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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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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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作者:'美'比尔·普洛奇尼/译者:周思佳

出版时间:20101101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内容简介

六位前通俗小说作家和编辑,突然同时收到同样内容的恐吓信,其中一位作家找到自己的朋友无名侦探,邀请他参加通俗小说大会并展开调查。大会开始后,一连串诡异事件接踵而至:黑暗中的盗窃,酒吧里的争吵,连续发生的密室杀人……一夜之间,无名侦探发现自己的朋友成了最大的嫌疑人,而自己也被关进一间密室,生死未卜…… 

   作者简介

比尔·普洛奇尼,一九四三年四月十三日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全名威廉·约翰·普洛奇尼。一九七一年,普洛奇尼推出自己的首部作品《跟踪者》,以及“无名侦探”系列的首部曲《抢夺》,从此笔耕不辍,迄今为止已有百部以上的作品问世,而“无名侦探”系列小说也已经超过三十五部。在几十年的时间跨度中,这位始终没有名字的侦探,与他的创造者和读者们共同成长,成为侦探小说史上最特殊而鲜明的侦探形象之一。普洛奇尼也由此名满天下,成为名副其实的侦探小说大师。 
比尔·普洛奇尼一直未给自己笔下一系列畅销侦探小说的主角取一个响亮的名字,这究竟是有意为之还是纯属意外,如今已不可考,但是这位“无名侦探”的魅力绝不逊于你所知道的任何一个侦探。他是一个标准的私家侦探,也是一个标准的普通人,他会出生人死,解决最复杂的谜团,专破“不可能的犯罪”,也会在路上停下来帮陌生人修车,在公交车上给孕妇让座,和朋友一起打扑克、看比赛。他的形象如此鲜活,以至于没有名字也能被读者们牢牢记住。 
普洛奇尼笔下的无名侦探与传统欧美硬汉侦探最大的不同,就是他所经办的案件类型非常广泛。普洛奇尼被称为侦探文学古典派与冷硬派的完美融合者,从古典派的密室推理到西部风格的生死一线,从精确缜密的逻辑到轻松幽默的游戏,他在各种风格的小说上都有所建树,从而终结了本格解谜小说和冷硬犯罪小说向来各霸一方的僵局。他始终坚持低限度的暴力情节和高水准的布 
。。。。。。

   媒体评论

普洛奇尼可以书写奇迹! 
——《时代周刊》 
在全美悬疑小说家中,比尔·普洛奇尼以极短的时间为自己赢得了极高的地位。 
——《纽约邮报》 
密室推理,奇迹降临。 
——亚马逊读者 


第01章

我歪在办公室的椅子里,翻看一本一九四八年的《午夜侦探》杂志。正看到罗素·丹瑟尔的一篇私家侦探小说,门开了,罗素·丹瑟尔走了进来。
生活中时常有巧合出现。几个月前卷入“卡丁和尼克尔斯案件”【卡丁和尼克尔斯案件:比尔·普洛奇尼另一本“无名侦探”系列小说《迷宫》(Labyrinth)中的情节。】之后,我就认识到了这一点。但每次巧合真的出现时还是会吓人一跳。我张开嘴,合上,眨了眨眼,随即站起身。来人关上了门。
“嗨,侦探先生。”他招呼道,随即越过屏风,边走边好奇地打量着四处散落的纸板箱,然后扑通一声把手提箱扔在为来访者准备的椅子上,“还记得我吗?”
“还记得你吗?天哪,我正在看你以前写的一篇小说呢。”
“开玩笑吧?”
“绝对不是。”我把杂志递给他看,“雷克斯·汉尼根系列小说中的一篇。”
丹瑟尔瞟了一眼内页插图上的标题,向来带着冷笑的嘴角弯出了嘲讽意味更浓的弧度,“‘今晚,古老墓地惊现热血犯罪。’那个年代,可恨的编辑都喜欢玩文字游戏——越糟糕的越好。”
我答道:“标题也许很糟糕,但故事还是不错的。”说话间我们握了握手。
“随你怎么说。过了这么多年,我一个字也不记得了。”
“你从来不再看自己早期的作品吗?”
“我从来不再看自己六天前写过的东西。”他说,“而且,我所有的小说都被那场大火烧了,记得吗?”
我记得。那是差不多七年前的事情了,在离海岸一百英里左右的一座名叫柏树湾的村庄。一位名叫朱迪丝·佩奇的女士雇我跟踪她的丈夫。她丈夫一到周末总是不见踪影,所以她怀疑他在和别的女人约会。佩奇把我带到了柏树湾,在那里我陷入了一起凶险可怕的三重谋杀案。这起谋杀案涉及往昔岁月中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以及丹瑟尔二十年前写的一本平装版悬疑小说。尽管丹瑟尔没做错任何事情,那本小说却差点要了他的命。如果那天他不是怀抱美女、畅饮美酒庆贺自己最新完成的西部小说,而是待在自己的海滨小木屋里,那他必死无疑,因为那晚有人纵火烧了小木屋。
“你没有重新补上自己损失的那些书籍杂志吗?”我问他。
“没有。”
“为什么?”
“太麻烦了。”他说,“我以前总是收藏自己出版的大部分垃圾,但那场大火之后,就有点兴趣索然。”他耸了耸肩,“写出早期作品的那个家伙已经死了,不会回来了。”
还是那个老丹瑟尔,我心想。愤世嫉俗、辛辣刻薄、充满自嘲,还有些自暴自弃。他曾经非常用心。读一读五十年代之前的汉尼根系列故事,你就能看出这一点,看出他曾经多么才华横溢、前途无量。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有一辈子那么久。在那之后发生了种种只有他自己才能理解的事情,让他变得越来越糟。
如果说他现在还对什么事情用心的话,可能就是金钱和美酒。现在他看起来很清醒,但呼吸中仍有股淡淡的波本威士忌酒味,说明他午饭时喝了酒,也许下午茶时也喝了酒。他的面容带着所有喝过酒的标记:鼻头和脸颊泛红,肤色灰白,灰蓝色的眼珠充满疲惫,眼白上遍布血丝。他比我印象中至少瘦了十五磅,灰色头发也变得稀疏。他今年大概六十岁,而他看起来的的确确就是这个年纪——在他身上看得出每一个艰辛、不快的年头。
我心中的想法一定流露在了脸上。丹瑟尔冲我撇了撇嘴,毫无幽默感地笑道:“可怜的老家伙,是吧?”
“我说这话了吗?”
“你不必说出来。”他又耸了耸肩,“所有的作家都是酒鬼,你知道。将要成为酒鬼、基本算是酒鬼、十足的酒鬼、彻头彻尾的酒鬼、改过自新的酒鬼,总之是其中一种。全都是酒鬼,我们他妈的每个人都是。”
对此我无从评价,于是问道:“最近你的日子不好过?”
“没有比这更难过的了。五个月来我没赚到一分钱,或者说四个月来我几乎没写出任何东西。不是因为我写不出东西,而是因为我卖不出任何东西。”
“为什么这样?”
“市场紧缩。从上到下,竞争非常激烈,大部分像我这样的老一代码字工都被挤出来了。是有很多作品不断出版,但要么是签约的大部头垃圾,要么是批发商生产的东西,要么是出版社雇用文人写的俗套作品。现在我没机会进到那些出版社。平装书编辑全都是二十五岁左右的英语文学专业毕业生,上班前从来没看过一本该死的平装版小说。他们构建起自己固定的作家群体,只用那些正奋力往上爬的作家。我的经纪人现在正跟其中一个谈——惊心动魄的成人西部小说系列,要价三千块。但不会有这种好事。”
“那你现在靠什么过活?”
“残羹冷炙,老兄。我三个月前从自家公寓搬出去了,搬到了一位女士家。”
“住在柏树湾?”
“离那里很近。詹姆斯堡。但她也不是特别有钱。如果我不能赚点钱回去的话,迟早她会把我扫地出门。”
我什么也没说。
他点起一根烟,把火柴头扔进垃圾篓,环顾四周,然后说道:“看起来你好像也不怎么宽裕。”
“嗯,不过我还没到饿肚子的地步。”
“那这些箱子是怎么回事?”
“我下星期搬家——不是被撵走的。”
“找到了更好的地方?”
“是的,稍微好一点点。”
“不错,”他说,“这地方看起来真像四十年代侦探小说中的场景,你知道吗?也许就是汉尼根小说里的:破破烂烂的办公室,墙上满是污渍,私家侦探坐在屋里等客户上门。你不会碰巧也在办公室藏着瓶酒吧?”
“没有。”我说。
“太糟糕了。”
“的确。”我开始觉得有点不自在,我猜这也在我脸上显现了出来。丹瑟尔又冲我嘲讽地一笑。
“别担心,我大老远过来不是对你冷嘲热讽的。”他说,“我还没走投无路到这种地步,不管怎么说,尚且没到这地步。”
“过来打个招呼,嗯?”
“不。我是来市里参加一个会议。”
“什么会?”
“通俗小说【通俗小说(pulp),二十世纪初期美国涌现出大批用廉价纸张制作而成的杂志,内容多为侦探小说、惊悚小说、西部小说、神秘小说、科幻小说等,被称为“通俗小说杂志”(pulp magazine)。同时还出版了大量廉价平装版小说。因价格低廉,内容通俗,这些小说被称为“通俗小说”(pulp)。】大会,还能是什么?”
“哦?”
“你的意思是你不知道?你这么喜欢通俗小说的人居然不知道?”
“前几个星期我特别忙,”我说,“跟我说说是怎么回事。听起来很有意思。”
“不是特别有意思。一群通俗小说收藏者和通俗小说迷凑到了一起,决定召开一次大会,如果第一届花钱不太多的话,以后将会每年举办一届。你知道这种大会:座谈、讲座、出售二手通俗小说、卖书、小孩子跑来跑去问你要签名。十几年前,我认识的一个家伙拽着我去参加过一场科幻小说大会。真他妈的无聊,不过我猜有些人非常喜欢这种活动。”
“那你为什么来参加这次大会?”
“因为他们付钱给我。”丹瑟尔说,“他们管这个叫车马费。钱不多,但是足够我来这里待三天。此外,这也算是一场聚会。”
“聚会?”
“你有没有听过‘通俗小说帮’?”
“没听说过。这是什么组织?”
“四十年代在纽约成立的通俗小说作家私人俱乐部。只有我们这些写通俗小说或从事与通俗小说相关工作的人才能加入。其实就是找个借口每月聚一两次,最关键的是一起喝上一杯。有段时间大概总共有十二个人。其中有些人已经过世了——如今只剩下八个。”
“这八个人都来参加这次通俗小说大会吗?”
“对,”丹瑟尔说,“别问我劳埃德·安德伍德——他是这次大会组委会的头儿——是怎么把我们这些人挖出来的,反正他的确把我们都找到了。”
“有我认识的人吗?”
“可能有吧。博特·普拉科萨斯、沃尔多·拉姆齐、吉姆·博安农、伊万·韦德和西比尔·韦德夫妇、弗兰克·科洛德尼。”
这些名字我都知道。这个名单相当震撼:前五位是四十年代的顶级通俗小说作家,而第六个人,弗兰克·科洛德尼,则是行动出版社著名的通俗小说编辑。
我问道:“他们不是都住在加利福尼亚吧?”
“不是。大会组织者给大伙出飞机票,博安农从丹佛来,普拉科萨斯从纽约来,科洛德尼从亚利桑那来。我们大部分人是昨天晚上到的。”
“大会什么时候开始?”
“明天正式开始。不过今晚会在酒店举行一场见面会,针对通俗小说帮和部分大会组织者。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带你去。”
“我有兴趣。哪家酒店?”
“欧陆酒店。”
“你住在酒店里?”
“对。我住六一七室。”
“大会开几天?”
“开到周六。”丹瑟尔在身上那件皱巴巴的运动外套里摸索了一阵,掏出一本土黄色的宣传册,用廉价纸张印制而成,与大会非常契合。“这是他们给我寄的会议安排。你可以看一看座谈时间和讨论内容。”
“谢谢。我等会儿看。”
他把烟头按灭在桌上我为客户准备的烟灰缸里,随即又点起一根。我看着他,没有一丝嫉妒。我戒烟差不多两年了,因为我的肺部出现了病变。虽然最后检查出来是良性的——目前为止是良性的,但此后我便对香烟失去了兴趣。
沉默持续了十几秒。随后,丹瑟尔烦躁地挥了挥手,看起来非常苦恼的样子:“啊,见鬼,我这是在给你出难题。我不是仅仅因为开会才来拜访的,还有其他事。”
“啊哈。”我说。
“你应该猜得出我有事找你。”
“我猜是这样。”
“你没猜出多少,对吧?”
“我猜是关于我和汉尼根。”我说。
这话引得他低声轻笑:“好吧。我想要你做的不多,只想请你帮个忙。”
“什么忙?”
“帮我打探点事儿。”
“什么事?”
“发生了一件古怪的事情,我想找出真相。我没钱付给你,你知道。但是反正你要去那里了,我可以把你介绍给大家,让你有机会跟我、跟其他烦人的老家伙们一起聊聊通俗小说。”
“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古怪的事情。”
“我不仅能告诉你,”他说,“还可以展示给你看。”
他把手提箱提到我的桌子上,打开锁,取出一个白色大号信封。“我三天前收到的一封信,你看一下。”
我取出信封,拿出里面的东西:一份手稿复印件,四十页厚。看得出来,这份手稿年代非常久远,页边打卷,字迹模糊不清。第一页的正中间写着标题:《迷雾》。左上角没写作者姓名,也没有地址,纸上其他地方也没写。
“一部中篇小说。”丹瑟尔说,“场景设定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格兰。心理悬疑小说,写得不算太差劲。你记不记得一九五二年好莱坞出了一部大制作电影,《灯光下的罪恶》?”
“有点印象。”
“呢,那部电影的编剧叫做罗斯·泰勒·克劳福德。大家都认为那是个原创剧本,而不是根据其他体裁的作品改编而成。可是,那部电影的情节和这篇故事的情节一模一样,只是标题和人物姓名不同。”
“剽窃?”
“看起来好像是这样。”丹瑟尔从手提箱里拿出另一样东西——这次是一张白纸——然后递给我,“这张纸是跟手稿一起寄过来的,”他说,“这是一封信,按商务格式打印而成,跟那份手稿用的不是同一台打印机,收信人是丹瑟尔。信是这么写的。”
随信附上一份名为《迷雾》的原创小说手稿,这篇小说为我所有。此外,我有证据证明你就是那个剽窃者,当年以罗斯·泰勒·克劳福德的身份将这篇小说以《灯光下的罪恶》之名卖给了好莱坞。
带上五千美元去参加旧金山的通俗小说大会。只要小面额的现钞。到那里我会跟你联系。如果你不带钱,我就会告诉你的经纪人和所有的出版商:你是个剽窃者。我还会告诉制作《灯光下的罪恶》的电影公司,并把我手中掌握的全部材料都提供给报社。
没有署名,不管是手写的还是打印的都没有。
我抬起头,丹瑟尔问道:“怎么样?”
“我的问题是,”我说,“你是不是罗斯·泰勒·克劳福德?”
他大声吸了口气:“上帝啊,不是。我倒希望是。不管她是谁,她可赚得盆满钵盈。”
“那为什么要敲诈你?”
“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吗?这就是我找你去打探这件事的原因。”
“也许不是敲诈。”我说,“也许是某人想开个玩笑。”
“我觉得不像。我可不认识这么聪明,或者说聪明过头的家伙。有可能是大会搞出来的媒体噱头,但我今天早上跟劳埃德·安德伍德还有其他几个人聊过了,他们都说完全不知道这回事。我觉得他们没有撒谎。”
“为什么你觉得这可能是个媒体噱头?没人知道你会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而且,像这样的一件事是不会把公众的注意力吸引到通俗小说大会上的。”
“如果是像这样的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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