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那几个人的心脏就都挨了刀。老张近身过去,挨个抹了他们的脖子。那几个人一声不吭地就倒了下去。
忙完这几个人,他拔下了孩子的氧气管。孩子抽搐了几下,就安然地睡去了。
“这混蛋连孩子都杀!有什么深仇大恨,至于下这种毒手!”王洋看过现场有些恼火。
“说明这孩子看过他的脸。”老吴分析道;
“你熟悉这里的情况,你知道有谁会这样做吗?”
“不好分析,王宝全手下得罪人太多。不过,看这几个现场的情况,我有一种感觉。”
“什么感觉?”
“这个人很专业,杀人都是一刀致命,现场没有他的一点血迹。受害者没有防卫伤,指甲里也没有这个人的皮肤碎屑。说明受害者都是立即死亡的,没有任何反抗的机会。所以这个人肯定练习过什么杀人的技术。但是如果说是职业杀手,又不可能。因为从职业杀手的角度看,他又太不专业了。”
“为什么?”王洋觉得老吴的话有道理,便进一步追问。
“杀手都要掩盖自己的作案痕迹,如果目标是孩子,为什么不从窗户进入?或者干脆冒充成医生,给他注射毒素?而他非要从正门进入,弄得满地是血,都流到了过道外面。现在几个作案现场,肯定都是同一个人所为,因为到处都是血迹。弄得跟屠宰场一样。地上还有他的脚印,真正的杀手,是绝对不会留下一点痕迹的。”
王洋笑了笑,指着脚印说:“这个人不开车,或者很少开车,体重在150斤左右,身高175cm,40岁上下,已婚,可能有孩子。”
说完他就离开了现场。
老吴追在他身后问:“你怎么看出来的?”
“多学学新知识吧,不进步,就是退步。”
老张在外面狂奔,而刑警们却并不急着破案。
“我的人都要被杀光了!现在人心惶惶,都怕得要死,这样下去,还有谁敢跟我混!你们还在磨蹭什么!”王宝全气得暴跳如雷。
“你们要相信公安机关!”老吴说。
“我操你妈!你要我一个黑社会,相信你们公安机关能破案!”
老吴虽然被骂,但他私下里也觉得此话确实可笑。他紧咬着牙,尽力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我要你们马上出警,你们要是不行动,我就开始行动!到时候捅出什么篓子,可别怪我胡说八道!”王宝全拍桌子大吼。
老吴没吱声,摇了摇头,离开了房间,把王宝全一个人留在了屋子里。
“我限你3天破案!”王宝全在屋子里跳着脚地喊。
老吴对此置之不理,他背着手在楼道走。边走边小声嘟囔:“当初你不是说过么,你们干什么,我们都最好别干涉,只要我们不作为,你就不找我们麻烦。”
“不作为好,不作为妙,不作为是把双刃剑,你有力量的时候,你想做掉谁就做掉谁,连我们自己都性命不保。好好,我们不管,但是别忘了,等别人有力量了,他也可以做掉你。到时候你哭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谁让你泼人家孩子硫酸的,活该!”
“王洋啊王洋,你就是一个*,老张闺女的病房就在对门,不是他,你说还有谁?就你那两把刷子,还敢在我面前卖弄?我要是有你的背景,早去公安部上班喽!”
老张来到王宝全所在的小区时,发现王宝全刚好从外面回来。一个黑色车队,每辆车里面都装满了穿着西装,戴着墨镜的打手。看上去还真像那么回事。
老张很有冲动,拿着刀过去把他们一个接着一个地劈死。但是他理智尚存。因为他分明看到,这几十个壮年男子的腋下,都鼓鼓囊囊的。不用说也知道:那是手枪。
一个赤手空拳的人,想要打败几十个荷枪实弹的流氓,这只能说是痴心妄想。之前被他解决的都是喽?,这些人才是王宝全真正的卫队。正是靠着这些打手,他才能在这个城市立下脚跟,以至于官员都不敢拿他怎样。
全滨海市的人都知道,自从王宝全有了这只卫队之后,他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我手眼通天,谁密谋什么,都有人给我通风报信,只要我知道谁打算办我,我不管你是谁,先弄死你全家再说。”
老张同样知道这群人的厉害,所以他终究是克制住了自己的冲动,躲在车里没有冲出去。
☆、第13章
王宝全把能叫来的打手,都叫到了自己的别墅。为了让他们时刻保护自己的安全,他还找家具城买了十几个床垫子。这些打手白天就在别墅里守护,晚上就住在王宝全家的大厅里。一时间整个别墅变成了流氓宿舍,一群群身穿黑西服的打手,在屋子里打牌,喝酒,轮流值守。而王宝全与他的家人则全窝在家里,一步也不肯出去。
“我觉得应该是那个老张。”王宝全的妻子提醒他说。
“他?我不是没想过。”王宝全叼上一根烟,思索了一下继续说,“但是就他一个人,能有那么大的能量吗?而且,老吴跟我说过,不可能是他。因为他这些天一直在医院看着孩子,寸步不离,哪有功夫找我报仇?再说了,就算他真有分身术,他不找我报仇,去找那些喽?干什么?杀那些人,对我来说不痛不痒的。”
“既然不痛不痒,你找那么多人在这里干嘛?”儿子插嘴道。
“还不是因为你!万一是他的战友呢!他是军队出来的,战友都是特种兵!我怕的不是他,而是万一有人暗中帮他怎么办?”
“那你们在家呆着吧,我不怕,我还有个约会!”儿子耸耸肩,走出了门。
“回来!我不允许你离开家门一步!”王宝全追出去下了命令,两个打手急忙围了上来,把儿子扛起来,扔到了他的卧室里,然后用钥匙锁上了门。
“放我出去!”卧室门被他砸得砰砰直响。
老张几天没有睡个好觉了。他瞪着红肿的双眼,死死地盯着王宝全的别墅。他潜伏在这里,已经整整一天了。长期的失眠使得他的大脑已经无法运转了。突然他一低头,就趴在方向盘上睡着了。
在梦中,他回到了从前。
女儿美丽的笑脸迎在阳光里,她张开双臂,用甜腻的声音叫他“爸爸”。“多好啊,”他的脑海里出现了这样一个念头。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念头,但心中却充满了一种羡慕而又失落的感情。突然,她女儿的笑脸如碎片般剥落,变成了带血的骷髅,她尖叫着呼喊,吓得老张立即从梦中惊醒了过来。
他清醒之后,看着自己所在的汽车,心中庆幸这一切还好都是梦境。但等他再清醒一些之后,他才明白所有的噩梦,都已经成为了现实。他趴在车里,痛哭失声。
突然他感觉有些不对劲儿。他停止了哭泣,转过身来看车后面。车后排座位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盒子。他打开盒子,里面赫然有着一把大砍刀。他用力地揉了揉眼睛,死活想不起来这刀是什么时候买的。他急忙观察汽车的四周,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人。他不知道这把刀是谁给他的,但他也懒得去问。
他用手摸了摸刀刃,发现这把刀钢口极好,锋利得吓人。这时东方的太阳升起,火焰喷薄而出。在黎明之光的照射下,刀刃反射出来令人胆寒的冷光。
他心想:真是好刀,就当这是老天送给我的,我拿去用就是了!
收到这份意外的礼物,他尽管惊喜。但是他又想,如果我能有把枪就好了。只可惜送他礼物的人,可能也是能力有限。否则他的复仇将痛快淋漓得多。他甚至幻想,如果将来的某个时代,有人把他的复仇故事翻出来,写成小说甚至拍成电影,说不定他还能够成为一个被人传颂的英雄。
想到这里,噩梦带给他的苦楚顿时就消失了,心中反而是充满了一种雄壮、悲凉而又自豪的感觉。这种感觉就像是一根丢向油箱的火柴,顿时引燃了他对杀戮的渴望。回忆起前几日疯狂杀人的感觉,他的心潮立刻澎湃起来,他的手紧握着钢刀的手柄,激动得颤抖起来。
此时他甚至产生了一种使命感,他认为自己是一个被派进凡间的神。因而他的杀戮是一种特权,他有权利审判别人,也有力量去拯救弱小,他就好像漫画中的超级英雄,是现实中的上帝,被亿万人所崇拜。以后当人们遇到险难的时候,他们就会从心底发出由衷的呼喊:“老张救我!”
想到这里,老张笑着对自己说:“这个世界不需要救世主,因为我就是!”
老张拿着刀,手臂充满了力量感。但残存的理智告诉他:还不是时候。
精神亢奋的老张将车开到了一家卖早餐的快餐店,他要了10个包子,一大碗鸡蛋汤。正在狼吞虎咽的时候,他突然看到了一个人。这个人正是王宝全的儿子,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独自一个人出现了,身边没有一个保镖。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他紧紧地攥着手里的包子,肉馅都被捏了出来。他的心脏在疯狂地跳动,以至于他感到无法呼吸。他恨不得立即冲上去,解决了这个人。但是他没有。他咬着牙告诉自己:真英雄,要善于忍耐。
他埋下头,继续吃饭。
他甚至在心里给自己讲起了一个笑话:
一架飞机遇到了乱流,飞机即将坠毁。这时一个人祈祷说:“上帝啊,我确实做过很多坏事,但是这飞机上还有其他人啊,你不能因为要惩罚我而害死其他无辜的人啊!所以求求你,放过我们吧!”
上帝对他的回复是:“呸,我好不容易把你们凑齐的!”
他说到这里,竟然忍不住笑出了声。在他的幻想中,他就是那个上帝。而王宝全一家,就是飞机上的人。
虽然老张勉强忍住了冲动,然而事不凑巧的是,那个小杂种竟然坐到了老张的对面。还大大咧咧地要了些吃的。服务员见到他,都急忙从柜台后面跑过来,给他送吃送喝,而正在柜台前排队的顾客看到这一幕,都敢怒不敢言。
老张心底的怒火,瞬间就升腾起来。他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愤怒。将滚热的鸡蛋汤泼到了他的脸上。小杂种尖叫了一声,餐厅里瞬间就安静了下来。
老张冲过去,一拳打在他的脸上,然后硬把他拖到了车里,用绳子绑了起来。
开着汽车,老张向一间废弃的厂房驶去。那间厂房是他原来所在公司的老厂区,他在那里干了十几年,厂房的每一块砖他都认识。
在路上,老张哼着歌,笑呵呵地想:妈的,我刚才真傻。老天把他送到我嘴边,我居然还不动手。他昨晚还在犯愁自己不能进入别墅杀光败类,而今天天上却掉下一个大馅饼,得来全不费工夫。如果这不是神的旨意,简直都说不过去了。
到了废弃的厂房,老张将小杂种拖出了汽车,在一人多高的野草中穿行,凭着记忆,他找到了办公区楼下的地下室,把他结结实实地捆绑了起来。
“你放我出去,不然我爸弄死你全家!”
老张说:“你不是已经弄死我全家了吗?”
“你是谁!”
老张把脸凑过去,对他说:“狗杂种,你看我像谁?”
他看着老张的脸,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顿时全身颤抖了起来。
“不是我干的!真的不是我!我喜欢她,不是我干的!我不可能干那种事!”
“现在否认也没有用了,你爸说要弄死我全家,好,咱们比比看,看谁动作快。”
说完,老张拿出钢刀,割断了小杂种的腰带,掏出了他的命根。小杂种知道了他的意图,杀猪一般尖叫起来。老张故意用很慢的速度,缓缓地割下来他那块惹祸的肉。然后找了根绳子,帮他勒紧,止住了流血。
“放心,你死不了。”他笑眯眯地说。
小杂种哭得撕心裂肺。老张脱下一只袜子,堵住了他的嘴。然后丢下他,一个人开车返回了市区。
王洋问:“那两个兔崽子开口了吗?”
老吴说:“死也不承认。当时他们就在老张家门口,有人看到过他们。但是看到的人,没一个肯出来作证。”
“也许真不是他们呢?”王洋试探老吴口风。
老吴却说:“不是他们是谁?”
这样的回答,引起了王洋的兴趣,他笑着问:“老吴,你怎么看王宝全。”
老吴说:“黑社会组织,应该坚决取缔。只要我们能找到证据,就要把他们都抓起来。”
王洋点了点头,背着手离开了。
☆、第14章
老吴知道王洋现在还信不过自己,但他并不怪王洋,因为这个城市已经腐烂,没有一个人是能够信得过的。甚至就连他自己,都无法信任自己。他不知道下一步该往何处走,他只知道自己正站在悬崖的边缘。稍有不慎,就会家破人亡。他就像个普通的人一样,在抉择面前倍感迷茫。因为他不知道王洋是否有足够的力量打败王宝全,如果没有,他必须提前想好退路。
王洋毕业于着名的某政法大学,近二十年的读书生涯,使他成为了一个纯粹的书生,因而此时他与老吴一样,面临着痛苦的抉择。
一方面,凭借他灵敏的直觉判断,那两个被抓获的马仔,并不是真正向女孩泼硫酸的凶手。但另一方面,他如果不借助这个轰动全国的案件,来打掉这个黑社会组织,恐怕对于滨海市来说,是个后患无穷的决定。同时在内心之中,他很想借助这个案件来扬名立万,让自己的仕途更加坦荡。
但是王洋也是个有信仰的人,他相信法律的公正,他难以认同用栽赃陷害的方式来达成所谓正义的目的。天知道这样做,将来会不会有一天,事情都来报应到自己的头上。就像那句话所说的: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在内心深处,他并不是一个纯粹的无神论者。
他的父亲曾经告诉他:凡做事情都要向高处看,有的时候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是在所难免的。尤其当那些人是坏人的时候。人不心狠手辣,难有成就。
但他的老师也曾对他说:“我知道你的背景,也知道你将来必定有所成就。但是你记住了:人难免会有迷茫的时候,当野心与良心相冲突的时候,你会尤其如此。当你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记得一定要遵从良心。那样的话,假如事情办坏了,你会问心无愧,如果事情办好了,将来你升迁了,也不会有人翻你的旧账。”
这天下班王洋脱掉了警服,开着自己的私家车回家了。他不上班的时候,不喜欢穿着警服。说实在话,他这样也是迫于无奈。因为这个城市实在太乱了,万一遇到歹徒,他若是穿着警服,群众必定找他求救。那时候他就只能挺身而出,万一以身殉职,就是出师未捷身先死了。
他觉得自己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毕竟读了这么多年书,他不能浪费掉自己的才华。见义勇为的事情,那些不甚重要的人也可以做。而打黑除恶,却只有他能做到。为了滨海市的人民,他只能做出这样的牺牲了。
但也正因如此,这天他遇到了其他市民也会遇到的事情――碰瓷。
在他等红灯的时候,有两个年轻人走到了他的车边,当他发动汽车时,其中一个男青年,立即哎呦一声,倒在他的车轮旁。他急忙下车查看。但当他们见到这两个人枯槁的面容时,立即就恼火起来。
他吼道:“我是警察,你们他妈的不想活了!”
“操,你是警察,我就是警察他爸爸。”其中一个痞子脸上露出蔑视的表情,另一个听了嘎嘎大笑。
“警察也得给我们王大哥三分面子。”那个痞子继续道。
“三分不够,至少八分。”另一个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