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搜奇·萌萌小志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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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搜奇·萌萌小志怪-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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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寂寞的老奶奶,养了一条长角的小蛇当宠物,这条蛇越长越大,后来闯祸了,咬死了地方官员养的一匹好马,官员抓不到蛇,就把无辜的老奶奶杀了。蛇顿时怒了:“你为什么杀我干妈?我要报仇!”于是连着一个多月每天都兴风作浪,搞得百姓不安宁,某天夜里,这座小城陷落,成为一个巨大的湖泊。邛都县就此消失了,只有老奶奶住的地方保持着原样。
“汝头那忽戴鱼”这显然不是汉语,据考证,这是壮族语,当时居住在邛都的正是古滇国的少数民族,史书记载“邛都夷者,武帝所开,以为邛都县。无几而地陷为淤泽,因名为邛池。”可见这个故事是从少数民族对自然灾害不可解的敬畏和蛇崇拜中衍生出来的,并且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
《广异记》中有一个类似的故事,书生路上捡了条小蛇养起,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檐生”,谁知它越长越大,只好放到大泽去。四十几年过去了,书生经过这个大泽,当地人阻止他说,那儿有一条食人巨蛇。
书生心想,没事,现在蛇在冬眠呢。于是便走了进去。“行二十里余,忽有蛇逐,”他远远地就认出了那条蛇的花纹:“你不是我的檐生吗?”
这条船一样的巨蛇温顺地垂下脑袋,良久才离开。
遇见蛇却没死,这个书生很可疑。于是县令把书生抓了起来,判下死刑。书生在牢狱中愤懑不乐,檐生啊檐生,我养活了你,却要因你而死!
那天晚上,范县一夜之间陷为大湖,只有监狱留下,书生幸免。
蛇在中华民族的信仰中被认为是龙的前身,当一条蛇年纪够大的时候,就会长出角和脚,然后飞到天上去,拥有行云布雨的能力。
科学证明,蛇原来也是有脚的,不过在漫长的历史中退化掉了,但是人能长出尾巴,蛇偶尔也会返祖,因此长脚的蛇也不乏目击者。而长角的蛇确实存在,生活在北非沙漠里的角蝰蛇头上就有两个角,可以用来遮太阳,中国南方的角原矛头蝮十分稀少,但说不定就是传说中的这条宠物蛇呢?
这两则故事最令人感慨的是,为了一匹马就杀死无助的独居老年人,为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就要杀害书生,看起来讲情义的畜生确实比狡猾自私的人类更可爱!
清代《耳食录》里也有这么一个类似的故事:有位丧夫无子的老太太,晚年凄惨。没有人同情这个讨饭婆,愿对她伸出援手。给她养老的,却是一只……老鼠!
这只善良又可爱的老鼠精自称东仓使者,不但给她送钱送粮,还送衣服送被子,但当村民们发现自家的东西被变到老太太家里去时,顿时勃然大怒,东仓使者成了一棵招风的大树,最后不幸被村民请来龙虎山张天师的雷法灵符劈死了。
人们对弱势群体不但态度淡漠,还看不惯帮助他们的人,使为善者受到排挤。人们打死了东仓使者,却自以为降妖伏魔,为三界除害,成为了正义的代表。他们不允许自己的小利益受到损害,却忍心让老太太就这样继续过着悲惨晚年。在中国传统哲学的世界里,善与恶没有明确界限,也不追求惩恶扬善,人类有时候自以为做了好事,但那真是好事吗?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面对现实世界,作者无法力挽狂澜,只能以纸笔抒发,以讽刺世情冷淡。

第三章 诗人都爱鬼故事《搜神记续》(陶潜)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陶大诗人的田园诗可谓无人不晓,但他写过志怪的事,恐怕很少人知道了,究竟是不是出自陶潜之笔,也有人提出过疑问。实际上有许多人借着《搜神记》的名气写了续篇,也就是伪本,现在称为同人作品,其中最负名气的就是这部《搜神记续》,它搜集的多是魏晋当代流传的小故事,多关于神仙和妖怪,还有些极富浪漫色彩的人鬼恋。试看东晋的版图,大概分布在长江以南,所以这些故事基本都带着浓郁的南方风情,比如水獭就是典型的生活在云南一带的动物,关于故事的真实性,如果到如今西南山中那些与世无争的少数民族中去问问,说不定还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晋孝武世,宣城人秦精,常入武昌山中采茗。忽遇一人,身长丈余,遍体皆毛,从山北来。精见之,大怖,自谓必死。毛人径牵其臂,将至山曲,入大丛茗处,放之便去。精因采茗。须臾复来,乃探怀中二十枚橘与精,甘美异常。精甚怪,负茗而归。
“身长丈余,遍体皆毛”,这不是野人么?宣城、武昌山,都在安徽省,这么看来并不是只有神农架才有野人嘛!进山采茶的小哥遇见了野人,差点儿吓尿了,由此可见,野人放到古代也是一样稀罕的,长相也是一样吓人的,最吓人的是,从古至今就流传着野人会吃人的传说,据说它“会紧紧抓住人的双臂,并高兴得笑晕过去,醒来就要吃人”,所以,神农架当地的村民上山一定会带着相应的防护用具。
毛人的真实存在,现代依旧有科学家致力研究,然而众多研究最后只能以“大概见到的是熊或红猩猩”来告终。就在2011年,俄罗斯发现了类似毛人的雪人的巢穴,他不但用稻草给自己铺了床,还用树枝做了一个陷阱,这样聪明的生物,还能把它当猩猩看待吗?三千多年前《山海经》里记载枭阳国“人人面长唇,黑身有毛”,它们或许只是与人类共存在一颗星球上的类猿人生物。
又害怕,又好奇,又半信,又半疑,这就是所知甚少的人类对于这样的未知物种的态度。野人真有人们想象中的残暴吗?受中国影响,日本也有类似毛人的传说,有称为“山男”的,也有直接当成山神的,江户时代的《北越雪谱》记载,越后有一个叫竹助的男子给了野人几个饭团,这个野人就帮他背行李。而《搜神记续》里的这则故事则颠覆了大家的认识,我们见到的,是一个守护着茶林,并将它指引给有缘人的可爱生灵,秦精采茶之后,这个毛人还送了二十几个橘子,仿佛在说:“这么好的茶,我也享用不完,你采茶辛苦,一定口渴了,吃点橘子吧!”
这个故事后被载入《茶经》,在老百姓中广泛流传,野人又被替换成菩萨、神灵和各种其他生物。男主角,始终是个淳朴的采茶民;而茶,始终是珍宝一般的存在,上天的恩赐。
无论是野人,还是茶,都是大山里的故事,自然的回响。希望大家喝茶的时候不要忘了,在很久很久以前,想要喝上一口好茶可不是那么容易的,每一片茶叶都是有人辛辛苦苦翻山越岭摘下的,为了这口甘美的茶,他可能差点被野人吃掉呢。
会稽盛逸,常晨兴,路未有行人,见门外柳树上有一人,长二尺,衣朱衣朱冠,俯以舌舐叶上露。良久,忽见逸,神意惊遽,即隐不见。
柳树上的小仙人,穿着朱红的衣服,戴着朱红的帽子,每天清晨都要舔舐柳叶上的露珠,一不小心被行人发现,就马上慌慌张张地逃走了。
这或许是一个精灵目击事件,小仙人惊慌的表情,想必也是十分之可爱的。
大名鼎鼎的汉代博物家东方朔在《神异经》中有过类似的记载:“西北荒中有小人,长一分。其君朱衣玄冠,乘辂车马,引为威仪。居人遇其乘车,抓而食之,其味辛,终年不为阙所咋,并识万物名字。又杀腹中三虫,三虫死,便可食仙药也。”
同样是谜样的小人,东方朔只是把他当成一味药材,直接抓来咔嚓咔嚓吃掉,味道有点儿辣辣的,但是吃下去就能拥有神通,还能灭三虫,而这三虫,正是得道的障碍,人生而俱来的种种恶欲,从而走向通往神仙的高速公路。
“终年不为阙所咋,并识万物名字”,这说的不正像是东方朔吗?说不定东方朔就吃过这样的小人儿,不然也不会连滋味都写得头头是道,真是个十足的狠角色啊!
为了当神仙,把这么可爱的小仙人啊呜一口吞到肚子里,你舍得吗?
倒还不如一起舔舔柳叶上的露珠,古人传说中上天的恩赐,既然在仙人的食谱上,想来也不会坏到哪里去,再说了,古代的空气那样洁净,即使是熙熙攘攘的会稽大道旁的柳树,清晨的露珠也是十分清甜,所以汉武帝才不惜花重金造了个承露盘,以此体验仙家的生活。而如今呢?那些凝结了汽车尾气的露珠,还是算了吧,不要怪小仙人不现身,只怪露珠的质量不靠谱啊!
园客者,济阴人也。貌美,邑人多欲妻之,客终不娶。尝种五色香草,积数十年,服食其实。忽有五色神蛾,止香草之上,客收而荐之以布,生桑蚕焉。至蚕时,有神女夜至,助客养蚕,亦以香草食蚕。得茧百二十头,大如瓮,每一茧缫六七日乃尽。缫讫,女与客俱仙去,莫知所如。
一位神秘的美公子,不娶妻,不食人间烟火,一心修仙,终于打动上天,派下一位神女助他一臂之力。一则短短的神话,充满了东方特有的传统审美情趣:美食的至高点,不是多好吃,而是吃了能成仙;人生的至高点,不是荣华富贵,而是能成仙;高富帅择侣的最高标准,不是凡间美女,而是仙女啊。
那么,这位仙女,为何又和蚕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呢?要知道,在男耕女织的时代,女子必备的技能就包括纺织和女红,既然农耕方面的祭祀普及全世界,那么纺织方面也必然有着丰富的信仰文化。原本七夕节是少女们向天上的织女祈求灵巧的双手和美满的姻缘的节日,而蚕神虽有着各种各样的形象,但无一例外全是女性。
鉴于中华民族有把崇拜的人物神格化的习惯,这篇神话的还原性可想而知,而服食草药来辅助养生和修仙的行为,在这个神灵泛滥的年代也是十分正常的,而每个苦苦求登仙籍的人都盼望着某个寂寥的夜晚有一位神女光临寒舍来点化他。
“仙女啊,快来把我带走吧!”——这是古代许多男子日日夜夜的内心期盼,煎熬成无数看上去很美的神话。
至于“仙去”,也是一个充满了东方特色的结局,欧美的神话里,顶多就是“公主和王子结为连理”,或者“某老汉平和快乐地度过了下半生”,甚至“某女子突然被神临幸了,生下了一个儿子”之类的,只有中国会频繁地出现“仙去而不知所踪”这样的结局。这个桥段被用得过于泛滥,以至于苏东坡也忍不住在他的微博语录体作品《东坡志林》里写道:“吾昔谪黄州,曾子固居忧临川,死焉。滿人有妄传吾与子固同日化去,且云:‘如李长吉时事,以上帝召他。’时先帝亦闻其语,以问蜀人蒲宗孟,且有叹息语。今谪海南,又有传吾得道,乘小舟入海不复返者,京师皆云,儿子书来言之。今日有从广州来者,云太守柯述言吾在儋耳一日忽失所在,独道服在耳,盖上宾也。”
东坡居士不过是去旅游出差稍微久了一点,京城就有大片传言说他得道升仙了,还编得神乎其神,有如亲眼见到一般。他的郁闷心情,想来大家可以理解吧?就是那种其实没中大乐透,可满城的人都说你中了的那种心情。看了东坡居士的吐槽,我们也应该知道,神话不过是神话,只不过,对神仙的憧憬,依旧作为美的代表,扎根在每个国人的心中。
秦时,南方有“落头民”,其头能飞。其种人部有祭祀,号曰“虫落”,故因取名焉。吴时,将军朱桓,得一婢,每夜卧后,头辄飞去。或从狗窦,或从天窗中出入,以耳为翼,将晓,复还。数数如此,傍人怪之,夜中照视,唯有身无头,其体微冷,气息裁属。乃蒙之以被。至晓,头还,碍被不得安,两三度,堕地。噫咤甚愁,体气甚急,状若将死。乃去被,头复起,傅颈。有顷,和平。桓以为大怪,畏不敢畜,乃放遣之。既而详之,乃知天性也。时南征大将,亦往往得之。又尝有覆以铜盘者,头不得进:遂死。
手、脚砍掉人还能活,可是没听过谁被砍了头还能活着,可见头对于生命是多么重要的东西。把脑袋放在桌子上梳头,只是鬼故事里的桥段。可是“落头民”不但完全违反生理常识,文中居然还说这是“天性”,试想某夜你在家中睡觉,突然身首分离,头从窗户飞了出去,只留下身体在床上,冷冷冰冰,而那颗头晃晃悠悠飞在小区上空,不知会吓坏多少保安!
类似于《山海经》中飞头族的记载,从晋人的《博物志》到唐朝的《酉阳杂俎》,一直到明清的西南地方志都普遍存在。流传到日本,又成为怪谈文学家小泉八云笔下的“辘轳首”——到晚上会伸长脖子身首分离去吸人精气的长脖子女妖。
也许有人会说,这或许是先民从梦的遐想和对飞翔的渴望结合衍生出来的产物,可是我们从飞头国的所在地中国西南部穿过边境来到泰国、马来西亚等神秘的巫蛊之国,就会发现保持着许多古老风俗的东南亚民族的文化里,还流淌着久远之前吴越之地的血。落头民在这里,并不是一个什么传说中的稀有人种,而是一种可能真实存在的高级黑巫术。
东南亚有许多巫师修炼降头术,为民间解决求财、恋爱的问题,甚至害人。即使这样,飞头降依旧是众降头师百闻而不能一见的高级秘传巫术,据南洋的降头师说,只有东南亚的某个部族可以习得,而且必须一出生脖颈上就带着红痕的人才有这样的先天条件。东南亚的人民普遍相信巫蛊的存在,大热天用围巾把脖子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人,会被怀疑是修炼飞头降的巫师,另外,为了防止飞头降夜里侵入家宅吸牲畜的血,人们会在围墙上种很高的仙人掌或安置矮栅栏,因为修成飞头降的人,晚上头颅不止脱离身体飞走,还会连带着五脏,麻烦的是,如果娇嫩的肠子不小心被围墙上的安全栏钩住走不了,早上太阳一出来就会化成一摊血水,这点倒是和西方的吸血鬼有异曲同工之妙。而破解的方法也很简单,只要在头飞走的期间移开巫师的身体,或者挡住头颅进入的窟窿,白天一到头颅就会因为回不到身体而死去。
在东南亚,许多破不了的离奇命案,警方就会栽到飞头降等巫蛊之术的头上,即使这样,依旧没有官方公布的确切录像等科学证据证明飞头降是真实存在的,或许是修炼的人实在太少了吧?日本的猎奇漫画家驾笼真太郎曾以落头民作为题材画过奇趣的短篇漫画:有一对同是落头民的男女邂逅了,他们为茫茫人海中的奇遇兴奋不已,晚上一起把头飞出去遨游,一起吃面,再也不寂寞了……
南海之外,有“鲛人”,水居,如鱼,不废织绩。其眼,泣,则能出珠。
鲛人,全世界古老传说中普遍存在着上半身是人下半身是鱼的幻兽,也就是人鱼。
巫婆说,如果要把你的鱼尾巴变成人类的脚,就要把你悦耳的歌喉给我,于是美丽的人鱼公主因为爱上人类的王子不惜变成了哑巴,每走一步,脚尖都像刀割一样痛。可是王子并没有爱上人鱼公主,他娶了邻国的公主。新婚之夜,人鱼公主的姐妹们在浪中递给她一把刀子,只要刺穿王子的胸口,让血流到她的腿上,就能重回海中。然而人鱼公主最后放弃了一切,跳到海中,太阳升起之后,她化为了泡沫。
安徒生童话《海的女儿》,是大部分女孩子对人鱼最初的认识。然而讲给孩子们听的童话总是格外美化,如果再真实一点,欧美的人鱼应该是《加勒比海盗4》中用动听的歌曲诱惑船客下海的妖艳海妖,而在中国的传说里,鲛人就是一个稀有而勤劳的海上民族。
鲛人有三宝,鲛绡珍珠鱼灯油。鲛绡,是一种超级防水服,《述异记》说:“南海出蛟绡纱,泉先潜织,一名龙纱,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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