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反派一不小心就洗白了》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快穿之反派一不小心就洗白了- 第38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竟还有儿子与女儿,也许未来还会有外孙女和外孙子,尽管自家女儿至今是没怀孕,可她还是这样想着。

    这样的生活,其实对她来说已经不算差了,所以她有什么理由去死呢,尽管她现在一个人在压龙洞里面生活,也确实很寂寞,但是在给自己找到有趣的玩乐后,仍旧可以过活。

    她也明白这世上不是谁没有了谁就过不下去的。

    她常去宝象国里面的茶馆里泡着,听说书人说说这世上的痴男怨女的事。

    竟觉得也颇为有趣。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

    也不知道从哪一天起,说书人不再说那些痴男怨女的事儿,而是说一只猴子,听说那只猴子身上穿着虎皮,却有一根极重的棒子,那根棒子名为如意金箍棒。

    听说这只猴子做过之处片甲不留,一路走过来,路上许多妖族遭了殃。

    被那些神仙佛界中人收走的收走,被他打死的打死,一路上的凡人村庄竟也安宁了许多,那些沿途的百姓莫不感激他。

    只是狐媚儿却觉得有些悲凉,那那些被打死的妖怪呢?

    难道说这个世界上就只有神仙啊、佛教中的人啊、还有凡人才应该活下去吗?那他们妖族呢?谁来保障他们?

    妖族,已经被遗忘了呀,那个曾经从妖族中出去成为人类之母的妖族圣人已经彻底的放弃了他们。

    而可悲的是妖族也没办法自救。

    妖族啊,已经是人人喊打了呢。

    这个曾经在上古时代同巫族一样是叱咤风云的存在,竟然落的如此下场,也不得不嗤笑一声。

    她问那个说书人:“那个猴子叫什么名字?”

    “孙悟空。”

    孙悟空,那个曾经大闹天宫喜怒由心敢于反抗,口中说着自己不会后悔的孙悟空,最终还是后悔了吗?成了佛教的走狗。

    她惨笑着。

    他还有很多想问的,可最后她还是没有问出口,妖族的结局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而唯一的出路则是如同公孙仙人那样,寻求某一圣人的庇护,为该圣人做事,亦或者是活活被打死,该怎么选?其实每一妖族心里面已经有了定论。

    所谓西游路不过是妖族的亡魂路罢了。

    所谓的大唐和尚到西天求取真经,不过是由一只猴子把曾经同为妖族的那些妖送上西天路罢了。

    她写信叫自己女儿躲好,至于那两个儿子,她相信他们所说的,跟在老君身边又会有什么危险呢?她是如此的相信两个儿子说的话。

    她静等自己的死期,不论是她自己的不愿意苟活又或是早在若干年前她就想和公孙仙人一起去玩阴曹地府,她都绝对不会躲避,毕竟她在很多年前,她就在想是不是公孙仙人早已算到大限将至,才托言要出去一趟而离开她,以免她伤心。

    她不知道。

    可她知道,太漫长而无趣的活着只会让人心生倦意,而她又不是一个太过爱惜自己命的人。

    本来打算这本写完写别的,可是,身体不允许,也许以后都不写了

    比起无趣的生活,她更愿意死去。

    然而随着说书人对孙悟空进途的讲述,她明显嗅到空气中的腥风血雨。

    偏偏屋漏偏逢连夜雨。

    就在这个时候,紫霞仙子终于附在那一堆白骨身上,成功醒来,因为这白骨已经在白虎岭受了五百多年的熏陶,如今醒来,紫霞仙子便有五百年的法力。

    狐媚儿劝说紫霞仙子早早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用她的话来说就是——你若是短短时间内死去三次,那未免太不值得了,刚刚醒就死这种活法可就太过了啊。

    按照妖族的算法啊,紫霞仙子死去活来所花费的五六百年时光也的确是短短一瞬。

    可紫霞仙子却丝毫不在意,她道:“我感念你对我的帮助,可是我有我的想法,你不用太介意,也不用管我,我自己在做什么。”

    狐媚儿点头,又问道:“你不后悔?”

    紫霞仙子嗤笑道:“有什么好后悔的?”

    狐媚儿看着她。

    她反问道:“如果有一个你一直想见的人,另外一个人告诉你,他会出现在某个地方,你会去见他吗?”

    狐媚儿想到公孙仙人,点头道:“会。”

    紫霞仙子又问:“哪怕要经过刀山火海种种困难,你也会去?”

    狐媚儿毫不迟疑的点头。

    紫霞仙子笑而不语。

    狐媚儿作为狐狸,是非常聪明的存在,当下便反问道:“所以那四个人里面有一个是你想见的人,对不对?”

    紫霞仙子并不回答。

    狐媚儿想到千年前紫霞仙子奉旨上天那一次,她看向石胎的动作以及石胎奇怪的震动,她突然福至心灵道:“你所谓的金甲圣衣,脚踏七彩祥云的人是不是也是在那里面?你说想成为他的夫人,便是他对不对,便是那只猴子?”

    紫霞仙子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叹气道:“唉,所以说,我讨厌聪明的人了,像你们这种狐狸呀,最是骗不了了。”

    紫霞仙子已经默认了,所以狐媚儿并没有锲而不舍的追问下去,她知道这一点便够了。

    紫霞仙子突然道:“小狐狸,你信吗?我有预感,这一次我会死,如果我死了你不用替我报仇,也不用再让我复活,我累了,时至今日,一切都是我自找的。你最好还是远远离开这里吧,你有公孙仙人为你做底,没有人敢动你的,就算动你的,也会顾忌公孙仙人。何况你跟我不一样,你见的人不在这里面。”

    紫霞仙子是个好人,为她人着想,人又柔软得很。

    

正文 第九百一十六章不一样的西游14

    金童子拉了拉弟弟,恭敬道:“这件事情我们也确实不知道,平日里,只在老君身边做个炉火童子,偶尔才随老君出去一躺,也不大关心这些事,是以,这些我们一概不知道,如果娘想知道的话,我们问一问,一旦有了消息就会告诉娘的。”

    他说话办事是这么妥帖,狐媚儿心中很是高兴,也很是喜欢这个大儿子,很想摸摸这两个孩子的头。

    可是。

    这两个孩子虽然仍是孩子模样,可是也活了快千年了,是以,即便她很想摸摸这俩孩子的头,可还是按住心中的喜悦,放弃了行动。

    狐媚儿连声道:“甚好,甚好,你们做的很好很好,若是你们有什么想要为说娘去做的,也尽管说,我愿意为你们做。”

    她前半辈子被公孙仙人宠着,后半辈子,在公孙仙人的余荫护佑下,也不用对谁低头,反而,即便是天上的神仙,最多就当不认识她。

    而她又没有经历过世俗烟火,她对这世俗的东西也不感兴趣,平日里就是看书与修炼,她学不会那些讨好别人的话。

    事实上,她活得算是清醒,但是,更多时候,她会让自己不那么清醒。

    她顿了顿,笑道:“我和你们在一起的时间毕竟太短了,很多时候我不知道你们要什么,想要直接替你们做主,却又怕没如你们的意,反而让你们不高兴。”

    金童子道:“为娘做事是我们的分内之事,娘不必太过担忧,毕竟是一家人。”

    “是。”

    此后又零零碎碎的说了些体己话,狐媚儿才离开。

    金、银童子送走她后,这才折身回去,虽然不常和娘相处,但他们对于这位娘还是极其恭敬的。

    金、银童子回了兜率宫后,先去看了看老君。

    老君道:“你们娘没有为难你们吧。”

    “没有,只是。”

    金童子迟疑得很,他并不想麻烦老君,老君脾气好,又醉心丹药,因此总让人不忍心用丹药之外的事麻烦他。

    老君道:“什么事?”

    “不,没有事。”金童子道。

    银童子却有话直说道:“我……”

    话未说完,就被金童子拉了拉袖子,便闭了嘴,急急遮掩过去:“没什么没什么。”

    太上老君笑道:“欸,有什么话直说就是,如果不想说,愿意说的时候再来找我。”

    “是,多谢老君。”

    老君摆摆手道:“行了,你们下去休息吧。”

    “是。”二人唱了个诺,便各自下去了。

    另一边,狐媚儿去花果山,花果山倒还是这个名字,样子却不再是原来的样子,如果,没有峰顶那石头上的花果山三个字,她一定找不到这里,只因这里是天翻地覆的变化。

    五百年前,这里,本来是林中寿鹿仙狐,树上灵禽玄鹤。瑶草奇花不谢,青松翠柏长春。仙桃常结果,修竹每留云。一条涧壑藤萝密,四面原堤草色新。

    端的是美丽得很,如今,却成了一片漆黑。

    沃野千里,却成焦土。

    青山绿水,不复存在,唯有满地枯骨遗留,一步走去,那些枯骨却又散成尘埃,同焦土融在一块儿。

    她一步步的走去,耳旁依稀是那些鸟兽虫鸣,可到底,是不存在的。

    她进了水帘洞,洞府之中,到处是血迹,因漫长时光而成骨架的尸体,上面的腐臭,好似经过这些许年头又传了过来。

    腐臭的,作呕的。

    这曾是她的家,却成了埋骨之地,她不得不心痛。

    她啊,憎恨着让她家变成这样的罪魁祸首,可她也知道自己的无能为力,这千年来的读书识字非但没让她变成书呆子,反而让她清晰的认识到——这个世界没有那么简单,而她对很多事都无能为力,不论是圣人,还是妖王,这些都不是她能反抗的。

    这件事背后——是那些圣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她小小一只妖又能如何,君不见,负责此事的公孙仙人至今没消息。

    她怅然的看着这一切。

    半晌后,她走出去,只见这群山之中出现一抹紫色,那身穿紫色薄纱的丽人站在那里,目光沉沉的看着这已经被毁去的花果山。

    丽人听见她走路的脚步声,转过身来,忽然笑道:“是你啊,小狐狸,一别经年,你可好。”

    狐媚儿道:“你记得我。”

    她眨眨眼道:“当然记得,毕竟我下凡历劫时,是以附身的形式,带着记忆,自然记得。”

    狐媚儿哦了一声,才问道:“听说仙界严,不好下来,你怎么?”

    “我?我下来看看罢了。”

    “看那只猴子?”

    “嗯。”

    “猴子在五指山下。”狐媚儿忍不住道。

    “我知道。”丽人道,“他被打下五指山那天,我正好在一旁看着。”

    她突然笑道:“我的意中人是一个盖世大英雄,有一天他会驾着七彩祥云身披金甲战衣来娶我。”

    “可是我等不到。”

    她无不遗憾的说。

    她又说:“我思凡了,凡间多有趣啊,那么多有趣的好玩的新鲜的东西,远比什么天上有趣多了,人啊,也不像天上那些神仙那样清冷。”

    “所以呢?”狐媚儿反问道,“我觉得没有差别,人间也好还是哪里也好,其实归根究底不就是只有自己一个人吗?你看人间觉得自己在天上呆着很孤单,可是,等你去了人间,你会发现那些人的热闹只是属于他们的,你还是孤单一个人。”

    “或许。”丽人突然笑道,“我已经下定决心了。”

    “我也不劝你,做自己喜欢的事就好。”

    丽人笑了笑:“所以,我已经叛离天庭了。”

    狐媚儿不敢置信的看着人,这个人,多么美丽,周身仙气并不像常人,更不像妖。

    丽人对她笑道:“记住,我叫紫霞。”

    紫霞花。

    那是一种小朵小朵开放的兰花,但是当它连成一片的时候就像天边的朝霞一样,那么绚丽,那么夺目,美到令人窒息。

    就像眼前的女子,或许初见并不觉得她如何倾国倾城,因为世上比她美的多了去了,可越是看,越觉得她的美丽与灵动天下独一份,不可替代。

正文 第九百一十七章不一样的西游15

    用狐媚儿的话来说,就是——一看就跟他们爹似的,多情。

    金、银童子只是笑了笑,很是宽容。

    狐媚儿与他们闲谈中,无一不体现了脸颊大的人的爱好——她无数次的感叹,要是两个娃没有做童子,现在应该也娶媳妇儿了,到时候,肯定很热闹。

    金、银童子除了笑,还能做什么?

    直到,孙悟空打死了白骨精的消息传来。

    那堆白骨里,有一根白骨上写着一行字,那上面写着——“白骨夫人”。

    狐媚儿听闻这消息时,知道紫霞仙子已经死去,她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好几天,不论金银童子怎么劝,她都不出门。

    然而,出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撵走了金、银童子,可金、银童子却不知自己错在哪里,只觉自己有冤无处伸,窝囊得很。

    他们却不曾听过白骨精的名号,有心求助白三姑。

    白三姑却守礼道:“我也不知道,夫人这么大把年纪了,肯定会有自己的一些朋友,虽然我与夫人相交多年,却也不是时时刻刻跟在她身边的,两位公子又何必问我呢?夫人这么做,自然有她的道理,两位公子还是请回吧!”

    金、银童子对视一眼,便离开了。

    事实上,他们也的确该回了,孙悟空他们打过白虎岭,过了宝象,便是那平顶山莲花洞,合该他们出场。

    他们走后。

    狐媚儿却依旧不大说话,她其实也想明白了,紫霞仙子早就料到她现在的结果,所以才不愿意和她出去,免得感情深厚之后,她舍不得她,会为她报仇,白白搭上了她的性命,这不值得。

    于紫霞仙子来说,在临死之前看见自己喜欢的人,是件很幸福的事。

    多半死而无憾。

    狐媚儿想了想,如果在她临死之前能够看见自己喜欢的人的话,她想,她也应该是死而无憾的吧!

    金、银童子走是走了,却将幌金绳留给了狐媚儿,只道,有个法宝伴身他们才放心这当娘的一个人住。

    余下种种,不再细提。

    她只做平常日子那般去过。

    一日,一小妖进了来。

    “奶奶磕头。”那怪道。

    狐媚儿瞅了瞅他,认出他来了,知道他便是那一只猴子,光是往日的恩德,便足够她接受这猴子的跪拜了,倘若没有她夫君和她的话,也不知道猴子还能不能成为现在的猴子,那群天上的神仙可不止一次往那石胎里面打魂魄,若非她与公孙仙人时时关注,还石胎?石头都给你爆了。

    这么算来,她自然当得起他这一跪拜,等他结结实实的拜了一下,她才道:“起来吧。”

    她明知故问道:“你是那里来的?”

    猴子道:“平顶山莲花洞,蒙二位大王有令,差来请奶奶去吃唐僧肉,教带幌金绳,要拿孙行者哩。”

    她嗤笑道道:“好孝顺的儿子!”

    她心里这下子知道了,原来那老君竟然也在这里面掺合了一下,此番叫她两个儿子下来必定是为了这件事,可怜她那两个儿子惦记着她那副苍老的模样,想要叫她吃些唐僧肉好长生不老,叫她恢复往日的样貌,多活些时候。

    末了,只要寻个借口,让唐僧过了这平顶山莲花洞就是。

    这两个儿子都打得好算盘,她不去,好似也说不过去。

    她虽然没吃过人,但是吃一吃也不妨事的。

    她道:“备轿吧。”

    后壁厢即有两个女怪,抬出一顶香藤轿,放在门外,挂上青绢纬幔。

    她起身出洞,坐在轿里,后有几个小女怪,捧着妆奁,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