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虫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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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虫师-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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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爷单手一挥,身后咕咕地叫声,一只全身被开水烫过的癞蛤蟆跳了起来。眼睛咕咕地看着我,随时跳上来扑上来,射出剧毒的毒液。
我往身后一退,问道:“你到底要干什么?”
谭爷道:“我要收集七个警察的血液和魂魄,让我的儿子复活过来。让他从无间的地狱复活过来。”
我骂道:“你中了魔怔了。你就是杀一百个警察,都不能复活你的孩子。他已经死了。对了,你儿子叫什么名字?他一定是个可爱的孩子,不会让你做这样的事情的”
谭爷道:“肯定能活的。他叫什么……对……他叫什么啊……我的头也好痛……”谭爷终于露出一排黄黄的牙齿,“他叫傻蛋……不是……叫做谭昭。”
肯定能活的。谭爷这话不是说服我,反而实在说服自己。
傻蛋听到谭爷的叫喊:“老爹,你叫啊?”
我道:“谭昭也不希望你做这样没有可能伤天害理的事情。谭爷,收手吧。”
谭爷魔怔已经很深了,道:“我养了几只厉害的虫子,加上警察的血一定可以让他活过来的。”
我以为谭爷养虫子别有目的,但是现在明白。
原来他养虫子是为了复活自己的儿子。这一定涉及到一种奇怪的秘法。我虽是玄门中人,但第一次听到还是觉得古怪非常。用虫子就能把人给救过来,谭爷你当真是万中无一的高手。
我笑道:“谭爷,即便是你儿子活了过来。你难道让他活在一张椅子上面吗?”
谭爷伸手很温和地摸着傻蛋的脑袋:“这是器皿,我养了十五年,已经差不多了。”傻蛋一脸无辜地看着谭爷:“老爹,你说我是器皿,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谭爷笑道:“你这么笨,说了你也不会懂的。”
我看着眼前的毒蛤蟆,终于明白了谭爷要干一件什么事情。他花费了十五年宝贵的时间,在山野里面养了虫子,而且还领养了傻蛋,目的就是让他盲眼的儿子活过来。傻蛋身上有一只金蚕蛊,莫非也是为了复活自己死去的儿子。
整件事情里面,谭爷以坚韧的毅力坚持十五年,可以算得上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但此刻,最无辜的就要算傻蛋。傻蛋被养了十几年,难道就是要等这一刻吗?
我看着毒蛤蟆,挪了两步,要把傻蛋救出去,便找了一句话:“谭爷,是什么时间来我们村子的?”谭爷将坛子放下来,上面贴着油纸,里面充满了红煞之气。
谭爷道:“现在我告诉你也可以。其实我最开始来这里是为了寻找,你手上黑色乌木的虫尺!”
谭爷的话我的思绪很乱,和谭爷的对话也很乱。他似乎中了魔怔,我好像也一样。或许我和他一样,是一类人,孤独地活在世上某个角落。或许我也想让一个死去的人活过来,我的内心伸出一只手将我紧紧拉住。好像在说“看他怎么复活儿子,学到之后你就能见到她了。”

☆、第十九章 艰难的抉择

我愣了一下,用手重击我的脑袋,我叫道,不能这样,不能这样。
谭爷笑道:“每个人都有不忍舍弃的人,都想他活过来。你是知道我怎么操作,然后跟着学吧?”谭爷一只眼睛看人心,居然看得如此透彻。我急忙将黑尺拿出来:“是这把尺子吗?”
谭爷道:“我多年前来你们村子,就是为了寻找这把尺子。因为我知道它就藏在这里。我本以为在山里面,我找遍山里面每一个地方,却不见踪影。”
我道:“若不是机缘巧合,我也不会找到。这黑尺就藏着河边里。”谭爷思索良久道:“当真是应了那句话:有意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很好,很好。”
我问道:“这尺子叫什么名字?”谭爷道:“有人叫它鬼尺。但我习惯把它叫做虫尺。”我问道:“世上有几把这样的尺子?”谭爷道:“只有一把。”
我道:“原来真是鬼尺!”
冥冥之中似乎一切都关联,琼花棺木沉水不远处,发现了一把黑尺,就是琼花嘴里面说道“鬼尺……黑煞教……”
谭爷破了自己的手指,在嘴角上面沾满了鲜血,房间里面气息越来越奇怪,我的汗水滴滴答答滴落下来。
一个闪电传遍了苍穹,接着就是一个震天雷。围观的人耐不住大风雨已经离开了不少。
谭爷道:“当年不远万里我寻找那把尺子。可是最后我的儿子却死了。我就嘲笑自己,其实我想要不过是一个儿子。什么狗屁虫尺,什么狗屁鬼尺,都和我没有关系。我只要我儿子活过来。”
谭爷在坛子里面用鲜血画了一朵异常古怪的花。好像是一朵血红的彼岸花,传说这种花生长在冥河边,好像一片火红的花海。
蛤蟆一直盯着我。
谭爷转身回卧室将红色的箱子拿出来。
我低声喊道:“傻蛋,你过来。傻蛋你过来。”傻蛋摇摇头道:“我要听老爹的话,不然会饿肚子的。”傻蛋很痛苦,脸色苍白。
谭爷将箱子拿出来,铜锁已经有了铜绿。
解开腰间的钥匙,咔咔两下打开了箱子,里面似乎放着十分贵重的东西。慢慢地放在桌子上面。
一个拨浪鼓,一双虎头鞋,还有两件小孩子的衣服。这些衣服应该是谭昭的。
谭爷道:“萧棋。你永远不懂我的悲哀。”我反问道:“你自己懂吗?”谭爷沉默了一会,或许他不懂自己的悲哀。
谭爷道:“你这话跟刀子一样。”我道:“对不起。你的也一样。”
谭爷道:“今天这件事情完了之后。我还有件事情让你去做。”
我问道:“什么事情?”
谭爷道:“你可知道当年曹孟德死后,为了防止别人知道自己的坟墓……”我插嘴道:“好像去年新闻报道。找到了曹孟德的坟墓,里面发现曹操五岁和十八岁时候的尸骨。”
谭爷道:“你何必打趣。这满山遍野,也有我的养虫位子。和曹孟德的疑冢一样多。”
我道:“七十二疑冢,你居然埋了七十二处养虫处。”谭爷道:“是的。这些虫子放在山里面,终有一天会出来害人。等今天事情完结了,你就把它们挖出来。全部杀死吧。”
又是电闪雷鸣。
半个小时已经到了。雨水嗒嗒地落下来,好像天上有人拿着瓢往下倒水一样。门外已经有人在走路。一阵疾风吹来,我转身将土屋的大门打开,大声喊道:“不要进来。”
一阵疾风,走在最前面的是胡春来。
谭爷坛子已经打开,从上面跳出了一个肉呼呼,血淋淋的肉球,吐出一张血盆大口。
雨落下来。几人前前后后走得很快。暴雨遮住了胡春来大声的叫喊。吴振胆小跟在后面。
谭爷桀桀笑道:“来不及了。一切都来不及了的。”
土屋屋檐下很快就冲出了几个黑色的坛子。我转身的时候,发现谭爷已经点起了油灯。油灯摇摇晃晃,虽在风中却没有熄灭。
傻蛋叫道:“我好怕。”谭爷伸手在他的脑门上按住,和蔼地说道:“一会就好了。”我扑上前,用尺子将毒蛤蟆打飞了:“傻蛋,快跑。”傻蛋脸色忽变,不高兴地说道:“我老爹给我治头痛。你是坏人……”
傻蛋被按住,却张开嘴巴,吐出了黏黏的金蚕蛊。肥肥的身子上,还沾了白饭米粒,扑倒翅膀,在暗室里面还发出翅膀扇动的声音。
风吹进来,地上面的头发吹走了,这些头发是傻蛋的头发,被风吹走,好像吹走了傻蛋的身份。我想,很快傻蛋就会死,谭昭就会活过来的。
金蚕蛊当然有各种各样的养法。一般是放在瓮里面,深埋土里面,让各种毒虫进行厮杀,最后活下来的就只虫子,颜色金黄,和金蚕相似,就成为金蚕蛊。
傻蛋吐出来的金蚕显然不是放在瓮里面养成的。
如果我没猜错的。傻蛋就是那个瓮。这种金蚕蛊就是在傻蛋身体里面养成的。傻蛋身上有各种虫子的撕咬,他们钻进了傻蛋的体内,为了争夺生存权,最后形成了这样一只无敌的金蚕。
屋外面传来了惨叫声,却被雨声盖住。来的警察一共有七个,正符合谭爷的要求。
我喊道:“傻蛋,我是救你。快把金蚕收回去。”傻蛋根本听不懂我的话。眉头一皱。金蚕箭一样射过来。我在地上面一滚,到了门口。虫尺虽然拿在手上面,上面八个刻度我却不会用。金蚕蛊又飞来,我急忙后退了门外,跌倒水中。
身上被泥水打湿。土屋面前木盆已经灌满了清水。
金蚕蛊扑腾翅膀守在门中。不再向前。追来的六个警察都倒在了屋檐下。胡春来全身湿透。屋檐下雨水冲开的罐子里面,已经开了。吴振的脸色铁青,全身瘫痪在地,两只蜈蚣爬过来,他一脸无辜地看着我,似乎在向我求情,让我救救他。
我爬起来,将几人拉起来,觉得每个人身子冰冷,眼珠子呆板,好似中了极强的蛊毒一样,更是少了一丝魂魄一般。我心中奇怪,即便是蛊虫上了身,也不至于会这个样子。为何六人倒在地上。胡春来道:“鸡蛋……是鸡蛋……你一走。小张嘴巴厘米的鸡蛋就破了……”胡春来全身僵硬,说完这两句话,已经没有力气。
我把六人全部拖到了屋檐下,从窗户看过去,屋里面红光更浓。从坛子跳出的大肉球落在了傻蛋的头上。傻蛋问道:“老爹。我肚子饿了。要不我去煮米饭吧。”
谭爷汗湿重衣,啪啪了傻蛋的身子,让他不要说话。
大肉球趴在了傻蛋的脑袋上面,隐隐有七根红线一直衍生到屋外。六根落在了屋檐下面的警察,另外一个伸到了二十米外平房的小张身上。
金蚕蛊扑着翅膀,又飞刀到窗户上。肥嘟嘟的身子停在空中,一双很小很小的眼睛看着我。
我的全身发冷,深吸了一口气,默默地集中注意力:“是要去救你的主人。它快要死了。”我尝试着去感受到金蚕蛊的意念,但金蚕蛊的意识复杂,好像一团混乱的毛线,似乎排斥着我的感念,还是充满了敌意。
谭爷哇地一声,吐出一口黑血。
风中油灯在摇晃。谭爷将身后的坛子五个罐子拿起来。我感觉五个罐子里面,都是充满了恐怖,会是什么样的虫子的。
我没看清楚是什么虫子。五只虫子就电光火石一般钻进了谭爷的身子。谭爷身子摇摆不已,如同风中风马,控制不住知自己。
我顺着窗口喊道:“谭爷。你不能……”
谭爷凄然一笑,从那一只孤眼之中流出了泪水:“让我承担一次罪恶,让他活过来吧。”谭爷口里面念着口诀,肉球慢慢有了形状,似乎有了双手,而且还长出了双腿。肉球似乎慢慢地伸进了傻蛋的脑袋面。
傻蛋喊道:“爸。我疼……”
我跺脚,知道不是谭爷的对手。我咬牙伸手将金蚕抓住,金蚕扑腾翅膀,张开嘴巴就咬。金蚕蛊毒天下无双,一股麻木的感觉侵袭全身。我顺着窗台往上爬,拨开了木条。
金蚕蛊毒钻的很快。饶是我吃了五条至宝的虫子,还是觉得那一股恶狠狠的霸道阴邪的气息,顺着手臂传进了我的身子里面。
借助金蚕蛊虫的这么一咬住。我第一感受到了傻蛋的思维。
傻蛋似乎自小生长在一个阴暗的地方,他受了很多苦。后来遇到了一个独眼的人,伸出宽厚的手和蔼地说道:“傻蛋。从此之后你就是我儿子了。”我从窗台下面跳下来,将金蚕蛊往傻蛋身子打去,骂道:“快去救你的主人。”
谭爷钻进了五条蛊虫。他的动作已经变慢了。慢了很多。谭爷道:“我求你,不要过来。不要过来。”我挪着步子,走了两步,将虫尺拿在手上面,抓了一把椅子:“我……我……不得不这么做……”谭爷的泪水嗒嗒地流下来,流出了黑色的鲜血。
金蚕蛊似乎感受了傻蛋的性命垂危。
傻蛋闭着嘴巴不让金蚕蛊虫钻进去。蛊虫最后从傻蛋肛门钻了进去。
我挪着步子,走到谭爷面前,将椅子抬起,猛地看准了方向,朝谭爷的脑袋砸去……

☆、第二十章 失败的招魂

就在这一瞬间。原本坐着的傻蛋站了起来,伸手将椅子紧紧地顶住了。我的嘴唇肿得跟火腿一样,全身无力。
傻蛋猛地一用力,就将我掀翻在地上面。我被金蚕咬了一口,虽不致命,但体内的五虫化解蛊毒,也需要时间。
我踉跄地倒在地上面。
鼓鼓地蛤蟆又跳了起来,落在我的大腿前面。我更加动弹不得。谭爷咬了舌头,又吐了一口血,把身体最后的潜能逼出来了。傻蛋将我推翻在地上面,又重新坐了下来。
谭爷站在桌子面前,饭碗筷子堆在墙角上。桌上面是拨浪鼓虎头鞋还有两件衣服,刚才没注意看,现在才发现其中有一件还有陈旧的血迹。虎头鞋是三四岁时候穿的。拨浪鼓是七八岁时玩的。衣服则是到了十多岁才能穿的进去。这几样东西应该都是谭昭的。
从准备的东西来看,谭爷是要给十三岁死去儿子招魂。
不过他站着的位置有些不对劲。一般的招魂的巫师,应该是面对西方的。因为西方是幽暗之地。
谭爷对着北方,把北边当成是幽冥之地,在那里有亡魂。他的血已经变黑,用手指在脸上涂满了奇怪的花纹,很像是古老巫师常常画过的图案。直到几年后,在博物馆里面,我见过这种图案。其实在魏晋佛教传入中国之前。尤其是夏商时期的许多巫师,都把北方当成了幽冥之地,招魂都是面对北方,因为北方是幽寒之地。“死去魂魄归于北方”,这是本土巫术信仰。
我明白,谭爷的虫术和招魂巫术十分古老,传到现在已经有很长的历史。谭爷开始念到了谭昭的名字,叫了很多次。
人的灵魂由魂和魄构成。招魂其实就是招魂复魄。在死者生前的衣服上面,与死者保持着极其神秘的联系。而名字自出生就跟着人,招魂的巫术喊着名字。魂和魄到了一起,就在落在死者的衣服上面。然后再把衣服给尸体穿上,这样子就能达到魂魄进入身体的目的。
但是招魂术从本质上只是可以知道死者的一些心愿,并不能真正地让人复活过来。在我研读早期儒教信仰之中,儒教就提倡“复,尽爱之道也。”即便是魂魄复合,在很短的时间里面也会散去。
谭爷要做的就是把谭昭的魂魄放在衣服上面。他即便是魂魄复合,想了办法让魂魄寄生在傻蛋的身上。也会面对很多很多问题。比如阴差找他。又比如谭昭会不会乖乖地停在傻蛋的身上。
蛊毒的发作越来越明显,我的半边身子麻木了。即便是有五虫的镇压,蛊毒还是对我的身体造成了伤害。而且还有一只蛤蟆蛊在这里。我躺在地上,眼皮越来越重。
傻蛋头上的肉球已经相当奇怪。很快就发生了奇怪的事情。谭爷开始跳了舞蹈,挥衣怒号,喉咙里面叫着很奇怪的字词。我能听懂的只有话语里面夹杂“谭昭”“谭昭”。
为什么找七个警察,为什么他们的魂魄被大肉球勾在一起,为什么谭爷自己把五条养出的毒虫吃尽肚子里面?
这个复杂的过程仪式之中,我能够看的理解只是很小一部分。我或许知道其中的原理,却不懂如何操作。谭爷跳完之后,屋里面的油灯晃悠悠的,好像在幽暗处有了一个魂魄出现。我身上还有牛眼泪,但是此刻已经伸不到去把牛眼泪拿出来,涂在眼皮上面。
但是谭爷的嘴角微微翘起,好像是笑了。我想大概是谭昭回来了。站在油灯下面,没有动。谭昭是十三岁死去,这个数字不是一个很吉利的数字。
此去经年,悠悠十五年。只比杨过苦等妻子小龙女少一年。
谭昭的身上气息很怪。谭爷将血衣拿起来,在空中摇动,然后让傻蛋穿上。傻蛋身形很高大,要把衣服穿上,很不容易,袖口都撑破。
傻蛋的眼睛茫茫一片,似乎已经没有自主意识。
谭爷叫道:“昭儿。进来进来……”我下意识地转动,口袋里面小瓶子掉下来,落在地上。我勉强地伸手将瓶子打开,把牛眼泪擦在眼皮上。
一双奇怪的眼睛看着我。没有转动,血煞血煞地人。脑袋歪了,嘴巴里面还有一个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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