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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杀人,原来这么容易!
作者:山人有癖
文案:
一部集悬疑、搞笑、青春于一身的校园故事!
本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校园越来越变成社会的一个缩影,长此以往,谁能保证故事中的事情不会发生现实的校园里呢?!
内容标签:恐怖
搜索关键字:主角:丝丝 ┃ 配角:豆豆 ┃ 其它: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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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密室之门
作者有话要说: 作品正在联系出版中……
我心中的神探在成长,我也愿意与朋友们一起成长!
近期将推出第二部,完全不同的风格!
1、凶案现场
茂密的丛林中突然传出一声凄厉的惊叫……
“杀人了!救命啊!”
不到一刻钟的时间,这片人迹罕至的丛林里就聚集了市刑警大队的精英们!等到真正了解发生在这里的事情,所有在场的人震惊之余,都深深的被迷惑了!
这片丛林位于一个小小的山坡之上,丛林里有一个独居的老人,人们都说他是二战时的老兵,全家都死于抗战时期,只剩下他自己一个人孤独的生活。
丛林深处的一间小屋是老人的住处,除此之外,小屋旁边还有战时遗留的一座冰窖,已经废弃很久了,据说曾经是存放武器弹药用的,年深日久无人问津,于是也被老人留用。
附近的居民都知道一个传说,二战中曾经有一个班的战士为了躲避敌人的追捕,而被困死在里面,因为这冰窖唯一的门是由精钢打造的,厚达三寸,如果从里面上锁,外面是无论如何也打不开的。当然也有人说他们是被引爆的弹药炸死的,总之是死过人,所以阴魂不散。
由于枝繁叶茂,丛林掩盖中的冰窖几乎常年不见日光,给人以阴森之极的感觉。所以就算不知道有闹鬼的传说,平时也不会有人进来。当然,除了福伯——这片丛林的看林人!
这天早晨,阿健照例早早的起床,换上运动装,看了看窗外,依然是黑蒙蒙的一片。阿健略微的犹豫了一下,还是推开了门。初冬的清晨空气干燥冰冷,他禁不住打了一个寒颤,一路小跑着一边舒展着双臂,眉头微微的皱起,似乎在后悔起得太早,又像是有什么心事!
这是他平日里晨运的路线,出门跑一站地到丛林,再穿过丛林,绕一个圈回家。今天也不例外。阿健一路小跑,经过冰窖的时候,额头已经微微的见汗,丛林像往常一样幽静,只听得见脚下的沙沙声。
突然,从冰窖的方向传来奇怪的叫声,虽不响亮,却很清晰。阿健立即机警的停下了脚步,侧耳倾听,那声音却又没有了。他回想那叫声,觉得有点像狼,可是这片丛林里从来都没有过狼啊?!
他好奇心起,便小心翼翼的过去察看,还顺手抄起了路边的一截木棍。这一看不打紧,吓了一跳,冰窖的大门紧紧的关着,从门缝下边竟然渗出大片的血迹!他机警的后退几步,喊了几句却没有人应声,又小心翼翼的上前推门,纹丝不动,用木棍敲门也没有任何动静!
阿健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所幸他见过这里的守林人,于是便跑去找福伯。福伯也已经起来了,听到阿健所说的情形,也是不明所以。于是两个人便回到冰窖旁察看,又到老兵的小屋里找寻了一圈,门开着,屋里却没有人,屋内的摆设算是齐整,并没有被翻动过的迹象。
回到冰窖门前,两个人合力推时,发现大门确实是从里面锁住了。阿健似乎听到了什么,于是俯下身子,把耳朵几乎贴到了地面,从大门下面的缝隙里仔细倾听,真的有微弱的求救声!
“救命!有人要杀我,救我啊……”
等到福伯也趴下来侧耳倾听的时候,却又没了声音!于是福伯急忙回屋里拨打110报了警,两个人围着冰窖转了一圈又一圈,也没有找到任何入口,只得在那里干等着救援的到来。
110的警车很快就赶来了,可是面对厚厚的铁门,他们也束手无策!直到刑警队的精英们到来,花了整整两个多小时的时间,才将冰窖的大门打开。大家惊异的发现,冰窖里一片狼藉,似乎有搏斗过的痕迹,老兵横躺在血泊之中,已经断了气,手中还握着一把带血的菜刀!
法医现场初步鉴定结果,发现老兵除了手腕上的刀伤导致静脉破裂外,全身多处撞伤、擦伤,没有发现头部、脏器的致命伤,死因应该是失血过多,确切的死亡时间不会超过2个小时!
这样的结果让刑警们犯了难,如果说是自杀,他何必将自己反锁在冰窖里,切腕后为什么又喊救命呢?如果说是他杀,这个冰窖唯一的门户就是正门,他已经将门反锁,凶手是怎样行凶,又是怎样逃脱的呢?
带队勘查现场的是刑警队刘队长,国字脸,浓眉大眼,看起来约有四十来岁,一路上他疲倦的双眼掩饰不住的厌烦。他既不是奉行早睡早起的老人,也绝没有闲工夫晨练,所以这么早起来难免有点睡眠不足。可是一到案发现场,便打起了十足的精神,一双眼睛里除了机警,再也没有别的。
刘队长屋里屋外的看了看,看似不经意,脑子里却像有一台数码相机,瞬间拍下了所有的场景,然后一一的过滤,却没有发现可疑的地方。刘队长习惯性的点燃一只烟,盯着冰窖发愣。
既然屋子里的摆设整整齐齐,而且也没有发现现金存折等物,可以排除小偷潜入杀人的可能性,那就应该是有预谋的杀人,会是谁呢?最重要的一点是,凶手是怎样从这个密室逃脱的呢?让人费解!刘队长的眉头渐渐的拧了起来。
就在刘队长陷入沉思的时候,一个红衣少女从斜坡上的小径跑了过来,一身大红的练功服在晨曦的微光里像一束跳动的火焰!既然发生的是命案,按说应该设置隔离带,闲杂人等是不能近前的。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红衣少女竟然径直跑到刘队的面前。
刘队看见她也没有丝毫的不快,也许应该说是非常高兴,因为她正是帮助市公安局破获了众多疑难杂案,外号人称“女诸葛”的丝丝小姐。虽然她目前还只不过是医学院的一名大学生,可是她所接手的所有案子里,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能真正的难倒她!
看见她刘队当然应该高兴,像这种棘手的案子往往最终成为悬案,影响自己的业绩。现在可好了,把它转交给丝丝,能够破案当然是好,如果不能破案,正好给丝丝一个下马威,因为丝丝小姐在侦探方面的才能已经多次让他下不来台!
“刘队长,你好!”也许是刚刚打过一趟拳的缘故,丝丝浑身散发着活力,连声音都像在跳舞。
“你好,丝丝!这里刚好有个离奇的案子,想不想一起参详一下?”刘队长并没有拐弯抹角,直截了当的问道。
“噢?好吧!”丝丝原本只是出来晨练的,想不到竟然撞上了奇案。一时兴致高涨,双眼放光,搓动着双手,仿佛饿极的狗看见一根硕大的骨头。这也没什么奇怪的,从福尔摩斯算起,有一个说一个,但凡是名探,没有一个不是嗜好奇案的!
刘队还只是介绍了一下大致情形,丝丝早已经禁不住跃跃欲试,大呼过瘾了。
“原来是密室杀人案啊!凶手一定有着超常的智慧,而且冷静果敢。”
“什么?”刘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丝丝竟然在夸奖凶手!
“你不懂的,其实犯罪也是一门艺术,尤其是高智商的犯罪更是如此,当然大部分人都不懂得欣赏!”
恐怕最不欣赏的就是受害人吧?不过反过来说,既然这个世界不可避免的要有人犯罪,为什么不能换一种眼光去看待呢?当然,无论怎样我们都不会放过凶手的,就像我们都欣赏《天下无贼》里黎叔的精湛偷技,并不代表我们不痛恨小偷,更加不代表我们会放过小偷!
刘队撇了撇嘴,没吭声,他当然不屑于跟一个女孩子争辩什么。可是他搞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所有的神探都有自己的怪癖?比如福尔摩斯吸毒,比如大侦探波罗的傲慢自负,像丝丝这种怪异的看法他根本就不能认同。当然在他心底里丝丝根本算不得神探,只是运气比较好的一个小毛孩子而已,迟早有一天要栽跟头的!
刘队胡思乱想的工夫,丝丝已经在里里外外的查探现场了。只见她神情专注,目不斜视,似乎并不是在看,而是在米粒上雕刻一般。她转了一圈,又是一圈,小心翼翼的将几件看似零碎的东西塞在运动服的口袋里。
每个人都知道,要想做好一件事,首要的条件是专注,看到丝丝工作时的神情,刘队就明白了一件事,不管怎么说,丝丝的成功决不是偶然的!半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丝丝紧皱的双眉渐渐舒展开来,当她再度回到刘队面前时,已经是一幅胸有成竹的样子!
“除了几个小的细节,事情已经查清楚了,凶手很快就会找到的,麻烦你将两个报案的人一并带到警局,我去换件衣服就过去。”
“好吧!”刘队心里半信半疑,不知道丝丝是否真的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破案,这个案子看起来可是非同一般啊!
☆、2疑点重重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上真有神探吗?!
刑警队的案情讨论室里,所有的人都已经到齐了。丝丝用一条丝带将秀发拢起,换了一件黑色的风衣,里面是黑色的线衣,白色的磨砂牛仔裤。这是她在破获案情时的老习惯,因为她总觉得黑色比较庄重,而白色也不仅仅代表真相大白,还是光明的象征!
等大家全都坐定之后,丝丝缓缓的开了口。“从表面上看来,这仿佛是一个密室杀人的案子,其实不然。”
“为什么?”刑警小王插嘴问道。
“基本上,‘密室杀人’并非现实犯罪世界的产物,现实世界中如果真有这么精致、这么聪明的凶手,通常他不会需要动用到杀人这终极性的高风险解决手段,在走到这最情非得已的一步之前,他应该就有能力想出一堆应付困局的方法来才对。
“好像有点道理。”小王推了推眼镜,心悦诚服地道,他刚来警队不久,第一次见到丝丝。
“当然有道理,密室杀人案里凶手的现实困难是,凶手要笨到只会用杀人这一途径来解决问题,却同时又得绝顶聪明到严丝合缝、分毫不失误的布置出完美密室,而且通常还是在有著巨大时间压力和心理压力的不利情况下完成的。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严格来说,全世界会做这样奇怪事情的人,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一打!”
“那这件案子又是怎么回事呢?”小王好奇的追问。
刘队没有说话,却皱起了眉头,他讨厌遇到百年难得一见的犯罪天才!同样令他讨厌的是,每个神探都有啰啰嗦嗦的毛病,而且直到最后一分钟才会告诉大家答案!
可能是因为名探都会长时间的独自钻研犯罪学,或者是因为太聪明了反而没有朋友,从而让他们会很孤独,所以给人的感觉是能说话的时候就一定要滔滔不绝!
“严格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密室杀人案,只是因为凶手的运气格外好,或者可以说是源于他对人性的了解。”
没有人插嘴,大家静静的听着。
“老兵居住的小屋虽然看上去井然有序,事实上却有几处很明显的疑点。我首先注意到他的衣物,要知道一个活人的性格当然有很多办法,但是死人却不同,所以我只有看他的衣物。”
说到这里,丝丝微微皱起了鼻子,似乎又想起了衣物上的霉味,当时虽然没有在意,现在想起来却几欲呕吐。
“第一个疑点,就是他常穿的一件衣服,衣领上有明显的油腻,袖口部分也脏得要命,尤其是右侧袖口,前襟上有明显的油迹,似乎是做饭时留下的。这样邋遢的一个人,屋子里却井然有序,难道你们不觉得奇怪吗?”
刘队没有说话,这一点他到是疏忽了,但是他心里也一直有个疑问。为什么这孤独的老人竟然会有如此的洁癖,因为他已经发现屋子里的茶壶虽然满是茶锈,可是五个茶杯之中却只有一个有茶锈,可见老人平素里没有什么客人。
既然是一个人独居,又何必将屋子收拾得如此干净呢?以他的经验,家里收拾得越是整洁,想取用一件物事的时候就越是麻烦。所以他已经吩咐手下将茶杯茶壶悉数送检,结果上面却没有任何的指纹。
丝丝略加停顿,接着说下去。“第二个疑点,我在屋子里并没有找到常备的药品,比如感冒灵、PPA什么的。在小屋的后面发现的一堆凌乱足迹,证明他不久之前还练过太极拳的功夫,可惜比较生疏,估计是最近才开始练的。
但是冰窖里的情形却可以断定他那时已经精神错乱,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一个历经磨难的老人一夜之间发生如此大的变化呢?”
小王没有将心中的疑问说出来,他知道小屋后的足迹跟老兵的布鞋极为一致,却不知道为什么会留下一圈来回往复的脚印,听到这里才恍然大悟,原来是练功时留下的足迹!另外一个疑问冒了出来,何以丝丝能够肯定老兵练的是太极拳呢?又怎么能够断定老兵练功并不到家呢?难道她小小年纪,也练过武功不成?
“我仔细检查过小屋里唯一的照明装置——煤油灯,发现昨晚根本没有点燃过,也就是说死者天黑前就已经不在小屋里了。他是否直接去了冰窖呢?答案是肯定的。冰窖里干枯的血迹可以佐证这一点。所以引出本案的第三个疑点,也就是死者身边有超大量的血液,足足有七八升的样子!”
丝丝换了一下坐姿,接着道:“可是从医学的角度来讲,一个人是不可能流出那么多血的,当人体失血超过50%时,就会发生严重休克,然后血管收缩,血液就不可能再顺畅的流出来了!
取血样检验一下就会发现,其中的大部分根本不是人血,恐怕是鸡血,所以凶手在现场布置这么多血液的目的就值得商榷。”丝丝出言谨慎,虽然在血泊中发现了一根细小的鸡毛,却还没有真正的鉴定过。
刘队终于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为什么几乎所有的名探都或多或少精通医学。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疑点,不会遗漏了重要的线索!刘队心里暗暗的盘算,自己是否也需要找时间去夜大恶补一下?
小王敬佩的盯着眼前的少女,惊讶的发现她的脑子里为什么能装下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而她先前看起来只不过是个纯洁可爱的少女,甚至在眉毛扬起的时候,还带有一丝顽皮!
“纵观三个疑点,小屋里既然被精心的收拾过,一定发生过不寻常的事情,就算是案发的第一现场我也不会觉得奇怪。老兵的突然发疯应该是和致幻剂有关,这个小纸包是我在丛林里找到的,看起来残留的粉末像是MDMA,具体要等检验过才知道。”
丝丝一边说着,一边小心翼翼的取出塑料袋包着的小纸包,将它交给了刘队。顺便说一句,MDMA的学名是甲撑二氧甲苯丙胺,致幻剂的一种。
刘队看了一眼,顺手将它交给小王,吩咐他稍后送去化验。刘队嘴上没有说,心里却暗暗的吃惊,那么大的一座丛林,而且到处都是灌木丛,如此小的一个纸包,怎么会被轻易的发现呢?小王却忍不住问了出来。
丝丝的回答有点似是而非,“因为我一直在想,如果我是凶手,会怎么办?”其实每一件事都有它运行的规律,就像一个魔术师可以轻易的找出另一个魔术师藏东西的手法,尽管在我们的眼里看来扑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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