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若虚哦了一声,接着问道:“那个闹事的人呢?老板娘现在在什么地方?”
“老板娘还躲在卧室里,那人眼见敲不开门,便扬言要去借个电锯,现在刚刚出去还没回来。”
“你们在这等我,我过去看看。”说着陶若虚让女孩带路走了出去。
这家餐馆的大厅后面有着一个独门小院。院子里显得十分清幽,种着许许多多的紫罗兰,看得出这老板娘应该是一个很有品位的女人。女孩刚刚进了院子随后一指房门,便慌忙地跑了出去,看她的模样倒是有着一份做贼的感觉。
这是一个单间,外面装着一扇十分厚实的防盗门,不过门上却留着一处处被人踢过的痕迹,其中更有几处仿佛是被人拿着钝器击到了一般,坑坑洼洼的甚是不雅。陶若虚轻轻敲了敲门,屋内明显传来一阵异样的声音,随后就听那老板娘喊道:“你这个畜生给我滚,有多远滚多远,我不认识你。”
陶若虚微微苦笑,说道:“你误会了,我不是那个坏人,我是上次来吃饭的年轻人,给过你香烟抽的那人。还记得吗?”
屋内顿时静了下去,静谧了十余秒后,老板娘说道:“我自然记得你,真是不好意思今天我不方面见客,还是让我店里的服务员代我向您敬酒吧!”
“你这么做未免有些太过不够意思了,正所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你这般拒人于千里之外实在让人。。。。。。”陶若虚故作失望地说道。
女郎似乎真的很害怕,经过一阵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这才缓缓打开房门,不过却依旧和陶若虚隔着一道厚厚的防盗门。她的脸上没有了先前那般红颜,多了一份无力的苍白。她的头发微微有些凌乱,脸上的淡妆因为泪水划过而失去了一丝色彩。一双秀丽的眸子里隐隐还有泪水氤氲。她虽然不再似先前那般妩媚不过却多了一丝我见犹怜的娇柔,看得出她眼神十分凌乱,有着一丝若有若无的惧意,陶若虚呵呵笑了,说道:“怎么,和你老公生气了?”
“老公?我哪里有什么老公,这么多年我都是一个人过的。我从未结婚过,也从未和任何人好过。或许我说我是处女,你也未必肯信吧?”
七十一章 老板娘的身世
陶若虚呵呵一阵轻笑,说道:“老板娘,你可真会开玩笑。我不是怀疑你人品不行,这个年代的女人,稍微有些姿色,一般来说都不可能保证自己冰清玉洁的身子不被人侵犯,更何况还是你这种大美女。”
事实上陶若虚说得也有着那么一丝道理,在这个世界上很多女人有时候是一心向善的,只是可惜僧多粥少,才导致了现今这种局面。现在越是漂亮的女人所要面对的风险便越大,老板娘虽然不能称之为绝色,但是也勉强算是一个颇具风骚的女人,曾经又在上海做过陪酒小姐。在那种环境之中出身的女人,即便不是卖的,没有沉沦到无可救药的地步,若说自己是个黄花大闺女恐怕也是无人相信的。而这也自然无法让陶若虚信服她是一名伟大的处女了。
这老板娘见陶若虚不相信自己当下也不生气,一声苦笑过后,说道:“我知道你是一个好人,如果你真的很想趟这趟浑水那便进来吧!”
陶若虚自然不会有丝毫犹豫,能有机会进入美女的闺房,如果再心生胆怯或者装作一副清高的模样,这未免有些显得太过娇柔了。老板娘为陶若虚倒了一杯清水,随后坐在床沿上,叹息道:“在你们男人的眼中凡是在那种场所待过的女人都再也算不上是好女人了,这一点我倒是可以理解。不过这个世界上也未必所有的女人都是见钱眼开、水性杨花,这一点不知道你能不能认同,如果你难以认同的话,我们也就没有再谈下去的必要了。”
“我自然认同,但是若说要我完全相信,那我恐怕是做不到,心理阴影这个玩意儿可不是三两天便能说个明白的。”陶若虚的眼神很清澈,从中看不出一丝杂质,他的俊脸上一片真诚,让人无法去怀疑他的言语究竟是不是出于一片真心。”
老板娘脸色一沉,说道:“我叫宁贝莲,辽宁人。小时候家境很差,兄弟姐妹又多,十五岁的时候便被迫到外地打工谋生了。当时我们村子里有个大姐远近十分出名,不是因为长相,而是她到了南方挣了大钱,回来之后自己开了一家首饰加工厂。这大姐叫玉珠,玉珠姐不是一个普通人,有着不小的雄心。同时她还十分善良,挣钱之后回乡招聘我们本村的姐妹为她打工,只可惜由于经营不善,最终厂房倒闭了。眼瞅着厂里再也无法运转下去,玉珠姐便为我们一干姐妹出了个主意,说要到南方淘金。那时候农村人的观念很淡薄,对于金钱又十分向往,在当时交通堵塞的情况下,很多人都误以为南方的树上可以结鸡蛋,南方的地里可以长金瓜。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一干人便随着玉珠姐到了上海。”
陶若虚哼了一声,说道:“这玉珠姐怕是要带你们出台为她赚钱吧?当真是人面兽心!”
“不、不,你这个观念实在太迂腐了。在你的意识里是抱着先入为主的观念听我讲故事,所以才会有这样的看法。可实际上并不是你所想象的那样。玉珠姐是个好人,确实,她先前之所以发财,是通过自己卖身所赚的皮肉钱。但是她也受害颇深,她先后患了淋病、性病,也就是因此才金盆洗手,就此转行的。她已经深深了解到做一名小姐的痛楚,虽然来钱快,但是其中的过程也是十分艰辛的。她并没有强迫着我们这帮小姐妹接客,到了上海之后她为我们召开了一次会议。当时,她供认不讳地说出了自己之所以会发财是因为自己做了小姐。我们毕竟是农村人,观念还是比较陈旧的,如果让我们去做小姐,这自然是不可能的事情。说实话听到玉珠姐当时的话后,我们真的很怕。好在玉珠姐并没有为难我们,而是说,现在经济不景气,想要在好的工厂找到活干并不容易,她跑了很多地方一时间也未能为我们找到合适的工作。眼瞅着手里的一些余钱也已经花光了所以被迫才把我们召集在一起说这些话。”
宁贝莲眼圈微红,语气间已经有了一分哽咽,她接着说道:“玉珠姐当时为我们出了三个主意供我们选择。第一那便是跟着她下海做小姐,这样来钱快,她在这方面也有门路可以保证我们的安全。另外一点则是到舞厅里做陪酒小姐,不用出台,当然相对来说赚得也就少了。最后则是如果实在接受不了的话,她可以出路费将大家送回老家。当时我们并不知道,那时候的玉珠姐已经身患绝症。毕竟都是十六七岁的少女,在很多人心中对于金钱都是十分渴望的,也正是因为内心之中的那丝躁动,我们全部留了下来。当然,有的做了真正的小姐,像我则是做了陪酒小姐,并不出台。好在当时的第六感酒吧相当能罩得住,因此陪酒的小姐们一般也不会受到很大的侵犯。做陪酒小姐两年后,我攒了一些钱,当时我全家上下也都跟着过上了好日子。可是好景不长,我却遇到了毕生的噩梦。”
“噩梦?什么噩梦?”陶若虚好奇地问道。
宁贝莲哼了一声,说道:“就是刚才来闹事儿的那个人,他曾经是我在上海夜总会认识的男朋友,叫刘永顺。这人狼子野心,原本就是一个打手出身,我当初真的是瞎了眼了竟然会遇到这么一个白眼狼!有一天我正在上班的时候,有一伙人找我陪酒,可是没想到他们竟然不懂规矩,中途对我又搂又抱的不说,竟然还一把将我的内裤给撕了下来。当时我做这一行已经两年多了,也算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也并未因此便和这帮人翻脸。当下只是说去下卫生间希望能逃脱,可是这伙人竟然死活不放手,一把将我摁到了酒桌上便要强奸我。这时候我才开始大呼大叫起来,那天正好是这个刘永顺当班。他带着一干保卫救了我,也因此他受了重伤,右腿被人用水果刀扎了几刀。我十分感激他,因此便经常利用下班的时间到他的住所照顾她,可是没想到一来二往竟然对他产生了感情。生活中的他,为人十分豪爽,又有勇有谋,嘴皮子也很能说,很会讨得女孩子欢心。那时候我感觉我很幸福,甚至单纯地以为自己一定会和这个有情有义的男人有一个好的结局,可是这一切都在一个晚上打破了。”
“天下着小雨,他对我谎称说刀疤痒得很,要我带些消炎药水过去,我那天还特意炖了鸡汤,等到我拎着保温桶过去的时候却看见他竟然光着膀子和一帮哥们在玩牌。他这些所谓的哥们大多都是夜总会里的保安,基本上每个人都有着几个女朋友,当然称之为性伴侣更合适。她们身着暴露,竟然各个只是穿着小内裤戴着胸罩,我当时微微有些生气,便问他为什么要骗我,可是令我难以想象的是他竟然二话不说抬手给了我一巴掌。那是他第一次打我,理由就是我在他兄弟跟前让他丢了面子。可是随后让我没有想到的是,他竟然在输了钱后直接从我的背包里抢过我的钱夹接着赌博。我当时咽不下去这口恶气,便转身走了出去。可是这个丧心病狂的畜生竟然一把扯住我的头发将我拽了回来。随后二话不说直接将我拖向了卧室,就要强奸我。”
“这个男人真不是东西!”陶若虚生怕难以完全与宁贝莲产生共鸣,当下添油加醋地说道。
“可是等我发现她真面目的时候已经晚了,他们那些朋友见他进屋要强奸我,一个个皆是浪笑着离开了。当时我拼死反抗,可惜我终究只是一个女人,如何能打得过他一个彪形大汉。在一番争斗无用之后,眼见着他便要得逞,我顺手从自己的背包里抽出一把小剪刀对着他的眼睛扎了过去,也正是因此我这辈子注定要受到这个男人的纠缠。当时我落荒而逃,心中怕极了,很想去报警可是又害怕自己也会被牵连进去。万分无奈的情况下只得找到了玉珠姐,她在上海有些门路,当时竟然找到了第六感的幕后老板的朋友吴俊江。吴俊江在上海可是十分风光的人物,我不知道玉珠姐许诺给了他什么条件,总之最后是这个吴俊江的人救了我。而那以后很长时间里刘永顺也就没有再找过我。”
“吴俊江?你说的可是厦门望远集团占驻上海分公司的经理?”陶若虚连忙坐直了身子问道。
宁贝莲咦了一声,问道:“怎么你认识他?我一看你便不是普通人,果然如此。能识得吴俊江的那自然都是大人物。”
陶若虚呵呵一阵轻笑,说道:“认识谈不上,不过听说过他的大名罢了。你接着说吧!”
宁贝莲自然不信陶若虚不认识吴俊江,不过也不多问,“这事儿原本也就这么过去了,可惜两年后的一天我们夜总会内部却出了一件大事情。仅仅是一个晚上,坐台的小姐竟然离奇失踪了十余个之多。根据一些姐妹们所说,这些女孩那天同时伺候过一个人。很可能是因为这其中出了意外,也很肯能是因为她们偷听到了一些什么,这才给自己招惹来了杀身之祸!”
陶若虚双眼微微一眯,向来十分警觉的他顿时从中嗅到了一丝莫名的气息,只见他沉声说道:“这个人是谁?”
宁贝莲犹豫再三,然而就在她终于下定决心要说出这人是谁的时候,厚重的防盗门外竟然传来一声电锯的声响。显然,这个名叫刘永顺的歹人赶来了。
七十二章 谁羡慕谁?
宁贝莲听闻这一声巨大的敲门声响后,整个人顿时流露出一丝惊慌失措的模样。她浑身急剧颤抖着,看着陶若虚不知该如何是好,经过短暂的思索之后,宁贝莲对着陶若虚轻声说道:“你暂且先躲到柜子里,等他走了我再叫你出来。如果被他发现我屋子里进了男人,恐怕我们都要遭殃。”
陶若虚听闻这话顿时笑了,“躲起来?我为什么要躲着,我又没做什么作奸犯科、强抢民女的事情,我为什么要躲?你只管把门打开,我倒是想要看看这人究竟有什么本事,竟然能令你如此惊慌失措。”
陶若虚的声音很大,可以说他此时完全是故意的,果然门外的刘永顺听到了有男人的声响传来,顿时只听一声砰得声响,刘永顺竟是一脚跺在了房门上。连续跺了有三四脚之后,刘永顺见实在难以破门,顿时大叫道:“好一对狗男女,大白天的竟然在房间里偷起人来了,还要脸不要脸了?宁贝莲,你个臭婊子,再不开门的话我便用电锯锯门了。”
这刘永顺话音刚刚落地,顿时门外传来一阵剧烈的轰鸣声,他果然没有撒谎竟是跑到外面借了一把电锯过来。宁贝莲此时俏脸上早已没了一丝血色,她的脸上一片煞白,看着陶若虚的眼神已经微微有了一丝哀求。而后者只是投给她一个会心的笑容,随后向前迈了一步,一把将房门的锁头给拧开了。
刘永顺长得倒也凶狠,可谓是人高马大了,只可惜精壮的他右眼上却装了一直狗眼。这狗眼上散发着一片青光,毫无神色,像是活死人一般,倒也有着一丝恐怖的色彩。他国字脸上有着一道狭长的刀疤,约莫有七八厘米长,打眼望去,给人一种十分狰狞的感想。也难怪宁贝莲竟然会怕他,单单是这样一幅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就已经十分骇人了,再故意装得凶狠些,那自然十分惹人生寒。
刘永顺见陶若虚出了房门,顿时一声咆哮,说道:“你他妈是谁,为什么会在我媳妇儿的房间里,你们刚才在做什么?你是不是强迫她和你欢好来着?”
陶若虚听闻这话顿时笑了,“我和她做了什么这很重要吗?那你是希望我和她真的有一腿,还是希望我们只不过是普通的朋友,在她的房间里也只是和她谈一些事情?”
“额,我自然是希望你们只是普通朋友了!天底下哪有男人想往自己的头上戴绿帽子的?”刘永顺微微沉思一会儿,随后说道。
“如此甚好,看来你还没有傻到底。不过,据我所知宁贝莲并非是你的老婆或者女朋友啊!你可是一直在一厢情愿哦!”
刘永顺呸了一声,喝骂道:“放屁,老子怎么可能是在自作多情,宁贝莲早在十年前便已经是我女朋友了,当时我们还一起在上海同居过呢!你不知道情况就不要乱说。”
宁贝莲胆怯地望了望刘永顺,随后又看了陶若虚一眼,终于壮了壮胆子,说道:“胡扯,简直是一派胡言,我何时与你同居过?你可不要含血喷人!”
刘永顺的左眼散发出吃人的凶光,冷冷地看着宁贝莲,吼道:“好你个臭女人,是不是勾搭上了小白脸,长志气了,竟然敢和我嘴硬了!我今天就要让你尝尝厉害。”
刘永顺脚下步伐拔地而起,整个身子快速朝着宁贝莲奔了过去,他毕竟是常年打架打出来的老手,身手和身法勉强都还算是矫健,不过这样的身手在陶若虚的眼中则自然是狗屁不如了!也不见陶若虚有何动作,手腕猛地一抖,顿时紧紧抓住他的右拳。陶若虚嘴角泛起一声冷笑,当下手中劲力暗吐,顿时一声惨叫声从刘永顺的嗓门吼叫而出。
陶若虚看也未看刘永顺一眼,脚下猛地一抬,脚尖直直顶在刘永顺的小腹,仅仅只是刹那间,这刘永顺肥大的身躯便倒飞而去,直直撞击在防盗门上才算停顿下来。他此时嘴角溢出一丝鲜血,冷冷地看着陶若虚,猛地,他一把抓起了地上的电锯,随着手指扣动开关,顿时传来一串串沉重的嗡嗡声。
那电锯在急速转动着,尤其是闪着寒光的锯齿在剧烈地滚动,这一幕实在让人心底升起些许寒意。陶若虚沉声喝道:“你当真是不要命了吗?杀人可是要偿命的!”
刘永顺的脸上闪过一丝狰狞,放声大笑道:“杀人?呵呵,我杀的人还在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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