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窥一百二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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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窥一百二十天-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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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查了程丽君生前的通话记录,发现她在死亡前一晚,给女士美容养身店打过电话,预约第二天去做SPA。因此,叶萧判断她不太可能自杀。
有一点可以肯定,林子粹和妻子的关系并不融洽。
叶萧让林子粹仔细检查家中财物,看看失窃了什么重要物品,比如现金啊首饰之类的,至少得排除劫财的可能性。但他说家里什么都没有丢。
不过,他的话未必可信。
至于购买杀人的注射器与药剂,也未必是程丽君本人——可能只是穿着她的衣服,伪装成她的另一个女人。监控录像显示,这个女人全程戴着口罩与墨镜,没有一个店员看清过她的脸。而程丽君的身材体形属于中等,只要稍微熟悉她,很容易就能模仿。
如果,不是自杀而是他杀的话,可以说是几近完美的谋杀。
叶萧重建了犯罪过程——6月22日,凌晨五点左右,凶手潜入别墅,趁着程丽君服下安眠药熟睡之际,用注射器混合两种不同的药液,肌肉注射进入左上臂,造成她迅速心脏麻痹而死。杀人之后,凶手把程丽君的指纹擦到针筒上,又把购买注射用药和针筒的发票,以及注射教程放入床头柜的抽屉,加上之前去药店假扮冒充,最终伪装成死者自杀。
凶手是个女人。
至少,有一个女人是主犯或从犯。
叶萧刚到案发现场勘察时,在死者床头注意到四个女人的合影——看起来都是三十出头的少妇,程丽君在最不起眼的位置,背景是某个风景名胜区。
很快找到照片上另外三个女人,她们都是程丽君的大学同学,当年是情同姐妹的闺蜜,各自结婚后也都保持密切往来。
这张相框仍在床头柜上,表面有新近擦过的痕迹——手电照亮其中最漂亮的那个。
一个多月前,他刚去林子粹新家拜访过,顺便通知被害人家属,凶案若再无进展,专案组只能暂时搁置了。但是,叶萧坚持不以自杀结案,而是一起尚未破获的谋杀案。
市中心的酒店式公寓,进门就听到古典音乐,耳朵一下子被震惊。林子粹解释说这是《天鹅湖》,卡拉扬指挥的柏林爱乐乐团的版本。他刚要关掉音响,叶萧说声音调低就行了。
身为警官的职业习惯,他总是用锐利的目光扫射四周。茶几上摆着林子粹的两台手机,有台明显是限量定制款,钻石镶嵌着一行字母“LZCS”,叶萧不动声色地默记在心中。
例行公事一番后,没问到更多有价值的信息。不过,从林子粹的眼神判断,无疑还隐藏了什么。
最后问到了崔善,林子粹说不记得这个人。叶萧略微犹豫之后,却绝口不提两年前的冬至,发生在林家的钟点工意外死亡事件——不想打草惊蛇,不如先压住不说吧。
两个男人聊着聊着,却谈到耳边的《天鹅湖》,林子粹点起一根烟说:“这是亡妻生前最爱的音乐——彼得·伊里奇·柴可夫斯基,她很崇拜这位俄国古典音乐大师。我和程丽君第一次认识,就是去听俄罗斯国家爱乐乐团的《天鹅湖》交响音乐会,正好两个座位紧挨着,我看到她边听边流眼泪,就给了她一块手帕,就这样开始谈恋爱了。”
“小时候看过一部很老的动画片,至今仍然印象深刻。”
“1981年东映版的《天鹅湖》,上译的配音。”
“哦。”叶萧有些尴尬,“林先生,果然我们的年龄相访。”
“柴可夫斯基是天才的作曲家,但他的个人生活,却是一幕彻头彻尾的悲剧。他三十七岁时结婚,妻子叫安东尼娜,原是他在莫斯科音乐学院的学生。安东尼娜不断给老师写情书,威胁不娶就自杀。柴可夫斯基都不记得班上有这学生,但他正打算将普希金的《叶甫盖尼·奥涅金》改成歌剧,想象自己就是诗中的男主人公。因为叶甫盖尼拒绝了女主人公,从而余生都在痛苦之中,柴可夫斯基便草率地答应了女学生的婚约。”
尚是单身的叶萧由衷叹息道:“婚姻需要慎重。”
“柴可夫斯基没过完蜜月就后悔了,跳入莫斯科河自杀,却被寒冷逼出水面,从此患上严重的肺炎。他再没见过妻子,但会准时寄出生活费,却没有离婚,直到他死——后来,安东尼娜被检查出有精神病,死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
“那么柴可夫斯基呢?”
“叶警官,你是问大师的死?据说是服毒自杀——至少程丽君深信不疑。而柴可夫斯基自杀的原因,有种说法是社会上对于同性恋的抵制,而大师本人暗中好男风。”
“原来如此。”看着林子粹深邃迷人的眼睛,叶萧不禁后退到门口,听着音响里循环往复的旋律,一秒钟都不想待下去了,“再见!有什么消息随时联系。”
“等一等。”
林子粹居然拉住警官的衣袖,叶萧警觉地挣脱:“有事吗?”
“亡妻程丽君自杀前几天,她在家里反复听《天鹅湖》——她会边听边落下眼泪。”
“这个你以前交代过的——那么她临死前听的音乐,也是这个《天鹅湖》吗?”
“我估计是。”
“柴可夫斯基的自杀结局,严重刺激到了程丽君,想以同样的方式结束自己生命?”警官微微闭上眼睛,耳边是轻快的圆舞曲,“你是想提醒我这一点吗?”
“我……”
叶萧难得嘴角一撇:“分析得很有道理哦,谢谢!”
“现在听到的部分,是王子在生日舞会的最后,选择奥黛尔作为新娘并指天发誓。然后,魔王让他看到奥杰塔的幻影,王子才发现自己被欺骗了。”
“谢谢!看来我要多向你请教了。”
“警官先生,我送你下楼。”
两个男人在楼下告别,叶萧感觉有双眼睛在盯着他们。
但是,他依然不相信程丽君是死于自杀。
办理过上百起凶杀案,叶萧总结了所有犯罪的杀人理由——
第一种,为保护自家性命;第二种,为夺取他人财产;第三种,为占有异性而消灭竞争对手;第四种,因各种理由而对他人复仇;第五种,为了执行上头的命令;第六种,为佣金而杀人;第七种,无理由杀人。
如果是情杀,那就是第三种或第四种。
第四种——复仇。
有什么人要找程丽君复仇?叶萧通过细致的调查,发现在案发一年半前,也就是前年冬至,在林子粹与程丽君家发生过一起命案——他们家的钟点工,时年四十七岁的麻红梅,从三楼窗户摔下,头颈折断当场身亡。
当时,警方判断这是一起意外事故,是钟点工自己不小心掉下来的。
死者在本市唯一的亲属,是她的女儿崔善,在海外旅行没及时获得消息,回来时只见到骨灰。据说崔善提出过异议,认为妈妈生前可能遭受女主人虐待,但人都烧了也只能不了了之。程丽君本人从未出面,全程由律师处理此事,最终赔了笔钱了事。
从理论上来说,麻红梅的女儿崔善,同样具有作案动机——为死去的母亲复仇。
然而,叶萧发现这个人失踪了。
警方费了很多时间寻找崔善——二十六年前,她出生在北方内陆的小县城,七岁时搬到本市居住。十二岁那年,父亲在一场火灾中失踪,至今音讯渺茫。后来,她获得这里的户口,毕业于S大学。崔善在广告公司工作过一年,辞职后做过多份工作,从保险公司文员到文化公司行政助理,后来再没上过班。她经常更换租房地址,没有正式收入来源。崔善的信用记录不太好,一年前,好几张信用卡都因欠费被停了。今年春节后,就没人知道她的下落。有人说她去了云南和西藏旅行,还准备要在拉萨开客栈。
一周前,叶萧再次去了崔善工作过的广告公司,那个超级八的女前台,却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有个自称是崔善男朋友的人,最近来打听了她的过去。
因为有对方的微信号,警方轻易找到了此人。
那是个年轻男子,他说今年6月21日,自己在丽江与崔善相遇,在小客栈里跟她同住了两个星期,然后她消失了。
如果,他没有说谎的话,崔善就不具备作案时间。
但叶萧发现一个巧合,就是崔善的身份证号码:生日6月22日,也是程丽君被害的那一天。
生日礼物?
回到杀人现场的别墅,已是凌晨五点半,差不多程丽君的死亡时间。叶萧离开死者的卧室,在别墅女主人遗像的注视下,检查客厅的组合音响,四处都结着蜘蛛网。
但在摆满黑胶唱片和CD的墙脚下,发现几双新鲜的脚印,跟在卧室里发现的脚印,明显属于同一个男人。
叶萧注意到有张唱片略微靠外,似乎有被动过的痕迹。小心地抽出这张唱片,用手电辨认,却是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
忽然,他想起林子粹说过的话:程丽君死亡前夕,每天都在听这张唱片。
她的死跟这个有关系?
在唱片封套的白色背面,有着一行手写的黑色钢笔字——奥杰塔 or 奥黛尔。
毫无疑问,程丽君的字迹。叶萧为了这桩案子,查阅了死者生前手迹,包括她做老师时留下的批阅考卷。
不过,他不明白这个“奥杰塔”与“奥黛尔”是什么意思。
一粒雪籽飘到窗玻璃上,融化成几行冰冷的水,距离天亮还早着呢。
更让叶萧困惑的是,在同一张唱片封套底下,不知是谁用蓝色圆珠笔写了一行字——她在塔顶。

第二章 三个女人

他在塔顶。
林子粹撕下一页《了不起的盖茨比》,擦去指甲上的血,十指连心般疼痛——这是他妄图用手指挖出一条地道逃脱的结果。
后脑勺有块新鲜伤痕,半边脸颊全是血,太阳穴的神经不断抽痛。他躺在墙角的干草堆上,裹着崔善留下的白鹅绒被子,仰望十二月冰冷的天空,以及对面居民楼的顶层,发出野兽般的嚎叫。
林子粹已喊了几个钟头的救命,任何声音都被高空噪音稀释,再也叫不动了。
一天一夜,没吃过饭,更没喝过水。而他既不会捕猎,也不知如何钻木取火。何况,这个季节不会有鸟来了,别说其他什么动物或人类。只有那只全身白色并且尾巴尖有点火红的猫前来探视过他。
数小时前,当林子粹醒来,空中花园里只剩他独自一人,积雪彻底融化,寒冷彻骨得让人绝望。
她去哪儿了?
脑袋上的鲜血还没流干,口中呵出虚弱的热气,他狂暴地喊起来——
“崔善……小善……喂……我操……对不起……亲爱的……我的小善……请你放我出去……崔善……你在哪里……”
差不多把泥土翻了一遍,也不见她的踪迹,只发现一本《了不起的盖茨比》,书页折在倒数第三页。
他不知道崔善是怎么逃出去的。
还是这一切,根本是个圈套?崔善也不过是在演戏,配合那个变态,把他吸引入陷阱而已。
昨天,林子粹的酒店式公寓窗台上,突然多了一张小纸条,写着几个字——
“救命!我在楼顶!巴比伦塔!”
这是崔善的字迹,漂亮却难以模仿,读书时练过钢笔书法。
她正在什么楼顶求救?
巴比伦塔?通天塔?无论如何也不会穿越回去。但林子粹是个聪明人,想到“巴比伦”可能是某栋大厦或酒店的名字,立即掏出手机上网,搜索附近带有这三个字的地名。
十分钟后,林子粹来到南北高架与市民广场公园旁边。隔着幽暗的绿化带,矗立着一栋丑陋的高层建筑——通天塔与古埃及方尖碑的结合体,底下十层宽阔的圆锥体,往上收缩到一半高度,变成了正方形。
严格来说,这是一具钢筋水泥混凝土组成的尸骸,因为骨头过于坚硬牢固,长久地站立在自己的坟墓上,就像它那墓碑似的造型。这栋千疮百孔的建筑,从未真正完工,从古怪的形状来看,不可能是居民楼,也很难说是写字楼或五星酒店,也许本该成为一个超大规模SHOPPINGMALL,现在更像是给死者在阴间享用的。
它有一个高端洋气上档次、充满《圣经》时代与密码色彩的名字——巴比伦塔。
简直是暴殄天物,附近居民与上班族们,有另一个通俗而亲切的称呼:烂尾楼,这个叫法是最真实也最不违和的。
崔善在楼顶等待救命?
他不敢直接上去,一是无法确定她是否真在上面,二是这种烂尾楼里不知深浅,贸然闯入会很危险。在附近转了很久,林子粹穿着灰呢子的风衣,高挑身材简直衣架子,踩过布满落叶的街道,总能引来少女或妇人们回头。
高架对面是个住宅小区,七栋高层建筑,有栋三十层楼靠近路边,如果站在天台上,或许可以看清烂尾楼的一切。
他买了台望远镜,穿过高架下的天桥,坐电梯直达顶层。只有一套单元,看来是个复式房子。
经过维修通道,林子粹来到天台,冬日雾霾之中,这里是最佳观察点,比烂尾楼顶高出十层楼,隔着六七十米的斜线距离,视线差不多45度角,自西向东穿越高架上空——
十九层的烂尾楼,在塔顶分成两个空间,半边是空中花园。
望远镜里出现了崔善。
偶尔还想再抚摸这张脸,她穿着羽绒大衣,靠在枯萎的石榴树下。花园没有任何门窗,她怎么进去的呢?除非被人囚禁,才会写出“救命!我在楼顶!巴比伦塔!”
塔顶北半边是观景天台,比花园高了整整一层还多,覆盖尘土与野草。囚禁她的四堵墙壁,东、西、北三面连接大楼外墙,形成90度悬崖般的陡峭直线。只有南侧墙壁紧靠天台。如果打穿其余三面墙,爬出去会坠落万丈深渊,但穿过南墙将安全进入烂尾楼内部——但必须有冲击钻之类工具,或者每夜用小凿子挖十几年或更久。
或许,接到空中飘来的求救纸条是天意,林子粹却不想把她救出来。
他更希望崔善默默死在那里,变成一具干枯的尸骨,这样警察也无法找到她,更不会发现他俩之间的秘密。但他不能无动于衷,因为崔善只要还活着,就有可能得救。一旦她回到这个世界,那么他已经拥有的一切,可能转眼灰飞烟灭……
两分钟内,林子粹决定了一个计划。
他下楼去了药房,用衣领遮盖着脸,购买了针筒和某种药剂。然后,他在蛋糕店买了块奶油小方——这是崔善最爱吃的甜点。
天黑了。市民广场公园,他找了个僻静树丛,自以为没人看到,用针筒将药水注入蛋糕,吃了就会毫无痛苦地死亡。
深夜,林子粹坐在长椅上抽烟。寒潮来袭,气温直线下降,他被迫起身,扔掉最后一根烟头,向巴比伦塔底下走去。
穿过树丛后形同虚设的小门,进入幽暗的烂尾楼,意大利皮鞋底发出清脆回音。手电照亮灰暗的楼梯,敞开的巴比伦塔中狂风呼啸,充满各种灰尘与霉菌,要是夏天会发出腐臭。底层有些破烂棉被,想必是流浪汉的乐园。不过,没人敢住到上面去,谁想要每天爬十九层楼呢?林子粹听到自己的喘息声,在偌大的塔内雷鸣般回响。
最后一道楼梯,陡峭地通达天花板,爬上去推开厚重铁门。无数泥渣落下的同时,他看到了月光,美得让人心悸。
爬上清冷的天台,整栋烂尾楼的至高点,周围有无数更高的建筑,但这里已能触摸天穹,只差一步就完工的通天塔。
北侧有道低矮的水泥栏杆,小心翼翼把头探出去,看到底下的空中花园。
崔善在熟睡。
隔着破碎的雨棚,能清晰看到她的脸。白鹅绒被子将她裹成粽子状,外面加盖着大毛衣,地上铺着毛毯与干草堆,会不会半夜冻醒?
看着她,仅仅三米的垂直距离,口水都能落到她脸上。风掠过他的头发,眼前越来越模糊,仿佛一个人趴在井底,自杀前看着水里的自己……
把注入毒药的蛋糕扔下去,林子粹相信,这是他能恩赐给崔善的最好礼物与归宿。
杀人之前,他想要抽根烟,在烂尾楼顶会有不错的感觉。当他把蛋糕和手提包放在地上,拿出烟正要点燃时……突然,感到背后有只手,林子粹失去平衡,坠落到天台下的深渊。
几乎同时,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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