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王阿宏的死,他毫不掩饰地拍手称快,还说大家都看不惯他的流氓行径。”拉拉总结道。
然后是千人迷,令豆豆好奇的是,她仿佛费了很大的劲才能够开口说话。“谢天顺真的是富家公子脾气,虚荣心强,架子也大。对于王阿宏的死,他的态度非常冷淡,可以说事不关己。说到对待死亡的态度,他说自己如果真的到了生不如死的境地,同样会毫不犹豫地从楼上跳下去,这一点他倒很佩服王阿宏的勇气。”
千人迷终于忍住没有说出自己的糗事,因为浪漫宝典第七条记载:浪漫的营造正如树木的修剪,需要的只有主干而已。也就是说你可以踩着秋天的落叶吟诗,略去踩到狗屎的插曲,剩下来的就只是浪漫了!
豆豆联想到靖明对天顺的评价,独来独往,自命清高,不过心地倒不坏。可惜的是生于富贵之家,先天颓废,而且沉浸于男女之情。还有,据说以他的高考分数是不足以通过本科分数线的,不过谁叫他老爸那么有钱呢?
“你们的采访一定非常浪漫吧?”哥拉斯热切地问道,在她眼里,吃不到的葡萄是分外甜的。
“是啊,见面不到三分钟我们就第一次拉手,十分钟内两次差点抱在一块,临走的时候,我们连‘再见’也舍不得说。”千人迷咬牙切齿地道,虽然她说的全都是实话,与事实却南辕北辙,任谁听到都会误会。
“哇哉,你们可真是有够浪漫啊!我可惨了,整整憋了一天!”哥拉斯感叹命运的不公平。
“希望你有我一样的运气!”千人迷勉强地保持笑容,从牙缝里吐出来几个字,下午的采访真是不堪回首。
为了第一次见面能给对方留一个好印象,千人迷特地穿了拖地的长裙。其根据是浪漫宝典第十一条所载:浪漫是与女人裙子的长度成正比的,而性感则恰恰相反。
刚一见面,千人迷便以极其优雅的姿势跟对方打招呼,对方则很有绅士风度地前面开路。结果在经过草地边上的灌木丛时,一段铁丝钩住了长裙,千人迷脚下一绊,直直地前摔,撞在天顺背上,将他也一起带倒了。天顺狼狈地站起来,伸手将千人迷也拉了起来(第一次拉手),好在并无大碍,只是长裙勾破了一角。
“实在是对不起。”千人迷道歉,正想借机抛个媚眼。
“没关系,古人说三十而立,你还小,站不稳也很正常嘛!”天顺揶挪道,可能是富贵人家的通病,普遍缺乏同情心,反而语带嘲讽。
“啊呵……,你还真幽默。”千人迷被说得脸上青一阵红一阵,讪讪地笑道。
两个人在草地上坐下,刚聊了几句,就见到一个留寸头的少年一边跑一边大叫:“抓住它!抓住它!”径直向千人迷冲了过来。千人迷觉得腿边有点痒,不知什么东西钻进了裙子。
“别乱动,小心压坏了我的米奇!”少年大呼小叫。
千人迷立马就蹦了起来,什么?米奇?那不是老鼠的名字吗?千人迷最怕老鼠了,别人是谈虎色变,而她则是谈鼠色变,现在竟然钻进裙子里,难怪她会大跳大叫了。一下、两下、三下,划破的裙角终于被自己踩中,又一次倒下。天顺刚刚捂住耳朵,就发现一团衣物扑了过来,危急中接也不是,闪也不是,两个人摔作一团。
等到尘埃落定,看清楚钻出来的是一只纯白色兔子时,千人迷的鼻子都气歪了。“你变态啊!为什么管一只兔子叫米奇?”她火冒三丈,再也顾不得保持淑女形象。
“为什么小兔兔不能叫米奇?”少年俯下身,抚摸着小白兔,头也不抬,“米奇,吓着你了吧?”话音瓮声瓮气地。
“你太不像话了,快点跟这位女士道歉!”天顺也恼了,没见过这么冒失的小伙子。
“你凶什么凶啊?我也是女人哎!”少年呼得一声站了起来,挺直胸膛,竟然是D罩杯,让千人迷都自愧弗如,心想第十一条是不是应该改为:性感是与女人的罩杯大小成正比的,而浪漫则恰恰相反。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天顺一时也不知所措地愣在那里,喃喃地说不出话来。
“我靠,一看你们两个大白天的抱在一起,就不是什么好鸟,竟然还敢来说我!”留寸头的女孩不依不饶,干脆骂上了。“前几天在草地上打滚的男女,是不是也你们俩?看见那边的牌子了吗,禁止草地不文明行为,真是不知羞耻!”
前几天确实有一对痴男怨女在草地上缠绵来着,恰好被老督学撞见,差点气得中风,第二天草地上便立起了一块牌子。学校的办事效率绝没有这么快,督学的影响力也没有这么大,那块牌子是督学从自家旧书橱上拆下来的。
但千人迷他们两个人,却是因为米奇的不期而至才会摔在一起,又怎么能够同日而语?如果一件简单的事情却解释不清,往往是因为遇到一个泼妇。而唯一比遇到一个泼妇更加糟糕的事情,就是遇到一个男性化的泼妇。俗话说得好,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而“书生”遇到“泼妇”,恐怕情形也大抵如此,所以两个人只有落荒而逃的份。
换了地方,终于问完所有问题,两个人都如释重负。“那今天就到这里吧。”天顺先开口了,刻意不说“再见”两个字,他再也不想遇到同样的事情了,万一说了“再见”,一不小心灵验了呢?
“好的,谢谢!”千人迷心照不宣。
☆、第33章 暗器歹毒
作者有话要说:
第33章 暗器歹毒
一个人若被人叫做笨熊,未必真笨,但若被人叫做泥鳅,那就一定油滑的紧。小胡子一定是翻墙跑了,好在天色已晚,附近极难找车,所以也并非无法挽回。丝丝和阿飞交换了一下眼色,不约而同攀上墙去。不远处挂着一丝布片,看来正是从小胡子的身上撕扯下来的。
墙外的一片旷地,是准备盖厂房的地基,还只是初具规模。再远处是一间磨坊,离磨坊不远是一条小河,挡住了去路。前几天刚刚下过雨,河水齐腰深,三四十米宽,河那边是一片密密麻麻的高粱地。视线所及,连半个人影也没有,如果小胡子已经钻进高粱地,再想找到他可就难了!
丝丝瞄了一眼,心中已有主意:“我翻墙追,你开车绕过去。”其实她也想开车,可惜从未学过。
“好吧,你小心点,我一会就到。”阿飞没有反对,他当然知道这是最好的办法,虽然让女孩子冒险不是他一贯的作风。没有车,擒住的两个人不好处理,他也不敢确定有没有后续的敌人,开车的话就方便多了。
丝丝点了点头,纵身一跃轻盈落地,一路追踪下去。
阿飞将鹰钩鼻和小白脸捆起来,一个扔在汽车的后备箱里,另外一个则塞在后排的座位上。发动汽车,远远地绕了过去。阿飞下了车,发现丝丝正蹲在地上,似乎在查看什么。
“怎么样?他逃去哪里了?”阿飞问道。
“他穿过磨坊,从后窗户翻出,一直跑到小河边,然后足迹便消失了。”丝丝头也不抬,仍然盯着地上的足迹,微微皱起眉头。
“那为什么不追啊?”阿飞心中大急,恐怕小胡子已经钻进高粱地了。
“你来看这足迹。”丝丝没有回答他的话。
“有什么好看的?”阿飞嘴里说着,还是低头察看,发现了异常,“噢,看来他的右腿受过伤,走路一瘸一拐的。”
“没错。人在走路的时候足部会有六个基本着力点。而他的右脚着力点全在外侧,而且比左脚浅一些。”丝丝解释道。
“嗯,你看得很仔细。”阿飞抬头扫视对岸的高粱地,心不在焉地应道。他不明白,丝丝为什么会慢条斯理的解释。但嘴上却没有说出来,他对她有种莫名的信任。
“你再看看磨坊与小河之间的足迹。”丝丝直起身来,盯着磨坊。
“你已经看过了?”
“是。”
阿飞快步走去,心想,我才是她的老大,现在到底是谁听谁的指挥啊?真是莫名其妙。
“发现什么没有?”等阿飞看过地上的足迹,丝丝已经跟了过来。
“全是朝向河边的,看来他已经跑远了!”阿飞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好像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失败,心情异常沮丧。
“你再仔细看看有什么不同?”丝丝提醒道。
“步伐之间的间隔近了些,着力点跟刚才略有不同,也许他逃跑时又再受过伤,估计是在翻越窗户的时候。”他的观察力也丝毫不差。
“每个人走路的习惯是一定的,紧要关头更不致有所变化,受伤所造成的足迹变化也有固定的规律。”
丝丝在心中暗暗叹了一口气,读初中的时候,她曾花了大量的时间研究足迹学,可惜地面越来越硬,凶手的反侦查能力也越来越强,像足迹这么明显的证据是越来越不可能了。原以为这门学问算是白学了,想不到竟然在这里派上了用场。
“你的意思是?”相处越久,阿飞越是发现丝丝不同寻常。
“足迹的间距变窄,而且相邻的足迹绝不相同,说明他不是一次走过去的。小胡子的绰号是“泥鳅”,果然名不虚传。竟然倒转鞋子,从河边再返回磨坊。恐怕他受的伤比想象中严重,自忖没有把握能趟过小河。”
“你的意思是说他还在磨坊里,那还不快点?”丝丝的分析,让阿飞佩服得五体投地,只是他不明白,为何不先采取行动?
“我也不知道!”丝丝截口道,要是她一上来就这么说的话,阿飞一定会火冒三丈,但现在说出来,他已经可以理解。“我只是预感到危险,也许小胡子身上藏有极狠毒的暗器!”
阿飞心里不以为然,小胡子也许会带武器,甚至一把枪都不足为奇。淬毒的暗器,怎么可能?这又不是冷兵器时代,他虽然不信,却并未说出来。
“那我们兵分两路,你走正门,我走窗户。”阿飞觉得正门会安全点,如果对方真的有枪,像这种老江湖也不至于胡乱开枪。
“不行!我们俩都从正门进去。”丝丝反对,她想的是,如果真有暗器,人在窗口根本没有躲闪的余地,虽说暗器听起来似乎荒谬,可她仍然相信自己的第六感。
“好吧!你跟在我后面。”阿飞没有坚持,丝丝点头同意。
阿飞小心翼翼推开磨坊的大门,“吱扭”一声,静夜里听起来分外清晰。两人一前一后闪身进去,风平浪静,什么事也没有发生。透过微弱的月光,可以看见磨房里两米多高的草垛,的确是藏身的好地方。阿飞屏息凝气盯着面前的草垛,似乎要看透看穿一样。过于平静也并非好事,谁知接下来会不会狂风暴雨呢?他不由自主被丝丝的情绪所感染。
“出来吧!你跑不掉了!”阿飞大声喝道。如果真有暗器,贸贸然走过去无异于送死,所以他在等。一阵难熬的寂静,不过几分钟而已,感觉却像过了几个世纪!
小胡子此刻正藏身在草堆后面,他已经悔得肠子都青了。他做梦也没想到,对方竟然一下子就识破了他的诡计。而让他后悔的是,如果他没出手就好了,也就不必借助受伤逃跑,不用冒险躲在草堆里。更让他后悔的是,为什么没有随身携带袖箭,虽然箭头上浸泡的只是强力麻醉药,却也曾经两次救过他的命!
阿飞看了一眼丝丝,两个人都明白老江湖是不会轻易上当的,绝不会自己走出来。而僵持的时间久了,对他们是不利的,此情此景,只能冒险了。阿飞缓缓靠近草垛,距离越来越近,也许是跟死神间的,没人知道。丝丝就在他的身后,看上去似乎比他还紧张。她已经预感到什么,却无从判断,心中的弦绷紧,再绷紧,接近痉挛。
突然外面传来一声大喝:“小心暗器!”
丝丝循声转身,两根吹箭带着幽暗的光芒破空飞来,一支飞向丝丝,另外一支则钉向阿飞!
……
夜深了,女生206宿舍依旧灯火通明,大家谈兴正浓,全然没有睡意。
“看来王阿宏在宿舍里也没有朋友。”豆豆总结道。
“谁愿意和那种人交朋友?”拉拉不屑地说,她从骨子里和武奇属于同一类人,黑白分明,嫉恶如仇。
“我曾看过他的日记,他也想有朋友,兄弟一样的朋友。”豆豆说。
豆豆一直很同情王阿宏,没有正经可靠的朋友,也许是他最大的悲哀!一个真正的朋友,绝不仅仅是一个玩伴,他虽然不是你的矫正器,却可以起到缓冲液的作用。
“以他那种火爆抑郁的个性,怎么有人敢跟他交朋友?”千人迷插道,嘴上说的是王阿宏,心里想的却是谢天顺,像他那种公子哥的傲慢性格,恐怕也不会有真正的朋友吧?
“说得也有道理。”哥拉斯向来不大有自己的主见,别人的主意都觉得好,反而影响了自己做出决断的能力。
这时候花探长兴冲冲地从外面回来了。
“最新露透社消息,原来王阿宏有一个最好的朋友,你们猜猜他是谁?”花探长故作神秘地打住话头。
“是谁啊?”哥拉斯上来搭腔。
“原来是一个黑社会老大!”花探长大声宣布,欣喜之情溢于言表,她才不管什么黑社会、白社会,能让她露脸的就是好消息。
“黑社会?他是谁?”拉拉一听是黑社会,顿时来了劲。
“不知道。”花探长的声音立马降了八度。
“你听谁说的,消息可靠吗?”千人迷对于花探长的消息准确度耿耿于怀,心有余悸。
“你别管谁说的了,消息绝对可靠!”花探长自己倒也罢了,却不想连累朋友。
“我相信你说的没错。”豆豆连忙过来打圆场,她是真的相信花探长的话。
丝丝早就曾说过凶手是王阿宏的朋友,而她也已经亲自打入黑社会内部去了。豆豆从小到大都没有服过什么人,除了父亲,却也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现在却彻头彻尾服了丝丝,都是同样的年龄,她为什么就那么厉害呢?只是她没有想到,丝丝却已经危在旦夕!
☆、第34章 老大贵姓
作者有话要说:
第34章 阿飞的身世
暗器从窗外飞来,丝丝心中的石头也终于落地。人们害怕一件事,往往是因为想象,当真正面对的时候,却已经没有时间害怕了。丝丝立即做出判断,侧身鱼跃,躲开射向自己胸部的小箭,借势将阿飞扑倒,第二支吹箭便也落空。
躲过暗器,丝丝已经横倒在地上。她的心中有些混乱,敌人明明应该在磨房里面,暗器却是从窗□□进来的。如果小胡子有机会逃走,为什么又冒险回来暗算他们呢?救命的提醒是谁发出来的?声音听起来竟然有点耳熟。这混乱也不过一瞬间的事情,却难免会影响到反应速度,她不合时宜地停顿了一下。第二轮暗器已经破空飞来,是一把飞刀。
而一时之间阿飞也已经遇险,自顾不暇!
因为今晚他们遇到的敌人全都是高手,不但是高手,也是老手,而老手是绝不会错过机会的。
小胡子立马看清场上的局势,不等阿飞站起身形,便一拳攻向他的前胸。阿飞看见了飞刀,也发现丝丝竟然停顿,正要扑过去挡。恰在这时,瞥见小胡子拳头上有寒光一闪,顿时醒悟,如果挨了这一拳,他也许永远都站不起来了。既然别无选择,他只能顺势翻滚出去,退到三米开外。
丝丝只觉得眼前一花,就听“啪”的一声枪响,飞刀“当”的一声已然钉入墙壁。
小胡子一击不中,也自一惊,再发现飞刀被人击落,心里更是凉了大半截。这淬毒的指环已是他最后的杀手锏,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