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ちぁ
时至正午,太阳正浓,万丈豪光普照大地,虽说秋高气爽,如此烈日之下,亦不禁会让人觉得有几分炎热。
小河弯流处,阳光照下,其炎闪闪,隐约看去,就好像有一面镜子似的。尽将投来阳光,反射四处。照得久了,那面“镜子”似乎动了一下,由远而近,可以发现,原来这一面“镜子”并不是镜子,而是一个光头,由于太过光滑了,所以看起来像极了一面镜子。
光头半边身子趴在水里,手的五指抓着岸上的茅草,轻轻颤抖,仿佛是河水将他身体的温度全部带走了似的。一面河水冰冷,森寒刺骨,另一面,烈日炎照,正午值热,一炎一寒之下,他的身体就好似有着千万只蚂蚁在钻、在咬。
这种感觉实在是让人难以忍受,光头终于慢慢地苏醒了。微微挣扎了一下,其时恰逢草丛里窸窸窣窣钻来一条浅褐色的尖头毒蛇,光头五指伸动,正是挡住了毒蛇的去路。那蛇惊慌失措,果断地昂头一击,一双尖锐的獠牙狠狠地钉进了光头的右手手背。
浅褐色的蛇名叫“短尾蝮”,属蝮蛇一类,其身尚短,仅有6070厘米长,广泛地分布于各大省市。其毒甚剧,一旦人被咬,几小时之内若无控制,则极易发生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症状。
光头被短尾蝮一咬,剧烈的疼痛让他精神陡然之间振奋了起来,痛叫了一声,也不知道突然哪来的力气,竟从水里爬了起来。一见到叮咬在手背上的蝮蛇凶狠地在释放着毒液,他气从中来,一把扯过短尾蝮,将它当场撕成了两半。
将蛇处死,光头全身的力气又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复躺在地,大口大口地喘息着。腹中的饥饿阵阵咕叫,看了看地上的短尾蝮的尸体,忽然亦觉得拥有美味。
舔了舔干燥得就快开裂,他也不管肉生肉熟,张开口,就将蛇肉往嘴里塞。细细地咀嚼着,慢慢地啃咬,蛇肉鲜嫩,虽然腥涩,却也不失甘甜。
这一醒来,也不知道是昏睡了几日几时,很快,整条蛇都让光头给吃完了。体内,这才生出了几丝力气。
他,正是唐琅。
前两日,他自沉入水底之后,就一直顺水而流,也不知道到底流了多久。直至今日,碰巧被一根树枝勾住了衣服,方才停留在河弯里。如若不然,恐怕早就漂入黄浦江,尸骨无存了。
眨了眨眼,唐琅觉得天上的烈日有些刺眼,干脆将头缩进了草堆当中。休息了好久,从兜里摸出手机来,手机早已进水,甚至还有几条水虫攀附其上,悠然自得。
叹了一口气,所幸手上的腕表还在,高级货就是高级货,几万块买的手表真不是盖的,在水里漂了这么久,它毫无进水,走字稳准,半秒不差。
看其时,正是午时1点,10月13日。目光盯在数字13之上,唐琅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苦笑了一番,自言自语地喃喃道:“想不到竟然已经过了两天了,我居然还没死,真是命大。”
想起两天前的事,他仍是心有余悸。忽恐此地离慕容绝住处近,赶紧从地上勉强地爬了起来,眺望四下,却见一片荒芜,不知何处。
渐渐地,陡觉右臂酸麻,一视之下,竟发现整一条右臂乌青涨紫,偌大条血脉纷纷凸现了出来。这才想起,自己的手背刚被毒蛇咬过,一时,赶紧补救,张开嘴来对着蛇的獠牙洞吸了又吸。
然而,毒素蔓延之快,远非唐琅所能想像。他若是早一点将毒吸出来,倒也无妨,可这下毒素已然流进了血液,想要再将之吸出来,那真是有如举手摘星辰——看着近,实则远。无论如何施法,都是无用。
很快,手臂的乌青蔓延到了肩膀,然后朝胸部扩散。许是,这两日都没吃过什么东西,身体格外虚弱的缘故,毒素才蔓延的异常快速。屡屡毒素蔓延处,一片酸麻,只觉肿胀。
肿胀后期,又如万虫齐咬,难受之感,欲死不能。
唐琅本想壮士断臂,废除毒手,换得生命。怎奈,有心无力,只有眼睁睁地看着毒素行走在筋脉之中。
过得须臾,他绝望地闭上了眼睛,苦涩一笑,道:“想我唐琅自诩风骚,却不料到头来,竟是死在一条畜生手里,真是悲哉、惜哉!”
心无生念,便就仰躺在河岸边,任毒行走,等待死亡来临。几时过去,渐渐地,酸麻感已是不在,反而四肢百骸之间充斥着一种浩荡澎湃的暗流。暗流如暖,屡屡经过,会带起勃然生机。仿佛春风抚绿,万物在它的召唤下,皆在这一刻苏醒了过来。
唐琅缓缓地睁开了眼,只见天依然是天,只不过正空无烈日,只有残云朵朵,散落各处,状若鱼鳞。幽然一叹,凄然道:“我莫不是已然西去,命归黄泉了?”
再觉,轻风袭来,搅得周遭茅草阵阵抖擞,习习有声。这才恍然,自己还尚未死去,挣扎地爬起身来。唐琅以外地发现,右手手臂上的伤,不但没有了,反而体力也在不知不觉当中提升了许多。
一时莫名其妙,想也想不通。后来,偶见手背上的血迹,隐有金色余彩。这才明白,自己能残留这条命来,完全是体内的龙血在起作用。
龙血不比凡血,凡人之血一旦被注入毒素,少则几小时,多则两三日,必陨性命。而龙之血,乃上古神兽之血,神兽是站在万兽顶峰在存在,区区蛇毒,自然不在话下。只待龙血生出反抗,蛇毒即刻就被消灭得干干净净。
慢慢地从荒地当中择东南而去,走至夜时,唐琅终于看到了璀璨星光,繁华轮廓……
话分两头,再说孟缺这一边。为了不受霸血联盟的骚扰,他决定弑贼先弑王,霸血五尊死了一尊,其他四尊必须尽诛杀之。
这晚,他听到消息,说是霸血四尊为了祭奠黄重喜,皆在猩夜酒吧集聚。一听到这个消息,孟缺大搓其手,换了一套很久未穿过的军用迷彩服,再用白色纱布将整张脸蒙了大半,在镜子面前转了若干圈,直到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才摔门而去。
开着一辆简单的面包车,静悄悄地从公路上穿行而过。当来到猩夜酒吧前,只见这里灯火通明,哭嚎遍是。白色花圈、黑色礼服成为整个祭奠大会的鲜明对比。
孟缺将车停在一个很不起眼的位置,用望远镜观察着人群当中的每一张脸。
霸血联盟到底是霸血联盟,不愧是能够将骚年会杀得节节败退的存在。此会所来之人,恐超万人,好在孟缺来得甚早,如果不然,周边公路被堵,纵是想靠近半分,也难。
观察了一阵,丝毫无果。索性弃下了望远镜,转而翻出新买的手机来玩。反正,在孟缺看来,如果霸血四尊都在这里,他们等一下必然会上追悼词,既然如此,又何必心急呢?不如等他们现身,再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翻看着手机里面的内容,不知不觉,竟将那篇《玄龟神功》给翻了出来。此篇文章,百读难通,孟缺早将它定为骗人的东西。却不料,照入手机之后,照片可以横看竖看,偶然间,孟缺从那密密麻麻地文字中间好似看到了一种新奇的东西。
本来古代文字,乃是由上而下,竖着读的。这会儿用手机看,乃是横着读的。字迹横将起来,虽然是倒字,但试着一念,却清晰流畅。
读完了第一句,孟缺觉得大有收获,内心有些小兴奋地接着又把其他段落横着读了一遍。待整篇读完,他忽觉恍然,直如当头棒喝、又如醍醐灌顶,目中文字,一句比一句精妙。奇妙处,更有隐然图画纵跃其上,看得惊叹连连。
《玄龟神功》共分三式,又称“玄龟三绝”。读文阅谶,孟缺诚心拜服,彻底叹赞龟洞里那位无名前辈天卓英姿。
一时,心中大喜,也暂不管霸血四尊的事了,干干脆脆就在车中练起了功来……
第0646章 千芒
《玄龟神功》分为三大奇技,其一是“千芒指”,此指号称“天下之物,无能不破”;其二是“蛰龙眠”,蛰龙也是伏龙,龙之卧,万物避退,是以驱邪御险,达到一种混沌皆我,不死不灭之境;其三是“鼇游步”,步走天罡,看实其虚,高妙之处,孟缺看得云里雾里,一时无透,只得弃其二者,专选“蛰龙眠”来练。
之所以,选择“蛰龙眠”来练,那是因为孟氏一族的肉体太过虚弱,别说掌力指功就能伤着,用刀使枪,更能直接了结生命。
钱氏、慕容两族虽然固有护体神功,但是他们的护体神功并不适合孟氏一族修炼。每一族创造神技,都是以自家血脉优势,强上增强。孟氏善术法,是以,肉身方面自然要脆弱得多。
这套“蛰龙眠”虽是奇妙,却也不知道到底是否是合适孟氏一族修炼。默念着口诀,洋洋洒洒千余字,字言晦涩,大意却明。孟缺试着修炼,却看此法须在水底练习,方有奇效。
眼下,环境有限,自然是不能弃了霸血四尊,而专门跑回去练功。霸血四尊皆是凡人,对付凡人,自然不需要“牛刀”伺候。
便将目光再重新转移到“千芒指”处,见此指号称“天下之物无能不破”,又见“蛰龙眠”号称“天下之物无能不防”,一时不禁苦笑,心中忖道:“一个是天下之物无能不破,另一个是天下之物无能不防,这到底谁更强一点呢?”
如此争对二功,就好比矛与盾,商者说矛是天下最锋利的矛,盾是天下最坚硬的盾,以矛刺盾,其果何耶?
呵呵,看来龟洞里的那位前辈,创此二功,尊其称谓,亦是颇有欠虑。
将其文,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孟缺觉得这套技击之法,跟慕容家族的《巨灵神功》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关于《巨灵神功》,孟缺曾得到过慕容绝的指点,颇具领悟,这下子修炼起“千芒指”来,如鱼得水,得心应手。
千芒指,优势在快。正所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乌龟捕食的时候,脑袋一伸一缩,不需半秒。此般速度何等的快?千芒指既是出自“玄龟三绝”,那么其意必然是来自乌龟。除却速度之外,周身骸骨亦有关联,功法指出,若要将此指法练至臻峰,那就必须先将体内百骸练得收缩自如。
能将周身骸骨练得收缩自如的,在孟缺的认知里,慕容绝就能做得到这一点。想当初,他能缩左手,然后右手陡伸,暴涨三尺。如此一来,对战当中,敌人防不胜防,有谁人能料到对方的拳头能变长?
变长只是其一,其二是能够灵活运转。一般的人,手能从上下左右180度进行攻击。而关节一旦活运,则能360度进行攻击。能进行攻击则罢了,可怕的是,按照功法行骸,骨节之间重新组合,每出一拳一指,皆集全身之力。
试想,以千钧之力集中在一指之上,此指的杀伤力会有多强?
孟缺赞叹连连,看了有一会儿,几近入神。忽听猩夜酒吧的外面响起了一阵鞭炮声,这才回过神来。鞭炮轰隆彻天,硫磺硝烟的味道刹时就在空气当中蔓延了开来。
却见一行黑色礼服者,由远至近,去到黄重喜的灵位前,鞠躬上香。为首着,孟缺看得眼熟,嘴上立即浮出了一抹冷笑。
翻开手机上保存的彩信,反复比对,果查无误。那一队人的领头者,正是其余四尊之一的廖塞秋。
守株待兔,见到了兔子出现,作为农夫的孟缺自然是开心的。只不过,廖塞秋虽然是出现了,但他也没急着立刻出手。而是继续待兔,欲将其他三尊也等待出来,一网打尽。
只消解决了这几个领头的,那么霸血联盟也就不会再那么肆无忌惮地嚣张了。眼下,唐琅、大猩猩生死未明,已算是骚年会的重创。若不及时抑制一下霸血联盟的发展,将来骚年会想要扳回胜局,必然艰难。
对手一旦出现,消灭它的最佳时期便是在它刚刚萌生尚在摇篮里的时候。
渐渐的,来了第二批人,为首之人,孟缺亦瞧得眼熟。正是仅剩四尊之一的朱延平,目测朱延平一路走来,气色大是不如廖塞秋,眉宇之间有着一丝紧张,眼神时常左闪右移,似是惊慌,又似恐惧。
他来不久,又来一批,此批人由四尊之一的李东胜率领。鞠躬、上香,然后坐在席位上。李东胜面无表情,看不出心态如何,只不过落坐之后,他的眼神总在廖塞秋和朱延平身上溜转,似是有话相询,却又说不出口。
最后,本想着最后一位尊者丁虚卯会接着赶来,却无想,等了半个小时也不见人影。
客人上香,家属答谢,一并礼毕,众皆落座。
孟缺计算着时间,眼见丁虚卯还不来,也不再继续等他了。干脆下了车,低垂着头,走在人群堆里,倒也无谁发现。
动手之前,先将感应之力扩散开来。孟缺清楚地感觉到,来参加追悼会的,其中慕容氏族人不下二十个。看来,黄重喜一死,慕容氏族对其他四尊的保护力度也加高了不少。
二十人当中,高手四人,其实力起码在《巨灵神功》第六七层左右。其余之众,难成大患,只不过当集合一处,依旧不可小觑。
孟缺粗略地扫描之后,没管许多,伸手入背,果断掏出银白色的沙漠之鹰来,然后攀上两人肩膀,踩着众人的脑袋,飞窜着朝黄重喜的灵位方向奔了过去。途中,手起枪落,三发子弹倏尔飞出,剧烈的枪响震惊了整个会场。
客座席处,廖塞秋、朱延平、李东胜,三人尚未反应过来,身体就忽然一震。然后只见得,身体某处血流汩汩,如喷泉也似,止也难止。
群人恐慌,顿时惊成乱麻。廖塞秋、朱延平运气不佳,皆是一枪击中心脏,四肢抽搐了一阵,便就彻底死了。李东胜其人较瘦,穿了礼服之后,身体歪在一边,外面看不出正心所在。一枪之下,只是透穿了他的肺部,并未伤到心脏。
受伤之后,他惊慌失措地仓皇起身,暂时也顾不着胸口上的疼痛,跪在地上,径直朝着桌子、椅子下面躲爬而去,形容狼狈不堪。
孟缺站得高,自然也就看得远。发现李东胜没有死,果断追了过去,沙漠之鹰连开数枪,却都被桌椅挡住了视线,没能击准。很快,李东胜被人群淹没,目标消失。
“我操!”
暗呼了一声“可惜”,孟缺回身而去,欲以最快的速度逃离案发现场。
却在这时,二十余人,纷纷飞窜而来,竟是后发先至,挡住了孟缺的去路。他们动作神速,布局有序,显是早有预谋。
孟缺发觉不妙,眉头紧紧皱起,欲换方向从其他地方突围。刚一转身,又碰一黑袍人翩翩而至。
那人黑袍贯身,一派严肃,手中烟斗横于指间,烟雾袅袅,若有若无。
乍看到此人,孟缺怦然心震,脸色瞬间苍白了起来,几乎脱口就喊出“慕容绝”三个字。然而多看几眼,内心的震动也就缓缓平息了。只见此人长得虽似慕容绝,却并不是慕容绝。
只见他年纪在三十上下,模样跟慕容绝有着七分相似。只不过,慕容绝本人比起他来,要更显瘦弱一些,眸子亦要精芒一些。此人处处模仿,已得其态,却未得其神。直让人有一种“画虎不成,反类犬”的感觉。
感觉此人实力,似在《巨灵神功》第七层左右,算起来也称得上是一流高手。跟慕容山安差不多在同一档次。
他拦住了孟缺的去路,手中烟斗转了一个圈,慢慢地含入嘴里。深深吸气,吐出烟来,笑道:“好贼子,狗胆倒是不小,今天追悼会现场有不下万人,你居然还敢来行刺霸血尊者。识相的,把面纱拿下来,让爷看看你究竟是何等模样。”
孟缺不愿跟慕容氏的人纠缠在一起,此来目的只为刺杀霸血五尊,听到这话,冷哼一声,半句也不答。复转身,朝人潮里挤了进去。
黑袍人显然是那二十多个慕容族人的领导者,只见他登高一呼,手指所向,二十余众皆是听其号令,围追孟缺而去。
孟缺避实就虚,见着慕容氏,就闪让他处,好在会场里,有人不下万数。行来其间,便如繁星入海,难寻其位。
黑袍人连所有慕容氏在内,共二十三人,纵算是形成战阵,亦难在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