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魔不禁一惊,果断作出选择,转身便飞了出去。他想要逃走,可这时,五颗神珠就像是锁定了目标次啊发射的导弹一般,飞速向他追了上去。
“破破破破破!”
转眼间,全部神珠都击入了他的体内!
“啊!”炎魔惨叫一声,从天空之上,掉落了下来。
可是,他还没有就此挂掉,他慌忙站了起来,还想要逃跑,可还没等他的脚抬起来,他的人,便浑身“咯咯”地响了起来。
“咯咯”声越来越密集,急促,就像是密集的鼓点。
“我不能死,我还能东山再起,我怎么会死在你这个半吊子手里呢!我不能死……啊!”
“咯咯咯咯……”
“轰隆!!”
炎魔的身体,爆炸了开来!
粉身碎骨,灰飞烟灭,五颗神珠,也随着这剧烈的爆炸,消失无踪了。
爆炸过后,天地之间,突然肃静了起来。
“噗咚……”
我双腿一软,整个人跪倒在地上,急促地喘着气,我看了看浑身是伤的李幽兰,又看了看骨头快要散架的玄云,再看了看这周围横尸遍野的惨烈景观,最后我看着我身前地面上粘满了呕吐物的天灵紫石,这石头还在散发着淡紫色的光芒。
我不禁松了一口气,发自内心笑了出来。
“结束了……”
说完这句话,我便眼前一黑,不省人事。
第544章 五年后的今天(大结局)
五年后,也就是现在。
此时我正坐在一间小屋子里的一台电脑面前,嘴里叼着烟,双目注视这那台老旧台式电脑,双手敲打着键盘,富有节奏的红茶机械键盘声如同音乐一般,让我如痴如醉,忘记了外面的纷扰。
我成了一个靠躲在阴暗处敲打键盘写鬼故事混口饭吃的码字工,如今我已将我五年前的真实经历写了下来,当然,其中免不了添油加醋,美其名曰“艺术的真实”。
“功南,你丫的快出来吃饭!”外面传来我太太的声音,温柔中带有几分强悍,就像她的床上功夫那样。
嗯,我太太姓白,我们一年前才结婚的,现在还没有孩子,不过六个月后就会有了,这是我上个月才知道的,当我们得知这个消息后,高兴得让我呀,连写文也不卡壳了,啪啪啪半个钟不用就干完一章,毫不夸张地说,就连喝白开水都是甜的。
现在我们的生活还算是满意,之前惊涛骇浪般的经历,并没有让我们洗尽铅华而大彻大悟,也没有让我高人一截而大富大贵,不过,这五年来,都没有什么大风大浪,还算是个圆满的结局吧,至少,我得到了我最深爱的人。
但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会想,这真的就是结局吗?
我总觉得这不太真实,就像是一场梦,也许五年前在鬼域战胜炎魔昏迷之后,我就再没有醒过来,而这一切,是我昏迷的时候脑海中的一个漫长而平淡的梦。
可是,生活的压力却如此真实地压在我的头上,让我不容去质疑这一切的真实性。
一个家庭,不可能像言情小说那样妙曼美好,它有幸福,有快乐,有满足,自然也会有矛盾,有波折,有牢骚,有压力,有沉闷,甚至会有裂痕,这些都需要双方去体谅,容纳,修补。
首先我得照顾好这个家庭,虽然现在只是两口之家,,但是柴米油盐都需要钱,而且从现在开始,我还得积攒奶粉钱。这一切都不太容易。然后我得顾及我的父母,以及白诺馨的父母,这除了钱之外,还需要有撑得起门面的尊严,而这尊严,需要职业所带来的荣誉来修饰。这就更加不容易了。
我是一个码字工,写网络小说的,而网络小说现在这一条产业链还不太成熟,严格地说我算是无业游民,没有五险一金,没有社会保障,无论出了什么事情,都得自个儿掏钱,卖房没有房基金,看病没有公司开出来的医保报销,没有假期,没有年终奖金,一切都得自个儿来。
老一辈都对这一行嗤之以鼻,更有甚者以偏概全以为网络小说就是垃圾,就是黄…色小说,当然,这不能全怪他们,干这一行的,确实有某些渣滓,污染着整个行业,就如做官的有贪官,做商人的有奸商,是一个道理的。
其实事物都有两面性,当初的唐宋传奇小说,明清章回小说,那时候的主流还不是嗤之以鼻,称之为市侩低俗之作,唯有四书五经诗歌辞赋至上。这就好比现在老一辈只有见到你找到了一份月薪六千朝九晚五的工作才算体面,至于干我们这一行的,算是不三不四,就算月薪一万,也上不得台面。,其实这些都是歧视,文化歧视,职业歧视,已经到了深根蒂固的程度,可是大家却浑然不知,还以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几百年之前是这样,几百年之后,还是这样。其实我想说的是,几百年前有谁会想到,几百年之后的今天,扬名海内外的四大名著,竟然会是从那些低俗市侩之作大浪淘沙而沉淀下来的?
我不敢说网络小说以后会有千古留名之作,不过我敢肯定,其中的精华,肯定是有的,而且是会永远传承下去的。
我知道老人都是一根筋,固执起来,就算你用八条牛去拉,也不可能将他们拉回头来,所以我懒得对他们说我是写网络小说的,就算如今我能挣那么一点小钱,能养活一个小小的家庭,而且比起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来,快活不少,但我还是不会告诉他们,我只告诉他们,我是搞电子商务的。
电子商务,听起来高大上呀,而且现在流行这个,还能让他们听得一头雾水的,完全不知道咋回事,不能再深究下去。
嗯,我卖的是电子书,说起来也算是电子商务的一种吧。
我只会对理解我的人说我的职业,不理解不懂得尊重人的,说实话我打从心里就没有正眼看过他们一下。
近几年,我和诺馨已经有过好几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有不了解我的人便会惊讶地问,你不用上班吗?整一年隔三差五就去旅行!然后羡慕地说,你们过得好快活呀!
看到他们那惊愕的神情,我只淡淡一笑,装逼地引用了鲁迅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肯去挤总是有的。
其实我的时间根本不用挤,要想去旅行的话,提前多码几章字就行了。
嗯,以上略微说了说我现在的状况。
我对我现在的状况还是挺满意的。
唯一留在我心里的一个解不开的结,那就是苏洛兮。
五年前,她留给我一张离别信之后,便再无踪影了。我在鬼域里头醒来之后,便带着李幽兰手下的大队兵马,和白诺馨,玄云,一同去阴城附近搜索,一搜便是一年,以阴城为中心,方圆几百公里以内,每一寸土地都搜过了,可是,却不见她的踪影。
她可能真的葬身于阴城那场燃烧了一个多月的大火了,虽然至今我还不肯相信这事实,不过我也不再对找到她抱以任何希望了。
至于老道,他断了右手,又功力尽散,鬼域回来之后,便隐居在玄云的玲珑迷宫,现在在潜心研究无欲无求的佛法。他不信道了,改信佛。
一个月前我和白诺馨还去看过他和玄云,玄云还是老样子,总喜欢在他的玲珑迷宫养一些奇珍异兽,不过自从海狼去了征服大海之后,他这里就清静多了。老道则平静得像个得道高僧,看来他对佛法已经有所悟了。
李幽兰留在了鬼域,她说她适合在鬼域生活,她已经不适合这个总有道士要灭她的人间了,阴阳隔界也不适应,因为在阴阳隔界,她除了吴小丽之外,便没有其他的朋友,如今吴小丽早已灰飞烟灭,她留在阴阳隔界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其实她留在鬼域,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她征服了这个狂魔乱舞的世界,现在的鬼域,已经大一统,炎魔和蝠神都死了,李幽兰建立了幽岚帝国,以魔京为都城。她告诉我这些的时候我也不太相信,可事实就是这样,她还当仁不让地坐上了开国第一任帝皇的宝座,而且是第一任女帝皇,前无古人呀,至于以后有没有来者,这就难说了。
至于躺在玲珑迷宫里头的萧丽怡,嗯,后来我将天灵紫石拿出来,给她服用了,然后她就和预料之中的一样,复活了,不过复活的过程比较复杂,她的魂魄已经进了地府,玄云折腾了好一阵子,这才将她的三魂七魄重新招回来。
她的复活是在情理之中的,不过让我感到意外的是,她复活之后,竟然什么也不记得了,就连她自己是谁也不记得了。按照玄云的说法,那就是她死了太久了,大脑的细胞供养不足,造成脑细胞死亡,记忆便损伤了,而且这失忆,可能是永久性的。
我得知这个消息后,有些失落,不过随后便释然了,我和白诺馨在深夜里将她送到她家门口,便迅速离开了。从此之后,到现在,已经有好几年了,我都没有再见过萧丽怡。前一阵子我还去她家找过她,可惜她已经搬家了,又向她曾经的闺蜜刘颖和佳萌打听了一下,这才知道,她已经出国了。
萧丽怡完好无损地回来了,所以警方对我和谢阳龙的通缉,也就解除了。
至于谢阳龙,他还是那个猎魂者,不过自从和叶翎儿结婚之后,他的身体就大不如前,现在干活也没那么勤快了。上个月他来找我玩的时候,就不断对我发牢骚,说叶翎儿怎么样怎么样,说得好像他老婆是他的前世仇人那样,可当晚他回去,还是得对叶翎儿嬉皮笑脸,好好服侍。
“今天你的鬼宿舍就要完结了?”吃晚饭的时候,我老婆无意间问了我一句。
我说:“是呀,完结了。”
她点了点头,说:“虽然我们的故事还没完结,不过这故事早该完结了。”
我看了她一眼,心里琢磨着她这话是什么意思,是在夸我对她好呢,还在在贬我写的小说渣呢?
她也有追读我的书,我每写一章就先给她看,有什么错误纰漏的,都由她纠正,然后再上传。
她又补了一句:“完结了也好,写得太扯了,后面我都看不下去了,你说你写鬼故事吧,后面竟然写成玄幻小说了,完全跑题了。”
我尴尬苦笑,说:“我高中写作文的时候,就喜欢这么扯,这坏习惯改不了了。”
小说故事很扯,但其实生活更加扯。
你说是不是呢?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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