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吧,不要再追了。”旁门头把幽幽道:“只剩一个大头佛,没了命图,也是半废的人,成不了祸患。”
大头佛一路猛冲,翻过院子之后快步离开,院墙里面那些人说话的声音渐渐听不到了。我的神魂镀过一丝天雷的阳气,不至于被夜风吹散,但是神魂离开身体久了,迟早要和那些孤魂野鬼一样,化的无影无踪。
“你挺住,挺住……”大头佛心急火燎,带着我的神魂一口气冲出去十几里地,夜已经深了,附近的小村子里还亮着几盏灯。
现在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给神魂找一个居所。这其实就是道家所说的“夺舍”。但是我的神魂没有那么强,强行进入活人的身体里,必然会跟原主的神魂纠缠到一起,最后两败俱伤,油尽灯枯。
“我答应了老魁哥,以后不会随便杀人伤人,现在却顾不了这么多了。”大头佛咬咬牙,看着小村子里还没有灭掉的灯光,拔脚就朝那边跑,他的意思很明显,肯定是要在村子里找一个合适的人,活活打死,然后用对方的身体让我的神魂容纳进去,也只有这样,才能保住这条命。
“不行。”我马上就拒绝了,七门的祖训,我从来不敢忘记,过去多少七门的先辈,就因为没有合适的人续命,守着身上的续命图死去了。我用自己的命换了老鬼他们的命,现在要是再用别人的命来换自己的命,那有什么意义?
“你就不要再硬撑了!”大头佛急的用力在自己脑门上拍了一下。
的确,神魂离体,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
第三百一十八章 涅槃重生
大头佛比我还要急躁,一旦这个时候出点事,那就真的是万劫不复了。我拦不住他,他带着我一口气冲进小村子。河滩上的小村大多宁静,尤其天气转冷,一入夜就没有什么动静了。大头佛跑到一家亮着灯的小院子外头,借着微微打开了一条缝隙的窗子朝里面望过去。这是很普通的河滩家户,一家三口,小两口带着一个出生不久的孩子。
“就他吧!”大头佛咬了咬牙,这家户的男主人最多二十多岁,年轻力壮,体格很好。
“不行!”此时此刻,我只剩下一条若有若无的魂儿,想阻拦也没有办法,大头佛捏着拳头,下一秒钟就要破窗而入。
这时候,那个出生不久的孩子伸着手,笑呵呵的扑到那男人的怀里。男人两只手全是老茧,看着就是常年辛苦奔波维持生计的样子,他唯恐自己手上的老茧会弄疼了孩子,极小心的把孩子抱起来,满脸都是幸福的笑容。
看到这一幕,正打算要破窗而入的大头佛猛然停下了手。这个男人是家里的顶梁柱,他真丢了命,剩下孤儿寡母该怎么活下去?我相信,大头佛心底的善念,已经被太爷唤醒了,他担忧我,但是又不忍对这陌生的男主人下手。
“走!再换一家!”大头佛犹豫了一会儿,猛然调头,朝着另一边还亮着灯的小院子跑过去。
“不要换了。”我不能和普通人那样正常的说话,魂音飘飘袅袅:“谁家没有妻儿老小,拿别人的命顶自己的命,我不会心安。”
“那你到底要怎么样!”
“去排营!现在就去!不要耽搁!”我想了想,排营神堂人彘托付我的事情,还没有做到,但是那块排教祖传的天师符,随身携带着,就算没有被火烧毁,现在也取不回来了,但我还是想见见小九红,把天师符的事情告诉她。
除此之外,我可能还有一种眷恋,眷恋曾经流逝过的时光,我想对小九红说一声。
“你真是痴!”大头佛一跺脚,我的魂儿还在,但已经像是快要死去的人,大头佛不想在这个时候违逆我的心意,用最快的速度朝排营的方向赶过去。
这段路程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走完的,我的神魂很弱,白天绝对不敢暴露在阳光下,大头佛昼伏夜出,前后耽误了几天时间,距离排营还有一段路。我明显感觉魂魄弱了,经不住长途颠簸,好像猛然吹过来一阵大风就会把魂儿吹散。为了争取时间,大头佛也不管那么多,净挑着近路走,我们路过一个小镇子,那是排营附近唯一一个小镇,除了本地的居民,镇子上出入的排教的人非常多,都趁着没事的时候到镇子上买东西,喝酒吃饭,热闹非凡。大头佛没有进镇子,从旁边匆匆而过。
“离排营不远了,不远了……”大头佛仿佛能够察觉出这几天之间我神魂的变化,一边跑一边喋喋不休的念叨着,恐怕一转眼间我就会魂飞魄散:“你要撑住,撑住……”
正在飞奔的大头佛慌不择路,脚下猛然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幸亏他身子沉重,收脚之后就稳住身形,心情本来就焦躁,停下脚步忍不住就想骂,但是一回头间,大头佛的目光顿了顿。
我的神魂弱了,感应不到那么多,大头佛被绊住之后才注意到了脚下的东西。月光下,我发现镇子边的小路旁横卧着一个人,被大头佛奔跑间踢了一脚仍然无动于衷,斜斜的躺在地上。这个人破衣烂衫,看着不像是什么要紧的人物,大头佛蹲下身子来回翻看了一下。
这可能是个河滩上的乞丐,岁数虽然不大,但是浑身上下脏兮兮的,散发着一股难闻的臭味,他的样子很难看,头上生着癣,头发斑斑驳驳。大头佛看了几眼就知道,这个乞丐不知道什么时候倒毙在这儿,死的时间可能不久。如果是大白天死在这儿,镇子上的人就有可能替他收尸给埋到乱坟岗去。
“水娃,你看……”大头佛迟疑着跟我商量,实话实说,这种刚刚死去的人,神魂已经脱体了,身子还是完好的,是最佳的庐舍,然而外貌体格都太差劲。更要命的是,神魂占据了新的庐舍,时间一长,魂肉会融为一体,到那时候,这具身体就是真正的自己,没办法再随意的更换躯壳。
我确定这个乞丐已经死了的时候,已经没时间再去多想他丑陋不丑陋,羸弱不羸弱,眼下能保住命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大头佛还没有说完,我已经从他背后飘起来,顺着地上那具乞丐的尸体窍位钻了进去。
“这乞丐的样子不好看,但是能留住命,已经不错了。”大头佛看着我占据乞丐的身体,慢慢睁开眼睛的时候,连忙就出声安慰。
神魂进入新的躯壳,适应了好一会儿,才能慢慢的开口说话。我能感应到自己现在占据的躯壳是什么样子,他丑陋到让人心生厌恶。其实,我心里并不能完全接受这个事实,一切都处于被迫。
但是转念间,我突然想起了爹,爹现在的身体也不是他自己的,满脸都是烧伤,丑的和鬼一样,然而爹依然顽强的活了那么多年,还有周家的女人死心塌地跟着他。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七门的人不靠脸吃饭,没有必要介意这么多。想到这儿,我心里算是释怀了一些,强撑着慢慢站起身,这个乞丐不仅瘦弱,而且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疤一堆。
“是,这样已经不错了,不错了……”我自嘲似的念叨了一句,我不是圣人,遇见这样的事,心里一时间不可能完全放下,伸手摸了摸右腿,这条右腿不久之前可能刚刚被狗咬过,伤口还没有复原。
轰隆……
大头佛刚想开口说话,头顶的天空好像隐约响起了一道炸雷,一下子打断了他,那阵雷声来的非常突然,而且有些不正常,我们两个忍不住就抬头望过去。只能听到雷声,却看不见闪烁的雷光,天空的月亮依然撒播着月光。
“这道雷,跟前几天那道雷,听着是一模一样的。”大头佛望着没有雷光的半空,喃喃道。
我一下子想起来,就在几天前,自己的真身被圣域圣子烧毁的时候,曾经炸响过突如其来的雷霆,把在场的人都吓了一跳。
唰……
就在我和大头佛不知所以的时候,月光下陡然冒出来一团翻滚的黑云,那团云翻滚的极为猛烈,但是却又好像无声无息,像一条在半空伸张的龙,猛扑而来。那种气势真的相当骇人,我和大头佛也被吓了一跳,无形中就不断的后退,想要躲避。但是脚步一动,那条被狗咬伤的腿就一个劲儿的抽筋,心里急,又忍不住苦笑。
转眼之间,那团龙一般的黑云已经滚动到了面前,在头顶上定定的停住了,不等我有任何反应,一团东西呼啦啦从云里掉了下来。这乞丐的身体糟成一团,不堪入目,但眼睛却十分有神,一刹那,我看到了那团呼啦啦的东西里,又闪亮的一小团血光,心里一动,随手就接了下来。
我有些诧异,这团闪动着血光的东西,竟然是那块人彘交给我的排教天师符,就在迟疑中,其它东西也掉落了一地,对这些东西,我很熟悉,都是我之前一直随身携带的那些物品。
“这团黑云把尸体上的东西都送来了。”我随口对大头佛说了一句,这样看起来,这团黑云对我们应该没有什么威胁。
没有任何继续分辨的机会,翻滚的黑云里骤然又冒出来四尊若隐若现的铜鼎影子,四尊铜鼎好像一片流动的血光钩织而出,直直的从云里压落下来,轰的顺着头顶就没入了身体,浑身上下的血液跟随着铜鼎的影子开始急剧的流动,像是要沸腾起来一般。紧跟着,一团淡淡的白光,也随着铜鼎的影子急速的落下,正正的印在眉心。
尽管我还不怎么清楚这一切,却能清晰的感觉到,在真身上的转生印,被黑云带到了这里,重新没入了这具新的躯壳之间。
那一刻,我的腰身忍不住全力挺直,已经流逝出去的力量,随着铜鼎和转生印的到来而充盈。那种感觉如同一次重生,虽然不是原来的身体,但属于原来身体的一切,已经回归。
转生印的漩涡在额头后面缓缓的转动,如龙一般的黑云来回扭动了一下,像是一团烟气,渐渐消失在眼前。消散的黑云里什么东西都没有了,但是我却好像听见一声低低的叹息。叹息之后,黑云彻底无影无踪,天空大地归于平寂,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第三百一十九章 再塑信心
失去的一切好像又重新属于自己,站在清亮的月光下,自己似乎重生了一次。说不清是喜是悲,这具不想要的躯壳,可能将永远跟随自己,再也甩脱不了。我有一种淡淡的苦涩,因为说不清楚以后再遇见过去曾经熟识和亲切的人时,他们是否还能够认出我。
“这样没有什么不好。”大头佛看到危机已经渐渐远去,高悬了几天的心终于落地了,咧嘴围着我转了一圈,道:“以后再出门,旁门和九黎那帮王八蛋都认不出你了。”
这具身体不知道有多久都没洗澡了,连我这样邋遢的人都受不了身上的气味,找了条河沟,草草的擦洗了一下,把身上脸上的泥垢洗掉。大头佛帮我整了整衣服,强忍着没笑出声,道:“挺好挺好,这一洗,也不是难看的不能入眼嘛。”
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借着河面,能看到自己现在的样子,真的很难看,不忍直视。
“男人要脸蛋做什么?有担当,有义气,还是条好汉子,想开一点,人这一辈子,除死无大事。”
我和大头佛忙碌了半夜,把身上大大小小新的旧的伤痕都处理了一下,腿上的伤最重,伤口已经化脓了,咬着牙把脓血全挤出来,上药包扎。天色一亮,镇子上开始忙碌,我让大头佛留在外头,自己到镇子上买些东西,顺便打听一下消息。
一进镇子,来来往往大多是从排营过来的人,看到排教的人,我心里就不由自主的拉紧了弦,不过如今面目全非,就算再熟悉的人,也绝对认不出我。我一边听着那些排教的汉子随意交谈,一边顺着人流走到镇中的店铺里,买了些吃的。排教的红娘子律下很严,这些排营的人说来说去都是些闲话,没有什么用,我听了一会儿,就打算离开。
当我转身的一刻,目光一下子定住了,迎面走过来一群人,为首的那一个,赫然就是我这次千辛万苦想要找到的小九红!
她还是原来的样子,被一群人簇拥着,从镇口走了过来,小九红在排教里的地位很高,来来往往的人纷纷让路打招呼。在这之前,我从来不觉得自己低谁一头,然而此时此刻,看着被人簇拥的小九红,再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破烂的衣服,还有隐隐散发出来的消除不掉的臭味,心里顿时一酸,一种强烈的自卑感瞬间弥漫在心田。
一直想要寻找的小九红越走越近,但是我却突然开不了口了。那种自卑感让我想躲避,这一刻,我深切的体会到了人彘的心情,自己陷入了什么遭遇,无法预料,然而不管有多惨,默默的承受就是了,不能让自己在意的人看到。
我想调头离开,然而手却不由自主的伸到怀里,摸出了那块天师符,这是人彘的嘱托,我不能食言。但是就这样直接去找小九红,我该怎么说?该怎么解释?
“九妹,镇子是个小地方,有什么相中的东西,尽管拿,有人结账。”
“这镇子上的东西,配得上九妹?要我说,至少得到开封,郑州那样的大城里去。”
一群人围着小九红,左右乱献殷勤,我看得出,小九红并不快乐,她的眉宇间,有一股浓的化不开的忧郁。
我已经呆了,怔怔的站在原地,左右为难,不知不觉中,那群人已经走到了跟前,镇子上的路挺宽,但排教的人在附近横行惯了,有人皱皱眉头,冲着我道:“要饭的,滚一边去!”
我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有些让人反感,一群人都望着我,指手画脚吆五喝六。我无视这些人的目光,只望向小九红。她果然认不出我了,淡淡的瞥了我一眼,什么话都没说。
“要饭的!你作死呢!滚开!”
本来,我的确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的,但是这群人的叱骂和轻视让我感觉一种耻辱。我突然觉得,我为什么要躲避她?他们是人,我同样也是个人。
“这要饭的脑子进水了!放狗咬!”有人在后面牵着一条柴狗,松了松狗绳,柴狗呲牙咧嘴的作势猛扑。
我不理会这些人的话,直了直身子,朝他们走过去,一直走到距离小九红还有几步远的时候,对她道:“借一步说话。”
“要饭的真病的不轻!想跟九妹搭话。”
“脑子烧坏了,得治治。”
一群人嘲讽连连,我连看都不看他们一眼,只是望着小九红。我心里很难受,不仅仅是被人嘲讽和轻视的难受,这个时候,我多希望小九红能认出我,能跟他们说一句,她认得我。
但是她真的认不出我了,眼睛中没有一点温度,像看着一个陌生又令人反感的人一样,冷冷的扫了我一眼,没有说一个字。
“我说你这个要饭的,真的是活得不耐烦了?”有人继续叱骂。
我猛然打了个哆嗦,浑身上下感觉一凉,那种感觉很不好受,像一根针一样,不断刺着自己的心。我的手在发抖,眼前的小九红的身影,也忽明忽暗起来。不知道前后抖动了几次,心中的那股难受,一下子变成了愤慨。
凭什么,我就要被人看低一等?我就是我,七门的陈近水!
“有人把这东西留给你,好好保管着吧。”我不再多说什么,抬手把天师符抛了过去,小九红一把接住,她可能不认识这是什么,目光中泛起了一丝疑惑。
我把天师符交给她,慢慢迈动脚步,一瘸一拐的从人群边走了过去。一个转身,就好像是这世间最遥远的距离,那一瞬间,我觉得从此以后,天各一方。
“九妹,这要饭的丢过来的什么东西?脏兮兮的。”
“站住!”小九红握着手里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