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原来这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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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原来这么容易!-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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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财,想什么呢?”见有财举着水杯发呆,阿楠坐到他的身边搭话。虽然一贯谦和,可是他并不喜欢靖明的咄咄逼人。有财虽然相当内向,但因为同是家境贫寒,仍然有许多共同语言。
  “没想什么。”有财若有所思,心不在焉地应道。由于说话时离水杯太近,听起来瓮声瓮气,一点都不像他原来的声音。
  “喂!”阿楠童心忽起,拿起桌上的空纸杯,对准了有财的耳朵,大喝一声,吓得有财一下子跳了起来。
  “阿楠,没事干嘛欺负人!”靖明教训道,他喜欢时时刻刻维持自己的权威。以前,王阿宏专爱跟自己对着干,天顺也一贯爱搭不理,其他人还行。可现在武奇谈恋爱了,看样子阿楠也快了,宿舍里岂不是要四分五裂?
  “没吓到你吧?有财。”阿楠道歉。
  “没有,我还得多谢谢你!”有财的话有点莫名其妙。
  ……
  南郊外,旷野里不时地传出一阵阵蛙鸣,冷月已至中天。
  成堆疯长的野草当中,是一座废弃的砖瓦加工厂,一堆堆残砖破瓦散落在四周。砖瓦厂废弃已久,里面早就已经断电,四盏应急照明灯分别从四个角度打出光柱,整个厂房顿时雪亮。正中央端坐一人,满脸横肉,杀气腾腾,正是斧头帮的老三——狼哥。
  十一点,熊哥准时赴约,与他随行的是阿飞和虾仔。三个人缓步走进厂房的大门,便看到坐在正中的狼哥,身边也是只有两名手下,左右分立。熊哥当即抱拳拱手,寒暄道:“好久不见,狼兄别来无恙啊!”
  “托熊爷的福,饭也吃得,妞也泡得!”狼哥起身相迎,抱拳还礼。
  虾仔在熊爷身后不住地东张西望,他跟随熊哥时间尚短,似乎没见过这么大的阵仗。阿飞也不动声色地环顾四周,厂房里看起来空空荡荡,只有几台锈迹斑斑的制砖机,胡乱地堆在角落里。狼哥身边的两名手下,一胖一瘦,一黑一白,看来正是江湖上盛传的王牌保镖双煞兄弟。
  熊哥刚刚坐定,狼哥就开门见山:“熊爷,今天请你来,是我们余老大的意思。想请你加入我们斧头帮,共商大计!”
  “狼爷,你的好意兄弟我心领了。你也知道我一直是跟着彪叔的,怎么能半路改弦易张!”
  倒退十年,彪叔在江湖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若是有人敢跟他老人家作对,那就是活得不耐烦了。可惜,自从三年前彪叔去了新加坡以后,已经处于半退休状态,极少过问江湖上的事情了。
  “这么说,你是不肯抬爱了?”
  “不敢当,恕难从命!”
  “那我就没什么好说的了,请!”谁也没有想到,这句“请”正是一个暗号,一瞬间,数十人从厂房的两个侧门一拥而入,十几支枪一齐对准了熊哥三人。
  “你这是什么意思?”熊哥脸色一沉。
  “什么意思?要你的命!”狼哥恶狠狠道。
  “你不会以为我真的没有防备吧!?”熊哥的口气显得气定神闲。
  房上的瓦片不知何时被揭开了三个口子,“啪啪啪!”几乎连在一起的三声枪响,四盏应急灯中有三盏被打灭了,剩下唯一的一盏从熊哥身后照向狼哥,三个人便处在阴影之中,连面目都看不清楚了。狼哥抬头望去,便看到房顶的破洞,和三挺机关枪黑洞洞的枪口!
  “你以为就凭这三挺机枪就能唬住我吗?”
  “当然不止。”熊哥沉声道。不知何时,阿飞的手枪已经顶在了虾仔的脑袋上。
  “都别动!”阿飞大喝一声,“谁敢动一动,我就把你们的余老大崩了!”
  “别,别,他妈的飞哥你是不是搞错了?我可是为熊哥立下过赫赫战功的,怎么可能是叛徒?”虾仔气急败坏地解释,一脑门子汗。
  阿飞一把将虾仔挂在胸前的护身符掏了出来,三两下剥去伪装,赫然正是斧头帮老大的信符。
  “你还有什么话说?!”阿飞质问虾仔,不,应该是余老大。
  余老大没话说了,这件事他做得过于托大了,正在深自后悔。从阿飞和丝丝两个人跟着熊哥的那一刻起,他就感觉到威胁,没想到还是低估了两个年轻人的实力。他很明白自己的处境,就算他能证明自己不是真正的余老大,老二、老三也不会放过他,他俩早有反意,自然是宁肯杀错,也不会放过!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一时之间苦无良策,余老大脑海里一个劲地盘算。
  熊哥的嘴边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他早就知道余老大的身份,恨得牙根痒痒,却又不便下手。如果他杀了余老大,无论斧头帮继任的帮主是谁,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他报仇,他也就永无宁日了。而现在余老大一曝光,所有的矛头便都冲着他去了。斧头帮内乱一起,他熊爷就可以坐山观虎斗,高枕无忧了!
  狼哥跟身边的黑白双刹低语了几句,紧接着“啪”的一声枪响,屋里仅剩的一盏灯也被打灭了。黑暗中只听得枪声大作,有人大叫了一声,显见是受了伤,听起来仿佛是阿飞的声音!
  丝丝的任务是和刀王、麻子(偷袭丝丝的二人)率众在外面接应。只是她没想到,狼哥竟敢公然开枪,想要趁乱杀死余老大,不由得替阿飞捏了一把汗。虽然熊哥、阿飞他们两个都穿了防弹衣,可毕竟子弹是不长眼睛的。
  屋子里灯光一灭,丝丝便知道坏了,急忙发动汽车。等丝丝将奔驰开到厂房门口时,熊哥和阿飞已经冲了出来,两个人都是灰头土脸,一身狼狈。
  丝丝喊了句:“上车!”随即打开车门。谁料阿飞却一头栽倒在地,熊哥急忙抱了他抢上车去。奔驰刚刚启动,就有人在前面拦截,两旁立即响起枪声,一场混战,车子却丝毫没有减速,一路冲了出去。
  丝丝尽管心急如焚,仍尽量将车子开得平稳,她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学会了开车,不由让阿飞刮目相看,但现在却不是卖弄的时候。眼看枪声渐弱,已然突出重围,丝丝通过后视镜望去,发现阿飞已经奄奄一息,急问道:“熊哥,现在怎么办?”
  熊哥低头检视了一下阿飞的伤口,一把匕首斜插在右胁部,正是防弹衣的空隙,估计是余老大临逃走时干的。“不是枪伤,”熊哥当机立断,“把枪和防弹衣全给我,你送阿飞去最近的医院,要快!”
  ……
  市急诊中心,一个女孩抱着伤者从车上下来,一边往里面跑,一边大喊:“救人啊!医生在哪?”
  身着白衣的大夫迎了出来,一边引路,一边问道:“怎么回事?”
  “路上遇到坏人,我朋友被人捅了!”
  “开通静脉通路,林格氏液500ml。”医生冲着护士喊道,“测血压,验血型,准备急诊手术!”
  

  ☆、第37章  也是卧底

作者有话要说:  
  第37章也是卧底
  赴约的前一天晚上,熊哥、阿飞和丝丝秘密商议了很久。夜半的时候,阿飞和丝丝才得以回到自己的住处。阿飞第一眼看到丝丝时,已经觉得她特别,而其后越来越多的事更是让他大跌眼镜。
  “真没想到,虾仔不但是卧底,竟然还是余老大,你怎么知道的?”
  “别看他总是点头哈腰,我从第一次见面就觉得他有问题。直觉吧?他浑身上下都透着那么假。”
  有人也把直觉叫做第六感。事实上,是大脑接受了零碎的信息,在潜意识里自动分析得出结论的过程,科学一点的叫法应该是无意识分析。很多女人有无意识分析的能力,虽然当你问她为什么会得出结论时,她无言以对,事实却证明她的结论正确。
  我们的大脑工作起来是非常复杂的,就像一台电脑,给你的只是最终结果,其间繁复的运算过程统统略过。当然,这种能力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且,只有经过大量的锻炼和验证,才会更加行之有效。丝丝无疑正是这方面的佼佼者,可惜她还不习惯用“无意识分析”代替“直觉”。
  “我没觉得他有什么不对劲啊?”阿飞素来不相信第六感,甚至鄙视,认为那不过是无稽之谈。
  如同人们对新生事物的看法一样,往往会轻率地加以批判。原因当然是它们与固有的观念体系相悖,从而带来心理上的震撼和冲击。而实际上我们根本不具备批判的资格,除非你了解它的本质,深入到内心的了解。
  就像无意识分析,就像全脑速度记忆,就像新新人类。你不能因为自身不具备“第六感”便否认它的存在,也不能在根本不了解大脑的秘密时排斥一种开发大脑的方法,更不能在心贴心的交谈以前任意否定他人的发型、衣着和行为准则!
  “也许是因为我见到他时,他还没有防备,所以才能透过眼神看清他。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有着那样一双眼睛的人,又怎会甘做小喽罗?”丝丝对于“眼神与性格的关系”做过专门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四类。(此处不做赘述。)
  “是吗?”阿飞想,自己的眼神应该归为哪一类呢?
  “没错!易容术发展到今天,让楚留香在无花面前现行的双眉之间的距离,也都是可以轻易改变的。但是眼神,却无论如何也不能改变,只能躲闪。可惜的是眼神并不像指纹一样具有高度的特异性,不过结合细节,也能够推断出好多事情来!”如果你是香港影帝梁朝伟的影迷,就该知道他一生演绎了众多的角色,可是又有哪一部电影里看不到他充满了智慧、从容与淡定的眼神呢?
  “说得有理。”阿飞又想起初见之时,丝丝那坚毅的眼神。
  “没人会无缘无故掩饰身份,所以我想他是另有所图。更重要的是,我后来确定了他就是那天偷袭我们的人!”
  “难道真的是他?”阿飞仍然不敢相信,一个看上去窝窝囊囊的瘪三,竟会是那天狡猾而又狠毒的偷袭者。殊不知,易容术的最高境界,已经不单单是容貌的改变,也包括了性格改变。而故意暴露相反的性格特征,是其中最简单的一种手法!
  “还记得那天我们到过的空地吗?那里的土质非常独特,无论颜色和粘度都是,我想应该是为了加固地基而从别处运来的土。你知道吗,第二天在熊哥那里竟然出现了同样的泥土颗粒。于是我对照了所有人的足迹,结果发现,竟没有一个人是相同的!”
  “那又是怎么一回事呢?”阿飞好奇地问道。
  “还记得昨天早上我们去海边散步吗?当时我的鞋里灌进了沙子,其中夹杂了一粒小石子。当我驻足倾倒的时候,发现身后的脚印竟与平日大不相同。”
  “我明白了,他一定是偷听到我们的对话后,在鞋里放了砂子。”阿飞心里暗暗佩服,竟能在极短的时间内想到主意改变足迹,不论虾仔是否余老大,都绝不是个容易对付的角色!
  “不错,我又重新核对了所有足迹,发现只有虾仔的脚印最吻合!”
  “可是这些证据并不能确定他就是余老大啊?”
  “别急,还有一个疑点,就是他立下的那次汗马功劳。我查过了,是跟斧头帮有关,如果没有对斧头帮的深入了解,是根本无法做到的!”
  “那倒是。”看来阿飞早就知道那件事。
  “最后的一个疑点,是他始终不肯离身的那块来自泰国的护身符。我从没见过有人戴那么大一块护身符,直到你描述斧头帮信物的形状时,我才恍然大悟,里面藏的一定是帮主的信符!”
  “不错,我后来跟踪的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阿飞接道。余老大是一个谨慎而大胆的人,这就难怪他混入熊哥身边做卧底。一方面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另一方面必要时可以冒险除掉熊哥。既然每天都要出入危机四伏的地方,难怪他会随身携带帮主的信符了。
  ……
  急诊科特护病房里,阿飞躺在病床上,丝丝则趴在一边的茶几上,两人都已经睡着,不知道他们的梦里可也曾相通过吗?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穿过窗帘,斑驳的散落在病床的四周,像一束束明暗相间的花朵。阿飞微微睁开双眼,一抬头就看到了丝丝,她正甜甜地睡着,一缕头发顽皮地散落下来,落在嘴边上,随着呼吸来回飘动。
  阿飞的心里充满了歉意,竟连累她为自己守了一夜。阿飞伸出手,轻轻地将她垂下的一缕乱发撩起,不由想起小惠在医院弥留的那段时光。那是他生命中最灰暗的一段,也是最闪亮的一段。他常常会在小惠的床边睡着了,醒来时小惠总是异样温柔地看着他,轻抚他的头发,让他如沐春风。就在这时,丝丝长长的睫毛微微动了动,他的心里立即充满了脉脉的温情!
  不知过了多久,走廊里传来王伯洪亮的声音,“护士小姐,昨天晚上送来急诊的帅哥在哪个病房啊?”
  “什么帅哥?不清楚!”小护士冷冰冰的,因为夜班忙了一整晚,明显睡眠不足。
  “就是阿飞啊,李舒飞!”王伯连忙解释道。
  “13号床。”小护士答道,转而又去忙别的病人,按说对于帅哥,总归是该有点印象,可惜阿飞进来的时候已经昏迷不醒了。
  “13号床,多不吉利啊,选什么号不好,偏偏住13号床!”王伯一边四处寻找,一边嘟囔,“不能让他呆在晦气的地方,得给他换换病房!”
  病房里阿飞刚刚直起身,便发现丝丝已经醒了,正盯着他看。两个人四目相对,一时有点尴尬,丝丝率先开口:“你醒了。”
  “哦,醒了。”阿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心不在焉地答道。
  正在这时,王伯从门口冲了进来,“我可找到你们了!”看到两个人正近距离对视,慌忙举手捂脸,“我什么都没看到。没耽误你们的好事吧?真不好意思,又做电灯泡了。”
  “住口!”两个人转过头,齐声喝道,把王伯吓得一哆嗦。
  沉默了不到半分钟,王伯又开始念叨:“看看,我一不在身边,你就受伤了。回去让我怎么跟老爷交待啊?”几乎没有停顿,接着道,“谁给你选的床号,竟然是十三号,太晦气了,我现在就去找他们,一定要换到六号床去!”王伯说完,转身就要离开。
  “不用了,我命硬,不信邪!”阿飞心里面却在想,还不是跟你有关系,何必假惺惺地装蒜,回头再跟你算账。原来,急诊室的床位只剩这一个空着的单间,就是因为病情轻的不愿意住这,重的却已经转移到太平间去了。
  “你看我都忘了,来来来,吃点东西!”王伯这才想起手上柃的大包小包,全都放在桌上,一一打开来看。有各色水果,奶粉果汁各种补品,还有一个塑料袋装的是早点小吃,从油条豆浆到煎饼果子,应有尽有。阿飞和丝丝都看呆了,这些东西够吃一个礼拜了!
  门“吱”地一声响,小护士推门进来,面若寒冰。“测体温。”小护士将体温表夹在阿飞腋下,随口说道,“门口的老爷车是谁的?因为乱停乱放,让交警给拖走了。”然后端着装体温表的盒子飘然出了病房,竟然不带一丝烟火气。
  “哎呀!我的车!”王伯拍了一下脑袋瓜,大叫一声,撒腿就冲了出去,临走不忘了回头喊道:“你们继续,看样子我得去交警队领车,恐怕一时半会回不来!”
  阿飞的样子像是有点生气,而更多的则是好笑。可惜这笑容只维持了三十秒,因为很快一把匕首就顶在了他的咽喉之上。那一刻他盯着执刀的手,想起了无间道Ⅱ里一句经典的台词:“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第38章  我是警察

作者有话要说:  
  第38章我是警察
  丝丝的眼睛里闪动着狡黠的光芒,他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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