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似水年华》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谋杀似水年华- 第3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同样的颜色,同样的花纹,同样的款式,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因为,妈妈就是被这条丝巾给勒死的!”
“不!”她摇着头后退了两步,“你这么知道的呢?”
“我亲眼看着妈妈被一只恶鬼杀死的!”
“对不起!”
慕容老师终于相信了他的话——直到此时,她才想起五年前女店主脖子上那条丝巾。想要解下脖子上的丝巾,却又感觉自己绕的太紧了,一时半会竟解不下来,仿佛它已经在自己的皮肤上生根了。
然而,她毕竟是个三十岁的女老师,很快就从惊愕与恐惧中摆脱出来,摇摇头说:“没关系,我连鬼都不怕,还会怕一条丝巾?”
“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这条丝巾,是从哪里来的?”
“抱歉,我的小帅哥,我没有义务回答你这个问题。”
秋收紧紧咬着嘴唇,他知道自己没有办法强迫她回答,只能摇着头说:“那你自己小心!”
“每次看到这条丝巾,你都会感到悲伤吗?”
看来,即使想起那样可怕的往事,她依然无法摆脱对这条美丽丝巾的迷恋。
“是的。”
系着丝巾的女老师看着他的眼睛说:“秋收,我早就看出了你的悲伤,这种悲伤让人绝望。但你不是一般的男孩,你会成为一个特别的人。可惜,这个世界过分的肮脏,容不得过分干净的你!”
慕容老师动情地说完这句话,轻轻的拥抱秋收——这是除了妈妈以外,他第一次被成熟的漂亮女人拥抱,在这个雨夜的刹那,感觉竟然如此美好。同时,他也把头埋到老师的丝巾上,闻着那特别的气味。突然,心猿意马的少年再也控制不住,在她腮边浅浅吻了一下,但他马上害怕地躲到一边,心里痛骂自己为何如此下流,还担心会不会惹得老师勃然大怒。没想到慕容老师并未生气,而是点了点他的鼻子,微笑道:“小坏蛋!”
随后,她就让秋收回家去了,反正在雨棚里也淋不到,她也不再需要雨伞,下了车就是她家门口。他独自撑着雨伞回小超市去了,却不曾想第二天早上,听说慕容老师被人勒死在废弃的工厂。
秋收偷偷哭了好久,他后悔当初没再多陪她片刻,如果一直等到她坐上公交车,恐怕也不会遭此不幸。
2010年的平安夜,秋收已不必抹去脸上的眼泪。因为,他已跟雪水融在一起了。
忽然,他的手中多了一条紫色丝巾,无比漂亮的来自波斯的丝巾,他的Esfahan第四号。
他将丝巾缠住手腕,走入地道,旋开舱门,如同侩子手踏入刑场。
魔女区。
手电再度照亮五花大绑的盛世华——就是这张脸,这张恶鬼的脸,不但用丝巾勒死了秋收的妈妈,还用丝巾勒死了十年前的慕容老师,勒死了几周之前的钱灵。
今天,平安夜,秋收要替妈妈复仇,要替慕容老师复仇,甚至也要替他最不喜欢的钱灵复仇——只有清除了这只恶鬼,人间才可以真正得到平安。
盛世华重新睁开眼睛,虚弱地看着他的影子,看着这个影子,看着这个影子绕到身后。
他感到一条冰冷光滑的丝绸,紧紧地缠住了自己的脖子——那是他最喜欢的一款丝巾,就像美梦里才有的饰物,必然属于世上最漂亮的女子。
这样迷人的紫色丝巾,可以夺取女人的性命,也可以夺去男人的性命。
在缠绕脖子的丝巾渐渐收紧前,盛世华拼命大叫起来:“不,你不能杀我!”
“我是最有权利杀你的人!”
“秋收,你是最没有权利杀我的人!”他不是在为自己喊叫,而是在为秋收喊叫,“你可以杀世界上任何人——但是绝对——绝对不可以杀我……”
“你随便叫去吧!十年前,我被关在这里,叫了三天三夜救命,才有一个流浪汉打开了门,我不相信会再出现一个流浪汉。”
但盛世华宁愿现在就自杀,或被法院宣判死刑立即执行,也不想被自己的亲生儿子勒死!
终于,他绝望地大喊出来:“我是你爸爸!”
这句话凄厉的飘荡在地底的魔女区,像针刺入秋收的耳朵,让他拽紧丝巾的双手松开。
“你——你说什么?”
缠在脖子上的绞索松开,盛世华痛苦地咳嗽几声,泪水涌出浑浊的眼睛,悲怆地说:“秋收,你是我的儿子!对不起!对不起!”
“你以为我是白痴?死到临头用这样拙劣的伎俩?我的爸爸叫秋建设,他早就死了!他是为了我而死的!”
愤怒的秋收抬手抽了他一个耳光。
盛世华却不感到疼,颤抖着说:“不,你妈妈没有机会告诉过你这个秘密——十年前我也曾经到南明路的小超市来看你,只是你自己并不知道,因为我一直藏身在车窗后面。可是,八年前我却听说你已经自杀身亡了!”
“不,这不可能,你在骗我!”
“好吧,不管你相不相信,秋收,让我把这个故事说完,然后你再杀我也不迟!”
第二十九章
1995年。
那年盛世华刚过四十岁,是一家国有商业集团的总经理,自己做老板还是后来国企股份改革的结果。他的妻子虽不再工作,却是支撑他事业的最重要的因素——自然是因为手握重权的老丈人,保证了他的仕途一路畅通无阻:从八十年代一家小工厂的技术员,调到外贸公司做部门经理,直到现在这个令许多人羡慕的位置,还有被提拔为更高级别官员的可能。
那年春天,单位司机载他去郊外办事,经过荒凉偏僻的南明路,看到路边有个小杂货店。那时盛世华的烟瘾很大,刚好身上的香烟抽完了,便让司机停车去买包烟。杂货店的门对外敞开,司机进去买烟时,盛世华透过车窗,恰巧看到了女店主的脸。
刹那间,眼前的画面被定格,那张脸深深映入心底——仿佛时空错乱,回到十四年前,那个山高路远的小县城,第一次与她相逢的时刻。
还记得1981年那个遥远的清晨,西北风的春风不似杨柳拂面,而是吹来漫山遍野的黄沙。有个年轻女孩裹着一条紫色丝巾,艰难地穿过县办工厂的门口,忽然又一阵狂风袭来,女孩裹着严严实实的丝巾,竟然整个被吹到了天上。在充满黄色沙粒的空气中,丝巾如同一条紫色的彩带,更像一副荒芜中涂抹角色的油画。
二十六岁的盛世华,用毛巾包着自己的整个脑袋,像个阿拉伯人只露出一双眼睛,痴痴地盯着那条飘扬在天上的紫色丝巾,接着才是那个慌乱地跳着想要抓回丝巾的女孩。最后,丝巾挂到了一棵大槐树上。女孩抱着树干爬不上去,狂风打乱了她的头发,街上半个人影都没有。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蒙面男子,身手敏捷地爬上了大槐树上,轻松地摘下了那条紫色丝巾,将它送回到几乎要哭出来的女孩手里。这时,他才看清了女孩的脸,一张沙尘暴也无法掩盖的脸,一双黄沙遍地却难以干涸的眼睛。已在此插队落户多年的他才相信——最严酷的沙漠里,才能开出最迷人的花。
狂暴的风沙让人张不开嘴,她感激的连连点头。这条丝巾虽然质量一般,却是那年头极度珍贵的上海货。这时她爸爸在省城做了两年建筑工攒下来买给独生闺女的生日礼物。当地妇女裹头用的通常是土布或毛织的围巾,从没见过这种颜色和材质的丝巾,倒也配得上这张天生丽质的脸蛋。当她重新系上这条本该出嫁时才系的丝巾,他却摘下包裹整个脑袋的毛巾,露出一张文戏里才有的英俊脸庞。
他先是爱上了这条紫色丝巾,然后爱上了这个十九岁的女孩。
然后,他离开了她。
然后,他差不多遗忘了她。
然后,他重新记起了她。
不,不可能啊,她怎么会在这里?怎会如此年轻?时光像在她的脸上凝固,而他却已步入中年……
司机带着烟回到车里,盛世华却自己打开车门下来,换换来到女店主面前。
她也看到了他。
眼前的画面也被定格,时光流逝了十四年,仍然牢牢记着他的脸,时常在梦中见到这张脸——因为,她的一生,也只爱过一个人。
盛世华与徐碧真就这样重逢了,重逢得如此平凡如此市井,就连一点点传奇与戏剧色彩都没有。
她哭了。
她等待这一天已经十四年了。来到上海的这些年来,她一直期待这么一天,她在某个街头邂逅她爱过的男人,邂逅她儿子的亲生父亲。就在重逢的这天夜里,她和他在郊外的宾馆度过了一夜。
虽然,当年是盛世华对徐碧真始乱终弃,但她一直对负心郎痴心不改。他也明白十四年前是自己太无情,便竭尽全力弥补过错。他利用自己的权力和社会关系,替她摆平了许多烦恼,比如工商税务卫生的检查和纠缠,比如当地小混混的骚扰。他想让她单独搬到市区金屋藏娇,但她不愿意放弃小店,经营了那么多年,倾注了太多心血,他们总是在郊区的高级宾馆幽会,尽量避免在南明路附近,他不想让别人特别是他的妻子知道。
他发现她与十四年前相比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竟比当年的少女更有成熟的风韵,他无法克制对她的欲望,就像她也无法克制对他的爱。
盛世华送过她许多礼物,因为他的公司兼营进出口贸易,大多是从国外进口的奢侈品。包括意大利的顶级靴子,法国的高级内衣,日本的护肤品,都是那时的女人们闻所未闻的。她最喜欢的一件礼物,是来自伊朗伊斯法罕的紫色丝巾——乍一看就像十四年前他们第一次相逢时她系的那一条丝巾,当然质量和款式完全是天壤之别,许多多年前上海产的那条丝巾,仍然压在老家的箱子底下。而这条进口的顶级丝巾,仿佛让她重回了少女时代,每次与情郎见面时她都会把他系在脖子上,偶尔也会在小杂货店里穿戴。
几个月后,徐碧真告诉他一个秘密——他们有一个儿子。
这个消息并没有让盛世华开心,反而让他坐卧难安,乃至难以置信!
于是,她拿出儿子的照片,这终于使他崩溃。
照片里的乡下少年秋收,几乎与盛世华少年时候长得完全一样,甚至比他和妻子生的儿子盛赞更像他!
更让他绝望的是,徐碧真提出了和他结婚的请求。她说自己从没爱过丈夫,只是为了儿子才委曲求全,她会尽快回老家和丈夫离婚,带着儿子来到上海。他期望盛世华也尽快离婚,这样他们一家三口就可以团聚了。
对于这样的要求,盛世华却是连想都没有想过——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她在做梦!
她,虽然漂亮迷人还替他生了一个儿子,但毕竟只是一个乡下女人!毕竟只是一个外地来沪开杂货店的下等人!她怎会提得出这种非分的要求!
盛世华开始含含糊糊,后来明确拒绝了她的要求。他说一定会保证她过上富裕生活,也可以把秋收接到上海来,但绝不可能和现在的妻子离婚。
然而,徐碧真已铁了心要和他长相厮守,每次见面都提出这个要求,不断打他的电话和呼机,还在他的公司门口等他的专车出来——这让他极度恐惧,最怕的就是,万一被妻子知道……他的前途就会彻底毁灭!如果失去妻子,如果让她知道十四年前的秘密,如果得罪了那位无所不能的老丈人,他将变得一无所有,甚至可能死得很惨!如此又能拿什么来给徐碧真和秋收带来幸福呢?
犹豫、踌躇、惊悸了几个星期,他决定彻底结束这场噩梦。
那个夏天的雨夜,她独自坐公交车来到南明路,站在杂货店的卷帘门外,却想起来十四年前——1981年,那也是个夏天的雨夜,黄色泥土在暗夜里被冲刷成无数条小溪,最终汇入黄河东流大海。二十六岁的盛世华,十九岁的徐碧真,躲在县工厂后面的土窑洞里。从没有人注意过这个地方,这里也成了他们的伊甸园,许多个夜晚的如胶似漆,许多个凌晨的指天发誓。虽是西北的小县城,却已经悄悄流行起了邓丽君,每次两个人来此欢愉,还不到二十岁的她,都会学唱那首《小城故事》。那晚,她幸福地在他怀里睡着了,而他无限留恋地看着她的脸,看着她诱人的身体,完全不像这大西北的女人,白得像条东海里刮了鳞的鱼,又像一只出没在黑夜屋顶上的猫。然而,她于他而言,也就只是一条鱼,或者一只猫,需要时可以把玩,不需要时也可以丢弃。一天前,他拿到了返程的通知,他知道那是已经官复原职的岳父的作用,否则已错过第一批返城机会的他,恐怕将要留在这里一辈子了。他轻吻了一下熟睡中的徐碧真,他想这是他们最后一次温存了。他轻轻地将她放在那堆干草里,迅速穿上衣服离开窑洞,连行李都没有回去拿,更没惊动任何一个人,顶着满地泥腥味和疾风骤雨,永远离开了这个小县城。
他没有流一滴眼泪。
他却不知道,他虽然走了,他的一部分,却已留在她的身体里,留在这片黄色的土地上。
1995年,8月6日,23点19分。
南明路。
盛世华敲响了杂货店的卷帘门,徐碧真颇感意外地打开门,盛世华就从背后用丝巾缠住了她的脖子,
他从背后勒死了她。
只是,他并不知道在画报上多了两个洞眼,一双眼睛清楚地看到了他的脸。
他并不知道,在这个瞬间,自己已变成了一只恶鬼……
第三十章
盛世华和许碧真的故事,讲完了。
秋收用手电照着他的脸,希望着一切全是幻觉。
可惜,这个幻觉是那么真实,那么无懈可击,那么让人无奈。
眼前这个五十五岁的老者,这个有着与他相似容貌的男人,这个记忆中永不磨灭的恶鬼——竟然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他深深爱着的思念着的妈妈。居然会跟这个男人一同赋予了自己生命?可是,为寻找自己而被撞死的父亲,在地下又该作何感想呢?秋收已经无路可退。”
“你——配做我的父亲吗?”
盛世华无力地垂下头来:“不,我不配。”
“从我出生的时候起,你有没有关心过我哪怕一天?”
“不,我没有。”
“你亲手杀死了我的妈妈,就等于杀死了我的明天!”
“是,我不祈求你的原谅,我只祈求不要由你来杀死我——”盛世华像个真正的父亲那样说,“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你——秋收,你是我的亲生儿子,请你不要成为杀人犯,更不要成为杀死自己父亲的人。”
秋收坦然回答:“我的生命,不过是无足轻重的一片羽毛,十八岁那年就已经死了,现在只是个幽灵,幽灵何惧一死?”
省石化也不再说话了,他安静地看着儿子的影子,看着那道直射自己双目的电光。
突然,舱门打开了。
秋收立即警觉的跳到盛世华背后,魔女区里亮起数道电光,照亮了被绑着的盛世华,也照亮了几身黑*警察,第一个冲进来的警察正是老王,时隔十五年后,他再次看到了那个身世悲惨的少年,却不再是那个单薄瘦弱的秋收,而是一个早就在法律上死亡的幽灵。
老王举起手枪对准了秋收。

而秋收开始收紧缠绕在盛世华脖子上的丝帛,就好像十五年前的大雨之夜,盛世华对他的妈妈做过的那样。
然而,面对警察的枪口,他不是在杀人,而是在自杀。
“不!”发出尖叫的是田小麦。
秋收苦笑着避开她的眼睛,他知道警察是被她带来的。
她想要扑到秋收跟前,却被两个警察死拦住,魔女区里响起她的呼号:“对不起!秋收!但我必须这么做!你不能做那种事!快点把手放下来!”
  一小时前,是她给警方打了电话,说盛世华最有可能被关押在这个地方。除了魔女区以外,秋收又有什么地方可去?除了魔女区以外,又有什么地方最能触动他的痛苦?
“我不恨你!”
  秋收也大喊着回应,手中的丝巾却越收越紧,同时能听到盛世华越发虚弱地呻吟。
  “你还认得我吗?秋收,立即松开丝巾!”警官老王大声警告道,“不然我就开枪了!”
  “我认得你!可你不认得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