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着回答她,晶晶就含笑低下头去,心里暖暖地,嗔怪他,谁说你不会说话,谁说你老实啊,我看你花言巧语地,一点都不老实。
两个人原以为这样的生活会永远过下去。
因为妈妈不在了,平贵便经常来晶晶家里照顾她。也因为晶晶没有其它亲人了,平贵出去做事,她便总是在路口等着他。
两个人交往的多了,渐渐被大家注意到。
两个人不在意。只是没想到,这样相处的日子久了,流言却满天飞。在邻近几个村子流窜开来。
对于他们的交往,有人对着他们交头接耳。有人指着他们的背窃窃私语。
甚至有人跑到平贵的老外公那里,告诉老人,你家平贵跟那个老鼠精在一起,她从小爱偷,不是个好女人。叫你家平贵离她远一点。
一世爱名声的老外公当下听到这话就着了急。等到一次,平贵和晶晶又一次走回来的时候,老人没有像往常一样对着晶晶微笑。而是突然板着脸来,颤微微的走上去,对平贵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耳光。
一边打一边骂,什么女地不要,跟个老鼠精在一起,她从小爱偷东西,大家都防着她,只有你这种傻子。
老人的话语好像刀一样纷纷落在晶晶的身上,晶晶苍白了脸,退后了一步。
看到老人讨厌看她的眼神,她仿佛受了极大的侮辱,一个人极快的跑回自已家去。
几天不见平贵,平贵又到别处做事去了,晶晶一个人在村子里游荡。
所有人都指着她地背在冷嘲热讽,这么爱偷,小时候偷花生板栗,长大了,还只十六七岁,就会偷男人了。
可惜啊,平贵那么好一个小伙,跟一个老鼠精。
这女人真是老鼠精啊,我现在还记得,她小时候偷了我家晒的花生,被我碰到个正着,我叫她交出来,她却大笑着看我一眼,你猜她怎么说,她对我道,是我偷地怎么样,我就是爱偷。然后继续大笑着一溜烟跑掉了,那么小就那么坏,长大能好到哪去。
恩,真是可惜了平贵。
她就在这样的话语里过了几天,心里渐渐害怕起来。原来做人真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为什么偶尔做错了一件事,一生都要受影响,做人竟然有这么多学问,你不可能任性胡为的只顾自已活着,倘若你要是有了深爱地人,你首先想到地就是,某些东西会不会伤害到他。
她开始惶惑起来,假若她以后和平贵在一起,对平贵会是怎样的影响,别人会怎么看?
不敢想,不敢想。
她使劲摇着头,叫自已不要去想。好像逃避了就无须面对了,逃避了就可以躲过这个苦难似的,逃避了就能永远在一起,永远不会分开一样。
过了几天,她照样像往常一样等在那条林中小径里,可是却没有等来平贵。
她只得到平贵家里去,平贵没有回家,只有年迈地老外公在家。她想走,刚转身,年迈的老人却咳嗽了一下,叫住了她。
晶晶?
她回过头来,看到老人看着自已的古怪眼神。
这个老人,仿佛能够洞察一切似的。
她心里有点害怕,可是仍旧点点头,走到老人身边。
老人看她一眼,说道,如果平贵娶了你,你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吗?
晶晶惶然,猛的抬起头来,紧张的看着白发苍苍的老人。
老人说,我是人类,我比你更懂得在人群中的生存之道。你名声在你很小的时候就坏了,她们说你好偷,如果平贵娶了你,因为你的缘故,就再也没有人请他去做木匠活了,而我们手艺人一辈子也就完了。你明白吗?晶晶,我知道你对平贵好,可是你不能害了他,平贵很可怜,在他生下不久,他妈也就是我女儿,就生病死了,然后他爸,那个男人,就突然丢下他跑了。他只有我,他很可怜,所以你不要再为难他了,我跟他讲他听不进去,只有跟你讲了。
老人说完,死死的盯着她。
晶晶突然寒冷起来,一股绝望从心底生起。她的前路终于看得清了。她这几天一直迷茫,然而这个老人提醒了她,告诉了她,她只有一条路。
不,外公,我不偷了,我很小的时候是偷过东西,但是为了平贵,我已经很多年没
西了。是他们在冤枉我,外公。我们在一起很好地,在一起玩大地。那时候你出去放牛,平贵一个人守着个大院子,都快成哑巴了,我也是,我从小被人看不起。他们不跟我玩,只有平贵不嫌弃我。他对我好。外公,你相信我,我不会害他的。
她承诺和哀求着,企图逃避。然而看着老人如寒霜的面容,她越来越绝望。声音渐渐低下去。慢慢的没有了任何声音。
果然,听她说完,老人却木无表情的摇摇头。对她道,在我们人类有两句话,一句是流言害死人,一句是做人要有良心。你明白吗?
晶晶沉默,她在老人如寒水般的眼睛里看到自已的路。
一切都是多余,她站起来,说道,好,我会知道怎么做的。
老人点点头,说道,孩子,谢谢你。平贵就要回来了,你跟他说清楚吧。
老人站起来,走到里屋去。
晶晶就坐在那个门槛上,就小时候的平贵那样,坐在那里,一脸茫然的望着门前地大山。
十年前,他等来了她,而现在,她也在等他。他等她时为的是相聚,而这次她等他,却是告别。
看到他了,远远的他看到她,就欢呼一声,向她扬扬手,跑过来。
晶晶,我说怎么没看到你呢,原来你到我家来找我了。
他的眼睛亮亮的,脸上全是笑意。
她止不住心酸,勉强笑道,平贵,我们在这里聊天吧,像小时候一样。
恩,好的。
他拍拍手,同她一起坐在门槛上,和她并肩坐在一起。
夜晚地月光照过来,庭院悄悄,仿佛一切都没有变。
这门槛坐了十年,却仍是那个门槛,如今两个长大的孩子,小时候坐着觉得开阔地门槛显得拥挤无比。
平贵半边身子紧挨着身边小小的人儿,她温暖的体温透过衣服传到他身上来,虽然挤得伸展不开身子,可是他却只觉得幸福。
晶晶,我们聊什么呢?
他在快乐的选着话题。
平贵,我今天来这里,是来告诉你,我要走了。
她尽量让自已平静。
走?你要到哪里去?
我到大城市去打工。听说大城市很繁华,我想去看看。
她呵呵的笑,尽量让自已显得很憧憬地样子。
平贵沉默。
一会道,晶晶,为什么要走?大城市有我吗?
没有。
你舍得看不到我?
恩,大城市有很多人,很多很好玩地东西。我有个朋友,男的,在城市里,他叫我过去,他对我很好的,他很喜欢我。
她编着子无虚有地谎言。
晶晶,我原以为你明白的,你好像不明白,我一直在努力做事,在挣钱,我想娶你,我不久后就会娶你的,你不要走。
平贵,你不能娶我的。
为什么?
因为,因为。。。。。
她把头仰起来,不让泪水滴落,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像小时候一样摇着头晃动着两只麻花辫,开玩笑说道,因为我是老鼠精。你是人,怎么能娶一个妖精呢?
他急了,看着她仿佛开玩笑无所谓的样子,认真道,我知道的,我曾经想过,后来我明白了,你就是老鼠精,我也要娶你。你一直点头答应我的,你说以后以后,为什么突然间,这一切都不能做数了,如果连你都要骗我,那我还相信什么?
他焦急又苦恼的看着她,仿佛突然间一切都莫明其妙了,他睁大着眼睛看着她,好像在对她说,如果我不明白你,那我还能明白谁呢?
可是晶晶却只是极快的低下头去,语气很清楚的道,我不想嫁给你。
她强装坚强,语气故意冷下来。
平贵心中突然无味,原本清晰的东西又疑惑,疑惑的东西又清晰,他牵动嘴角,想说什么,晶晶却下了决心一般,说道,我走了。
他便不再说什么,低下头来,把头枕在两只手臂下,埋头静坐在那里。在枕在臂间的间隙着,借着被手臂包着的黑暗埋藏着无以复加的悲伤。
朦胧中,只听到她说,我,我也许不回来了。
他不说话。
一直以为她是明白他的,却原来不是。
无望的伤心里,只听到到她悉悉索索的衣服响声,闻到她头发上发出的淡淡的子花的花香。
晶晶站起来,低着头看着依旧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的平贵,他肯定在埋怨她,她怎么会不明白,他是除了她妈妈之外,对她最好的人啊,可是正是因为这样,她才要离开他,她不是人类,可是她懂得,爱一个人就是要他幸福才是。
迷糊中感觉她拍了拍他的肩膀,站了起来,然后听到悉悉索索的脚步声,那轻悄的脚步声渐行渐远,慢慢的也消失了。他抬头看时,已不见她踪影了。
第九十五章马麟的惊讶
(九十五)
晶晶就这样来到了大城市。看 小 说;到 牛 逼 。nbtxt。她总想着有一天要回去。
在马麟的眼里,晶晶是为了一个从小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到大城市来打工的,等挣够了钱,她就要回小山村了。
他却不知道,这些幸福的表像都是晶晶一个人坚强做出来的。
没错,她曾经按捺不住思念,给平贵写了一封信,平贵给她回信,她却记起老人的嘱托,平贵要是娶了你,所有的人会看不起平贵,没有人请他做事,你叫他在大山里如何生活下去。她想起这些,再也不敢给他写信了。
马麟后来看到的,晶晶隔一段时间就寄一封信回大山村,实际上那些信全部故意写错地址,这些信不是最后重新回到她手里,就是遗失在路上了。但是平贵是一直在给她写信,一直写,一直写。
而晶晶,拿着这些信,总是平添悲伤。
他是她生命中除了妈妈之外,对她唯一好的人。又怎么可能割舍和忘记。
在这个外表繁华却内里荒漠的城市里,她跌跌撞撞的从大山村里走出来,在城市里生活工作着,跟人类一个进城的村姑没有任何区别。甚至还要更土气,因为她连基本的做人道理到现在还是没有完全学会。
一直在不同的小饭店打工,直到遇到小三敢死队,认识马麟。
加入小三敢死队,一来是她讨厌小三,她不相信,这个世上为什么会有小三呢,两个人相爱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自已的爱情被人生生拆散。她知道这种痛苦,所以对于做小三的人很不能理解,听可爱说是对付小三地,自然就加入进来了,另外一个原因,小三敢死队里面大部分都是妖精,她加入进来,让她能感觉到同类地温暖,有了同类相伴,她在这个北方的大城市飘着。不再感觉那么寒冷了。
她想,什么时候,她想起平贵不再那么痛了,她就可以回到大山村去了。
她自已将自已流放在一个爱人找不到的地方了。
在大城市呆了一年,晶晶的皮肤比以前更白了,人也比从前洋气起来。她以前在大山里总是穿着大红褂子,或者绿底白花的褂子。或者素净的碎花连衣裙,都也是样式很老气的那种。而现在,平时多是休闲打扮,不是白色的休闲衬衣配着掐腰的蓝色百折裙,就是一条白色的连衣裙。或者白色休闲衬衣配着蓝色仔裤。
衣服变了。发型却没有变,依然是从小到大地麻花辫,简单素雅。她的心也一直没有变。不管整个人飘泊到哪里,可是她晶晶还是那个晶晶,也只有平贵给过她最真实的温暖和关爱。
她一直编着麻花辫,对于过去的一种不放手,却因为这个,让她在这个大城市显得特别起来。
界于时尚与古老之间,让人欣赏她的美丽的同时却又怀旧不已。看 小 说;到 牛 逼 。nbtxt。
这也是让马麟第一次看到她,就心动地原因。
马麟是常笑的朋友,一次跟常笑回家来玩,无意中碰到晶晶,才决定成为小三敢死队地一员的。
想着成为队员了,就可以追晶晶了。
他一开始对于小三敢死队,也是抱着一种好玩的心态,想着什么组织呢,还专门打杀小三。后来碰到许多极品的小三和负心汉,他才慢慢喜欢上这个组织,并且为自已是其中的一份子感到高兴。
因为大家都是队员,他又喜欢晶晶,所以组织里,他和晶晶走得最近。
开始不知道晶晶有男朋友,总是笑着跟在她身边,试探着说道,晶晶这么好,肯定有很多人追你吧。
晶晶就总是自嘲地笑道,一个都没有。
马麟就道,为什么。
晶晶就道,因为啊,因为我是老鼠精。
她说这话,想起大山里发生地一切,就带着一种自嘲和悲苦的味道。其实她从小和人类生活在一起,她妈妈为了教导她,也一直都是仿效人类的大人教导小女孩地过程,所以她跟一个普通的小孩子没什么差别,很多时候,她都想不起来自已是妖精,除非被惊吓变回了原形,其它任何时候她都极少会主动去变回原形,这一点,她跟可爱有很大的不同。以前的可爱是只想做猫,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变作人的样子,但是晶晶呢,她是除非没办法,被吓得大脑失去控制自已显了形,其它时候她都是人的样子。
她一直以为自已是个人,但是外面真正的人却时时提醒她,她是妖精。平贵多好,知道她是妖精也仍然对她一如既往,可是周围的人呢,却会因为她是妖精而附带着一起看不起平贵。
人类是这样的指责她,骂她是老鼠精,以致到后来,她自已也经常倜侃自已,我是老鼠精,我是老鼠精。
可笑的是,她这样告诉别人的时候,却没有人相信,比如马麟。
马麟怎么相信呢,一个这么心灵手巧,温柔敦厚,传统的女孩,比任何现代女孩还要像一个好女孩,怎么会是妖精。
所以他无论如何是不相信的。
晶晶也拿他没办法。
再后来,马麟就知道晶晶有一个人天天给她从大山里写信的男朋友了,一颗暗恋的心,就只能藏得更深了。
晶晶的妈妈从小就教导她,如果要学会做一个人类,就一定要学会人类许多优秀的地方,比如心灵手巧,比如温柔
比如勤劳朴实,比如知书达礼。
妈妈从人类那里偷偷学来缝衣,绣花,打毛衣,纳鞋底,做饭,做各式花色点心,然后回家来脸上带着笑一次次反复练习,做到比她的人类师傅做的要好,她才心满意足。
晶晶从小被妈妈这样教导,所以长大了。也是什么都会。
城市里除了工作许多时间无以打发。她便做这些活来打发时间,想念老人。
因此给马麟做了许多东西,手纳的棉鞋,手织地毛衫,围巾,可口地小点心,怡人的饭菜。有时候也给自已做衣服,她没有钱买漂亮又昂贵的衣服,她就在商场里偷偷记下样子,回去了自已捉刀载剪。仿版仿得很逼真,是很聪明手巧的女孩。
因为马麟平时对她多加照顾,是她在城市里唯一的朋友,所以她做这些给他,除了他,像甜甜。可爱,常笑。小三敢死队大部分成员也收到过这些手工礼物,青岚就因为曾经收到过她做的湘西特产小点心,对她喜欢得不得了,一见到她的面,就嚷着要她给她当宠物呢。
幸好青岚现在有任务在身。去山西了。
而她呢。一天工作下来,到了晚边,也去银器家搜集资料。
这次搜的是书房。
她偷偷溜进银器的书房。开始在黑暗中一个个柜子里查看着。
一只老鼠在黑暗中如处白天,一双眼睛想看多清晰就有多清晰。
她一只只细心查找,尽管一片漆黑,可是文件上的字都清晰可见。
搜了半个小时,却一无所获。
正打算回去时,却听到喵地一声。
她回头望,看见一只大黄猫正站在她后面,仿佛带着嘲笑的看着她。
立马大叫一声不好,拔腿就往外面跑。
大黄猫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