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医古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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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医古墓-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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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首先挂断了电话,不愧是生意人,在我这边无利可图的情况下,她对一碗泡面的重视程度要比我更高一些。

    这个路口仍处于城市中心,就在我旁边,四五家通宵营业的便利店、书店灯火通明,顾客不断。如果跟踪者与杀手是同一路数,只怕动起手来,会殃及无辜,这是我唯一的顾虑。

    “啪”的一声,计程车的门开了,左右同时下来的,竟然是那两个头戴棒球帽的年轻人。他们在人行道上停了半分钟,大约是在观察四周的环境,随即向我大步走过来。

    “沈先生您好,可否借一步说话?”其中一个鼻子上生满了雀斑的大眼睛年轻人恭恭敬敬地向我鞠躬。以他俩的武功,合力进攻我的话,仍旧差了一截。只要不是突袭,我自信打倒他俩不会太费力气。

    我盯着对方的眼睛,希望能看出某些敌意或者阴谋来,但他的双眼澄澈无比,看不出任何喜悲好恶,犹如智慧禅定的佛门高僧一般,让我不禁一愣。

    “我们……绝没有恶意。”另一个年轻人鼻梁高挺,脸上的线条非常硬朗强悍,但眼神同样纯净。他的国语带着一股怪怪的感觉,夹杂着川藏一带的生硬口音。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相信自己的眼光不会看错。

    我向侧面走了十几步,避开人流和明亮的路灯,停住脚步,一言不发,等他们开口。

    两个人对望了一眼,陡然抬起右拳横在胸前,拇指高挑,其余四指蜷曲,而后拇指又从无名指与小指的缝隙里穿出来指向我。

    我吃了一惊,因为这是藏教里至高无上的“大天眼目手印”,等于是普通喇嘛晋见活佛时行的大礼。这个动作,无疑表明了他们的身份是来自西藏的喇嘛。

    “沈先生,藏密兰陀库林活佛座下强巴、强森向您问候。”大眼睛年轻人再次躬身向我施礼。

    我脱口而出:“兰陀库林活佛?不是已经升天了吗?”

    关于藏密的活佛,除了轮回转世的正宗活佛接班人之外,每一代总会有三五个“冒名活佛”涌现。我说的兰陀库林活佛便是其中一个,不过据外界传说,他已经在十年之前坠入了喜马拉雅山脉的冰洞里。

    强巴直起身,脸上忽然现出微笑:“藏密真传,幻妙无边,彼时死,此时生,彼端亡,眼前还。活佛已经转世成智慧灵童,此刻就在港岛的丽景天堂酒店下榻,特地差遣我们两个,请沈先生过去一叙。”

    藏民和喇嘛笃信“活佛转生”,世代尊奉活佛,比对自己的父母更恭顺虔诚。

    兰陀库林活佛的身份虽然名不正、言不顺,但座下信徒仍然成千上万,跟随他游离于西藏和尼泊尔边境。

    我跟他毫无瓜葛,没来由地受到他的继承者邀请,丝毫没有准备,缓缓摇头婉拒:“请替我多谢活佛灵童,我只是一个俗世里的医生,分浅缘薄,不敢接受他的垂青,两位可以走了。”

    强巴一愣,强森已经接嘴上来:“沈先生,从来都是凡人拜谒灵童,没有……没有灵童主动召见凡人的,这个机会,并非人人能有。”

    藏民视活佛、灵童为天神,往往步行几百里前去朝拜,恨不得把自己的一切贡献给他,这种极度的虔诚是其他族人所不能理解的。

    他们两个比麦义到达咖啡厅更早,很显然一直都在跟踪我,跟方星一模一样。突然变成众人关注的焦点,我真不知该感到幸福还是不幸。

    我继续摇头:“谢谢,我知道能蒙灵童召见不容易。”

    今晚发生了太多的事,我希望自己能先稳住阵脚再说。麦义那帮人和神秘的狙击手对战刚刚结束,贸然去见什么“灵童”,似乎不是什么好事。

    我始终相信,天上不会无缘无故掉馅饼下来。礼下于人,必有所求,既然灵童驾临港岛,并且特地要召见我,肯定有所要求。

    强巴咧嘴一笑:“沈先生,灵童说,他会解开一个长久以来困惑您的问题。活佛转生,造福人间,绝不会强求您做什么,更不会对您不利。当然,我们不会强请别人做客的,灵童的行程安排得很满,四十八小时内,您可以随时改变自己的想法。”

    他的双眼放射着湛湛精光,一直审视着我的脸,仿佛要在我脸上发现什么秘密似的。

    我笑了:“多谢,容我考虑一下。”

    强巴向后退了一步,再次结“大天眼目手印”,带着困惑不解的强森转过街角。或许在他们心里,我简直是个不识抬举到极点的家伙,不值得多费口舌。

    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我的预料,强巴的态度让我倍感疑惑:“解开我心里的困惑?我唯一的困惑,就是父母的神奇失踪。难道兰陀库林活佛的转生灵童,真的能够……”我叹了口气,心情极度郁闷之下,头也隐隐约约地疼了起来。一切全都是那个叫做“麦义”的搞出来的鬼,真不知道他是何居心?

    再度搭乘计程车回家,到达大门口时已经是晚上九点钟。

    关伯在给我守门,我前脚刚踏入客厅,他已经举着一个褐色的纸袋迎上来:“小哥,你回来了?这里有封信,是一个计程车司机送来的,指名要亲手交给你,而且要我付给他一千港币。结果,信我留下了,要他明天再过来。怎么回来这么晚?出什么事了?”

    他带着江湖人特有的警醒,目光灼灼地望着我。

    小楼里到处飘荡着炖鸡的余香,我接过纸袋,向他微笑着:“关伯,我饿了,能否给我一碗鸡汤?”

    他诧异地惊叫起来:“嗯?难道主人只请医生看病,却不问医生吃了没有?皇上还不遣饿兵呢,真是……真是太没有道理了!”他一路唠唠叨叨地走向厨房,锅碗瓢盆又叮叮当当地响了起来。

    纸袋竟然是肯德基里常用的便当袋子,上面还沾着星星点点的油渍。我谨慎地撑开袋口,里面放着一张白色的餐巾纸,除此之外,一无所有。

    餐巾纸上,肯德基的胖老头在向我微笑,旁边潦草地写着几个字:“凌晨五点,狙杀,小心。”可能写字的人太慌乱了,签字笔的笔尖几次把纸戳破,并且只有无头无尾的八个字,乍看上去,让人摸不着头脑。

    常春藤二楼那一幕,给我的印象太深刻了,所以看到“狙杀”两个字,我会不由自主地联想起那件血案。难道,我撞破了别人什么好事,惹下杀身之祸了吗?

    我抬头看了看日历牌,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既非黄道吉日,也不是什么冲撞煞神的“背日”,怎么会这么多莫名其妙的麻烦事?

    关伯端着鸡汤走回来时,我顺手把那张餐巾纸推给他:“关伯,您不是一直都静极思动吗?现在可好,有人主动上门讨教,终于有大显身手的机会了!”

    他愣了一下:“什么人这么大胆?”

    第一口热乎乎的鸡汤下肚,恰到好处的油盐香料,勾引得我的肚子开始“咕咕咕咕”地轻声叫起来,索性端起汤碗,埋头一气喝干。“霸王别姬”的作法,是中国满汉全席里的名菜变种,极其讲究火候、配料、口味,没有一百次以上的操作经验,是绝对做不出关伯这种水准的。

    其实,长久以来,我对他动辄吹须瞪眼提起的江湖豪侠往事并不感兴趣,反而对他不知从哪里学来这一手好厨艺费过很大劲猜测。

    记得他唯一一次喝多了酒之后给我的答案:“小哥,将来你真的喜欢上一个女人,懂得爱她疼她,也就自然而然喜欢下厨做菜给她吃了。高人们说,要拴住一个男人,首先得拴住他的胃,对待女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汤喝完了,我走向厨房去盛第二碗,顺便撕了一条鸡腿下来。

    满厨房里都是扑鼻的香气,对于饥饿的人来说,恐怕打死都不想离开这间略显凌乱的屋子了,因为冰箱里塞满了关伯做好的卤肉、酱蹄、香肠、肘子。他似乎比前两年更痴迷于在厨房里忙碌,用当年提砍刀的手握着菜刀,一丝不苟地切菜、切肉,敬业精神丝毫不逊于专业的厨师。

    “爱一个人?为她下厨?”我微笑着摇头,这个问题,我还从没想过,因为自己还没遇到一见钟情的女孩子。

    “啪”,客厅里传来关伯怒拍桌子的声音。那是张百年花梨木的八仙桌,能够承受住他的铁砂掌三成力量,所以暂时不必担心。

    我用力吸了吸鼻子,想把更多的香气吃进肚子里,刹那间脑子里灵光一闪:“香气?香水气息,对了,餐巾纸上留下了一个女孩子的香水味?”毫无疑问,那种幽香与麦义带来的女孩子身上的香气如出一辙。

    我的听觉、视觉、味觉都比普通人高明得多,只经过一遍就不会再忘,错误机率不超过千分之一。

    三口两口吃完了鸡腿,再把碗里的鸡汤喝完,我突然变得食不知味。

    事件一下子明晰起来:“女孩子告警有人要杀我,一定是狙击手的同党。她怎么会知道?是臆测还是有秘密情报?麦义呢?为什么不是麦义通知我而是她?我甚至根本不知道她的名字——”

    对她的个人印象极淡,只记住了那种奇特的香水味道。

    我回到客厅,关伯怒冲冲地捏着那张餐巾纸,须发戟张:“老虎不发威,当我老关是病猫了。小哥你放心,有事包在我身上,一只手就能把这些江湖小辈捏死,丢到香江里去喂甲鱼——”

 第四章 麦义领导的自杀式袭击

    他的络腮胡须被哈出的热气吹得飘荡起来,果真像一只发怒的老虎。可惜,对于现代化的枪械,他掌握得极为有限,如果杀手们派出的仍然是百步穿杨的狙击手,关伯的铁砂掌也就根本没有发挥的机会了。

    我再次拿起餐巾纸,不顾关伯诧异的目光,仔细在上面闻了两分钟,百分之百肯定,就是那女孩子身上的香气。

    “小哥,对方什么来路?咱爷俩好像跟道上的朋友没什么过节,到底是什么人上门寻仇?”关伯是金盆洗手、退出江湖的人,始终相信一盆水、三炷香就能了断从前的恩怨,安心过世外桃源的快活日子。

    我笑着摇头:“不是道上的朋友,好像是来自于中东阿拉伯世界的杀手组织。”

    被同伴狙杀的那两个人有明显的阿拉伯种族特征,之前矮个子更是以阿拉伯语招呼同伴,所以,至少可以确定他们来自中东一带。

    伊拉克沙漠战事以二零零三年底“红龙”被捕为结语,三年来,此起彼伏的恐怖事件从来没有停止过。中东恐怖主义杀手,也成了全世界乱撞的无头苍蝇,随时随地都会以各种莫名其妙的理由出现。

    比如今晚射杀那个女人的事,足以令警察们大挠其头,不可理解。

    向关伯叙述今晚发生的事,耗去了足足二十分钟,他一边听,一边不住地眨着浓眉,胡须乱飞,手掌也时不时在自己大腿上“啪啪”拍着。

    当我讲到方星就是江湖闻名的女贼“香帅”时,他骇然站起来:“什么?那个女孩子那么漂亮?怎么可能是……她不会在进屋行窃时还穿着高跟鞋吧?你是不是弄错了?”

    的确,方星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时,穿的就是一双纤巧细致的巴黎“纳兰派司”时装鞋,后跟高度超过八厘米。真是难以想像,她是怎么穿着这种娇贵的名牌鞋子做出飞檐走壁的特技动作来的?

    “那就是她,错不了的。关伯,她的手段很高明,连你这个老江湖都给她骗了。”我用力点头。

    关伯摸着胡须愣了一会儿,嘿嘿嘿地笑起来:“这小姑娘,真是了不起,了不起!”看这样子,他对方星的第一印象好到极点,根本不在乎她的身份背景。

    我们居住的这座小楼不算通透敞亮,所以,只要小心留意,不会给狙击手留下太容易得手的机会。

    楼上的小客厅、卧室、书房是不能去了,我和关伯留在楼下的狭小茶室里,沏了一壶藏品里最贵的雨前茶,他还从冰箱里取出了一袋新疆特产的巨型原味葵花籽,跟香气淡雅飘逸的雨前茶是天下无双的绝配。

    “小哥,好久不摸棋子了,要不,我们摆上一盘?”关伯有棋瘾,也有棋品,但水平极差,输多赢少,长久以来挂在嘴边的一句“胜固可喜、败亦欣然”经年不变。

    我本想拒绝,关伯又意气风发地捋着胡子:“当年我的祖上关二爷关云长,非但温酒斩华雄,并且水淹七军、刮骨疗毒,何等的惊世骇俗、威风盖世?我们今晚,也得来这么一出,让江湖小辈们看看,老关在此,百无禁忌……”

    他时常以关二爷嫡传自居,但我明明知道他的祖籍是山东,而三国名将关云长老家却是山西。

    我只能答应,上了年纪的人像小孩子一样,吃顺不吃呛,反正今晚是不敢大意睡觉了,何妨陪他玩几盘,哄他高兴?

    关伯取出的是那副一直珍藏着的玉石棋盘和两盒云子,都是价值过万的经典棋具。

    第一盘棋刚落了四五十个字,大门外已经有了汽车熄灭引擎缓缓滑过的声音。

    关伯“啪”的一声拍下一颗白子,低声笑着:“小哥,这步棋,够你长考五分钟的,我去去就来——”

    关伯如果亲眼目睹过常春藤咖啡厅那场狙杀的话,他就不会如此轻敌了。

    我不想阻止他,以免扫了他的兴致。人老了,难得有重温昔日威风的机会,让他放手发挥一次好了。先前我们都没提报警的话题,就是因为自己能摆平任何事,不多事但绝不会怕事。

    直觉上,今天的狙杀事件背后,会隐藏着某种古怪的秘密,那个女孩子的警示信,更是助长了这件事的诡谲程度。

    关伯缓缓拉开了书房的门,倏地闪了出去,轻如狸猫。

    我注意到,他早就换了一双薄底布鞋,在大理石地面上行走时,所发出的声音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时间只到凌晨三点,似乎杀手们的行动来得太早了些。我捏起一颗黑子,沉吟着审视棋局形势。围棋真的是消磨时间的最佳工具,两个人、一壶茶,不知不觉就过了小半夜,努力思考战局的同时,脑细胞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涤清,越下到最后,思想越是清醒。

    “灵童要召见我的根本目的是什么?千里迢迢而来,不会只为解开我的一个疑惑吧?”这件事如果放在五年之前,我或许会轻信对方,然后急匆匆地跟随而去。现在,经过了都市环境的洗练之后,我变得谨慎而低调,绝不随意接受来路不明的慷慨赠予。

    这就是江湖,如同跌宕湍急的山溪,把棱角分明的石块,全部冲刷成顺滑的鹅卵石,无人可以幸免。

    我把手上的黑子投入一大片白棋的腹地中去,发出“啪”的一声。

    那里,白棋大局未定,我随时都可以借一子之力,或救或弃,顽强地撕开一条缺口杀出来。置之死地而后生,才是四面楚歌的困境里唯一的生存之道。

    对于狙击手们恐怖的长途射击,我已经领教过,只要他们进入了院子,优势便荡然无存了。我确信自己的飞刀可以在枪手们食指扣动扳机前,准确地杀伤对方,但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我才会断然出手,否则绝不滥杀无辜,这是侠客与杀手的最大区别。

    门又开了,关伯走进来,神情有些不太对劲。

    我笑着抬头:“关伯,长考过了,等你落子呢?”

    外面的走廊一片昏暗,我看到他的双腿之间,还有另外一只脚,穿着软橡胶底的黑色战靴。

    “小哥,事情有点难办了……”关伯苦笑,垂下了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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