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女孩发现了它,将瘦弱不堪的猫抱在怀中。猫骨头很轻,又圆又滑。手指穿过它的胯骨,搂住苗条的腰身。它没有任何惊慌,沉静优雅地蜷缩,鼻孔里喷出的热气,与人的呼吸混杂在一起。它真热,小女孩有些出汗,反而把它抓得更紧。它越发温顺,为了躲避寒冷,顺势用两只前脚搭住女孩肩头,收缩爪子,让她抚摸脚掌心几块软软的肉垫。小女孩大胆地抚摸它全身,从两只薄薄的耳朵到透过长毛纤细可人的脖子,从两排轻灵的猫肋到变化多端最不顺从的尾巴,并不顾忌流浪的污垢与异味。就像抚一把古桐琴,小女孩抚遍了它身体的三匝,就差在猫唇上轻轻一吻。
小白,我们从小就认识,不是吗?
它幸运地有了新主人。小县城里的一户人家,底楼天井种着花草与藤蔓,夏天结满葡萄,简直是猫儿的乐园。它没像妈妈那样红杏出墙,而是乖乖地守在庭院中,每夜瞪着猫眼驱赶硕大的老鼠。小女孩快要读书了,很少有六七岁的女童,像她那样留着茂密的披肩长发,如同日剧或港片里的漂亮女生。她很乐意接受这些夸奖,但更喜欢与小动物相处,她相信自己与小白是青梅竹马,甚至是上辈子失散的恋人。
然而,小女孩的幸福像猫尾巴上的绒毛般短暂而易逝。七岁生日过后不久,爸爸有一晚喝醉了酒,在麻将桌上赌输了几万块钱,回到家看到他的新鞋子里有团猫屎,便怒不可遏地抓起猫尾巴,将它整个身体抡在半空中,重重地砸到天井墙壁上。
猫仅仅惨叫了一声,熟睡中的小女孩惊醒。当她慌张地跑出来,才看到小白的脑袋被砸烂了,各种颜色的脑浆涂在墙壁与泥土上,月季花的叶子全被染红,只有猫腿与尾巴还在抽搐,直到彻底僵硬冰冷……
突然,被囚禁在高楼之巅的崔善,没来由地抱头痛哭,心像被浸泡在盐水中,似乎浑身都被撕碎,脑浆砸得飞溅四溢。
她的第一只宠物是被爸爸杀死的。
月光益加凄冷,不知道几点钟了,凌晨两点?空中花园里转世投胎的猫,被崔善的哭声惊得打颤。一眨眼,尾巴尖扫到她的腿肚子,热热的,毛茸茸的,很痒。它在石榴花墙上无影无踪,仿佛一跃跳下高楼的错觉。
记忆,像黎明的天空幽光,每一秒都越发明亮,近乎透明的宝蓝色,静得如同世界尽头。
她想起了爸爸的脸。
一张还算不错的、有几分英俊的脸,个子消瘦而挺拔,高而细直的鼻梁,不大但很锐利的眼睛,颇为吸引异性的目光,包括女儿。
伸出手,在空气中触摸他的嘴唇与下巴,面孔的轮廓如此真实,他那热烘烘的呼吸扑面而来,伴随酒精与烟草味。
崔善读小学前,更喜欢爸爸而非妈妈。
老家的县城郊外,有条宽阔的流花河,偶尔有野天鹅出没。三十年前,当她还没出生,候鸟迁徙的深秋,有个猎人意外发现一只天鹅,隐身在河滩的苇丛中,开枪将它射杀。天鹅肉分给附近村民吃了。那年爸爸刚从部队退伍,从乡下亲戚手里,好不容易买到大半斤天鹅肉,带回家腌制成风鹅,储存到过年的餐桌上,全家人吃得终生难忘。
爸爸当过三年兵,在老山前线的猫耳洞,但从不承认杀过人。战争让他学会了野外生存,没有任何工具,赤手空拳用树枝野草制作陷阱,每次能抓住十几只鸟。
在流花河边的荒野,崔善跟着他学会了钻木取火,她亲手杀死猎物,清洗小鸟内脏,放到火上烤成新鲜野味——爸爸就用这种方式把小白吃了。
他说他爱吃猫肉,真的不酸。
这辈子,只要再闻到那种味道,崔善就会呕吐。
七岁那年的夏天,爸爸杀死她最心爱的猫,全家离开小县城,去了那座海边的大城市。
从此以后,她恨爸爸。
并且,怀念小白。
直到现在,她还觉得,猫是一种会死而复生的动物。她的小白并没有死,随时可能回到身边,或在某个夜晚趴在窗外看着她,放射幽幽的目光。可是,将近二十年过去,再没看到过任何相同的猫——全身白色唯独尾巴尖上有火红斑点。
被关在空中花园的监狱,她才发现猫真的有重生,过了奈何桥,渡了忘川水,喝过孟婆汤,还记得我吗?
第八章 巴比伦塔
第四十天。
关于童年,我想从十岁说起。
小学三年级,我还穿着白裙子,脑后扎着蝴蝶结,想起来真是土得要命。我就是你们所说的外地借读生——虽然,我不在这里出生,但我会在这里死去。
有个双目失明的老头子,大家都说他是半仙,成群结队来找他算命。妈妈把我拖到他家,我很厌恶那个地方,烟雾缭绕,充满恶臭。妈妈的手心冰冷,我总想把手抽出来,却被紧紧抓着。瞎子半仙算着我的生辰八字,摇头晃脑说了半天,结论是我的八字凶险异常,会把全家人克死。妈妈听了寝食难安,拜托半仙给我换个名字改改风水。瞎子开价一万元,爸爸说他是个骗钱的货色,何况我们户口还在老家县城,要回去改名字很难,要花掉更多的打点费用。
最终,我还是叫崔善。
此后三年,妈妈始终担惊受怕——果然,瞎子半仙的预言成真了。
十二岁的夏天,我刚从北苏州路小学毕业,即将读初中预备班,爸爸出事了。
爸爸叫崔志明,每晚都在喝酒,永远叼着一根烟,在我眼前飘满蓝色烟雾,以及尼古丁的味道。烟灰缸总是满满的,地板上也全是香烟屁股与烟灰。有件妈妈给我买的新衣服,被他的烟头不小心烫出个大洞,我心疼地哭了两天。
爸爸死在一场大火中,尸骨无存,也有人说他是自杀的。
死讯传达的那晚,我来了初潮。
现在,我还能准确回忆起那晚的疼痛。而对于爸爸的死,我并不悲伤。
那时起,我告别了童年。
我的初中在五一中学,因为给老师送了重礼封住嘴巴,没让同学知道我的秘密。爸爸死后,我和妈妈相依为命,担心她会带我离开这座城市。毕竟县城里还有老宅和爷爷奶奶。虽然,魔都的房租一年年上涨,家用开销像无底洞,常有人上门讨债,但妈妈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我们的生活费以及我的学费,全靠她做钟点工的收入。我早早学会了这里的方言,谁都看不出我的小县城出身。只要开口问妈妈要,我就有足够的零花钱,第一时间买到女孩们最时髦的东西。那时我很瘦,胸部却发育得早,让许多要么过早肥胖要么发育不良的女生们羡慕。我留着乌黑长发,雪白的皮肤,目含秋波,常有人说我像玩偶娃娃。
初二开始,有男生给我传纸条,毫无例外都被拒绝。现在我很后悔,没挑选他们中的某个,好好谈一场早恋。我大概伤过许多人的心,比如把纸条在班级里展示一遍,当众羞辱暗恋我的胖墩儿。又比如说好了一起看电影,却跟女生们去看漫展了,让谁在影城门口空等了一晚。
我对同学们说谎——我的爸爸是个大校军官,经常下部队指挥好几个师。我又说妈妈是做生意的,总在国外飞来飞去。有闺蜜提出想来我家玩,但我说家里门禁森严,爸爸藏着军事机密,不能让外人进来。久而久之,我变得心安理得,仿佛一天不说谎话,就会浑身不舒服。我甚至幻想这些都是真的,简直自我催眠。
妈妈的姓氏很稀罕:麻。我想她小时候常被人嘲笑:麻皮、麻风病之类的。
她还有个特别通俗、一度时髦,许多中老年妇女都有过的名字:红梅,也是我们老家县城男人最爱抽的香烟的牌子,那味道让我从小受不了。
妈妈说过自己名字不好,带个梅字,自然一辈子倒霉了。
麻红梅。
听着,已经告诉你那么多了,但我想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我还要些卫生棉和卷筒纸,这个小小的要求你应该可以做到的。
暂时先想到这些,等我收到这些以后,再告诉你后面的事情。
等你!
她放下录音笔,蜷缩在干草堆里,看着清晨的太阳。刷牙洗脸完毕,水池里形容枯槁的脸,还有几分少女时候的样子,干草堆上却还渗着鲜血——流产以后无法停止。
第二天,崔善的要求得到了满足。
小直升机带来一个大袋子,先是有张白纸写着四个字——
巴比伦塔
WHAT?
忽然,崔善想起来了:自己来过这个地方?
但对她来说更重要的是,袋子里还装着卷筒纸、大宝SOD蜜、雅霜雪花膏、美加净保湿霜,最后是几包脱脂棉——白痴!她确定对面那个是男人,他连卫生棉是什么都不知道!
看到这些廉价的国产护肤品,虽然以前没怎么用过,但她小心翼翼地打开一瓶,贪婪地闻了闻香味,抹在脸上觉得也挺滋润。她专门辟出一个角落,用树枝搭了个小窝,把这些护肤品都收藏起来,免得被什么动物弄坏掉。
她很感激那个男人。
第四十九天,中国传统玄学里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月光明媚,圆得让人措手不及。
算了算日子,八月十五?
想不起上次中秋节怎么过的了,许多人在窗口看月亮吧?就像对面楼顶那些窗户,他们能看到崔善吗?她继续躺在墙角下,任由月光覆盖额头。
昨天,小直升机带来了一盒月饼。
崔善从没喜欢过月饼,总是嫌它们太甜,但这仍是个惊喜,总好过一成不变的面包。她贪婪地吃掉半盒,把剩下的捧在手里,等待明天再慢慢享用,还得防着被老鼠偷吃。
秋老虎过后,就要降温了。睡袍难以抵御后半夜的凉风,何况在露天楼顶。干草垫子底下的水泥地,恐怕更难将息。崔善决定晚上不睡了,白天躺在墙角下晒太阳。
醒来后的傍晚,身边多了条厚厚的毛毯。
中秋夜,响彻晚高峰的噪音,却没看到那台航模——趁着她熟睡时放下来的?难以置信地抚摸毛毯,足够把整个人盖住,温暖而柔顺,有多少羊毛成分?
谢谢你,主人。
毛毯里裹着一支录音笔,就是上回送出去的那支,原来的录音已被擦掉了。
崔善缩在羊毛毯的深处,听着楼顶呼啸的风,居然感觉到了幸福。虽然,从没见过那张脸,也没听过他的声音,但跟囚禁自己的那个人,竟已朝夕相处了那么多天。
她想给对方起个名字。
想了半天,最后落到一个最简单的——X。
其实,她最先想到的是个大叉。
X,晚安。
第九章 你死了么
第五十天。
空中花园的石榴树结了果子。
崔善的指甲镶嵌着泥土与污垢,好几次划破了脸,但摘石榴很方便。高楼顶上的果实小而坚硬,一颗颗放入嘴里,酸得几乎掉牙。但她强迫自己吃光,否则会被鸟叼走。吃剩的石榴子被埋入泥土,明年会生根发芽吗?石榴果实的诱惑,增加了猎物。昨天抓到三只小鸟,杀死可怜的小动物前,照例先说对不起,祈求它们的灵魂保佑自己逃出去——要求是不是太多了?可忏悔是真诚的。
小直升机载着面包与水,降落在水泥地面。她打开半寸宽的机舱,看到一枚小小的指甲钳——知我心者,变态也。
很开心收到这样的小礼物,简直是闺蜜级别的。
午后,楼下响起麦克风,有人在介绍某某高中,领导讲话,咒语念经似的。接着是许多合唱歌曲,有的男女混声合唱还挺好听的,有的简直五音不全。
记忆如潮汐归来,不可阻挡地涌过堤坝——十年前,南明路还有些荒凉。南明高级中学,围墙两边是工厂废墟,多年前是有名的公墓,阮玲玉就曾埋葬在那片地底。同学们盛传各种灵异说法,包括学校图书馆——常有人从宿舍窗户里,看到子夜阁楼亮起神秘烛光。南明高中是寄宿制重点学校,崔善的中考成绩相当出色。妈妈用尽各种方法,花光所有积蓄,可能还陪某些人睡过觉,终于让女儿获得户口,才有机会在这儿读书。
她蜷缩在石榴丛中,依稀见到一个男人。他丝毫没变老过,戴着金边眼镜,梳着整齐头发,宽肩与修长的身材,总能把休闲西装撑得很好看。就像第一次见到他,南明高中的操场边缘,她抛下几个纠缠的男生,躲藏在蔷薇花墙后,胸中小鹿怦怦乱跳,嘴里充满薄荷糖的味道,十六岁生日那天。
容老师。
他竟也来到空中花园,腋下夹着教案,拿起粉笔在墙上写字。水泥颗粒粗糙了些,却是天然的巨大黑板。容老师的笔迹潇洒,每天放学后,他带着崔善单独练钢笔书法,才给了她今天一手清秀的字。此刻,他写的是高中语文课本里的《诗经》——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乘彼垝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居然写满整面墙壁,他手中的粉笔却未曾减少。
“老师好,我是崔善。”
闭上眼睛,感到他停止板书,干裂的嘴唇湿润。一只手搂紧她,瘦弱的充满骨头的后背。崔善也抱住他,隔着男人的西装,还有他嘴里的热气:“莫失莫忘,仙寿恒昌。”
她像融化的冰块,脸颊贴紧他的肩膀,不敢睁开眼睛,害怕多看他一眼,就再也不能见到。
“不离不弃,芳龄永继。”
一觉睡醒,天已昏黄。她轻轻触摸那堵墙壁,希望能找到残存的《诗经》,哪怕只是一个淡淡的笔画。
错过下午的捕猎,崔善啃着早上剩下来的半块面包,喝完矿泉水瓶里的雨水。
然后,她抓起录音笔,说出八年前的回忆——
学校图书馆的午后,星期六,宿舍里都没人,窗外的操场静谧得可怕。春天的花瓣不时飘到玻璃上,四周弥漫旧书腐烂的气味,还有老师体内散发的男人荷尔蒙。我是有多么迷恋那种味道啊,深深地把头埋在他怀里,想把自己打碎贴在他身上。他打开笔记本电脑,看杜拉斯小说改编的电影《情人》。
我的第一次,给了高中语文老师,也是我们的班主任,这个沉默时很像梁家辉的男人。
但是,容老师已经结婚了,在我成为他的学生之前。
那是高三的下半学期,高考前夕,我想要嫁给他。这个三十二岁的男人未置可否,他只是跟我一同沉溺于每个周末,在空无一人的图书馆的桌子上。
我的成绩一落千丈,妈妈把我关在家里不准出门,强迫我突击复习半个月直到高考。
走运的是,最终总分不算太差,我考上了本市的S大。
然而,那年炎热的暑假,当我再找到容老师,却发现他已有了新女朋友——年龄看起来比我还小。
这个男人让我滚,永远不要再来找他,否则让我一辈子完蛋。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他还骂我是个小淫妇,是我主动勾引了他。
农历七夕的那天,我爬到自家的楼顶,决定从那上面跳下来。我竟然天真地以为,这才是我惩罚他的最好的方式。
妈妈从背后抱住了我。
我活了下来,后来却时常埋怨妈妈——为什么不让我跳楼死了,还要活着每夜做噩梦哭醒?
你好吗?我很好。
小善住在市中心的豪宅,拥有超级奢侈的空中花园,每天都能晒着太阳睡觉。
容老师,很想邀请你来我家做客,你一定还要活着……
次日,清晨。
航模照旧送来食物,崔善把录音笔塞进舱门,突然发现不对劲——机尾的缝隙间,隐藏着一个针孔摄像头。
他——不,应该叫X——想近距离偷拍空中花园全貌吗?毕竟在对面楼顶观察,不可避免会有死角,用这种方法可以一览无余。
或者,X还是个偷拍商场试衣间、女生更衣室甚至厕所的色情狂?
崔善抓起直升机,几乎要把它砸了。螺旋桨飞速转动,却被她死死抓在手里,有本事连人带航模一起飞走?她用最尖的指甲抠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