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门罗家向右转。我父母的房子就在左边。除了楼下的灯,其余的都熄了。我们给楼下那盏灯安了个定时器,让它每天从晚上7时亮到次日清晨5时。我曾经换了个耐用的节能灯泡,看上去就像个软软的冰淇淋蛋筒。母亲逢人就吹嘘说它如何经久耐用。她不知从什么地方了解到,一直开着收音机也是一个驱贼逐盗的妙着。她就总是把一台老式的自动/手动式收音机调到谈话节目。问题是收音机的声音使她彻夜难眠,所以现在母亲只好把音量调得很低,盗贼们只有把耳朵贴到收音机上才会被吓跑。
我就要转向我家门前的那条达比街,这时雷切尔说:“慢点。”
“他们出动了?”
“没有,信号还是从你家里发出来。”
我向街区上面看了看,心里开始盘算起来。“他们不是直接开过来的。”
她点点头,“我知道了。”
“大概是他们发现了你的Q型电子自动记录器,”我说。
“眼下我也是这么寻思的。”
汽车一点一点地向前挪动。现在我们到了西特伦家的前面,再过两户就是我家了。没有一家亮着灯——甚至一盏定时灯也没有。雷切尔紧紧咬着下嘴唇。我们现在到了卡迪森家,靠近我家的车道了。这种情形正是人们所描绘的那种“过于平静”,好像整个世界都凝固了一样,好像所闻所见的东西,甚至活生生的东西,都在千方百计地不做声。
“这肯定是有意安排的,”她说。
我正要开门问她我们该怎么办——倒车,停下,下车,报警求助?——这时第一颗子弹打碎了前面的挡风玻璃。晬玻璃溅到我的脸上。我听到一声短促的尖叫。我埋下脑袋,举起前臂,向下看去,鲜血映人我的眼帘。
“雷切尔!”
第二颗子弹擦着我的头皮上方尖啸而过,我觉得就在头发里。子弹打在我的坐位上,发出一声柔软的撞击声。本能再次占据上风,不过这次是有目的的,有了方向。我一踩油门,汽车箭一般地向前窜去。
人的大脑是个令人叹为观止的仪器,是任何电脑都不能模仿的。它能在几百分之一秒内经历数以百万计的刺激。我估计现在就是那种情形。我趴在驾驶坐位上。有人正在向我开枪。我的大脑的本意是想逃之夭夭,但是在做一连串动作的时候我意识到可能还有更好的选择。
这一思维过程花了——只是粗略的估计——不到十分之一秒的时间。我的脚踏在加速器上。轮胎吱吱嘎嘎地响着。我琢磨着我的家,里面熟悉的布局和子弹飞来的方向。是的,我知道枪声是怎么响起来的。也许惊慌加速了大脑运转,我不知道,但我意识到如果我是枪手,如果我守候在这里等着不断逼近的汽车,我会藏在那三簇灌木丛后,它们把我家与邻居克里斯蒂家分隔开来。这些灌木丛茂密高大,正好在车道旁边。如果我们开进车道回家,嘭,你可以从汽车的客座一侧把我们的脑袋打开花。当我犹豫不决时,当那个枪手看出我们可能倒车时,他尽管此时并非处于最佳射击位置,还是可以从前面开枪要了我们的命。
因此,我抬头看了看,转动着车轮,汽车对准灌木丛撞了过去。
第三颗子弹出膛了。打在了什么金属上,可能是汽车散热器的前栅上,发出喀——嘭的响声。我偷偷瞄了一眼雷切尔,看看她怎么样了:她的头垂着,一只手捂住脑袋的一侧,鲜血从指缝里浸出来。我的心为之一沉,但脚还是踏在踏板上。我的头前后左右乱晃着,好像这样可以使枪手瞄不准目标。
我的汽车前灯把那片灌木丛照得一片雪亮。
我看到了法兰绒。
我不知是怎么了。我以前说过理智是条细绳,而我的已经绷断了。在那种情况下,我变得平静。而这次,我的体内交织着愤怒与恐惧,我把油门踩得更狠了,几乎要踩掉车底。我听到一声鬼哭狼嚎般的惊叫,那个穿法兰绒的男人试图蹦到右面。
但我早有所料。
我转过方向盘对准他,好像我们在玩碰碰车似的。一下子撞了过去,随着一声沉闷的重击,我听到一声尖叫。灌木被卷进了汽车保险杠。我四下寻找那个穿法兰绒的男人。踪影皆无。我把手放到车门把手上,打算开门去追他,这时雷切尔说,:“不要!”
我住手了。她还活着。
她伸出手来,把车倒回去。“回去!”
我言听计从。我不知道我都想了些什么。那个男人带着武器,而我手无寸铁。尽管把他撞了,但我搞不清他是死了,伤了,还是怎么了。
我在倒车,这时我留意到黑暗的郊区街道现在灯火通明。在达比大街上,枪声和车轮的吱嘎声可不是一般的噪音。人们都被惊醒了,开了灯,并拨通911电话。
雷切尔坐起来。我心里顿时为之一宽。她一只手拿着把枪,另一手还在捂着伤口。“打中我耳朵了,”她说,我的思维再次以非常滑稽的方式运转起来,我已经在筹划如何修补她的伤口。
“那边!”她大声喊着。
我转过去。那个穿法兰绒的男人正一瘸一拐地沿着车道行走。调转方向盘,把车灯对准他的方向。他消失在后面了,我看着雷切尔。
“倒车,”她说。“不能肯定就他一个人。”
我按她的话办了。“那现在干什么?”
雷切尔掏出枪,没有捂伤口的那只手放在车门把手上。“你在这儿。”
“你疯啦?”
“你不断加大油门,向前稍挪一点点。让他们认为我们还在车里。我偷偷地摸过去。”
我还没来得及提出异议,她就动身了,如离弦之箭一样冲了出去,身体一侧的鲜血还在流淌不止。我按照她的指示,加大油门,给人一种抛锚的感觉,换前进挡,向前动一动,换倒车挡,向后退一退。
几秒钟后,雷切尔消失在我视野之外。
此后又几秒钟,我又听到两声枪响。
莉迪亚从后院她所在的位置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
佩维尔枪开得太早了。这是他的失误。莉迪亚躲在一堵柴垛后,位置虽然有利,但她看不见车里是谁。不过已经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开车的人不仅把佩维尔撞得人仰马翻,而且还使他受伤了。
佩维尔一瘸一拐地进入视野。莉迪亚调整视角,看到了他脸上的血迹。她举起胳膊挥舞着,示意到她这边来。佩维尔跌倒在地,接着开始往前爬。他们要到这边只能从前边过来。她身后有—道篱笆。为了预防万一,她躲在房后邻居的门口附近,以便逃跑。
佩维尔仍在继续爬行着。莉迪亚一边催促他,一边盯梢。她不知道这个前联邦特工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邻居们现在醒了。灯光亮起来了。警察们就要赶过来了。
莉迪亚只好快刀斩乱麻。
佩维尔朝柴垛爬过来,滚到她的旁边。他仰天躺了一会儿。呼哧呼哧地上气不接下气。接若他硬撑着爬起来。跪在莉迪亚旁边,眼睛看着院子,脸上的肌肉抽搐着,说:“腿断了。”
“我们会照料它的,”她说。“你的枪哪去了?”
“扔了。”
不能留下蛛丝马迹,她想。这不是个问题。“你可以用我另一件武器,”她告诉他。“瞅着外面。”
佩维尔点点头。他猛地转头看着暗处。
“情况怎么样?”莉迪亚说。她向他靠近了一点。
“不清楚。”
佩维尔盯着外面时,莉迪亚把枪管抵在他左耳后的空穴上。扳下了扳机,两颗子弹射进了他的脑袋。佩维尔像个断线的牵线木偶一样瘫倒在地。
莉迪亚向下看了看他。这可能是最好的结局。不论从哪个方面讲,B计划都可能比A计划要强。如果佩维尔已经干掉了那个娘儿们——前联邦调查局特工,事情可就没有完了。他们也许会更加不遗余力地搜查这个穿法兰绒的男人。继续进行没完没了的调查。这种方式,佩维尔死了,而且是被最初在塞德曼家的犯罪现场用过的那枝枪打死的,这样警方就会断定不是塞德曼就是雷切尔(或者两个人一起)干的。他们就会被逮捕。指控可能搁浅,不过这无关紧要。警方会停止搜索其他任何人。那他们就会带着这笔钱远走高飞。
案子结了。
莉迪亚突然听到车轮的吱嘎尖叫声。她赶紧把枪扔进邻居家的院子里。她不想把它丟在显眼的地方,那样就过于明显了。她迅速检查了一遍佩维尔的衣袋。当然里面有钱,就是她刚给他的那沓钱。她会让它原封不动地保留着。
衣袋里没有其他任何东西——没有钱包,没有便条,没有身份证或者其他任何露出蛛丝马迹的东西。佩维尔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现在,更多的窗户亮灯了,时间不多了。莉迪亚站起身。
“联邦特工!放下武器!”
他妈的!一个娘儿们的声音。莉迪亚一边朝她认为的声音来源开火,一边弓着身子退回到柴垛后面。有人朝她这个方向开枪还击。她被火力压制得抬不起头来。现在怎么办?躲在柴垛后的莉迪亚向身后摸去,打开了活板门。
“好吧!”莉迪亚大声喊着。“我投降。”
接着她跳了起来,手里的半自动武器已经开火了。她拼命地扳动着扳机。子弹横飞,枪声在她耳朵里回荡。她不知道对方有没有还击,她压根就没想过这事。已经容不得半点犹豫。门是开着的,她箭一般地冲了过去。
莉迪亚拼命地跑着。赫什正在100码外的一个邻居家的院子里等着她。他们会合了。他们弓身沿着一条不久前刚修剪过的灌木丛一路跑着。赫什干得不错。他总是作好最坏的打算。他的汽车藏在下面两个街区外的一个死胡同里。
当他们安全地开车上路时,赫什问:“你还好吗?”
“行,笨熊。”她深吸一口气,闭上眼,向后一靠。“还行。”
直到他们接近公路时,莉迪亚还没弄明白佩维尔的手机出了什么问题。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恐慌,这再自然不过了。
我打开车门,打算追过去,但我的脑瓜最终还是开窍了,这使我止住脚。一方面这可以说是勇敢,或者甚至可说是鲁莽,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是自杀性行为。我没有枪,而雷切尔和袭击者都有。手无寸铁地冲上去帮助她,至多只会是无果而终。
但我不能就这么在这儿按兵不动。
我关上车门。我的脚再次狠狠地踩在油门上。汽车向前冲去。我打着方向盘,转过去穿过我家前面的草坪。枪声来自屋后,我的车向那地方开去。我碾过花坛和灌木丛。它们一直就在这儿,而我却几乎没有打理过它们。
汽车前灯的光芒划破了黑暗。我朝右面开去,满心希望能绕过那棵大榆树。无路可走。这棵树离房子太近了,汽车钻不过去。我把油门踩到底,向后倒车。车轮猛地冲进满是露水的草坪,引擎又点了一两次火才发动起来。我朝克里斯蒂家开去,把他家的户外休息帐篷连根拔起。克里斯蒂肯定会对此怨声连天。
现在我到后院里了。汽车前灯沿着格罗斯曼家的篱笆栅栏照射着。我转着方向盘向右面开过去。这时我看到她了。我刹住车。雷切尔站在柴垛旁边。我们买这栋房子时,这垛木柴就已经在这儿了。我们一根也没用过。也许已经烂掉了,或者遭到虫蛀。格罗斯曼曾经抱怨说离他家的篱笆太近,这样虫子会蛀蚀他家的篱笆。我答应过把它清理掉,但一直没有动手。
雷切尔拎着枪,枪口朝下。那个穿法兰绒的男人正躺在她脚下。我根本不用摇下车窗,因为挡风玻璃已被先前的枪打碎了。我什么也没听到。雷切尔抬起手,朝我挥了挥,示意我没问题了。我赶紧下了车。
“是你开枪打死他的?”我问,简直是豪言壮语。
“不是我,”雷切尔说。
那个男人死了。不是医生也能看得出来。他的后半个脑袋被打烂了,脑浆红红白白地凝结在一起,溅在柴垛上。我不是弹道专家,但是造成的破坏如此严重,要么是用大口径子弹,要么是在非常近的距离开枪。
“他有同伙,”雷切尔说。“他们朝他开枪后,通过这扇门逃跑了。”
我向下凝视着他。怒火再次被点燃。“他是谁?”
“我检查了他的衣袋。他有一沓钱,但没有身份证。”
我想踢他一通。我想摇着他问他把我女儿怎么着了。我看着他的脸,虽已毁容,但还是蛮英俊的,我怀疑是什么使他鬼使神差地来到这里,我们的生活道路为什么会交叉到一起。这时,我注意到一点奇怪之处。
我的头侧到一边。
“马克?”
我双膝跪地。脑浆并不能使我恶心。至少,碎骨片和血淋淋的肌肉组织不会使我胆怯退缩。比这更严重的伤势我也见过。我检查着他的鼻子。这其实是个灰鼻子。我记得上次见过。我想他要么是个拳击手,要么这些年来过着苦日子。他的嘴巴张着,就是那儿吸引了我的目光。
我的手放到他的下巴和腭骨上,把他的嘴掰开得更大一些。
“你到底在干什么?”雷切尔问。
“你有手电筒吗?”
“没有。”
这不碍事。我扳起他的头,把嘴巴对准汽车。窍门就在汽车前灯这里,现在我能看得清清楚楚了。
“马克?”
“他让我看到他的脸这事一直让我捉摸不透。”我低下头,凑近他的嘴巴,做这事的时候尽量少投下些阴影。“他们干其他什么事都是小心谨慎。改变的嗓音,偷来的面包车标志,焊接的车牌。但他偏偏我看到他的脸。”
“你在说什么?”
“第一次见到他时,我还以为他可能戴了个精心制作的面具。那样才合乎情理。不过现在我们知道情况并非如此。他为什么要让我看到他呢?”
她似乎对我坚持己见大吃一惊,不过转瞬即逝。她恢复了常态。“因为他没有前科。”
“可能。或者……”
“或者什么?马克,我们没时间想这事。”
“他的牙齿。”
“牙齿怎么啦?”
“看他的假牙冠。它们是马口铁罐头。”
“它们是什么?”
我抬起头。“他的上排右侧的臼齿和上排左侧的犬齿。你看,以前我们的假牙冠是用金子做的,不过现在多数是用陶瓷。牙医先给病人做一个模子,这样就能正好卡进去。但是这个假牙冠是铝制的,是事先做好的。你得把它套到牙齿上,再用钳子把它嵌进去。我曾到海外两次搞口腔巡诊,主要干修牙补牙这事,在许多人嘴里见过这些东西。他们称之为马口铁罐头。他们是不会在美国做这些东西的,除非是临时应急。”
她单腿跪在我旁边。“他是个外国人?”
我点点头。“我打赌他来自前苏联集团的某个地方,也许是巴尔干。”
“那就讲得通了,”她说。“他们把发现的指纹送到全国犯罪信息中心。无论如何它们也不会与任何指纹相符。我们的档案和电脑就不能把他识别出来。除非有人揭发,否则警察永远也不会把他认出来。”
“那样的事恐怕不会发生。”
“上帝,那就是他们杀死他的原因。他们知道这样我们就不能顺藤摸瓜了。”
警笛声响起来了。我们面面相觑。
“你得作出选择,马克。我们留下的话,就会进大牢o他们会认为他是我们阴谋中的一个棋子,是我们杀了他。我估计绑匪对此是清楚的。你的邻居们会说我们开车过来之前,这里一片宁静。突然间响起了枪声和车轮的吱嘎声。但我并不是说,我们到最后也无法把这事解释清楚。”
“但这得耗时间,”我说。
“对了。”
“另外,不论我们在这里开了个怎样的头,终归它会结束的。警察们会自行其事。即使他们能提供帮助,即使相信我们的话,他们也会议论纷纷、节外生枝。”
“还有件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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