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原来这么容易!》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杀人,原来这么容易!- 第3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第43章  熊哥之死

作者有话要说:  
  第43章熊哥之死
  人一生中总有被俘获的时候,那诱惑也许是美女,也许是钞票,也许是所谓的事业,更多时候不知道是什么。丝丝也在卒不及防的时候,变成了别人的俘虏,她刚一上车,便被套上一个两层黑色绒布的头套,眼前顿时一片漆黑。
  “麻子,你这是干什么?!”丝丝喝问道。
  缩在后排的肉团伸展了些,露出一双浑浊的眼睛,脸上的疙瘩忽明忽暗。“哼,别装了,你应该知道!”冷笑里面有幸灾乐祸,麻子脸上露出猥琐的表情。
  “我知道什么?”丝丝反诘,“有事我们去找熊哥评理,不声不响的,你这算怎么回事?”
  “对不起,这就是熊爷的意思,我也爱莫能助。”麻子随即告诉前面持枪的大汉:“等会到了海边,下手给我干净点。”
  “我不信。给我接熊哥的电话,我要亲耳听他说。”丝丝道。
  “对不起,现在熊爷身边没有电话,你就认命吧!”麻子冷笑道。
  这明明是托词,丝丝却也没有反驳,她似乎在想什么,又像是睡着了。可现在却并不是睡觉的时候,而是反击的时候,岂能坐以待毙?丝丝仍然没动。就算她真的想动又能如何?对方有三个人,两把手枪,其中一个还是高手。也许她还在等待,越野车已经驶离市区,车身的颠簸突然加剧,似乎拐入一条山路,空气中有退潮后鱼虾死尽的腐败气息。
  当头套被取下来的时候,丝丝已经身在半山腰,草屋还是那间熟悉的草屋,正中依然是王阿宏的灵位,甚至连熊哥坐的位置也没有变化,只是他的右臂少了半截衣袖,多了厚厚的绷带。
  “对不起,我不该怀疑你。”熊哥当然不会如此致歉。“没什么,谨慎一些是应该的。”丝丝也没有客套。
  丝丝在上车的一瞬间已经做出反应,有时候没有反应才是最好的反应。麻子他们三个虽然是老手,却不是杀手,所以他们的话语里始终少了什么,又多了什么。缺少杀气,却又太过于谨慎。道上混的人最恨卧底的警察,就算没有拳脚相加,嘴里也早就不干不净地骂上了。
  “熊哥,你的胳膊,怎么回事?”丝丝镇定自若地问。
  “难道你还不明白吗?!”熊哥意味深长地藐着丝丝。
  “有内奸?”丝丝明白自己已经通过了考验,恰到好处地皱了皱眉,表示惊讶。
  “不错!我和师爷去见‘将军’,结果被国际刑警端了老窝。我只身逃了回来,师爷中了一枪,下落不明。眼下信得过的人就只剩你和阿飞,我已经派人去通知他,看来得避避风头。”熊哥道。
  丝丝点了点头,没有说话。熊哥当然不会轻信一个人,但她并不是警察,可是阿飞呢?没人知道,阿飞之所以不会受到怀疑,却是因为一个极特别的原因!
  熊哥胳膊上的绷带只是胡乱缠了几圈,此时已经渗出血迹。丝丝俯身小心翼翼地取下绷带,察看伤口,子弹已经取出,伤口边缘却烧焦了,并未发现感染的迹象。看起来熊哥疗伤用的还是“小马哥”的老办法,可见他已经成了惊弓之鸟,竟不敢去诊所治疗。
  人到了穷途末路的时候,他最信任的人却是卧底,这真是一种讽刺!人性最大的悲剧之一,就是背叛,对人心理打击最大的也是背叛。丝丝心里很不是滋味,她从没有出卖过别人,对于向老师打小报告的也是极度鄙视,现在却不得不……。还是那句老话:一朝人在江湖,便身不由己了!
  不到一刻钟的时间,阿飞也赶来了,外面套了件皮夹克,里面鼓鼓的缠着绷带,像是藏了一把枪。
  “熊哥,你回来了,怎么会受伤的?”阿飞一进门便抢前问道,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你的伤不碍事了吧?”熊哥不答反问。
  “没事,到底出了什么事?”阿飞追问。
  “别管那么多了,有内奸,所以我们现在就要离开这里!”
  “有内奸?我们去哪里?”
  “事态紧急,刀王已经去联系偷渡的船,这就走。”
  “那这里的生意怎么办?我脸生,让我留下来看着吧!”
  “都什么时候了?还谈什么生意,钱再多也换不回命!”熊哥火了。
  “熊哥,我……。”阿飞的感动并不是装出来的,无论对错,出卖朋友都绝不是一种愉快的体验,何况他也是第一次做卧底。
  很快刀王便回来了,已经安排好偷渡的船只,凌晨一点从西码头出发。凌晨是人一天当中最困倦的时候,也是海关的巡逻最疏忽的时候。还剩下不到三个小时,刀王和麻子安排放哨,熊哥出去巡视了一圈。阿飞就在那段时间里发出了信号,绷带里面没有枪,却有一个小巧的发报器。
  夜更深了,猫头鹰偷偷数着眉毛,接连发出嗜血不祥的怪叫声。接近零点的时候,一声枪响打破了整个山林的静寂。刀王早就召集手下,在周围布置了警戒,警方的大队人马没能避开暗哨,双方火力立即交织在一起。
  熊哥侧耳听了听由疏转密的枪声,知道大势已去。从枪声的密集度判断,对方的火力起码是自己的五倍,看来不只是出动了刑警,恐怕还调集了武警部队。
  “走!”熊哥当机立断,已经来不及调回刀王,是让他最心痛的一件事,毕竟刀王和麻子跟了他这么久,一直都忠心耿耿。
  于是丝丝、阿飞、麻子以及两名手下,便跟在熊哥后面,向着山顶方向逃去。福山北面林木凋零,南面却要茂盛的多,所以只要翻过山头,也就有了逃走的机会。一行人爬上山顶,半山腰的枪声已经非常稀疏。熊哥向下俯瞰,远远的有一队人马包抄了过来,好在地域开阔,想要从旁边绕过去并不算难。要不是他提前安排了暗哨,等警方的包围圈一形成,那就必然是全军覆没。
  熊哥计议已定,正要动身,一把冰冷的手枪悄无声息地顶在了他的脑门上。同时麻子也被丝丝掀翻在地,手里的枪飞出老远,紧接着,两个小喽罗也被打昏在地。
  “想不到竟然是你!”熊哥一时又悲又忿,他并不是没想过自己的下场,可是做梦也没有想到,竟然会被自己最信任的人出卖。
  “熊哥,放下枪,别做无谓的事情。”阿飞心里想到的是,只要熊哥能转作污点证人,一定可以从轻判刑。他也不希望由自己来逮捕熊哥,才会犹豫至此。
  “好!好!真有你的!”熊哥讥讽道,缓缓扔掉枪,转向丝丝道:“想不到你也一起背叛我,亏我把你当成了妹妹一样!”
  “对不起,我不是警察,是因为追查王阿宏案误打误撞来的。”丝丝解释道。
  “怪不得,我派人查你却没有结果。”熊哥苦笑,眉宇深锁,有一种英雄落魄的味道。
  麻子看出便宜,趁三人说话的当口,抽出匕首攻向丝丝下三路,招招狠毒。恰在此时,不远处传来“啪”的一声枪响,正中阿飞肩头。原来是刀王且战且退,从后面赶了上来,见情势危急,抬手就是一枪,自己却因为暴露了目标,被紧随其后的武警撂倒了。
  熊哥顾不得拾枪,掉头就跑,他知道阿飞就算没有受伤,也绝对不会向自己开枪。在最后的紧要关头,他赌的是人性,如果输了就是一个字,死!
  他赢了,阿飞没有开枪,甚至没有追,只是捂着肩头慢慢坐倒在地。他也输了,就在他即将钻入密林的一瞬间,被武警的一颗流弹击中,翻倒在地,再也动弹不得。
  残余的喽罗很快就被摆平了,阿飞和熊哥都被抬上了救护车,不同的是,打在阿飞肩上的子弹被厚实的肌肉挡住,而熊哥却被子弹打入胸腔,生命危在旦夕!
  救护车上,熊哥弥留之际,还能认得出丝丝,只是说话时夹杂着呼呼地风箱声,因为那颗子弹将他的肺打漏了。
  “记住我交待给你的事情……还有,帮我查出杀阿宏的凶手……”
  “红红是不是你杀的?”丝丝也有问题问他,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已经没有了说谎的理由。
  “红红是谁?”熊哥反问。
  “王阿宏的女朋友。”丝丝道。
  “没有!”他从来不动朋友的女人,更别说杀她。
  “班头呢?”丝丝追问。
  “……”
  熊哥没能捱到医院,半路上就咽气了。
  不可否认,熊哥的一生,是灰暗的一生。但是,不论如何,他已经来过,活过。所以,临死前,他并没有太多的留恋。也许是他早就知道自己的结局,因为从他走上这条路开始,很多事情就已经是注定了的!
  还是那家医院,丝丝坐在阿飞的病床前,觉得心里空空荡荡,想说点什么,却不知道真正要说的是什么。
  “这次警方一出马,就歼灭了整个犯罪团伙,厉害。”丝丝见阿飞不接茬,接着道:“都是你的功劳,看来这次是一网打尽了。”
  “你错了,黑帮是抓不尽的。”阿飞脸上的表情很怪,“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是什么?就是黑道白道的人混在一起。”
  “喂,你又在发什么神经?”丝丝不解地望向他。
  “什么是黑道?你告诉我。”阿飞问。
  “不明白,说来听听。”阿飞的样子看起来莫测高深,丝丝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
  “在上古时代,是没有规则的,人类同其他动物一样,遵循着弱肉强食。”
  “晕!一竿子整到山顶洞人去了。”看得出来阿飞对于熊哥的死耿耿于怀,所以丝丝才故意插科打诨。
  “后来就慢慢的就有了规矩,发展到今天,已经有一整套的规则。但是不管何时,总有人要被淘汰,也就是说不适应这套规则。”
  “这倒很新鲜。”他的理论丝丝并未听过,不由暗自揣摩。
  “不适应的人便自己创出一套套规则,于是便有了许多潜规则,像黑道的命价体系。也就是说,在这个圈子里,不看你是否有钱或者有才华,而是根据武力大小来判断一个人的价值,或者说你拼了命能换来什么。”
  “好像有点道理。是不是还应该包括那些明娼暗妓?”丝丝问。
  “不错。只要有人存在,这些现象永远也不可能消失。但也不会成为主流,因为光明永远存在!所以每当看到有人自甘堕落,只懂得以武力示人,我就会觉得很悲哀,也很无奈。”阿飞无奈的感慨。
  “我有点明白你的意思了,加入黑社会跟逼良为娼是一样的,不同的是,他们出卖的并非肉体,而是生命。”丝丝道。
  点了点头,阿飞再次陷入长久的沉默之中,一付不堪困扰的样子!
  

  ☆、第44章  校园疑云

作者有话要说:  
  第44章校园疑云
  如果说班头的死,像美梦醒来的黑夜,给人一种猝不及防的痛。那么熊哥的死,就是噩梦醒来的白昼,给人的是一份回归的释然。丝丝从医院回来,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她连衣服都未脱,便一头栽倒在床上。终于可以卸下所有的戒备,她一觉睡倒,生死不知,转眼间天光已大亮。
  正如古龙所言,“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候,也正是最接近光明的时候。人生也一样。只要你能把这段艰苦黑暗的时光捱过去,你的生命立刻就会充满了光明和希望。”
  已是正午,耀眼刺目的阳光,穿过硕大的银色铝合金落地窗,在客厅正中划出明暗截然相反的界限。丝丝巡视一圈,终于在客厅的长沙发上落定。阿飞,不,小李警官,恐怕要在医院里呆上几天。丝丝想,称呼起来有些别扭,他不再是阿飞,我却还是丝丝。她最终决定不告而别,既然来的时候没打招呼,那么走的时候也不留任何讯息,算是有始有终吧!
  出租车悄然停在女生宿舍楼前,丝丝付了车钱,取出后备箱里的行李。她深深地吸一口气,立即感受到校园里静谧的味道,混合着青草的气息,花朵的芬芳,是一种久违了的感觉,温馨而熟悉!
  拉拉第一个冲了出来,豆豆紧随其后,再就是花探长、哥拉斯和千人迷。也许是因为刚刚失去一个朋友,她们见到丝丝时加倍热情,却也有点脆弱。张开双臂,两个人交叉在一起,碰一下额头,互相拍拍后背,那是她们独有的招牌式拥抱。一通折腾,却终是少了一人,大家都小心翼翼地避开两个字,如同跨入雷区的工兵。
  若不是班头发生意外,辅导员到现在还不会知道丝丝半月前已经离开学校。并非渎职,毕竟整个年级上千人,而且豆豆的保密工作也的确无懈可击。学校里没有对丝丝加以处分,全都是老王的功劳。他虽然话语不多,却通达事务,干了一辈子警察工作,跟好人里的坏人,也跟坏人里的好人打交道,也就难怪他行事老辣,滴水不漏了。
  晚上大家出去聚餐,给丝丝接风洗尘,没人喜欢食堂里千篇一律的饭菜。女生吃饭跟男生不同,男生吃的是酒,交的是朋友,女生吃的则是气氛。众人交相询问之下,丝丝先是矜持,然后眉飞色舞,最后黯然发现桌上只剩下少许冰冷的土豆丝,一段肥腻的排骨和些许汤汤水水。
  回到宿舍,五个人皆口角放光,心满意足地唏嘘不止。唯独丝丝一声叹息,倒了杯锅炉房的开水,泡面充饥。泡了十来分钟,方便面依然在齿间嘎吱作响,七十三度,产地正宗,丝丝喝了口汤,似乎是确认般地点了点头。
  挂钟的指针现出一个完美的三十度角,十一点整,早过了熄灯的时间。无奈睡意不像学校的规矩,十点半强制熄灯也好,凌晨三点半放暖气也好,一切看起来都那么随意,挥之即来。尤其是丝丝的一句话,更是打乱了睡魇的魔力,让它空自张牙舞爪地叫嚣。
  “凶手也许就在校园里。”
  “凶手”
  “也许”
  “就在校园里。”
  丝丝的声音并不大,但却每个字都像匠人的铁锤,掷地有声。一下子大家都不作声了,宿舍里出奇的安静,静得可以听见走廊里唏唏嗦嗦的脚步声。间或野猫凄厉幽远的叫声,不免让人想到游弋的死神。
  丝丝盯着天花板探出的一小截铁圈看了很久,转而发现原来大家都没有睡着。但是谁也不肯开口说话,仿佛洞房之夜的新人,谁先说话谁先死。又过了一刻钟的时间,哥拉斯憋不住了,坐起身问道:“谁去上厕所啊?有人上厕所吗?”
  拉拉斜睨了她一眼,简洁道:“不去。”大概是怪她打断了自己的思路。
  “怎么,你害怕?”花探长问。宿舍熄灯后,只剩下走廊里两盏灰黄的灯泡,而厕所兼水房里的灯泡却已经坏掉。她自己也觉得心里发毛,却不肯说出来。
  “谁怕了?!”哥拉斯反驳,却磨磨蹭蹭地不肯下床。
  豆豆和千人迷没有动静,恍若未闻,也许真没听见。丝丝心里有些不安,站出来打圆场:“我去,水喝太多了。”
  “我也去。”花探长急急忙跳下床,一只脚踩到了皮鞋,另一只脚却踩在地上。
  也难怪她们会害怕,学校里竟然会暗藏杀机。出了一个马加爵,已经令人惶恐不安,如果再加上一个变态杀手的话……。丝丝不敢再往下想,同时也暗自庆幸没说出来,凶手可能和王阿宏是同一个宿舍的!
  ……
  又是傍晚,丝丝盯着花圃,一排杜鹃花里多了一株异样艳丽的植物。莫非是罂粟?丝丝想,该借本花卉图谱看看。豆豆此刻就站在她的身侧,却在注视天际变幻无方的晚霞。
  “有关系吗?你说。”豆豆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她始终不知道红红已经遇害。
  “嗯?”丝丝抬起头。
  “我说,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