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就是在等着看那些趁机行凶的血族同胞。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舍不得冒险抓不着人。
她都赌习惯了。
目的地在中国的一座沿海城市,也就是一周前发生惨案的地方。飞机到达的时候,北京时间只有清晨六点多,但外面早是一片大亮,可以预测中午的时候阳光会有多猛烈。
虽然奎音的身体不惧阳光,但柯清怡还是庆幸自己没有买正午到的票。
由此大概也能理解为什么那群新生儿会那么疯狂了,这边白天开始得早,他们能活动的时间就短,好不容易才能等到太阳下山,能不心急吗?
柯清怡现在是欧洲人的壳,中国妞的芯。奎音绝赞的外形为她赚足了回头率,尤其是那头银发,在一群黑发中格外显眼,大家还以为是哪个出来玩的外国模特或演员,可她一张嘴却又是一口字正腔圆的标准普通话,顺溜极了,还带成语俗话,把见她是外国人想要行骗的男子骂得来狗血淋头,羞愧而逃。
路人皆惊,真是人不可貌相!
奎音有的是钱,所以柯清怡也就任性了一把,找了家四星酒店,订了间总统套房,倒头睡了半天,到晚上的时候就出门干正事了。
她是高等血族,能够感应其他吸血鬼的存在于方位。
在血族世界里,高等吸血鬼能觉察低等吸血鬼的气息,从而较准确地判断出后者的所在地,但低等的吸血鬼是无法这样觉察比他们高等的吸血鬼的,就算是天赋比较强的,也只能在比自己高级的血族靠近时,才能隐隐感觉到气氛中的一种压抑。
柯清怡首先要做的就是把藏匿在这座城市的新生儿处理掉。
未经初拥者引导教育的新生儿容易暴走,而暴走后的吸血鬼只有死路一条。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一晚上下来,柯清怡找到了四个,就在快要找到第五个时,发现已有血猎捷足先登,为了避免麻烦,她还是悄然离开了。
第二晚,她杀了五个。
第三晚,无果。但是她能感应到还有一条漏网之鱼,估计是靠自己恢复了点理智,有了自己的意识,比之前死掉的同伴聪明些,知道黑夜危险,便索性躲着不出来活跃了。
这就有点麻烦了。
第四天上午,柯清怡走出了酒店,把前台都吓了一跳——当你看到一个连续三天晚出早眠的夜猫子土豪客户竟然大白天出门时,你总会觉得要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其实并不是什么不好的事情。
柯清怡晚上找吸血鬼,白天就改找女主了。
毕竟是自己写下的设定,柯清怡没费多少功夫就找到了在一家咖啡馆工作的梁晓雯。
她没有主动上前打扰,只是点了杯卡布奇诺,然后就坐在秋千椅上默默观察着梁晓雯。为了不让对方注意到这边,她还拿出了之前在报刊亭随便买的一份杂志,给自己打着掩饰。
这篇文的女主梁晓雯是个可怜的孩子,双亲被无人管制的吸血鬼杀害,好在有善良的保姆抱着她顺利逃跑,这才得以幸存,可是保姆负担不起她的学费,不得已,她只有辍学,拿着一份低学历四处找工作,最后定在了这里。
从锦衣玉食到生活拮据,从家庭美满到沦为孤儿。
所幸梁晓雯并没有被磨难击垮,时至今日,都还能绽放灿烂的笑容。
所以说是女主啊……
见梁晓雯端着咖啡望向这边,柯清怡赶忙收回了视线,落到了手上翻开的娱乐杂志上。
本来只是假意翻看,但她的目光很快被杂志上的文字吸引,登时愣住了。
“金曲天王安黎(lenny)自爆情史!曾暗恋前经纪人唐禾潇多年!至今旧情未了?!”
“唐禾潇怀二胎y抢做干爹,单叙怒扣年终奖!”
“影后苏延熙采访谈最感谢的人——不是丈夫顾之宴,而是老板娘唐禾潇。”
……
卧槽?!什么鬼!
“lenny……”这几个人是她知道的那几个吗!敢情这还是个平行世界啊!
“您好,这是您的卡布奇诺,祝您心情愉快。”
不知什么时候梁晓雯已经端着咖啡走到了面前,把杯子放下,挂着甜甜的笑容。她听到柯清怡点单时说的是纯正的普通话,所以自己也就放心地对柯清怡说中文。
看了眼那页杂志的标题,她以为柯清怡是因为不认识那人,所以才把名字给念了出来。于是她善解人意道:“lenny是一个非常棒的歌手,我很喜欢他以前的那首《活在黎明里的人》,如果您有兴趣的话,不妨去听下。”
“……好的,谢谢你,我会听的。”
这张同名专辑就是她看着lenny录制推出的好吗,跟着跑宣传的时候,听了不下百遍。
☆、第100章 血族女配萌萌哒(四)
是夜,夏雨骤然,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浸润了马路,雨停了后空气都裹着湿气。
梁晓雯今天加班,最晚离开,跟她一起加班的同事和她分工把咖啡馆打扫收拾干净后就被男朋友接走了,留下她独自一人确认门窗。
所以等她挎着包走出咖啡馆,转身锁上店门时,已经快十二点了。
她不害怕一个人走夜路会遇见坏人。自从十年前她的双亲死于吸血鬼的獠牙之下,她便立下决心,有朝一日一定要为父母报仇。后来保姆带着她搬进了当地的贫民区,她便跟着邻居的那些叔叔哥哥学打架,学的都是实用的招数,没有花架子。十三四岁的时候她就能撂倒把她围堵在墙角的怪蜀黍了,那下手叫一个狠。
再后来,她十八岁了,进了这家咖啡馆工作,老板心好,见她头脑灵光干活麻利,便也没在学历和年龄上多加刁难,而是把她吸纳为正式员工。
在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中,梁晓雯听说了吸血鬼猎人的存在,不知真假,但有客人说是真的,而且他们还有个很大的协会,要当血猎的话就必须得进那个协会得到认可。
吸血鬼猎人。
从此,这成了梁晓雯心中的目标。
“话说今天来的那个外国女生好漂亮啊。”走在路上,梁晓雯百无聊赖,回想今日的工作时脑海里浮现出一张惊艳的面孔,便开始自言自语般喃喃道,“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中文讲得可真溜,年龄应该和我差不多,要不高三要不大学了吧……”
真好啊。
说罢,她叹了一口气,难掩对银发少女的羡慕之情。
要不是家里发生变故,她怎么会读完初中就辍学。有时候她看到店里那些穿着校服背着书包的客人,久久都不能移开视线,只觉得心口沉重。
“姐姐,请问一下,这里到xx路要怎么走啊?”
背后忽然响起一个稚嫩的孩子声气,语气天真,却着实把梁晓雯吓了一跳。
她转过身,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身后站了个小男孩,八九岁的样子,穿着背带裤,衣服上有点脏,像是在什么地方摔倒过似的。男孩的皮肤奶白奶白的,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又黑又大,平静地映出梁晓雯的身影。
梁晓雯松了口气,毕竟谁都不会对一个小孩子起警惕心,转而惊讶道:“小弟弟,那么晚了,你的爸爸妈妈呢?”
“我和他们走散了。”男孩低下了头,话语间都透着无助与委屈,“今天是妈妈生日,爸爸带我们去广场看烟花,可是人太多了,我怎么找都找不到他们,然后走着走着就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了。”
说到后面时,孩子的声音已经带上哽咽,眼泪吧嗒吧嗒往下落:“姐姐,我……我好害怕!还好看到了你!你可不可以……可不可以帮一帮我?”
梁晓雯看得来心疼,赶快摸出一包纸巾,抽出一张来给孩子拭泪:“当然可以了,你别怕,姐姐一定会把你安全送到家。你知道爸爸妈妈或家里座机的电话号码吗?”
孩子摇了摇头,依然把头低着,小肩膀因抽泣而抖动着。
“那你家里住哪儿呢?xx路的哪个位置呢?”
“我们家住在xx路的天川小区……”孩子吸了吸鼻子,“门口的保安叔叔认识我,他和爸爸妈妈很熟。”
“行,我知道在哪里了。”天川小区是这一带比较高档的小区,梁晓雯成年前当过钟点工,曾有个客户就住在那里,“这边走过去其实还挺近的,乖,很快你就能见到爸爸妈妈了。”
说着,她牵起了男孩的手,心想这个小孩一定是吓坏了。
因为他的手几乎没有温度,握在手里冰冰凉。
如果此时她回头弯下腰抬起男孩的脸,估计就会赶紧把手放开。
因为那个表情实在是太渗人。
脸上泪痕尚未干,眼白处布着血丝,嘴巴却咧成一个诡异的笑容,露出长得来不正常的虎牙,锋利不输刀刃。
但是她没有。
所以她并没发现任何异常,而是朝着印象中的路线走去,手握得更紧了点,希望能把孩子的手给捂热。
‘
快出巷口的时候,男孩突然停住了脚步:“姐姐,不用继续走了。”
“诶?”梁晓雯不明所以地回头,“出了巷口再左转就到了,怎么不继续走了?你难道不想见你的爸爸妈妈?”
男孩抬头,一脸平静道:“我爸爸妈妈早就死了。”
“什么意思?”
一股不祥的预感漫上心头,梁晓雯莫名地觉得头皮有些发麻。
她想要收回自己的手,可没想到被对方死死地反握住,她一个成年人的力气竟然抵不过一个小孩!
“死了就是死了,能有什么意思。”男孩的脸上绽开一抹残忍的笑容,“他们的脖子上被我咬出两个窟窿,血被吸干了,当然活不成了。”
说到这里,他也不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了,左右的尖牙长了出来,幽黑色的眼眸若隐若现泛着红光,目不转睛地盯着梁晓雯,就像盯着一只美味的猎物,眼底尽是得逞之色。
“你是吸血鬼!”时隔多年再次接触这种生物,梁晓雯吓得来说话都走调了,声音尖锐起来,“你放开我!”
她拼命想要挣脱,却始终无法将自己的右手从对方手中抽出来,后来实在急得不得了,她伸出另一只手想要扳开男孩的手指,脚下也开始了动作,卯足劲往对方腹部踹去。
若是换作平常人,饶是成年男子,也少有斗得过梁晓雯的蛮力的,就连咖啡馆的老板都感叹,小姑娘的力气比大男人还强。她踹人也是很厉害的,一脚一个准,每每都把那些欺负她的人打得来倒在地上哇哇叫,不胃出血都算幸运的了。
可是在这个身高才刚到她胸口的小鬼面前,她的力气和那一脚竟然就像是挠痒痒似的,毫无作用,反而让男孩趁机擒住了她的另一只手,把她按到了墙面,然后还未等她反应过来,就猛地朝她的脖子扑了上来,如同恶狼扑食!
“啊——”梁晓雯下意识地闭上了眼,一声尖叫终于爆发出来。
她不要死在吸血鬼手上!她不想!
心脏剧烈地狂跳,就像要跳出嗓子眼,内心的呐喊膨胀,欲要撑破胸膛——
可是,什么都没发生。
出乎意料,梁晓雯听到男孩发出一声闷哼,就像是被谁掐住了喉咙,十分难受。她想要睁开眼一看究竟,却冷不防被一只手蒙住了眼睛。
那是一双同样冰冷的手,却向她传达着安心。
纤细的指间散着淡淡的香水味,有点熟悉,好像在哪里闻过。
“请稍等片刻。”
悦耳的女声,如同小提琴一般悠扬,谈吐优雅。
梁晓雯更加确定这是她见过的人。
大概是打从心底认为此人不会伤害自己,她并没有挣扎。
眼睛被蒙住了,她便只有用耳朵来捕捉正在发生的一切。只听男孩发出一声扭曲的叫喊,带着颤抖,接着又传来牙齿咬开皮肤的细响,随之似乎有什么在流动着……
“求……求您……”
男孩艰难地开口,语气尽是哀求与绝望。
过了几秒,那个女声才再度响起,带着君临天下般的傲气,就算梁晓雯看不到她的样子,也能想象出她的眼睛应该含着冷静的悲悯:“你有理智和意识,不同于你的那些新生同伴,可你身上的气息和他们相同——说,是谁给了你指引?让你学会那么狡猾地杀人?”
“没人……没人指引我……”
“哦?”这声似是含笑,却冷得森然。
不知道女子对男孩做了什么,半晌,只听男孩虚弱地不断喘息,改口道:“我说……我什么都说!是一个叫凯文的外国人,他把我变成了吸血鬼后就想走……可我实在太难受了,就死死抱住了他的腿……他带了我三天,后来听说他变的其他吸血鬼闹出事了,就跑了……”
“这个叫凯文的长什么样子?”
“红眼睛,灰头发,中国话说得没你好,还带点港台腔……”
“好。”看来女子十分满意,“你也算是重要的人证了,留你一命,回去给你弄点猪血。”
“为什么是猪血……”男孩子的语气变得贪婪,“这个女生的血闻起来很美味,不如我们俩瓜分了吧……”
梁晓雯不由打了个寒颤。
见此,女子的另一只手凉凉地附上她的后背,安抚性地轻轻拍了两下。
“不许动她。”
单单四个字,掷地有声,带着命令的口气,如最稳的靠山。
下一秒,蒙在梁晓雯眼前的手便撤走了。
梁晓雯睁眼便看到一头银发,丝丝凝载着月华。
只见少女立于身前,抱着看似熟睡的男孩,背影清瘦却不羸弱,灰色的休闲小西装上衣配花领白衬衣,与外套同色的超短裙下是一双有直有长的腿。
她的五官轮廓很深,鼻梁高挺,一双紫金色眼眸高深莫测,此时唇角微扬,正注视着梁晓雯。
“嗨。”柯清怡笑着打招呼道。
“你是……白天的那个外国客人?!”梁晓雯整个人都蒙了,“那个向我问了lenny的客人?”
“是的。”
梁晓雯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她怀里的吸血鬼男孩,满怀期待地问道:“什么叫他是你的人证?你怎么把他打败的?你……是吸血鬼猎人吗?”
“你不是向我推荐lenny的那首《活在黎明里的人》吗?”柯清怡语气轻松道,“可惜,我是活在黑夜里的人。”
“什么?”
“我是吸血鬼。”
梁晓雯瞪大了眼睛,两腿都在发软:“原来你是他的同伴?”
怎么会这样……
原以为的救命恩人,竟然也是一只吸血鬼!
杀她双亲的同族!
柯清怡试图消除她的偏见:“不是的,你听我说,就和人分好坏一样,吸血鬼也是分好坏的,有的会反人类,有的亲人类,真的。我不是他的同伴,我是听说这边因吸血鬼发生了血案,所以来消灭他们的,你别怕我。”
梁晓雯摸着墙壁跄踉地往旁边退,既恐惧又愤怒:“人类的好人能从不杀人,你们的好吸血鬼能从不喝人血吗!”
这个真的不可能。
柯清怡也没打算隐瞒,如实回道:“不能。”
梁晓雯冷笑:“那你跟我说什么吸血鬼也分好坏!你们有哪个不滥杀无辜?!”
对方态度不善,柯清怡也不热脸贴冷屁股了,语气冷下来:“是啊,吸血鬼不分好坏,吸血鬼都是见人就杀的残忍生物,那我到底是吃错什么药了救下你,然后跟你废话那么多?我为什么不直接咬破你的动脉,把你的血给喝尽?梁晓雯,你们人类会说‘别一竿子打死人’,如果带给你伤害的是人类中的坏人,那你是不是要把全部人都恨上,只是因为他们是同个物种,有着共同的特征?”
“说到底,你也只是害怕而已。”
说完这番话,柯清怡不理对方的反应,抱着男孩,瞬间消失在了小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