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代同人)[小时代BG]无效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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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同人)[小时代BG]无效年华-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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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何杨两个人。唉,想想我以前那些基友和我的爸妈……算了,等我完成游戏不就可以回去了么?
我在心里安慰了一下自己,把手机放在手边继续我的任务。
之后几篇日记的内容大概都是在讲林朝夕和那个不知名的“他”在网上聊天的事情以及林朝夕自己的心情,但值得注意的是,她写到何杨的次数越来越多,篇幅也越来越长,从原来的一句两句一笔带过变成了一段一段的,到后来甚至演变成了一整篇日记写到的都是何杨,尽管那时林朝夕还不知道他是谁。时间跨度大概是一个学期的样子。
我边看边暗暗咂舌,这他妈的勾搭速度也太快了点吧。虽然知道这两位现在还只是惺惺相惜的纯洁友谊,但我一联想到后来他俩的故事我还是有扶额的冲动。
手机不适时地“滴滴”振动起来,我心中一紧,打开看,果然是何杨发来的信息:“饭吃了么?”
刚想回一句“我正在吃零食”,又记起他和林朝夕那个尴尬的关系,觉得这种回答不大适合朋友之间交流,于是改成:“吃了。你呢?”
“刚吃完,你推荐的那家外卖店味道不错,我吃了不少,就是吃饭不方便,只能用勺子。”短信一分钟后回复。
我盯着屏幕上的话有些心虚,毕竟答应给他准备三餐的是我,结果我只甩给他一个号码也就算了,他吃完了还不帮他收拾。他要是这条短信是在向我抱怨也就罢了,偏偏他还很大度地只字不提,这不故意想让我愧疚尴尬么!
“嗯,喜欢你就多吃点。”发完我才发现这好像是某个广告的台词啊我去……
我不知道的是,何杨在收到这条短信的时候,表情一愣,然后嘴角泛开一个苦笑。他伸出操作的大拇指,轻轻遮住了“就多吃点”这几个字。
他盯着手机屏幕,神情像是在看自己最最心爱的女人。唇瓣轻启,他喃喃道:“喜欢你……呵,多希望你哪天亲口对我说出这句话啊……”
当然,在他房间里所发生的一切我都不知道。
也不知道是被回过去的话雷到了还是别的什么,我等了足有五六分钟也不见有手机有动静,松了一口气的同时我内心又隐隐地失落。
又是几分钟过去了,手机依然没有动静。我郁闷地开始边啃薯片,边继续看林朝夕的日记。
“我今天约他出来了。
我这是疯了么?居然约一个没见过面的网友出来见面。可是就是说不清原因,就是想见见他。见到他之后呢?继续若无其事地在网上聊天还是发展为现实中的朋友?万一网上的他和现实中的他不一样怎么办?如果见了面之后,他知道我就是那个又冷又傲的林朝夕不愿意和我继续聊天怎么办……天呐林朝夕你一定是疯了吧!
他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答应了。虽然这样,但我却能感觉到他内心和我有同样的顾虑。我们果然是一类人。
我们约好这学期的期末考之后见面,在学校后山的小树林里,老天,希望我做的这个决定不会让我失去一个朋友。”
……我还能说什么。我能说我的眼珠子快从眼眶里蹦跶出来了么?事情似乎正在延着我无法估计的轨迹策马奔腾啊。
何杨在医院讲的时候有提到这一段,但他没告诉我是林朝夕约他的啊!我一直以为依照他俩一冷一闷骚的性格应该是何杨对朝夕有意思然后把朝夕约出来再然后朝夕百般推脱最后同意了吧啦吧啦……
果然还是我的思想太不正常了吧,还是说我的思想太龌龊?我严肃地沉思起来。
“之后的聊天一直很正常,我们都刻意不去提起那个约定,但是我们都清楚对方是不可能忘记那个约定,就像我们学会了从一数到九之后就没有忘记一样。因为那个约定,令人生厌的期末考居然也变得让我期待了起来,我这是怎么了?这正常么?”
我估摸着这两人真正的感情发展就是在这个学期两人在不知道对方身份的情况下进行的,大概朝夕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从何杨和她聊天之后,她的日记变得越来越生动。以前她的日记就只是在平板地陈述一个客观事实,而现在她明显带上了自己的主观情绪。唉,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啊……
不过……
艾玛,这可真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啊。原来林朝夕年纪小小就把自己的初恋给送出去了啊,哪像我,上了大学还他妈的没一个男朋友!
——TBC——
作者有话要说:嘿嘿,今天的日更,大家想我不~【拍飞自恋的某只
QUUUUUUUQ话说21号是我的生日,大家能不能多给点评当做我的生日礼物呢QUQ?【扭身子】

☆、24

24
那篇日记与下一篇日记时间隔了半月有余,大概是那段时间林朝夕忙着复习和准备期末考。
“那天天气很好,是很难得在夏天遇见的很舒服的晴天。我不知道这是老天爷故意的还是仅仅是个巧合。不得不承认的,我在考试的时候分了神,只因为按捺不住心中可以见到他的那份激动。可是我不该是这样的啊,我应该冷冷地勾起一个笑容,然后装作高高在上的样子说:‘有病。’
我因为一个不知道对方记不记得的约定变成这样,我是不是真的该骂自己一句‘有病’?
一切的顾虑,一切的疑惑,在我忐忑不安地来到树林里见到他的那一刻消失不见。
……怎么说呢,他看起来是个挺忧郁的男生。面容虽然不及杂志封面那些模特精致美好,但干净的衬衫和洗得发白的球鞋给他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他就那样坐在树下,任凭树缝里漏下来的阳光在他脸上流淌,像是最最璀璨的星光。他抬头望着天,眼中的紧张却没有逃过我的眼。
深呼吸,我扭了扭自己的手,昂首走向他。
他许是听见声音突然转过头来,视线触及我的那一刹那,紧张竟然转变为了不可置信,一副完全没想到会是我的表情。
无言相对,最后还是由我打破了沉默:‘你好,我叫林朝夕。’
‘我知道,’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尴尬地咳嗽了一声,他才继续,‘我们以前……见过的。’
大脑里好像某根绷紧了的弦突然断了,我难得糊涂地盯着他的脸,眨眨眼睛,努力回想着自己在哪里见过他。他头疼地捏了捏眉心,提醒道:‘上次我被整了递了封情书给你……’
听他这么一说,我脑中才噼里啪啦闪过一些画面,这才发觉他的脸和记忆中已经模糊的脸重叠了起来。说过的话、有过的动作,竟在此刻渐渐清晰起来。
‘你看吧,我当时就说我相信你啊。’我只是微笑着回了这句话。
心中好像隐隐地有些说不出的雀跃。原来我们很早就认识了,只是那个时候我们谁都没有在意。”
我想瞎子估计都能看出这篇日记所发生的变化。
首先,这篇日记采用了细致的描写手法,把他们说的话都清清楚楚地记录了下来,一改之前林朝夕写日记时事情一笔带过主要写心情的风格;其次,在这篇日记里她又很详细地记下了见到他的第一眼脑中刻下的模样和她心中所想。所谓的一切景语皆情语,从她的描写其实就已经可以看出很多东西了。
看到这里我揉了揉发涩的双眼,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整理起了纷乱的思绪。
就像众多小白言情的无聊情节一样,他们第一次相遇是因为一次偶然,而后上帝不甘心他们的故事就此完结,笑嘻嘻地又给他们安排了第二场美好的相遇。从何杨在医院里对于第二次的叙述来看,何杨在看见林朝夕的那一刻真的是吓了一大跳,不过想想既然网上都聊了那么久了,也就没什么好顾忌的了。
两者结合起来看,虽然何杨的心思我并不是太了解,但我还是可以推断出——先动感情的人是林朝夕!而且比何杨要早得多。
我一直以为先动情的人会是何杨呢,没想到外表冰冷的林朝夕却是先缴械投降的那个,这还真是世事难料,阿弥陀佛。所以说嘛,感情的事情,没有谁对谁错之分,爱上了就是爱上了,没感觉了就是没感觉了。
好吧,我承认一开始我有点怀疑十几岁的林朝夕是否真的懂爱情这种东西,不过看看他们后来的表现……林朝夕和何杨都是极为早熟的人哪。
……不过,谁能来告诉我,为什么在心里默念“爱上了就是爱上了”的时候,我脑中闪过的,会是周崇光那张无比欠揍的俊脸?
*
也许是考虑这个问题太过入神,导致门口处传来敲门声都把我惊得去了七魄。
伴随着敲门声飘进来的是崇光干净阳光完完全全的大男孩的声音:“朝夕,你在干嘛呢?”
突如其来的敲门声吓得我直接把网页一口气全部关闭,一听是他的声音我又忍不住不雅地翻了个白眼。吐出一口气,我站起身开了门,首先入目的就是白得仿佛洒了无数把珍珠粉的整整齐齐的牙齿,再往上就是他销魂的薄唇,微微泛着白色。此刻他正笑意盈盈地一手弯曲撑着脑袋,一手笔直撑着墙壁,一副要调戏良家妇女的架势。
他还特意换了一件极其宽松的灰色毛衣,不用低头我就可以毫无阻碍地看见他精致的锁骨。他的胸腔随着他的笑声在我眼前轻轻地震动,好似一幅极为诱人的风景画。
我也不知是不爽他打断了我好好的思考还是看见他穿成这样像是要去哪里色|诱别人一样的样子,往我左边的墙壁上一靠,眯起眼睛不爽道:“找我啥事?”
维持着八颗牙齿的标准笑容,崇光骚年毫无羞耻之心地说:“我饿了。”
闻言我无助地扶住了额头,只觉得头顶有一只带着一串省略号欢乐地飞过:“我早上煮了粥的!”我挑着眉头指了指厨房那个位置。
“那是早饭。”——崇光。听听!多么理直气壮的话!
“早饭就不能当午饭吃么?”我板起了脸。
“早饭就是早饭,就算换个时间吃它也还是早饭。”不得不说身为一个作家,崇光的口才比我好得太多,看看他此刻三两拨千斤的样子,轻松无比。
我忍住自己想要往他头上揍一拳的冲动:“能吃饱不就行了么?!”
“可是我想去外面吃啊,”他笑眯眯的,“外面的多好吃啊。”
不说这句话还好,一说这句话我就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就差跳起来咬他一口了:“……你的意思是我的粥煮得没外面的好吃?”尽管心中不是滋味,但姐姐我好歹是理科出身的,所以我维持着平静的表面,故意把这句话说得很慢。
“唉?有吗?这是你自己说的,不是我说的哦~”带着上翘的尾音,他仿佛恶作剧般,或者说什么都没察觉般的看着我。
一股无名的火突然就从我的脚底窜了上来,烧得我整个人都要不好了。我一边恶狠狠地甩上我的房门,一边恶狠狠地吼道:“那就请你这位大少爷自己去外面吃饭吧!慢走不送!”
就是那么一瞬间崇光眼疾手快地阻止了快要关上的门,整个人笑嘻嘻地贴上来。他的脑袋就在我的脑袋边,他嘴里呼出的温热气息几乎可以喷洒在我的耳廓。如果现在他的手臂环在我的腰上,我都要以为他真的是在拥抱我了。
“傻瓜,”他的声音像是在说世上最迷人的情话般低沉好听,“你做的东西永远是这个世上最好吃的。”
我因为怒气而握紧的手,在听到他这句话之后,蓦地放松下来,心脏柔软得仿佛不属于我自己。
秋季的凉风吹过,拂在脸上带来的却是难耐的热度,吹开放在桌子上的一本杂志,哗啦啦的轻柔翻动声在我听起来仿佛最悦耳动听的音乐。
【周崇光好感度+3。】
*
好吧,最后我一个大□□理科重点中学毕业的高材生——还是屈服于崇光的“淫威”之下了。
如果把镜头切到此刻我所处的地方,你就能看见刻意调暗了的灯光下,我低着头,试图用玩手机来掩饰我内心的悸动;而坐在我对面的崇光,一只手搭在干净得足以映出我们容颜的桌子,一只手只伸出食指和拇指轻轻摩擦着下巴,皱着眉头,表情严肃,好像在思考什么人生大事。事实上,他的面前摆着的只是一份这家餐厅的菜单而已。
一旁的服务员只是站着,除了偶尔小声地为崇光介绍着本店的特色菜外,没有发出过一点声音,素养好极了。
有钱人就是有这样的待遇——可以去我们去不了的地方,买我们买不起的牌子,享受着我们享受不到的待遇,也不会在去某家店的时候被迎宾小姐拦下来,目光中含着鄙夷的神色:“小姐,很抱歉,但是我觉得你来错地方了。”对,没错,我们身上的衣服就仿佛是我们身上的烙印和标志,谁有钱谁就是大爷。
我在心里冷冷腹诽了一句,而后又觉得自己突然想到这样确实有些莫名其妙。
抬起头看了眼若无其事的崇光,我又忙低下头装作继续玩手机游戏,一边拿起桌上的玻璃杯喝了口水。说实话如果不是那个系统的提示音直接把我的魂震了回来,我现在恐怕还沉浸在崇光的话里不知今夕是何年呢。虽然以前我们这样近距离接触不是没有,不过我发现我最近对他的一举一动变得越来越敏感。
老天啊,莫不是鬼节那几天烧糊涂了……我怎么会对崇光那个妖孽有这样的错觉呢?
等我意识到周围的气氛有些不大对劲而抬起头的时候,崇光微笑着歪着头,用右手食指有节奏地敲击着自己的眼角,那姿势竟是魅惑无比。明明是大男孩般帅气阳光的面庞,偏偏在这幽暗的灯光下看起来像欧洲中世纪的贵族们一般。
“好喝吗?”他温柔地笑了,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
“什么?”我傻傻地反问。
“那杯水啊。”崇光被水滋润过的唇显得柔软无比,仿佛清晨沾满了露珠的娇嫩花朵。
“还……可以吧。”我依旧愣愣地回答,根本没回过神来。
“哦——是么?”崇光故意拖长了音,然后忽而勾了勾手指朝我凑过来,好像说小秘密一样和我咬着耳朵,“那你有没有注意到,那杯水是我的?”
我:“……”周崇光你这是故意下套来逗我呢!
我估计我脸上的神色像跑马灯一样转换了一圈才恢复,所以我干脆也破罐子破摔了——我点点头,理所当然地开口:“我就是觉得你那杯好喝不行么?”
事实证明,“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这句话说的一点都没错,本来打算捉弄我的崇光听见我这句话愣了一下,下意识地回答:“可以。”
嘿嘿,扳回了一局,本姑娘的心情是相当好啊,连吃起东西来觉得格外可口。
本来我没吃早饭,回家之后又在房间了看了大半天的日记,只吃了点零食,早就饿得不行了。菜上来之后虽然也想顾忌形象,不过美食当前还真差点没办法保持形象了。等我酒足饭饱抬起头看崇光的时候,没想到他却是兴致缺缺的样子,只吃了几口就放下了刀叉,坐在位置上喝起汤来。
“怎么?不好吃么?”我有些奇怪地问他,“不是你说你想出来吃么?”
富家公子还真是会花钱,天知道这里吃一顿要花多少钱,他吃了几口就不吃了,这不明摆着他是个“我有钱但是我不知道怎么花”的傻瓜么。
“嗯?”他从复杂多样几乎能反射出美丽的灯光的餐具里抬起头,带着疑惑的表情思忖了好一会儿,才若无其事地低下头去,“总不能看你因为吃零食饿死啊。”
我喝汤的动作被他突如其来的话打断了。凝视着递到我嘴边还来不及送进去的汤勺,我心中像是打翻了五味瓶。
——原来,他说出来吃,只是因为知道我午饭只吃了点零食?
——原来,他和我吵吵闹闹,只是为了把我拉出来让我好好吃一顿?
嘴角不自觉地泛起了一个淡淡的微笑,然后我突然记起来什么一样面色一凛,严肃问道:“那你午饭吃了什么?”
“不是说了你做的东西最好吃吗,我在家里喝了粥才出来的。”他从口袋里拿出手机不知在干点什么,口上的话倒是无心极了。
心中某个地方被他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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