不过年长几岁,却识书达理,待人温和,深受岳府下人们爱戴,面对着她,我有时竟有种面对可意般的错觉,俨然面前是一位宽厚的长姐,看着她心中便满溢着一分难言的亲情。
积攒了五年的月钱和仲景少爷与夫人素日的打赏,大概也有近百两银子,本来就想在岳府默默抚养欢颜成人,但是那日岳仲景的话让我胆战心惊,如果展若寒来到洛阳任职,生活在同一座都城,委实让人心中惴惴。
少爷和夫人不过是收留了我,并不像其他的下人一样有卖身契约,岳府我随时可以离开,按照我原来的设想,我会带着欢颜离开洛阳,找一避世桃源,置下一间农院,几亩薄田,然后和女儿相依为命。
可是这些年大唐的富庶繁华让市价飞涨,即便是农田乡舍的价码比起从前也是倍增,手中的这些银钱也不过杯水车薪,若是离开岳府一应吃穿用度都是自己盘算,只怕更是捉襟见肘。
每每想及于此,便不忍带了欢颜去受苦,更何况欢颜在岳府有仲景少爷和夫人的疼爱,和小少爷岳翎又是形影不离的玩伴,几番思量,还是渐渐压下了这个念头。
以东都洛阳之大,茫茫人之中遇见一个人谈何容易?更何况我幽居在高墙深院之中,想必更没有邂逅的机会,就这样不断安慰自己,终是心怀忐忑的驻留下来。
自从有了欢颜之后,我已经不再是昔日那个敢爱敢恨,什么都不放在眼中的赫连云笙了,甚至自己的名字在心头滑过时,都觉得异常的陌生,从前的一切已经恍如隔世,因为欢颜,我爱上了现下安逸平淡的生活。
从前李嫂怕我闷,经常派给我一些出得府门的差事,如采买,送货,给活计送饭,有时我还会带着欢颜一同去,这是欢颜最期盼的时刻,可是近来我干脆推了这些美差,安安分分在府中做事情。
欢颜每每看着别人进进出出,只是悄悄拽着我的衣角,嘴角微微向下撇着,苹果脸儿上俱是怅怅然的神色。
天宝十四年的那年夏历七月初七,洛阳城内破天荒的在皇城外设了灯会,洛阳自古多能工巧匠,扎了无数的精美花灯,一连几日的夜晚,皇城之前亮若白昼,人潮涌动,洛阳的百姓几乎是倾城而出,携妻带子赏玩游乐,一片盛世的欢腾气象。
偏生那几日岳仲景到扬州祭祖,小少爷岳翎自学中风闻灯节的热闹,早就按耐不住,百般央告夫人,浅薇素来爱静,经不住岳翎的软磨硬泡,遂应允了他带着家中的一些下人们去观赏灯节。
消息传出,全府沸腾,欢颜抱着我的腿又笑又跳,仰着头看我,眼眸弯成了好看的月牙儿,亮晶晶的,让我再也没有了拒绝她的借口。
那一夜的热闹毕生难忘,整座皇城笼罩在云山幻海的光晕之中,宽敞的街市两侧全是高高挑起的花灯,应景七夕的牛郎织女灯,双龙戏珠灯,九天飞凤灯,金盏琉璃灯,猛虎下山灯,牡丹花灯,莲花灯,旋转不停的走马灯,各色的字谜灯……
灯展的两侧是喧闹的市集,琳琅满目的胡商货品,各色的风味小吃,手艺人精巧小玩意儿,眼花缭乱的杂耍,让人捧腹的猴戏……每个摊子前几乎都被人群围了个水泄不通。
林林总总,明明灭灭的灯火让人觉得眼花缭乱,身边是万头攒动,黑压压的人群你推着我,我挤着你簇拥在一起,从高处看去如一条缓慢流淌的长河。
岳翎和欢颜个子矮小,夫人让两个健壮的家丁将他们高高驮在肩上,这样那缤纷夺目,巧夺天工的花灯就可一览无余。
“大家紧跟着,莫要走散了!”夫人和李嫂前后照管着府中的人群,我紧紧跟在欢颜的身边,仰头看着她,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眸影深处全是辉映的璀璨灯火,小嘴张得圆圆的,脸蛋儿红彤彤的,情不自禁的啃着小手指,满脸都是不可思议的惊叹神色。
如果说,人生如酒,那一刻欢颜的幸福之杯已经斟得满满的。我忽然惊觉,作为娘亲,对于欢颜我有太多的亏欠。
人群实在拥挤,夫人浅薇本就体虚怕热,被潮水般的人群簇拥着已经有些面色苍白,李嫂紧紧护着她,吆喝大家尽量向人少的地方走,十几个下人却被人流冲得渐行渐远。
“走散了就早些回府!”李嫂大声叮嘱大家,这里距离岳府并不遥远,即便是大家在人潮中不能一同汇合,散了灯市也要不了多久就能回去。
我和夫人李嫂尽量保持着距离,两个驮着孩子的家丁也拼命抵抗着人流的冲击紧跟在我们身边,已是累得满头汗水,只有两个孩子还在劲头十足,指指点点,稚语童声中传来阵阵开心的欢笑。
浅薇已是香汗淋漓,对我微微摇头苦笑,言下之意,两个孩子高兴便好,是啊,难得欢颜今天这样开心。
她本是个爱笑的孩子,还是在襁褓中的婴儿时,只要人稍微逗弄一下,便会咧开小嘴,笑得咯咯作响,仲景少爷最是喜她的笑容,就给娶了名字欢颜,希望她一生一世快乐无虞。
正行走间,一个獐头鼠目的矮小男人挤在身边,身上的味道酸腻难耐,偏偏还要向我的身边靠,不想惹麻烦,躲了又躲,他却恍若未见,反而贴得更近。
眉峰一蹙,我的神情冷厉起来,正待发作,却觉得胸口微微一动,低头看去并不是被登徒子占了便宜,却是胸口挂着的那块墨玉牌已经不见了踪影,只余下被剪断的红绳齐齐垂在胸前!
竟然是个偷儿!心下一阵盛怒,那人却像滑溜的泥鳅,在人群中左右穿梭,飞快的遁走,“李嫂,帮我照顾欢颜,我有些事办,一会儿回府见!”我急急向李嫂高喊了一声,并不想惊动夫人和家丁,向着那人追去。
匆忙之间,回头看了一眼,欢颜正看着色彩缤纷的红雀开屏灯,细嫩的小手指着前方,“翎哥哥,看,好漂亮的大鸟……”小小的身躯映在灯火阑珊处,满脸如花的笑靥。
很久没有用过功夫了,颇有些生疏,尤其是在拥挤的人群中逆流追一个滑溜的毛贼,也并不是甚么容易的事情。
“站住!”我清冷的声音穿越人群,人们侧目相望,却也没觉得诧异,这繁华热闹的地方有岂能少得了江湖宵小?
只不过没人愿意惹麻烦,眼睁睁看着那人从自己的身边挤过,赫连云笙本来就是个剪径的强盗,却被毛贼偷了东西,说起来真是讽刺!
微微冷笑,我也并不需要别人帮忙,他的身影已经越来越近,虽然我已经很久没试过身手,对付这小毛贼却还是绰绰有余。
一把抓住他的衣襟的时候,眼前白练一闪,一柄锋利的小刀已经近在眼前,身边的人群传来一阵惊呼,大家以为这个貌似纤柔的女子立刻就要血溅当场!
电光石火的瞬间我已经偏头避过了刀锋,反手擒过他的手腕,一扭一卸,他的胳膊就已经干净利落地被我扭脱了臼,他倒是满有骨气,只是闷哼一声,匕首垂落,满头豆大的汗珠顷刻就滚落了下来。
“拿来。”我冷冷凝视着他,伸出手去,一字一顿。
他偷走的是我五年来一直贴身携带,不离不弃的玉牌,秦默送给我的和田墨玉牌。
耀动的篝火旁,他穿好玉牌亲自为我戴上,“我知道你不喜欢长安,我会送你到洛阳……”阴差阳错,命运使然,我竟真的来到了洛阳,从此过往变成前生,唯一留有的印记就剩下这块玉牌了。
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转身离开的时候,手中的玉牌带着体温,仍旧微微的沁凉,竟在那个瞬间忆起他好闻的味道,清新的怀抱……
岳仲景行走西域经商,我旁敲侧击知道了顾南风的消息,他依旧活着,纵横西疆,已经是吐蕃不可或缺的盟友,近年来,中朝安西四镇不断抽兵回防,渐渐放松了对丝路的控制,吐蕃对安西四镇虎视眈眈,已经势在必得。
我唯一不敢问津的就是秦默的消息,当日他对节度使许下军令状,可是顾南风还活着,那么他呢,若是他仍在西域,又岂会允许吐蕃频频滋扰,节节胜利?
把玉牌贴身放好,这一次十二分的小心,温润的玉质贴着灼热的肌肤,感知着我每一次的心跳,长长舒了口气,不知为何,眸中竟有些氤氲的潮湿雾气。
肩头被人轻轻一拍,眸光撇过,移过肩头的竟是一只白皙的手,指甲休整得干净整齐,十指修长如玉节,我的浑身猛地一颤,血液仿佛在瞬间冷凝成冰……
因为,我感觉到了那久违的梦魇一般的气息,凛冽如穹庐飞雪,清冷如天山之莲。
身后那人俯下头来,脸颊几乎贴上我的,挨得很近,语声缓慢,清幽低沉,却让我听到了魔鬼的声音,“五年不见,赫连云笙的身手依旧矫捷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