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把男反派当女主-穿书系统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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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把男反派当女主-穿书系统误我-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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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轻点了头,他的声音越发温和:“因为,我的心思和你是一样的啊。”
  程寻怔了一瞬后,眸中光彩大盛,可不是?同样的不甘于在内宅,同样的女扮男装书院求学,可不是一样的么?
  她心说,这样也好,省得她再解释她是怎么知道苏同学性别的。
  她大力点头,一脸认真:“那么,这算是咱们两人的秘密了?”
  苏凌一笑:“当然。”
  如果真说出去,她就无法在书院继续读书,她年纪又小,尚未及笄。两人若想如现在这般朝夕相处,可就难了。
  程寻笑得越发开心,将自己心底的两大秘密说出来,她内心甚是轻松,觉得在这书院里,她和苏同学一样,都不再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
  她偏了头看他,眼波流转:“那我们谁都不告诉?”
  苏凌点一点头,含笑看着她:“咱们两人的秘密,又怎能告诉第三人知晓?”
  程寻笑道:“说的是,不给第三人知道!”
  “孟秋之月,日在翼,昏建星中,旦毕中。其日庚辛。其帝少皞,其神蓐收……”杜聿的声音不高不低在上方传来。
  程寻低低的“啊”了一声,心说幸好没说出来,万一杜聿同学耳力特别好,直接听到了,岂不连累了苏同学?
  苏凌执了她的手,在她手心一笔一划写下“礼记月令”四字。
  程寻手心痒痒的,也不抽回,她笑道:“我知道,杜同学在背《月令》。”
  这是《礼记》中的一篇。
  想到《礼记》,程寻不免想起她最熟的《大学》,她瞧了苏凌一眼: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
  两人齐齐低语,显然是想到一块儿去了。思及旧事,他们相视一笑,只觉温馨无限。


第33章 我来背你
  苏凌轻声道:“今天七月七; 要一起过节吗?”
  “啊?”程寻眨了眨眼; 复又摇头; 很遗憾的模样,“不成。”她是要跟嫂嫂一起乞巧的。
  苏凌有点遗憾; 但是瞥了一眼她的脚后; 又转了话题:“脚还疼得厉害吗?”
  程寻摇一摇头:“不碰的话,就不疼。我回去以后,先冰敷; 再热敷,歇两天; 就好的差不多了。”
  轻轻点一点头,苏凌温声道:“等会儿; 霍冉他们回来时; 我帮你把袜子先穿上。”
  程寻感叹于苏同学的细心,不过让别人帮自己穿袜子,她到底是不好意思。她抿嘴一笑,摆了摆手:“我自己来就成了,放心; 我会很小心的。”
  她心想穿上罗袜之后; 其他人就没法从她的脚判断出她是个姑娘了。
  坑底两人; 坑外一人,在这里等了好一会儿,才听到柳明丰的声音:“绳子拿来了,绳子拿来了!”
  杜聿站起来:“没有马吗?”
  “何止没有马; 箩筐也没有。”柳明丰道,“我们还没回书院,这绳子是高夫子用来准备捆绑猎物的。”
  他重重地叹一口气:“唉,高夫子催着我们过来,先把他们拽上来再说。”他啧啧两声:“程寻,苏凌,你们这次怕是要出名了。”
  程寻额头突突直跳,她一点都不想以这种方式出名。
  “结实吗?”杜聿不确定地问。
  “肯定结实啊。”柳明丰说着作势把绳子缓缓放了下去,“高夫子本来打算用它来捆绑野猪野牛的,你说结实不结实?”
  程寻心头一跳,野猪野牛?
  不过现在不是想太多的时候,她小心穿好罗袜,在苏凌的帮助下,将垂到眼前的拇指粗细的长绳牢牢绑在腰间,又打了一个结:“好了!”她想了想,又抱上了那只灰不溜秋的野兔。
  苏凌检查了一下,方对上面三人道:“小心一点,她崴了脚。”
  “知道知道。”
  上方三人一起使力,先后将坑底两人给拉了上去。
  苏凌一到地面就去看程寻,见她稳稳当当坐于地上,怀里还抱着兔子,脸上并无异色,心知她并未碰到脚,略松一口气。他向霍冉、柳明丰、杜聿三人点头致意:“多谢了。”复又低头解下腰间的绳子。
  “这次我们可算是帮了大忙了吧?”柳明丰有些得意。
  苏凌点一点头:“是啊。”
  “不说这些了,咱们怎么回去?”杜聿扫了一眼右脚只穿着袜子的程寻,“程寻不是崴了脚吗?不能走路,又没牵马过来,得有个人背他回去。以我之见……”
  “霍冉吧!霍冉吧!”柳明丰拍了拍霍冉的肩膀,“咱们几个人里,霍冉最壮实了。这种体力活最适合交给他。是不是,霍冉?”
  霍冉撸了一把袖子:“那就我来吧。看程寻这样子,估计也没多重。不过像柳明丰这样的瘦猴子,肯定是背不动的。”
  “诶,怎么说话呢,你?”柳明丰个子小,一向最忌讳别人拿他身形开玩笑,当时便有几分怒色。
  苏凌忽的开口:“我来背她。”
  一直默默听他们商量的程寻闻言一怔,连忙摇头:“不用了吧?我觉得霍冉就挺好的。”
  苏同学毕竟是女孩子,虽然个子很高,可身形清瘦,不如霍冉健壮,程寻思忖着,放着三个男同学,非要让一个女孩子背她,好像没这样的道理。
  苏凌意外,他皱眉,弯了弯腰,在程寻耳边低声道:“怎么能让霍冉背你?方才说的话,你都忘了?”
  她是个姑娘,他又在这里,怎么让别的男人碰她?
  他目光沉沉,程寻忽的就有点心虚,她心说苏同学比她细心,是担心霍冉会察觉她是姑娘吧?真是,她自己的事情,苏同学居然比她更上心。她感动而又惭愧,小声道:“可是,可是你能背动我吗?这路程可不远,会不会累着了?”
  “诶诶诶,程寻,你这话就不对了啊。你怕他累着,你怎么不怕我累着啊!”霍冉轻嗤一声,“苏凌力气小吗?你以为都跟你一样,力气小的连弓都拉不动?”
  苏凌微微一笑,心中的不快一扫而过,原来是心疼他。他语气越发温和:“你也听霍冉说了,我力气不小。你这么轻,我怎么可能背不动?”
  程寻想了想,苏同学确实能轻而易举挽起重弓,或许真的膂力惊人。她点头一笑:“好,那就有劳你了。”
  “那就苏凌吧,我们帮你拿着猎物。”柳明丰嘿嘿一笑。
  苏凌已矮下身,向程寻指了指自己的肩膀:“上来吧。”
  夕阳西下,程寻凝视着自己身前少年尚显稚嫩的肩膀,心头一热,一把搂住了他的脖颈。
  苏凌背着程寻,杜聿抱着野兔,霍冉和柳明丰分别拿着其他猎物和长绳,一行五人不疾不徐向书院而去。
  回程中,程寻数次在苏凌耳边低声问:“累么?要不要歇一歇?”
  她看他耳根都红了,不知是不是热得很。
  “不累。”她的气息就在耳畔,身子又在他背上微微晃动,苏凌心神摇曳,却板起了脸。静默了一瞬后,他又续了一句,“你不乱动就不累。”
  程寻“哦”了一声,果真不敢再乱动。
  虽说背上有一个人,可苏凌心里甚是轻快,丝毫不觉得沉重。途中杜聿、霍冉都曾提出过换了自己来,被他给拒绝了:“不用麻烦了,快点回去吧。”
  杜聿他们这才作罢。
  等回到书院,已是暮色四合。高夫子站在书院门口,声音震天:“程寻,你怎么回事儿?”
  程寻还未说话,苏凌已然应道:“我们不小心掉进一个捕兽坑里,所以才耽搁了。”
  “真掉进坑里了?”
  “可不是?高夫子,还是我们三个把他们拽上来的。你看,这是绳子。”柳明丰扬了扬手里的粗绳,“程寻还崴了脚呢,是苏凌一路把她背回来的。”
  “去去去,你们赶紧把程寻送回去,去膳堂吧,这时候,不知道膳堂还有没有东西。”高夫子摆了摆手,拿过柳明丰手中的长绳,扬长而去。
  程寻松一口气:“高夫子这是不罚我了吗?”
  “你们打的猎物不少,为什么要罚你们?”霍冉不以为意,“走啦走啦,再不去,膳堂什么都没了。”
  “没了怕什么,咱们不是还有山鸡獐子吗?”柳明丰一本正经反驳,“咱们去找焦大婶,蒸了吃,煮了吃,炸了吃,烤了吃,怎么吃都行。”
  两人边说边远去,杜聿犹豫了一瞬,并没有跟上去,他站在原地,攥紧了怀里的兔子:“这只兔子……”
  程寻瞧一眼苏凌,忙道:“这是要养的,不能吃。”
  她话音刚落,就听一个熟悉的声音道:“程寻,你今天怎么回事?”
  和高夫子相似的话,却是和他完全不同的音色。
  说话间,一道修长的身影踏着夜色而来。二哥程启面色阴沉,一脸不虞之色。
  程寻神情微变:“二,程夫子……”她心说,糟了,二哥叮嘱过多次,要她远离苏凌的,偏偏这会儿她还在苏同学背上!
  她心思转的极快,“我,我不小心掉进捕兽坑里,又崴了脚,就不能给夫子行礼了。”
  果然,她这话一出口,程启立时换上了担忧的神色:“崴了脚?还掉进了捕兽坑里?现在怎么样,要不要紧?”
  程寻觑着二哥的神色,小声道:“疼,还肿了……”她看了一眼杜聿,又道:“那坑挺深的,是杜聿同学他们打那儿经过,又找了绳子,才帮我拉上来的。啊,苏同学看我脚不能动,还背我回来。”
  程启听闻小妹受伤,自然无暇去想太多,听她言下之意,是她掉下捕兽坑后,杜聿和苏凌经过救下了她。虽然对于小妹在苏凌背上感到刺眼,但是与之想比,还是小妹受伤更让他担心。
  他快步走到苏凌跟前,伸出了手:“今日辛苦你们了,把她给我,我带她回去,你们快点回去歇着吧。”
  苏凌盯着他伸过来的手,并未立刻行动:“不必麻烦了,我直接送她回去就行。她崴了脚,最好不要乱动。”
  程启拧起了两道眉,他深吸一口气:“苏凌——”
  程寻不敢乱动,可也不敢继续在二哥面前和苏同学表现亲近,她轻轻在他手臂上掐了一下,小声道:“多谢苏同学和杜同学了,要劳烦夫子了。”
  苏凌眼眸半垂,轻“嗯”了一声,小心放下程寻,被程启接了个正着。
  程启咳嗽一声:“时候不早了,你们快些回去休息吧。”
  “是,学生告退。”
  苏凌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直到程启他们的身影消失不见,才对同样站着的杜聿道:“你怎么也站着?”
  “我么?难道不是因为你要休息么?”杜聿奇道,“哦,兔子还在我这儿呢。”
  苏凌抬头看向那只灰不溜秋的丑兔子,笑了一笑:“给我吧,我先养着。”
  抱着这只兔子,他不免想起今日白天的种种情景,唇角微微勾起,心中也泛起丝丝暖意:“今日是七夕啊。”
  真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只是不知道她的脚伤怎么样了。苏凌双目微合,那种温软滑腻的感觉瞬间浮上心头,他脸颊一红,轻咳一声。
  杜聿愣了愣:“是啊,家家乞巧望秋月,穿尽红丝几万条。”
  今日万家乞巧,可他母亲却未必能有片刻清闲。
  受了伤的程寻今夜自然无法同二嫂卢氏一起乞巧了。
  一听说她去打猎受了伤,母亲雷氏一脸担心。待她褪去罗袜,露出红肿的脚踝时,雷氏的眼圈瞬间就红了。
  程寻忙道:“不碍事,不碍事,就是看着严重,其实一点都不疼的,娘。我还冰敷过了。”
  雷氏擦了擦眼角,亲自拿跌打酒过来,给女儿处理红肿的脚踝:“怎么这么不小心?你今日骑射课就该不去的……”
  她只这么一个女儿,偏生喜欢读书,非要在书院里,还要同其他学子一样。身为女子,体力不及其他学子,但凡遇上骑射课,回到家时,必是狼狈不堪。女儿笑嘻嘻的,不以为意,可她心疼。
  “娘,不去多可惜啊。娘,你不知道,我们今天在山林里,除了山鸡野兔,还看见了黄鼠狼、獐子,我有个同窗,他箭法特别好,就那么嗖的一下,直接就能射中猎物,百发百中。连高夫子都夸他的……”程寻提起苏凌,不禁眉飞色舞,
  她心底有个小秘密,连亲娘也不好告诉。那就是这个箭术超群的苏同学其实是个小姑娘,还成了她的好姐妹。他们两人有两个共同的秘密。
  可惜雷氏反应淡淡,并不大感兴趣,她只嗯了一声:“你这次崴了脚,只怕十天半个月都不能下地走路了,我让你二哥给你告个长假吧。”
  “啊?”程寻眨了眨眼,“十天半个月都不能去学堂么?那怎么行?那我要落下多少功课啊。”她拉着母亲的胳膊,一脸认真:“娘,我小时候,我大哥摔着腿时用的轮,用的四轮车还在吗?”
  雷氏深吸了口气,她拿食指点了点女儿的额头:“你就这么喜欢读书……”又不考状元!
  可她到底是拿女儿没办法。
  次日清晨,程寻坐在四轮车上出现在了学堂。
  她这副形容一出现,直接吸引了整个学堂学子的目光。不过因为程夫子就在她身后,大家也不敢多话。
  她一眼就瞥见了苏凌,他目光灼灼直视着她。她冲其扬了扬唇角,又轻轻眨了眨眼。
  苏凌回之一笑,目光下移。
  程寻猜出了他的意思,她轻笑着摇头,示意自己无事,任由二哥推着到了自己位置上。
  趁程夫子不注意,云蔚扭头低声问道:“程寻,我听说你腿断了,是不是真的?”
  程寻扯一扯嘴角:“你听谁说的?”
  云蔚一脸钦佩:“腿断了还来学堂,你真是太好学了。”
  程寻:“……我腿好好的,只是崴了脚而已。”
  苏凌抬眸,看了一眼那两个凑得很近的脑袋,目光微沉,轻咳一声:“夫子来了。”
  云蔚飞速转回身子,摇头晃脑,做认真读书状。
  作者有话要说:
  苏凌:恋爱的第一天,感觉还不错。


第34章 太亲密了
  早饭后; 程寻在自己书桌上发现了一朵玫红色的紫薇花。她怔了一瞬; 听到身后的苏凌轻咳一声:“文库旁边的紫薇花开了; 挺好看的,是不是?”
  程寻回头看向苏凌。
  一身雨过天青色学子服饰的苏凌静静地望着她; 眸光澄澈; 舒朗清隽。
  程寻心说,这是一个喜欢花草的小姐姐。她点一点头:“好看。”笑了笑,她又补充一句:“你也好看。”
  苏同学穿学子服皎若明月; 穿箭袖明如朝阳,虽说过于中性了一些; 但是着实是个怎么看都好看的帅气姑娘。帅气也是好看的一种啊。
  苏凌微怔,神情有些无奈:“不能这么说。”他是男子; 怎能用好看来形容?
  程寻“哦”了一声。心想也对; 他们说好了,秘密不告诉第三人,她说苏同学好看,万一有心人多想了,猜出苏同学是女孩子怎么办。于是; 她诚恳道:“我是夸苏同学英俊潇洒; 玉树临风。”
  听她出言称赞; 苏凌勾了勾唇角:“你脚好些了没有?”
  “好多啦。”程寻笑道,“怎么样?我坐着四轮车来学堂,是不是特别……”
  她一时想不到拉风的同义词,歪着头认真思索。
  苏凌心神微动; 低声问:“昨日程夫子没为难你吧?”
  他佯作无意,又续了一句:“我感觉,他似乎对我有些意见?”
  “……”程寻笑意微敛,她眼珠转了转,瞅着四下无人,干脆也压低了声音,“他没为难我……其实,他不是对你有意见。你知道的,我这个样子,他肯定不想我和书院的学子走得近嘛。”
  她并不想她的好朋友对她二哥有误会。虽然二哥让她远离纪方和苏凌,可这原因并不一样。如果让苏同学知道,二哥因为其权贵身份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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