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没有任何一柄剑能洞穿这铁门,何况是柄竹剑?
皓天的腿弯下,整个人都似在抽搐,又有了那种‘无可奈何’的感觉。这种感觉每次都要令他发疯,但发疯也没有用。
李寻欢就在这扇门里,慢慢受着死的折磨。他们却只能在外面等着。
等什么呢,等上官金虹自己开门走出来?他出来的时候,李寻欢就不会再活着。
等什么呢?只不过是在等死而已。
上官金虹自然也绝不会让他们活着。他出来的时候,也就是他们死的时候。
两人却依然等在这里。
只要是人,只要和李寻欢接触较深,就无法不被他那种伟大的人格所感动。
玉絮忽然叹口气,凄然道:“上官金虹若知道我们就在这里等着,一定开心得很。”
皓天咬着牙:“就让他开心吧,这世上本就只有好人才痛苦,开心的本就是恶人!”
突然听得一人道:“你错了!”铁门虽沉重,却不会发出任何声音。
不知何时门已开了。从门里慢慢走出来的人,赫然是李寻欢。
他看来显得很疲倦,却还是活着的。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事!
皓天和玉絮猝然回首,怔住,眼泪慢慢的流了下来。这是欢喜的眼泪。喜极时也和悲哀时一样,除了流泪外,什么话都说不出,什么事都不能做,甚至连动都无法动。
李寻欢也已有热泪盈眶,嘴角却带着笑,缓缓道:“你错了,这世上的好人,是永远不会寂寞的,恶人痛苦的时候,也永远要比开心的时候多得多。”
玉絮忍不住要喜极而泣。
又过了很久,皓天才长长的吐出口气,却还是忍不住要问:“上官金虹呢?”
李寻欢:“想必也很痛苦,因为他毕竟还是做错了一件事!”
皓天:“他做错了什么?”李寻欢:“他的确有很多机会能杀我,甚至可以令我根本无法还手,可是他故意将机会错过了。“像上官金虹那样的人,怎会将机会错过?
玉絮也忍不住问:“为什么?”
李寻欢笑了笑:“因为他心里始终想赌一赌。”玉絮:“赌?赌什么?”
李寻欢:“赌他自己是不是能躲得过我的出手一刀。”
玉絮的眸子里发出了光:“他当然不信‘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这句话的。”
李寻欢:“他不信——任何人他都不信。这世上根本没有一件能让他相信的事。”
玉絮:“结果呢?”李寻欢淡淡道:“他输了!”
他输了!这只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决定胜负也只不过是一刹那间的事!
但这一刹那,却是何等紧张、何等刺激的一刹那!
这一刹那对江湖的影响又是何等深!
那一闪的刀光,又是何等惊心!何等壮丽!
玉絮只恨自己没有亲眼看到这一刹那间发生的事!
甚至不必亲眼看到,只要去想一想,她呼吸都不禁为之停顿!
流星也很美,很壮丽。流星划破黑暗时,所发出的光芒,也总是令人兴奋、感动。但就连流星的光芒,也无法和那一闪的刀芒比拟。
流星的光芒短暴。这一闪刀光所留下的光芒,却足以照耀永恒!
门已开了。没有人能永远将整个世界都隔离在门外。你若想和世人隔绝,必先被世人摒弃!
皓天走进了这扇门。第一眼,他就看到了那柄刀,那柄神奇的刀。小李飞刀!
刀并没有直插入上官金虹的咽喉,却足以致命!刀锋是从喉结下擦着锁骨斜斜向上刺入的,这一刀出手的部位显然很低。
这一代枭雄死的时候,也和其他那些他所鄙视的人没什么两样,也同样会惊慌,同样会恐惧。
生命原是平等的,尤其是在死的面前。有些人偏偏要等到结局时,才明白这道理。
上官金虹脸上充满了惊惧、怀疑、不信。他也像别人一样,不信这一刀会如此快!
甚至连皓天都很难相信,甚至想不通这一刀是如何出手的。他恨不得让李寻欢将当时的情况说得详细些,但他也知李寻欢不会说。
那一瞬间的光芒,那一刀的速度,根本就没有人能说得出。“他输了!”
上官金虹的手紧握,仿佛还想抓住什么。
他是不是还不认输?只可惜,现在他什么都再也抓不住了。
皓天心里忽然觉得很闷,忽然对这人觉得很同情,这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什么。
过了很久,皓天转过头,这才看到荆无命。
荆无命似乎根本没有发现有人进来。他虽然就站在皓天身旁的那张大桌子后面,却仿佛是站在另一个世界里。他虽是在瞧着上官金虹,其实却是在瞧着他自己。
上官金虹的生命,就是他的生命,他就是上官金虹的影子。生命若已消失,哪里还有影子?
无论在什么时候,只要荆无命在那里,每个人都会感觉到一种无形的威胁,无形的杀气。
但现在,这种感觉已不存在。
皓天走进这屋子里时,甚至根本没有感觉到,有他这个人存在。他虽然活着,却已只不过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而已。正如一柄无锋的剑,就算还能存在,也已失去意义。
皓天又不禁在暗中叹息,很了解荆无命此时的心情。因为他自己,也曾有过这种经验。
也不知过了多久,荆无命忽然走过来,托起上官金虹的尸首。他还是没有看别人一眼,慢慢的向外走,眼看已将走出门。
皓天忽然道:“你不想复仇?”荆无命没有回头,连脚步都没有停。
皓天冷笑道:“你不敢?”荆无命的脚步骤然停下。
皓天:“你腰上既然还有剑,为何不敢抽出来?难道你的剑只是摆摆样子的么?”
荆无命霍然回身。尸体落下,剑已出手!剑光一闪,刺向皓天的咽喉。
他出手还是很快,甚至还是和以前同样快,但也不知为什么,这一剑距离皓天咽喉还有半尺时,皓天手里的竹剑已先到他咽喉。
皓天削了三柄剑,这是第二柄。他凝视着荆无命,缓缓道:“你还是很快,但不能杀人了,你可知道这是为什么?”荆无命的剑垂下。
皓天:“这只因你比别人更想死,当然就杀不了别人。”
荆无命本已全无生命的眼睛里,忽然露出一丝沉痛凄凉之色,又过了很久,才黯然道:“是。”
皓天:“我却能杀你。”荆无命:“是。”皓天:“但我不杀你。”
荆无命:“你不杀我?”
皓天:“我不杀你,只因你是荆无命!”
第五章 爱恨
荆无命的脸忽然扭曲。他已忆起,这几句话,正和以前他第一次遇到阿飞时完全一样,只不过那天他说的话,现在却变成皓天在说。
阿飞已从往事中超脱,林仙儿、上官飞、荆无命等人,却依然沉溺其中。
生命中总是不断在轮回,你若不能超脱,就会永远活在过去。
荆无命仔细咀嚼着这几句话,眼里似有火焰燃起,就像是一堆死灰复燃。
皓天凝视着他,忽又道:“你可以走了。”荆无命:“走?”
皓天:“昔日你给了阿飞一次机会,我也给你一次……最后一次。”
皓天瞧着荆无命走出去,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荆无命以前所给阿飞的,现在他已同样给了荆无命。
一个人的心若已死,只有两种力量才能令他再生。一种是爱,一种是恨。昔日阿飞就是靠了爱的力量而重生,现在皓天却要以恨的力量,来激发荆无命生命的潜力。
他想要荆无命活下去。假如这也算报复,那么这种报复,只怕就是世上最伟大的报复了。假如世人的报复都是这样,人类的历史必定更辉煌,人类的生命必将永存。
玉絮一直静静的瞧着,直到现在,才忍不住轻轻的叹口气。
“要杀一个人很容易,但若要他好好的活着,就难得多了。”这是李寻欢说的话。
无论对什么人,对什么事,李寻欢的出发点都是爱,不是恨。因为他知道,恨所造成的只有毁灭,爱却可令人永生。他的心胸永远是那么宽阔,人格永远是那么伟大。
现在,玉絮发现,皓天也几乎变得和他完全一样。她忍不住看一眼李寻欢。
李寻欢仿佛很疲倦,疲倦得连话都不想说。
玉絮凝视着他,良久良久,忽然笑了笑:“金钱帮武功最高的两个人,已被你们击败;昔日势力最大的一个帮会,也已在你们手中瓦解。你们本该觉得很开心、很得意才对,但你们看起来,连一点高兴的样子都没有,简直就好像败的是你们自己一样。”
李寻欢沉默很久,才叹口气,缓缓道:“一个人胜利之后,总会觉得很疲倦、很寂寞的。”
玉絮:“为什么?”李寻欢:“因为他已经完全胜利,完全成功了,已没有什么事,好再让他去奋斗。一个失败了的人,精神反而会振作些。”
玉絮咬着嘴唇,悠悠道:“这么说来,成功的滋味,岂非也不好受?”
李寻欢又沉默很久,忽然笑了笑:“虽然也不太好受,但至少总比失败好得多。”
胜利和成功,并不能令人真的满足,也不能令人真的快乐。
真正的快乐,是在你正向上奋斗的时候。你只要经历过这种快乐,就没有白活。
长亭,自古以来就是人们饯别之地。
离别总令人黯然神伤,这使得‘长亭’两字的本身,就仿佛带着凄凉萧索之意。
雨已住,荒草凄凄。皓天、玉絮、李寻欢就在长亭中。
他们本是在这里等林诗音的。龙啸云的尸体虽曾落入金钱帮的手中,幸亏已被孙驼子、叶开和丁灵琳夺回,而没有被制成傀儡。
叶开和丁灵琳虽然没露面,却一直想方设法瓦解金钱帮的势力。
但是,上官小仙在哪里?割鹿刀在哪里?连城璧和东三娘,又在哪里?
龙啸云虽然不得不从零开始,却已获得重生。只要不失去信心,他可以再站起来。
那本《怜花宝典》,终于交到李寻欢的手里,是孙驼子送来的。
林诗音始终没有出现。这时,林诗音带着龙小云,已离开他们很远了。
龙小云曾经问她:“你为什么不让我去见他最后一次?”
林诗音就又问他:“你为什么还要去见他?”
龙小云回答的时候,咬着牙:“我至少要让他知道,我父亲是为了什么死的。”
龙啸云无论做错过什么事,现在都已用血洗清了。做儿子的,自然希望别人知道。
但林诗音不这么想:“他这么样做,只因为他自己觉得,应该这么样做,并不是要求别人原谅,也并不是想要别人知道。”
顿了顿,又道:“他不但为自己洗清了债,也为我们还清了债。只要我们能好好的活下去,他在九泉之下,也就瞑目了。”
她不想再去见李寻欢。因为她知道,见了只会令彼此痛苦。
只是,林诗音和龙小云实在没想到,龙啸云此刻就在前面等着。
阳光洒在他的身上,温暖,清新,干净。
以后的日子还很长,他们这一家,会很开心的过下去。
李寻欢、林诗音、龙啸云和龙小云,终于放下昔日的恩怨。
长亭中又有人在饯别。这次要走的,是李寻欢。他说,他要到海上看看,找找是不是真有长生的仙草,不死的神仙。
他说的当然不是真话,但皓天和玉絮也并没有阻拦他。
阿飞也在海上。因为他的身世始终是个谜,甚至在李寻欢面前,也从来不愿提起。
但每当李寻欢说起沈浪、熊猫儿、王怜花、朱七七,这些传奇人物的传奇故事时,阿飞的脸上总会现出一种很奇特的表情。
难道他和这些前辈名侠,有某种很奇特微妙的关系?
阿飞远游海外,为的就是要去寻访他们?
李寻欢决定去找阿飞。上官金虹已死,林诗音已走,他应该开始新的人生。
关于阿飞的身世,李寻欢并没有问。因为他认为,一个人的身世并不重要。
人既不是狗,也不是马,一定要‘名种’的才好么?
你要成为怎样的人,全都要看你自己。这才是最重要的。
朋友间的离别,总少不了祝福,也免不了伤感。
但皓天、玉絮与李寻欢的离别,却只有祝福,没有伤感。
因为他们确信,彼此都会好好的活着,确信以后还有见面的日子。
尤其当李寻欢看到皓天的手时,觉得更放心了。皓天的手,始终和玉絮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这双手操劳的时候太多,现在正该让它享受温柔的滋味。
世上还有什么,比情人的手,更温柔的呢?
李寻欢知道,玉絮一定会比任何人都珍惜这双手的。
这双手上纵然有剑痕,也一定会渐渐平复。至于他自己,当然也有过剑伤。
但他不愿再想。“过去的,全都已过去……”
这句话看来仿佛很简单,其实真能做到的人并不多。幸亏李寻欢和皓天,全都已做到。
李寻欢微笑着,瞧着他们的手,忽然道:“你们结婚的时候,我一定会来祝贺。我什么酒都喝过,就是没喝过喜酒,只希望你们莫要令我失望。”
玉絮的脸更红,垂下头,却又忍不住偷偷去瞧皓天。
皓天的神情很特别。‘喜酒’这两个字,似乎令他有些不知所措。过了很久,他才缓缓道:“我什么酒都请人喝过,就是从未请人喝过喜酒,你可知道为什么?”
李寻欢当然不知道,皓天也不想让他回答,自己说了出来:“因为喜酒太贵。”
李寻欢怔了怔:“太贵?”
皓天笑了笑:“因为一个男人,若要请人喝喜酒,那就表示他一辈子,都得慢慢的来付这笔账,只可惜我又偏偏不愿令朋友失望。”玉絮‘嘤咛’一声,投入皓天的怀里。
李寻欢也笑了。他已有很久很久,没有这样笑过。
笑,就像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别人快乐。这一笑,使他骤然觉得,自己又年轻起来,充满勇气和信心,对人生充满希望。不管前方怎样,都要笑着活下去……
第六章 迷宫
夜色已浓,浓雾反而淡了些。一声‘欺乃’,轻舟荡入浓浓的夜色中。皓天连考虑都没有考虑,也潜入水中。别人都说他轻功第一,他却认为自己的水性比轻功还好得多。
就算鱼跃入水里,也绝不会有他这么灵活。轻舟在前面走,他潜伏在水下,暗暗追踪。
他相信宫南燕在此时此刻,绝不会发觉到,后面有人追踪。
船上的少女宫南燕,正是水母阴姬的得力助手,也住在水晶迷宫中。
一直找不到真正的割鹿刀,因此兵分两路,由皓天潜入水晶迷宫寻找冰心剑,玉絮则继续寻找割鹿刀。水晶迷宫,又叫神水宫。
小溪旁的风物,在有星有雾的晚上,必定甚美。皓天虽看不到,却可以想像。
想像永远比实际更美得多的。也不知走了多久,他发觉小舟似已荡入一条山隙里,水底的水草很多,而且带着种阴森森的气息。
他想伸出头来瞧一瞧,却没有这么做。过了半晌,他就听到小舟靠岸的声音。
他还是没有伸出头来。他从来没有试过,自己究竟能在水底潜伏多久。玉絮总认为,他可以在水底睡觉。水底的世界,比水上安静得多。
皓天又等了很久,还是听不到任何声音,于是就用一堆水草盖着头,自水面下悄悄的露出了眼睛。他终于看到了神水宫。
这哪里是人间的山谷,简直是一幅绝妙的图画。
山谷里本有千百只各式各样的鸟,现在鸟已沉睡,人却似还没有睡。图画般的山林间,还亮着一点点灯光,映着那一幢幢亭台楼阁,竹篱茅舍,也映着那一道瀑布。
瀑布从天而降,飞珠溅玉,灿烂如银。
奇怪的是,这么大的瀑布自半空中倒挂而下,泻入湖中,水声并不震耳,反而如鸣琴奏玉,听来但觉神清气爽,显然水力已被巧妙的宣泄了很多。
风声中似乎隐隐有丝竹声传来,衬着瑶琴般的流水声,使得图画般的山谷,看来更平和而安详。皓天却想起楚留香的叮嘱:“若在山谷中随意走动,立刻就会有可怕的灾祸。”
在如此平和安详的地方,又怎会有可怕的灾祸呢?皓天已发现,这地方并不是表面看来那么平静,神水宫也并不是传说中那么圣洁的地方。这里必定隐藏着许多惊人可怕的秘密。
夜色很深,每一个地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