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猫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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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猫共舞-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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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大部分部分已经成灰白色,还混有大量的泥沙,衣服的袖口处有些刮烂的痕迹,领口有些敞开,领扣已经被拽掉了,借着微弱的光线,依稀可辨衣摆下面未沾到泥沙处还有隐约的菱形花纹。
刘楚将存根上记下的衣服特征与现在看到的衣服大致对比了一下,然后退回到展昭身后,拉着她的衣袖说道:“展大人,我看好了。”
展昭颔首:“那我们出去吧,包大人还在等结果。”说完,展昭率先转身,往门口走去。
刘楚赶忙跟着转身,像是生怕他把她丢在这里似的,反正这地方她再也不想多呆一秒了……
“嘎吱……喀拉喀……”
刘楚身体一僵,这是什么声音?怎么好像是从她身后传来的?
她身后……好像只有吴徴的尸体才对吧!
“砰!咚!”
这次的声音似乎又离她近了一些。
刘楚下意识的回过头去,只见放置吴徴尸体的床旁边赫然出现了一个红色的影子,那影子的动作有些僵硬,稍微扭动了两下,然后竟然渐渐的高大起来。
“啊~~~~~~有鬼啊~~~~~!!!!”
刘楚眼泪横彪,顾不得三七二十一,直接一猛子扎进了原本听见她凄厉的叫声后正转身回来看究竟的展昭怀里,力量大的差点把展昭顶了个跟头。
展昭稳住底盘,犹豫了一下,还是将一只手揽上了刘楚的肩膀。刚一碰触,他便感觉到了她衣衫已经微含湿气,身体还在不住的颤抖,想来是刚刚的惊吓让她出了一身冷汗不说,还将原本就紧绷的思绪彻底挣断开了,才会变成现在这样。
展昭将手腕翻转,掌心抵在刘楚后心位置,渡了些内力过去,感觉怀中的人身上有了些温度,才慢慢的抬眼看向那抹吓坏她的红影。
这一看,展昭愣是有了想扶额的冲动。
“齐小山?”展昭哭笑不得。
“展大人?”红影瞠目结舌。
啊嘞?刘楚懵了。
这展昭还和鬼认识?
她明明只听说过包拯日审阳夜断阴啊?啥时候这御猫也长阴阳眼了?


☆、海上明月共潮生(三)

直到一路走回包拯那里,刘楚才暗暗松了口气。身上那点被惊出来的冷汗早就被太阳晒干了,只是她觉得心脏还依旧跳的厉害,手脚也很僵硬而已。
想到现代的那个鬼屋,虽然里面僵尸啊鬼魂啊尸体啊什么的不是人扮的就是塑料或者泥塑的,但那好歹是一开始就知道那是假的,她才敢哆哆嗦嗦的玩那么一次(还是抓着一个朋友一路闭眼走出来的)可是这次真的在又阴又冷又有尸体的古代太平间里发生的,再加上前头还有位能断阴的青天大老爷,难保不是枉死鬼跑来告状……其闹鬼的真实程度和那鬼屋简直就不是一个档次的。
哎……这开封府果然不是普通人呆的地方,每天和尸体住在一个大院子里不说,就连人都变得三分像人七分像鬼了!
刘楚偷瞄一眼跟在展昭身后,一身暗红色捕快服的齐小山,就是刚刚突然冒出来的那位,据展昭说是开封府仵作的人。个头也就一米七,身形微胖,皮肤比她的还白,还时不时的散发出点冷气……昏暗的太平间里,不拿他当鬼拿谁当鬼?
根据他的解释,因为最近天气炎热,他只是下到地窖里去查看储冰情况,然后返回到屋子里来而已,而地窖的入口,正在躺着吴徴尸体那张床右边的墙角位置……
于是,不仅刘楚吓哭了,就连他也被那一嗓子“有鬼”吓的三魂气魄差点通通飞离体外而提早见阎王爷去……
三人进了屋,分别落座,刘楚特意挑了一个离齐小山最远而离包拯最近的位置。
话说包拯不是文曲星下凡么?小说里都说他一身正气妖魔鬼怪邪魔外道是通通进不了他身的才对,难怪开封府里敢存尸体,有这么尊堪比一百个钟馗的大神坐镇,一般鬼魂被他瞪一眼都能魂飞魄散,所以她坐在包拯身边比身上贴一百道驱鬼灵符都管用!
阿弥陀佛,什么信春哥信曾哥,通通靠边站吧!以后她就是包拯的忠实拥护者,做一个彻底的“包子粉”!(包拯的粉丝)
信包拯,得永生!(耶稣:……)
公孙策站在包拯身后,将刘楚的一系列小动作尽收眼底,见她一脸惨白毫无血色额头冒汗确又身体发抖,眼中的别扭情绪也非常明显,于是问道:“刘姑娘,是不是身体不适?”
刘楚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她这不是身体不适,是精神不适……
公孙策一头雾水,直勾勾的看了她一会儿,恍然大悟。基于医者无男女,所以他也曾看过一些关于女子疾病的书籍,核对书中所说症状之后,他懂了……
公孙策面色微囧,只好轻咳了两声来掩饰自己思想上的失态。然后又意识到当着这一屋子男人,想必刘楚一个姑娘家也不好意思说什么,只好将一干治疗某妇科病的药方咽回肚子里,等会商讨完了案情,他再配副药给她。(竹子你一天到晚都在想些什么啊!)
包拯像是没看到两人的神色,直接切入正题:“刘姑娘可看了那衣服?”
刘楚定了定神,回道:“看了,确实不是当时吴徴当的那件。”
“可确定?”
“确定。”刘楚分析道:“首先,我收的那件衣服比较破旧,衣服上有几处比较明显的修补痕迹,而吴徴身上的那件虽然沾了很多泥土,但确实是一件完好的衣服。其次,吴徴体型稍显魁梧,而那件衣服有些大,大约套在他身上也应该是宽大的才对,可他身上那件却正好合身。最后,也就是衣服的布料不同,在坐的各位不是女子,可能对这衣服的布料不太了解,吴徴当的那件衣服,给他五十文还算多,也就是说,那衣服布料也就是粗布麻布等很便宜普通的料子,我记得当时李掌柜也将这点记了下来,好像是粗布无花的吧?尸体上那件,却能看到微弱的菱形花纹,这就是说,在织布的工艺上,比粗布的工艺要繁琐复杂许多,大多用于丝绸锦布之类比较高级的布料上,价格也比粗布贵了近六倍,也是两件衣服最根本的不同之处。”
包拯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又转向展昭:“展护卫,你那边查的又如何?”
“回大人,是有一些线索。根据吴徴之前做工的铁匠铺的老板所说,吴徴在他娘死后失踪半年,这半年内有五个可疑的人打听过他的下落,最晚一个在案发前两天,还去过铁匠铺子。”
“哦?可说过为何找他?那几个相貌的相貌展护卫可曾问过?”
“那老板说,前面五人由于相隔太久,他已经记不清样貌了。只是最后这人他有些印象,是个国字脸、剑眉、额前有道长一指左右刀疤的男人。来了也只问吴徴在不在,老板答了不在后,那人便走了。”
“另外,属下曾按照地址去过吴徴的屋子,看里面也是很久没人住过的样子,但是在屋门口处却留下了几个脚印,依属下分析,那可能是最后一个找他的男人留下的。”
包拯道:“此人可能是破案关键,张龙赵虎,你们速带人赶往城门处,交代守城士兵注意有此特征的人,若是碰到,立刻带回来!”
张龙赵虎两人领命而去,一旁的王朝马汉却疑惑不已:“包大人,万一那人已经出城了呢?我们是不是要调派人手往各个要道找一找?”
展昭回道:“应该不会,吴徴尸体被发现是两天前的早上,按照铁匠铺子的老板所说,那个人去问时已经是上午,也就是说,他还不知道吴徴已死这个事实,而他死后,我们也从未公布死者性命身份,所以他在还没找到人之前,不会这么快离开汴京才对。”
“正如展护卫所言。”包拯接过话来,对着二人说道:“王朝马汉,你二人分别各带两人去城中各个客站等地查房一下,是否有此人居住。”
“是!”
包拯站起身,在屋中来回走了几步,这个案子虽然已经找到了一些线索,但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案子也许不简单,可现在的线索都是一些表面文章,想彻查恐怕不易。
刘楚无语的看着面前突然沉默的三人,展昭和公孙策望着包拯,包拯陷进自己的思绪里也顾不上她,琢磨着要不要就这么先偷偷的走掉,近几天这开封府她是有多远就躲多远,最起码也要先保证那具尸体已经运往别处后再说。
刘楚又等了一会儿,发现三人还如雕塑一般在那摆Poss,趁着没人关注她,她决定先稍微动了下她从那啥地方出来以后就一直僵硬的身体。
几个小幅度扩胸运动和扭腰运动之后,才尴尬的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展昭已经在看着她了,而他那双如星的眼睛里正闪烁着一排排巨大的问号。
刘楚黑线一阵,然后悄悄和展昭打了个闪人的手势后便从开封府跑了出来,直到到了自己的铺子里才大大的喘了口气。
当铺里一如既往的冷清,李大叔在柜台上将算盘打的噼啪响,李小子很有眼力见的给她端了茶水上来,等她“咕咚咕咚”一阵牛饮后,又连忙给她蓄上了一杯。
刘楚毫不在意的用袖子抹抹嘴,问道:“李大叔,今天我可倒霉死了,以后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咱可千万别再收了。”
李老爹将算盘晃了两下,将算盘上的数字清零,然后提笔在账册上记录下了出账纹银三百二十两,并注明了物品名称和当期,才笑呵呵的问她:“姑娘这话怎么说?咱哪件东西不是都细细记录了么?哪来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啊。”
刘楚扁扁嘴,不知如何回答。
李老爹笑了笑,随即又把自己的话反驳了回去:“不过要说乱七八糟的话,咱们开这当铺做营生,可不是什么东西都得收么?所以这么说也没错。”
李老爹顿了一下,将还放在柜台上的盒子拿起来放到刘楚面前,然后掏出钥匙将上面的小铜锁打开:“看看,这是刚收的东西,是个小和尚送来的。这串佛珠据说是他们主持的师父留下来的东西,我瞧着这桃木也确实有百年的时间了,也算个古物件,所以就收了。这年头啊还真是当什么的都有!”
刘楚看了看盒子里的佛珠,顿时来了兴趣。这串佛珠又叫念珠,是珠子最少的那一种,只有区区十四颗。珠子上面的雕花确实新奇,一般佛珠只雕些一样的花纹做装饰,而这十四颗,雕的确是密密麻麻的经文,但是大概这串珠子在人手中摸的久了,表面虽然光滑油亮,上面的经文却看不太清楚了。这串珠子最特别的地方,还要说打结处的那颗佛头珠,一般佛头珠都是不刻花纹的,最多也是刻上双鱼等吉祥简单的图案,而这颗珠子上刻的确是个“定”字。佛语讲究的是禅定,可这光刻一个定字是什么意思?不会是漏雕了一个吧?
她知道这些,还是拜一次山西之行所赐。
当初在五台山山脚下,她图便宜花了两块钱买了串佛珠带在手腕上,上山假模假式的拜过佛之后,便照着一旁老和尚的样子将佛珠拿在手里,摆一副念经的样子然后请朋友给她照相。等相照好正准备离开时,一旁的老和尚却走过来对他说,她手中的佛珠是错的,这是对佛不敬,请她把佛珠收起来。
刘楚有些生气,但碍于这不是她的地盘,所以还是憋着一肚子火把佛珠收了起来。山西之行结束回家后,当她再看到这串两块钱买的佛珠,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在网上查了佛珠的组成意义和颗数,最少的有十四颗,依次往上还有十八颗、二十七颗、三十三颗、三十六颗等等,最多的可达一千零八十颗。每个数字在佛语里都代表着不同的意义,最少的十四颗代表着观音菩萨的十四无畏。而她那串假佛珠,则有十五颗……
刘楚将佛珠套在手上,随意的捻过每颗佛珠,问道:“李老爹,你说这东西是开过光的吗?”
“应该是吧,那小和尚说这是位高僧传下来的,即使没有正式的开光仪式,但凭着它在庙里天天听老和尚念经,而它本身上面又刻有经文来看,恐怕比那些正经开过光的还灵。”
“这是活当还是死当的?”
“活当的,三百二十两起,三个月后赎价为三百六十两。”
“啧!可惜了!”刘楚把佛珠放回到盒子里锁好:“本来还说他要是死当的话,我就直接拿回去了,现在正好要用它来避避邪什么的。”就算世界上没有鬼神之类,她求个心理安慰也是好的,总比整天精神紧张来的强。
不过……按说她都能穿越了,鬼神这事,还真说不一定……
“既然姑娘有用,何不现在先拿去?反正约定的时间是三个月以后,姑娘小心着点,三月后再拿回来就是了,想来也不会有什么破绽。”李老爹又将盒子打开,把佛珠往刘楚手里一塞,然后抱着个空盒子回到柜台处,写了张纸条放进盒子里,表明这个盒子已经被占用,将来小和尚来赎回它的时候,这盒子还会用到。
刘楚没反对,只是将佛珠带在了自己的右手腕上。这是当铺这行的老规矩了。所当的物品留在当铺期间,是可以随意用的,只要保证客人把它赎回去之前这东西是完好无损的便可以了。
刘楚将袖子拢了拢,把佛珠盖在长袖之下,毕竟这是别人的东西,太招摇了可不好。
刚拢好袖口,李家丫头已经端了刚冰好的西瓜上来,刘楚立刻招呼一干人等坐在一起吃西瓜。在没有冰箱的时代,数伏的大热天里想吃口冰镇西瓜,只能用井水泡它一晚上才行。冰块可不是一般人家能找到的东西,除了大户人家和朝廷官员有冬储冰的情况以外,就只有向开封府里那个特殊地点才有吧!
不过,用来冰尸体的冰块用来冰西瓜?那这东西还在人敢吃的范畴内吗?
刘楚又挖了两口西瓜,脑子里的思绪从冰块一路闪到尸体,顿时觉得连这大宋“特产”的无公害西瓜也不是那么甜了。
想到尸体,刘楚有些疑惑,跟着展昭去看那会,因为太害怕了,所以只在那尸体的脸上扫了一眼便强迫自己的目光只停留在他的衣服上,现在想来,那张脸似乎有点……违和感?陌生感?还是怪异感?
“李老爹,你说如果你在几天前偶然见过的一个陌生人,当时对他印象比较深刻,几天后他晒的特别黑了,那时你再见到他还能不能认出来?”刘楚打了个比方,死了人这件事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李老爹想了想答道:“这我也不好说,可能第一眼是不太敢认,可是要是多瞧几眼还是能认出来的。“他顿了顿问她:“姑娘,人怎么可能在几天里就晒的特别黑?天天下地干活也晒不成让人一眼认不出的样子吧!”
去非洲就有可能啊!三天内再白的人都能晒的跟非洲鸡似的!
刘楚翻了个白眼,略过李老爹的疑问。如果她答了,搞不好李老爹还会问她:“这个非洲是什么粥?”之类的。
“也就是说,如果在他样子没大改变,即使只有一面之缘,只要印象深刻,还是能认出来的对吧!”
“应该是这样。”
刘楚仔细回想了一下那天见到吴徵的情景,再对照义庄里那一眼,原来只是猜测,现在倒是有五成左右的把握说那人根本不是吴徵了。
其余的五成,她还得去确认一下。
说做就做!
刘楚起身对正在吃西瓜的几人说道:“我去趟开封府,晚饭前就回来!”说罢,便迈着极快的步子,一溜烟跑了出去。


☆、滟滟随波千万里(一)

刘楚本来还想着等那尸体被运走再来开封府的,没想到还不到一个时辰她就又来了次故地重游。
和门口的捕快大哥说明了情况,便很容易的进到开封府里,按照刚出去的路找到原来的那间屋子,里面已经空无一人了。
大堂那边她刚路过,包拯并没有在升堂,也没听门口的捕快说他又去了哪位王爷大臣的府邸,那应该是还在府里才对。
刘楚又找了两个地方,倒是在药庐见到了正在写药方的公孙策。
“公孙先生!”
公孙策放下笔,笑道:“刘姑娘不是刚走?怎么又回来了?是有什么事吗?”
“是有点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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