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恨,太可恨了。
DAN在客厅呜呜地叫。你问我DAN是谁?那么我要告诉你,它是我的宠物狗,金毛猎犬,陪我一年左右。记得它来我家的时候还是个小不点儿,现在已经长得很大了,站起来都能把我扑倒。金色的毛在阳光照耀下经常会折射着一种奇异的光芒,它张开嘴,吐吐舌头,一举一动都让我忍俊不禁。
可我记不得它是怎样来到我家的。还有,它那奇怪的名字——DAN,究竟是什么意思?这个名字真的是我取的吗……可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我撕开狗粮的包装,倒在它的盘子里,看着它优雅而乖巧地舔着自己的早饭,心中愈发平静。
转头看看窗外,白云悠然飘过,一如我现在的平静生活。有那么一瞬间,灵光一闪而过,我急忙拿起纸笔,在纸上写下了一大串的名字缩写:GM(那是我的哥哥宫洺)、ZCG(我自己)、GX(我名义上的爸爸宫勋)以及最后一个HX——那是林萧,是个专门催我稿的小助理。前一段时间听说她因为和我时间相处过长而和男朋友闹翻了,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不……这不是重点。
我凝视着HX这两个字母,右手下意识地在这两个字母之间补上一个Z。
可是我不知道我在干什么。我为什么要这样做,HZX代表着什么,是一个人的名字吗?我打开电脑,把这几个字母输入到搜狗里,弹出来的第一个词是“朝夕”。
心脏就在那一瞬间猛烈地被什么东西撞击了一下,细小的疼痛从某一个点开始不断蔓延,太阳穴突突的,好像有什么东西要迸发出来。
——朝夕,朝夕。只争朝夕。
这是一个很美的词。我记得有关的典故是高中曾经学过的课文,讲一个人在森林里遇到了一只哭泣的蜉蝣,于是就问他:“你为什么哭啊?”蜉蝣回答:“我的妻子死了,我很伤心。”那人不以为意,觉得蜉蝣的一生只有一朝一夕,而他自己也马上就要死了,又何必悲伤呢。说完这一番话后他就走了。走到一半,太阳落山,他猛然醒悟——蜉蝣的生命只有朝夕,那么蜉蝣是在用他的下半生怀念妻子啊!等他回去之时,发现蜉蝣已经死去。
我对这篇不是重点的课文却有着异样的感情。
“人的一生如果这蜉蝣,若是只有这一朝一夕,你会用你的下半生去怀念你的亡妻吗?蜉蝣太过卑微,但这个故事里的蜉蝣的爱情平淡真实却触人心弦。”脑海中,一个陌生的女声响了起来。
“我羡慕蜉蝣,更羡慕蜉蝣的妻子。”那个声音继续道,声音里有着不加掩饰的向往。
——是谁?是谁在说话?
心情愈发烦躁起来,我打定主意去外面的咖啡厅坐一下午。邻座的女孩正在聚精会神地上网,我微微一瞥,瞥见的竟然是我的贴吧,那女孩正在浏览一个帖子,看来也是我的粉丝。不经意间,楼主的ID闯入我的眼帘——“你猜我叫不叫朝夕”。
我突然之间就笑了,心里一个念头冒了出来:你怎么还是这副样子。
身体忽然一顿,我快速转过头,想从屏幕上看见更多的东西,只是她遮得太多了,我无法看见全部。于是我拍了拍她的肩:“你看的是什么帖子?”
她下意识地回头看了我一眼,而后很不可置信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待我轻轻地嘘了一声之后,她用力地点了点,喜悦点亮了她的整张脸。她很殷勤地把笔记本移到我的面前,把帖子的标题露给我看:记录和崇光有关的心情日记。
往下拉,楼主已经连续更新了一年左右,追的粉不算多,但好在更新稳定、文字之间感情真挚,还是经常性待在首页的。只是楼主在前几个月突然之间就不见了,也没留下什么音讯。这些讯息,都是我通过我身边的女孩所知道的。
一年前,几个月前,朝夕。时间和线索,真的可以这样巧合吗?
离开咖啡厅,我放空思绪,让自己的腿领着自己往前走。待我抬头的时候,看见的是我以前经常来的公园。绿油油的空地上有着被细小枝干插过的痕迹,我蹲下身,轻轻抚摸着土地。
“喜欢吗?”
“喜欢,好喜欢。”
我曾经在这里,对什么人,做过什么呢?闭起眼睛,我试图回忆起更多,但不管怎么努力我仍旧看不清那个模糊的身影。
“朝夕……”我念出这个名字的时候,声音涩涩的,喉咙里像是被什么堵住了一样。我读出这个名字简直念得比课文还认真,心却往下沉了一份。
“崇光,我们明年,还要一起过圣诞好不好?”
那个少女抬头望着我,忽明忽暗的火光之中,她的脸却亮得如同天上的星辰。握着我的那只手是那么用力,那么温暖,好似得到了这世上所有的快乐。
我呆呆地站着,然后像疯子一样笑起来,笑着笑着流泪满面。
我终于知道我忘记什么东西了。我丢失的记忆是有关朝夕的所有记忆啊……最后一次见她是在酒店里,她转身傲然离去的背影是那么笔直,可我知道此刻她的心理防线是如此的脆弱。我想,这世上留她一个人会怎样呢,她是那么怕寂寞的人。
我多想冲上去拥抱她,告诉她,我喜欢她,我想和她一辈子在一起。
可我没资格,我是个胃癌病人,我凭什么让好好的她陪着我一起和死神赌一把呢?胃癌治好的几率太小了。
我一直都知道她喜欢我,我一直都知道,我只是装作不知道,我只是不想让我毁了她一生。
所以我和死神赌了一把,我做了那个手术——如果成功了,我就可以活下来,那时候我可以站在她面前,告诉她,我喜欢她;如果失败了,朝夕就可以带着和已死的我的记忆,好好地活下去。
可我没有料到的是,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宫洺告诉我的,却是朝夕自杀的消息。
我还没告诉你我喜欢你啊……我还没和你说我想和你过一辈子啊……
原来我是心因性失忆啊……
我双手捂住脸,无声地哭泣。
不是说好今年一起过圣诞的吗?今年的圣诞节又快到了,而你又在哪里呢?
——【番外二】丢失的记忆(END)——
作者有话要说:番外卷完结了~庆祝撒花~
最后的就是后记啦~
☆、【后记】
【后记】
**
我一直都知道我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作者,很多构思写到一半就没了继续写下去的动力,长篇写到最后都是坑,能让我坚持下来的只有这篇文。还好,我还是写到了最后,谢谢所有人的支持,敬你们一杯。
**
《无效年华》从13年八月开坑到今天14年4月的完结,我走过了八个月。八个月,不长不短,是两个学期,是半年多的时光。我不知道这对于大家意味着什么,但至少对我来说,这八个月我体会到了很多。
我觉得我是个没耐心的人,说白了其实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
我的语文老师告诉我,喜新厌旧并不是一个贬义词。而把这个词用在我身上时的表现就是——有构思的时候写很多很多的字数,然后构思好了一整篇文的剧情;到后来时间隔得长了,感情渐渐淡去,构思越来越觉得没新意,也就没有了继续下去的动力。
如果说一开始我开这篇文的最初动力来自于对于崇光这个人物的热爱,那么后来我坚持下去的动力就是所有人的支持。
说实话,一开始很纠结。因为早就听别人说起过,晋江水深不好混。我挑的虽说是同人题材,但看《小时代》同人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冷门和不高的收藏是无法避免的。不过相对于其他的小时代同人,我的《无效年华》的人气也算是蛮高了吧【笑】。总体来说,还是对自己的长篇处女作的成绩挺满意的。我希望有朝一日,我可以凭借写文这个爱好赚外快(不过我不是很想签约来着)。当然啊,也只是想想而已。
那么,接下来,请允许我再啰嗦一会儿,说一说我所有的心里话。
←About我的写文史
我是从小学开始写的文。不过那个时候年纪小,写出来的东西各种不忍直视(但我相信要比网上流传的苏文好很多!【星星眼】),至今我的空间里还有存稿。即便不喜欢可还是不忍心删掉,毕竟是我一步一步走来的见证,有兴趣的亲可以来找我要。那时候是和小学的同学们一起写的,没有构思完整的剧情,只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可即便是这样,也依然可以写的很开心。现在想想,那一段时间应该是我写文以来最开心的时光了。
之后的话,写过一篇《人偶泪》,文笔稚嫩但剧情很喜欢;也有在柯南吧里发过一篇柯南的同人,不过因为太低发到一半就弃了;再之后,就喜欢上了秦时明月,开始写秦时的文,写了大概五万多了吧,人气也蛮高,不过还是弃了。接下来要说的大概是一个转折点,我的算是中篇的文《画中仙》。
《画中仙》是少羽的短篇,女主是勾魂使。因为那时候是鬼节临近,我又比较喜欢这方面的题材,所以写了一篇就发到了少羽吧。得到众人肯定的我有了写文的信心,从此对写文的热情愈发高涨。说实话,今天的我来看《画中仙》,BUG大大的有,病句大大的有,连剧情都不算出彩,究竟是哪一点让大家如此喜欢?
算了,这些事情不提也罢,反正也没有了意义。
之后构思的长篇,总是写到一万左右近两万的时候放弃了,原因就是上文所说的,我是个没耐心、喜新厌旧的人。坑是一个接一个,有时候有构思都懒得写下去。
再后来,看的文逐渐多了起来,喜欢《爵迹》里血腥的杀戮,喜欢《龙族》里永不放弃的废柴明妃,喜欢《哑舍》里各式各样的古董,喜欢《浮生物语》里那个可爱的老板娘。直到后来遇见了郭敬明的《小时代》。
←About写《无效年华》的最初原因
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小时代》整套书我读了不下三遍。第一次读的时候,只是潦草地读了一遍,觉得这个故事还不错。到第二次读的时候,就愈发喜欢崇光和顾里这两个人。第三遍读是在看完电影之后了,边读,电影里的画面总是跳进我的脑子里,看着看着就泪流满面了。
结局中崇光和顾里的死亡让我无法释怀,可我不知道这对他们来说算不算是最好的结局了。
那个时候小时代吧里满屏幕的都是“小时代4。0”的自续的文帖,可每次看见我都忍不住想吼:“你们都够了吧,他们死了就是死了,你何必再把他们从地下挖出来呢?对我来说那个结局已经是结局了,林萧不可能再有她的好姐妹了,林萧也再也不会有她的爱人崇光了,你们何必呢!”
何必呢?
现在反过来问问在《无效年华》里花了不少工夫的我,我又何必呢?所有的构思费了多少脑细胞,写那些东西又花了我那么多的时间,我又是何必呢?我问过自己,这样值不值得,可我没办法回答。
到后来啊,我和自己说,没办法啊,我是真的喜欢崇光这个角色,想让我自己来到小时代的世界里陪着他度过所有的时间,哪怕我只是他生命里的一个过客也好。很多人问我,这篇文的结局是HE还是BE,我说是HE。可结局是朝夕回到了现实世界。也许她会慢慢忘却崇光,找到另外一个适合她的人生活下去,最后忘记有崇光这个人存在过。
你们说,我欺骗了你们,这根本就是BE。可是我想说的是,这个结局是在我打下标题“无效年华”四个字的时候就决定好了的。中间的剧情我有修改过,主角的性格我也有修改了,只有这个结局,我什么都没有改。
对我来说,现实就是最美好的结局。爱情之所以美好,就是因为它存在着遗憾。不是吗?
忘了说一句很重要的话——喜欢这篇文的亲都要感谢一个人,那就是我的娘子,影子。如果没有她,也就没有这篇文。
我写这篇文也是受了她的影响。当时她写了一篇有关崇光的文《未竟》,淡淡的文笔再加上淡淡的叙述,带着她一贯的冷幽默的感觉,却是真的触及到我的泪点了,尤其是最后一句:“我想那个老是让我催稿的干净有些胡闹的周崇光或许没有死,他可能站在某个地方微笑着策划给所有人的惊喜。”
那时我就在想啊,崇光这一辈子活得那么累、那么苦,连喜欢一个人都那么辛苦。
他为什么不能得到幸福呢?他就是个应该得到幸福的孩子啊。
所以我创造了一个呆萌的女主朝夕去陪伴他,抱住他,告诉他:“你啊,你要记住啊,你永远不会是一个人的。我在你的身边呢。”
COS是因为太喜欢一个角色喜欢到想到变成他,那么写同人文就是太喜欢一个角色喜欢到想永远陪着他,我想我就是我就是这样的。
←About写文过程中的纠结
我觉得写同人的作者真是苦逼,要去查原著的世界观,不能出现BUG,否则会被读者们抓到小辫子。而我知道,作者的通病是为了知道一个词能不能用在这里查大半天的资料,而读者通常是直接跳过之后看人物对话。
不是作者之前我也是这样,成了作者之后我看文的时候会注意其他作者的景物描写,看看哪种方式是我可以借鉴和模仿的。所以这样一来,作者被说是世界上最苦逼的生物自然不觉得奇怪了。
每个设定,每个剧情,还要考虑到读者们的口味爱好,害怕哪天读者否定你,刷负分,不管怎样,那个作者肯定都会伤心的。
除去这些每个作者都必须经历和忍受的事,在十月国庆的时候,我的家乡遭遇了一次百年难遇的洪水(相信浙江一带的亲都是知道的)。我家里被洪水弄得一塌糊涂,我们这里人员伤亡也算蛮严重的了。那几天我的心理特别黑暗,心里好像总是关着一只野兽,不知道文里有没有带上这样的负面情绪?如果有,我在这里对大家道歉。不过还好,这些事情总算还是过去了。
还有写文会和学习的时间冲突,有人抱怨我没有日更。对此,我也很无奈,身为一个高二准高三的学生,我实在是没有太多的时间去日更了。毕竟相对来说,学习是一件更为重要的事情。
嘛,这篇文完结之后,我会歇好长一段时间不写长篇了,不过有灵感的话还是会继续写短篇的。如果可以的话,我这里存着的一篇巨人的同人文可能会暑假发。时间不允许的话,我就等到高三毕业好好写吧。
高三,我应该……会暂时放下写文。
←About我的情史
话说码这一段的时候我还真是想双手捂脸啊,因为这是我的黑历史。
高二一个男生追我,一开始我因为考虑到很多因素没有接受,保持着朋友关系。可是不可否置我的心在慢慢融化,直到后来他对着全班和我告白我才没忍住。
早恋是我心里最大的坎。因为我姐就曾经经历过这样的事,而我又不想让那么辛苦的爸妈失望。所以后来我一边恋爱一边心里越来越有罪恶感。直到后来,有一天他对我发了脾气,我特难过,抱着同桌哭啊哭,哭到后来我就告诉自己:别喜欢他了,反正也没有结果。
我知道高中的恋爱大多是没有完美结局的,再说我们学习成绩差别太大,高中毕业去了不同的大学感情肯定也维持不了多久,长痛不如短痛,倒不如现在感情还没很深的时候快刀斩乱麻。
时间过去一年左右了,现在看见他,我的心也没有当时那样不安和悸动了。
时间真的是治疗伤口的一味良药,对每个人都适用,只是长短问题而已。
谢谢你,再见了,亲爱的。
←About最后的废话
QUQ实话来说,这篇文不是我最满意的文。剧情不出众、文笔渣、不流畅、病句错字大大的有,不过还是有那么多人喜欢,我还是很开心啦。
每一篇文都是我悉心孕育的孩子,成长了就很开心。知道吗,看着自己的孩子一点点的长大,那种感觉真的是不一样的。
从一万到五万,从五万到十万,从十万到十五万,再到现在的二十万。对我来说是一个字数上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