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窥一百二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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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窥一百二十天-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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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难的时候,还可以吃烤羊肉串嘛。
他说这四种动物,每一种都代表人内心最在乎的东西,但没说羊代表什么。
半小时后,兜风结束,奔驰车停在我家小区外,街边深夜食堂的日餐还在经营。
他想要送我上去,但我拒绝了,理由是我家很小、很破,不好意思。这是我面对男人第一次说真话,从前我都会吹牛说自己住在某个高级公寓。
自始至终,他都像个真正的绅士,连我的手指尖都没触摸。当我转身离去,听到他说——小善,感谢今晚的陪伴。
忽然,这句感谢让我的眼眶酸涩,就在泪水滑进嘴唇前,我回头冲到他跟前,紧紧抱住他的脖子,用嘴堵住他干裂的唇。
他的嘴角留下口红印子,以及我的泪水。
当我回到屋里,趴在布满霜气的冰冷窗户上,看到楼下惨白灯光下的他,站在奔驰车边抽烟,目光伤感得像只流浪猫,我已知道自己即将告别这个房间。

第十五章 我没杀人

第一百零五天。
记忆,像坏掉的自来水龙头,源源不断送出水流,冲刷眼睛背后那根疼痛的神经。
想起冬至夜的静安寺,难得一夜清静。橱窗里奢侈品依然刺眼,街边行道树上挂着彩灯,并非为迎接亡灵,而是几天后的圣诞。街边穿梭的车流,挟带呼啸的风,吹乱她落寞的头发。
三年前,崔善辞去在广告公司的第一份工作,艳照却被前男友散布在同事圈。她换了许多职业,不是难以胜任,就是嫌工资低养不活自己,或不堪忍受上司的性骚扰。她也应聘过垄断国企与事业单位,却连面试机会都没有。
她开了家淘宝店,每夜耗在阿里旺旺,收入勉强只够付房租。偶尔被女朋友拖去夜场,在酒吧与外国男人聊天,原来她们都喜欢钓老外。可她的英语稀烂,又受不了他们身上浓烈的味道。何况她的目光毒辣,只需瞄上两眼,就能看出他们大半是穷光蛋。有人给她介绍过男朋友,四十多岁过早谢顶的家伙,还有妻子女儿,却一眼相中了她。
崔善拒绝了他。
不过,她收下了男人的礼物,一个LADY DIOR的包包。
那是她拥有的第一件真正的奢侈品。从此以后,她不停地跟各种男人见面,在高级餐厅吃饭,去香格里拉饭店的酒吧,偶尔也去海滩度假村与乡村高尔夫,每次都能收到礼物,最值钱的是块百达翡丽女表。她会拒绝大多数男人的上床请求,偶尔有看起来不错的,便遂愿共度春宵。
衣柜与鞋柜渐渐塞满,每隔两三个月清理一次,名牌包与手表挂在淘宝上拍卖,或送去二手店,足够当月的房租与生活费,还能频繁更换iPhone。崔善不再羡慕外企的白领丽人,当她们下班后卸去疲倦坐在酒吧里,露出过早衰老的鱼尾纹。她学会了抽ESSE薄荷烟,喝烈性酒却不醉,用冷酷眼光打量酒吧客人,准确分辨出深藏不露的有钱人,寻开心的穷光蛋小职员,找生意的高级野鸡,还有自己这样的女人——该用哪个名词来形容呢?大学里参加话剧社团,排的第一出戏就是曹禺的《日出》,她演陈白露。
妈妈死后,她从律师手里拿到一笔不菲的赔偿金。从此,她拒绝了约会邀请,即便周围挤满举着酒杯的男女,男人在唇边说着情话,她仍然感到孤独,仿佛周围都是幻觉,从没存在过,一场春梦惊醒前的派对罢了。才过半年,几十万赔偿金就被花光。虽然,其中一半买了块墓地,据说风水好得不得了,却在魔都郊外,而非老家的流花河,崔善这辈子都不要再回去了。
她很快坐吃山空,几乎卖光柜子里的包包,百达翡丽也换钱交了房租,直到所有信用卡透支欠费被银行停了……
此刻,回到崔善的空中花园,只要捡到纸张飘进来,她还是会悄悄写上“救命!我在楼顶!巴比伦塔!”等夜里起风把这些SOS信号带走。甚至抓过一只鸽子下来,在它脚腕绑上小纸条,摸着温暖的羽毛,它的心脏在胸骨里怦怦乱跳,害怕会不会被闷死。而她终究把它送上天,看着翅膀划破天际线,默默为它加油,期待鸽子主人来救她——你会得到惊喜的。
看过一部叫《肖申克的救赎》的电影吗?DVD外壳是个男人敞开衣服,平伸双手站在针点般密集的夜雨中……如果,给她一把小小的工具,无论铲子、凿子还是钻子。
可崔善只有一把指甲钳,X送的礼物,不时用来修剪指甲,唯独留下左手小拇指,稍稍磨平锋利边缘,或许逃跑时会有用。
录音后的iPhone通过航模还回去三天后,崔善再次收到这台没有SIM卡的手机。
有条短短的视频——显然在深夜拍摄,先是头顶的月光,再是几堵黑暗的墙,幽幽的石榴树影,最后是裹在白鹅绒被子里熟睡的自己。
镜头几乎紧贴着崔善,跟她一样躺在地上,情人般脸对着脸——不可能是小直升机拍的,显然有人半夜来到空中花园……
昨晚,X就睡在身边?
她看过某部西班牙电影,有个变态的物业管理员,每晚潜入美女房间,无声地睡在她身边,对方不知不觉直到怀孕生子。
崔善第一次见到自己熟睡的视频,眼皮底下不停转动,居然还有一句梦话:“我没杀人!”
紧接着,视频突然中断,后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恐惧地解开睡袍,检查身上每寸肌肤——昨晚有没有被侵犯过,甚至被人迷奸?想起早上醒来有些头晕恶心,是不是吸入了迷药,因此才没有丝毫察觉?
糟糕!几乎可以肯定,这不是头一回,那个变态——X,恐怕下来过无数次。从她刚被关进这座空中监狱开始,每个夜晚都有人睡在身边。
iPhone里还有一条录音——
小善,我收到你的许多求救纸条,但这很可能给你带来致命的危险。外面的世界很可怕,所以,你才会躲在这个安全岛上——现在,必须如实告诉我,你和林子粹后来发生的秘密,等你。
必须遵从这个指令,否则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那个叫X的男人,无孔不入地掌握她的一切,操纵她的生死甚至内心。
太阳像X的手指触摸到额头,崔善对着录音笔讲述——
我错了,保证再也不会写纸条求救。
请原谅我——天天坐着看云,一会儿像棉花糖,又像老家的小狗,最后是心疼的小白……太无聊了,只能找些刺激的事来做,我不是真的想逃出去。
能不能送给我一本书?打发寂寞,随便什么都行,哪怕郭敬明的,谢谢!
去年冬至夜,我认识了一个叫林子粹的男人。
我喜欢他的眼睛、鼻子、手指,还有衣领上淡淡的烟草味道,喜欢他突然聊起古典音乐,把蓝牙挂上我的耳朵,响起《天鹅湖》最后的旋律。
圣诞节后不久,我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他。过完年,他为我租了套高级公寓,市中心的老房子,月租金八千,带有小院,墙外有茂盛的夹竹桃,像童年住过的老宅,这是我梦寐以求的家——而不仅是房子。
我告诉所有朋友,将要远赴云南与西藏,准备开家私人客栈。我独自飞去大理,又去了丽江几天,在朋友圈发些照片,就坐长途汽车辗转回来。我更换了手机号,退出微信朋友圈和微博,QQ号也注销了,在我的整个世界,只剩下林子粹一个联系人。
我一度渴望彻底失去记忆——或者,如同我对他说的谎言:我的父母已过世,他们都是外地的大学老师,我从小跟亲戚在这座城市长大,正在自主创业电子商务——这是淘宝店的升级版叫法。
为断绝与过去的关系,我不再流连夜场,戒掉了乱花钱的毛病,还清了银行欠款,甚至没怎么用过他的钱,精打细算每一笔开销——他说使用现金是个好习惯,不要依赖于信用卡。我买的最贵的一件,是Christian Louboutin的红底鞋,高跟鞋是女人最后的朋友,不是吗?
他总是说我戴的项链太廉价了,想要买条卡地亚或蒂芙尼送给我,却被我笑着拒绝了。这枚施华洛士奇的天鹅坠子,是在大学毕业前夕,我买给自己的生日礼物。虽然,也不值几百块钱,但在我最困难的日子里,看到它就有活下去的欲望。而今只有这枚小小的水晶,依旧忠实地陪伴在我胸口。
但我对林子粹说的理由却是——要是经常更换首饰,你会没有安全感的。
其实,这个道理对男女都一样。
林子粹比我大九岁,但我不觉得是很大距离。我是巨蟹女,他是天蝎男,星座学上简直是绝配。巨蟹用情很深,但缺乏安全感,天蝎都是专一的好男人,我以为我们真的很合适啊。我心甘情愿地做他的地下情人,从不主动打电话,始终用短信联络。我们每周四次见面,大多在郊外的海边,或嘉里中心的电影院。他在我的房间过夜次数屈指可数,最晚十点必须离开。但他真的对我很好,这种好不在于是否舍得为你花钱,而是舍得为你花心思,为你在特色小店挑选礼物,为你亲手在杯子上画出图案……
我为他学会了做菜,虽然只是煎荷包蛋与香肠,但他很满足。有时他也会沉默,没来由地掉眼泪,让我有种要拼了性命保护他的欲望。然而,每当我跟他提及未来,他的眼里就会犹豫零点一秒——简直好几年的时光。
他的妻子叫程丽君,林子粹现在的一切都来自这个女人,包括他在上市公司副总的职位。公司是岳父白手起家创办的,某种程度来说他是上门女婿。林子粹婚后不久,出了桩司法案子让他丢了律师执照,要不是动用老丈人的资源和关系,差点就要坐牢。程丽君的老爷子行事小心,在他们结婚前签定过协议,一旦离婚,林子粹不会得到任何股份。他现在的唯一收入,是从上市公司领的五十万年薪,只因为他是程丽君的丈夫。
我知道林子粹不会离婚的,他不会为了我变得一无所有。作为一个被吊销执照的律师,他恐怕连自己都无法养活。
于是,我产生了一个念头,让自己也毛骨悚然的念头。
对于这个世界上的许多男人来说,只有一种妻子是最好的,那就是死了的妻子。

第十六章 不能离婚

第一百一十天。
崔善算了算时间,竟已错过了双11——去年这时候可是疯狂打折网购呢,而今却被关在空中花园坐牢。
可她时常又会怀疑——我真的是个杀人犯?
脑袋像被油炸般疼痛,不想把所有秘密暴露在X面前,说不定这个变态会半夜爬下来,把自己强奸再杀死的。
不过,X通过航模送来了一本书,满足了崔善的要求。
封面上印着纤细的书名《了不起的盖茨比》。书页边缘毛糙而发黄,似乎常被人翻看。菲茨杰拉德是谁?翻开第一章,她默念出几行字——
在我年纪还轻、阅历尚浅的那些年里,父亲曾经给过我一句忠告,直到今天,这句话仍在我心间萦绕。
“每当你想批评别人的时候,”他对我说,“要记住,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你拥有的那些优势。”
崔善只知道从自己出生的那一刻起,从来就没拥有过多少优势,除了脸。
惘然合上书本,回想这辈子看过所有的书……南明高中图书馆,灵异传说的阁楼上,容老师给她推荐了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
因为,是自己喜欢的男人给的书,她看得特别认真仔细,还难得做了读书笔记。印象至深的情节,莫过于邓蒂斯的越狱成功——当她在空中监狱,绞尽脑汁想了一百多天,各种办法都尝试过,却骤然开窍了。
清晨,崔善并没有如往常那样醒来,而是继续躺在墙角下。X的航模降落,她也没去拿食物,仿佛熟睡不醒。小直升飞机的叶片不断转动,时而飞起时而降临,甚至停到她的被子上,想要把她弄醒过来,但她一动不动宛如尸体。
幸好背朝着外边,确信X看不到她的脸,还可以睁睁眼睛咬咬嘴唇。等待了一两个钟头,航模把食物扔在地上,独自起飞离开庭院。
整个白天,始终保持这个姿势,感觉身体越发僵硬,下半身都已麻木,血管里爬满小虫。她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死了。而对面望远镜背后的眼睛,一定也是如此怀疑。
X会为此而抓狂的!
崔善耐心地等到深夜,她明白不能轻举妄动,随时随地有眼睛注视她,不仅是遥远的对面窗户,也包括这四堵墙壁。
后半夜,听到什么声音,虽不敢抬头往上看,但有人抓着绳子从南侧墙头降落。
X来了,她的耳朵贴着干草堆,任何震动都能感觉到。
他沉默着靠近崔善,呼吸热热地喷到耳鬓边。然而,X没有触摸她,只是静静地看着她,哪怕她是一具尸体——难道他才有恋尸癖?
不能再等了,天知道X会有什么危险举动,比如奸尸之类的。崔善压在身下的右手,早已抓紧一枝坚硬的细树枝,藏在厚厚的被子底下,可以轻易刺入泥土,当然也能刺破肉体。
四分之一秒,利器戳入X的胸口。
就像从前无聊时用圆珠笔刺穿作业本,手指虽已麻木,依旧感到阻力的瞬间,某种清脆之声,几乎没有一滴血溅出。
凌晨时分,无法看清X的脸,只有一团模糊的影子,他没有尖叫,沉闷的喘息都不曾有,只是往后退了几步。
该死的,她没有抓住树枝,这把杀人的武器,不知道有没有刺穿X的心脏?他的胸口插着锋利的树枝,好似被弓箭射中的士兵。
杀了他——这是崔善逃出去的唯一希望。
她狂怒地大喊起来,冲向X颤抖的黑影,没想到他竟抓住树枝,把插在体外的部分硬生生折断,还剩下一截留在胸腔之中。
这下崔善成了赤手空拳,再也不敢靠近这个男人。
X没死,他很愤怒,会杀了崔善吗?
她恐惧地跌倒在地,蜷缩到石榴树丛中,哭喊着求饶:“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
简直扯淡,这种话连自己都不信。
等待中的惩罚却没有到来,一分钟过去,崔善抬头瞄了眼空中花园,期待能看到一具男人的尸体,或是躺在地上的痛苦身躯。
X消失了。
崔善到处寻找那个男人,难道是刚才低头之时,X顺着绳子爬了回去?费力地仰望南侧高墙,只剩下黎明前黑漆漆的夜空。
“喂!你在哪里?你下来把我杀了吧!求求你了!王八蛋!”
她确信X可以听到,除非刚才穿越去了异时空。
沉默几分钟,什么东西从天空掉下来,直接砸到崔善的脑袋上。
靠!
小心地从地上捡起,发现是X的录音笔——他还没走,想让她说下去?太疯狂了吧?
录音笔里有他急促而艰难的声音:“你杀过人?请把你杀人的过程告诉我!”
崔善蹲在地上,摸到一两滴新鲜血迹。X的血,年轻男人的气味,很干净,没有烟草味。
于是,她机械地对着录音笔说——
小时候,只要我喜欢某样东西,不管采用什么方法,就一定会得到。妈妈最讨厌薄荷味道,但电视里天天放广告,许多同学都在吃那款薄荷口香糖。我总是逼着妈妈买,当她终有一天拒绝,我就从她的钱包里偷了几块钱,悄悄去街边买了吃。
春天,林子粹问我是不是认真的。
他说我是个可怕的女人。而我问他,究竟有没有爱过妻子?
五年前,当他在事业低谷期,程丽君的父亲帮他渡过难关,妻子只比他小两岁,很多人都以为他们同龄。他辞去了律师的工作,帮助经营程丽君的家族企业。刚结婚那两年,他们一直想要孩子,却因为她的问题而要不上。开始,他总是回避这个问题,经我几番追问才回答——输卵管阻塞。
林子粹说完抽了自己一个耳光,说怎么能跟我说这些,这是她的隐私,对不起她。
身为女人,我很同情她,真的!
后来,发生了那场空难——林子粹劝妻子不要去认尸,可她偏偏不相信父母已双亡,一定要飞过去亲眼辨认。她在停尸房看到残缺不全的尸块,依稀分辨出两个人的模样。无法想象那有多么可怕,现场还有许多更惨的尸体,有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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