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这样的疑问问出来,保镖们都汗颜无地。
“我们赶到的时候,那几个保镖已经被人干掉了,每人身上只中了一枪,都是要害部位,我们起初还以为是二公子干的,后来才发现你昏迷在那陡坡下面。”
何止是陡坡,再陡一些,他就直接摔死了。他连滚带爬起码摔了四五百米远。
“杀手死了?还不是你们干的?”丁小忧一阵迷糊,伴随而来又是一阵恐怖,那会是谁干的?
正文 第一百七十四章 生死攸关
更新时间:2011323 14:17:52 本章字数:3222
保镖们虽然有不准跟的命令,但事关主人生死,还是不敢怠慢,远远的开着车尾随着。
丁小忧根本不知道自己将去何处,只是盲目的驱车前行,下意识的躲避着障碍物和行人,红灯停,绿灯行,开了足足有一个多小时,他才发现,车子好象没油了。
停在一处,他推开车门,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到了郊外了,这地方他还来过,不远处是西山陵园了,申小茗的骨灰就埋在这里,他曾经来祭奠过一次。
他拾级而上,每走一步,心情都无比沉重。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上去,既不是想祭奠申小茗,也不是想干点别的,总之就是鬼使神差,他就走到了申小茗的墓前。
头脑虽然混乱,可这高山之上的陵园,满地都是坟墓,他居然一下子就找到了。墓前很乱,已经很久没有人来扫过了,估计工作人员根本就没扫过。
还残留着一点痕迹,大概是刚入葬时的祭品吧?他去远处折了两根树枝来,扫了片刻,总算打扫的有些干净了。
对着坟墓,他的心思倒渐渐理的清了,头脑也慢慢恢复了清醒,他摸了摸怀里兀自挂着的那串玉观音,朝着墓碑拜了三拜:“小茗,死者已矣!你能了解活着的人受到的煎熬和痛苦吗?我曾经对不起你,现在所受的大概就是因果报应的惩罚吧!不管怎么样,我希望你在另外一个世界保佑我,保佑湾湾,早日恢复记忆,我……”
就在这时候,他脑子里突然生出一道非常不祥的感觉,也许是危机太多,也许是神经紧绷,总之他下意识就地一滚,“叮当”几声响,子弹立刻打在墓碑上,溅起碎屑无数。
遭遇危机,他立刻就跟一只恶狼一样,脸上再次露出凶狠的表情,一摸腰,不好,那柄手枪他并没有携带上来,再摸靴子,还好,那柄丛林王还在。
这也是下飞机之后,他的保镖特意给他换上去的靴子。
他用耳朵仔细观察片刻,知道敌人来的不多,最多不超过三人。好在上山的路并不多,只有一条,也就是说,敌人不能从四面八方前来围他。
他连窜带跃,在墓丛中躲闪着,借住墓碑的优势,躲过了杀手的子弹。
杀手用的也是手枪,总共三人,这是他从枪声和枪响的节奏分辨出来的。他摸出那柄丛林王,手心沁出了汗来。墓丛虽大,山上林木虽盛,但他除了一柄刀,再无器械,以一敌三,没有任何胜算,能不能逃命,还得由老天爷来决定。
双方的距离不会超过两百米,想削树枝做飞标,基本上不能实现,一来没时间,二来动作大,难免露出行踪,成为枪靶子。
刀只有一柄,即使他的掷刀之术不错,顶多也就击杀对方一人,其余两人,照样可以把他置于死地。
他开始有些为自己的任性后悔,为什么不让属下跟来,为什么不拿那柄枪?
对方大概也不知道他手里到底有没有枪,按常理推算,如此孤身一人出没,不可能不带武器防身的,知道他的厉害,也不敢太过冒进。
摸索一阵,见对方只是后退,也不还击,微微有些动疑。不过还是怀疑这是丁小忧的诱敌之策。毕竟以一敌三,正面交火绝对吃亏,用点疑兵之计,也不是不可能。
不过杀手终究不是吃素的人,呆了片刻,恶向胆边生,相互打个手势,集体分散着掩尽,居中那人开了两枪掩护,两翼的两人早已进了二十多米,再进时,又与丁小忧所在地拉近了距离,双方几乎已经拉到百米之内的距离了。
丁小忧几乎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自出道以来,他还从来没有这么被动过,哪怕是香梧桐枪击案,除了被内应的敌人偷袭成功外,他也从来没有在火力上吃过这么大的亏。
几乎能听到敌人掩近的声音,他百般无奈,只得回头查看身后地形,这一看简直就要吐血,身后再过几百米,就是陵园的尽头,用白色围墙围到三米左右,简直就是死路一条。
不是说他翻不过那三米的围墙,而是他怎么避开敌人的子弹,从容翻越过去?
三米之墙,他自信能在两秒内纵跃过去,不过两秒时间对于职业杀手来说,时间已经够多了,要命的是,围墙是什么一副天地,他虽然不知道,但看那情形,该是深谷,说不定还是悬崖,因为上山走了那么远,陵园所在本就是山顶了。
敌人根本不容他思考,似乎已经吃定了他手上没有枪支,逼近的速度更加快了。他已经退到了围墙底下五米左右的距离了,再无可退的地方,眼下唯一可能存在的生路就是翻墙而走。
杀手的推进已经在三十米内,他再也没有时间思考,双手交叉,用尽全力抛出手中六枚一路准备好的石块。
这是他制造错觉的唯一途径,石块脱手,他几乎没有时间考虑有没有骗倒敌人,飞身起步,冲刺,翻墙,顺手策着丛林王,准备来个回头望月。
枪声大作,丁小忧身子有如滚石一样,自围墙往另外一边栽了下去。
天呐,简直是天要亡他,围墙外至少是七十度的斜坡,他整个身子就跟滚葫芦一样,一点都不受控制,不断下滚。
一路磕撞,好在他意识没有丢失,一柄丛林王早已松开,否则的话,即便摔不死,在这样急滚往下的重力势能之下,也被刀割伤流血过多而死了。
终于被他抱住一棵松树,不过也没多大好受,身子重重在树上一撞,几乎撞断了肋骨。
“他妈的……”他脑子一阵眩晕,碎碎念骂了句,随即不省人事了。
说他是蟑螂,一点都没错。躺在病床上不到三个小时,他就苏醒了。按医生的推断,至少要有一天一夜的时间,可他硬是三个小时就醒过来了。
他睁开眼时,看到的不是许甜儿,也不是陈亦欣,而是可心。可心捧着一本书,安静的坐在病床不远的一条椅子上,认真的看着。
丁小忧模糊之间,都不忍心惊动她。因为他发现,原来可心姐一个人的时候,竟是这么安静的一个人,那神情就像一个安静的小孩子在玩着她的积木。
偷偷瞥见可心的书名,是一本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看那书褶成的样子,已经是看到比较后面的内容了。
半个小时过去了,可心突然想到点什么,朝他这边瞧了过来,显然是想看看病人的情况怎么样,这一瞧居然看着丁小忧眼睛骨碌碌的,正瞪大着看着她。
饶是可心这样镇定的女孩子,也吓了一跳,捂住胸口,嗔道:“许若谷,你要吓死我啦!”
丁小忧枯涩的笑了笑:“可心姐刚才的样子真好看,我都看了半个钟头啦!”
可心笑着站了起来,合上书,走到床前问道:“好点了没?怎么醒的这么快?饿了吗?”
三个问题,丁小忧不知道回答哪个好,但他的独子替他回答了,适时的咕噜两声,这比任何信号都管用。
可心笑了:“看来是饿了,呐,这里很多水果,你要吃什么,自己挑着。师姐伺候你这一回,帮你削皮去壳什么的吧。”
“我想吃凤爪……”他脱口而出,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会想到吃凤爪,随即心下一疼,凤爪是每次吃消夜,湾湾的最爱。
丁小忧还打趣她这是她身上唯一的中国特色。
可心一呆:“凤爪?非吃不可么?好吧,我下去买一点,能吃多少?”
“三两斤吧,可心姐吃不吃?”
可心微笑道:“我不饿。”说着又把病房的空调调了一下温度,又道,“我下去了,你要是饿急了,先吃个苹果解解饿。”
可心就是这么一个女孩子,无论你的话有多么骇人听闻,她都会等闲听之。此刻听到他要吃两三斤凤爪,也不见她有什么大的反应。
她刚出去,负责保护丁小忧的保镖马上进来了,诚惶诚恐道:“属下该死,对不住黎叔临终交代,让二公子受惊了。”
丁小忧知道这是自己任性,与保镖无关。不过自己从围墙滚下来,随后人事不知,为什么杀手没有跟上来补几枪,难道这几个保镖,终究还是赶到了?
他把这样的疑问问出来,保镖们都汗颜无地。
“我们赶到的时候,那几个保镖已经被人干掉了,每人身上只中了一枪,都是要害部位,我们起初还以为是二公子干的,后来才发现你昏迷在那陡坡下面。”
何止是陡坡,再陡一些,他就直接摔死了。他连滚带爬起码摔了四五百米远。
“杀手死了?还不是你们干的?”丁小忧一阵迷糊,伴随而来又是一阵恐怖,那会是谁干的?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五章 签下歌后
更新时间:2011323 14:17:52 本章字数:4395
何帅从怀里摸出三条黑布,递了上来:“尸体的身上各丢着一条黑布,上面写着白无痕的名字,还有……”
“还有许若海。”丁小忧眉头不皱,用脚指头都可以想出来。
何帅尴尬的道:“大公子倒行逆施,我们誓死都会保护二公子,不负黎叔所托。”
丁小忧喃喃道:“又是黑衣帮!他们为什么如此帮衬我?真是个费解的难题。”
其中一个名叫王康的保镖,正是当日被黎叔派遣去监视申小茗的人,他是一个狙击高手,那日曾与黑衣帮,也就是九龙乐园幕后老大交过手,知道那人厉害,忙道:“倘若是那人出手,这几个杀手自然是死路一条,不过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个人能够跟着二公子和那批杀手,又不被发现,真是相当高明啊!”
丁小忧点头不语,心里突然有了些模糊的影子,在脑子里不住打着转,但怎都难以凝成一个清晰的图形,一张清晰的脸庞,他甚至害怕往那上面去想。
这几乎可以说是他替身以来最为艰难的时刻,黎叔死去,湾湾失忆,蓝蓝远走,强敌环视,几乎每个人都可以置他于死地,尤其是黑衣帮这只神秘黑手,现在看似良性肿瘤,可随时都会恶化,成为最致命的威胁。
何帅见二公子默然不语,带着几名保镖走了出去。
过不多时,可心买着凤爪回来了。
“刚才在街上,看到一个人,真像水弄月。”可心微有些不解的道,“她不是在美国看病,这学期还请了两个月假呢!难道提前回来了?”
丁小忧想起三四个月前,自己订婚大礼前的几个晚上,在海棠娱乐城附近的一家医院看到过她,只是夜色苍茫,而他的心情又十分糟糕,没有上去多管闲事罢了。
此刻听可心无意中说起,也微感好奇,心想这水弄月真是个怪人,治病就治病吧,明明就在中都,却要说是在美国,难道这么点虚荣心都克服不了?
他与水弄月有过两次性爱经验,都是办公室偷欢,印象颇深。自从见过水弄月的哥哥水知鱼后,他对这个女孩子的印象颇有改观,但也谈不上多大感情,那次为她被几个家伙在手上带了一刀,还住了几天院呢!
“嗯,味道不错,可心姐来一只?”他顺手就夹起一只凤爪,笑嘻嘻的递到可心姐面前。可心脸一红:“胡闹,我不吃。”
丁小忧道:“为了报答可心姐的照顾,非请你吃了不可哦。”说着,就要跳下床来。
“别动,伤还没好呢!”可心连忙摁住他。
“那可心姐吃不吃呢?”
可心叹了一口气道:“真是个顽皮胡闹的家伙,我搅不过你。”
说着,不再矜持,拿着纸巾包好,接了过来,吃了起来,倒也不是那种小女儿状的做作,十分从容,却又别有风情。
丁小忧笑嘻嘻的看着这位气质过人的师姐,心里倒没动什么歪念头,只是认真的看着,心里对可心却已经推崇到女神的地步,心里叹道:“真不知道这世上还有哪个男子能配的上可心姐这样的好女孩。”
可心并非单纯的像孩子一样的女孩子,聪明伶俐,但你却不会觉得那是心计城府;她是那种洁身自好,卓然不群的女孩子,可你却不能说那是清高。总之可心就是可心,一切气质在她身上都似乎与身俱来,无可挑剔,容不得别人说三道四,不会给人任何话柄。
她这样的女孩子,几乎可以说是明日之星的绝对珍稀,绝无仅有,尤其是在中都这样的繁华浮躁的城市,能像她这样长期保持心灵安宁,灵魂洁净的女孩子,甚至是找遍全国,也难找到第二个出来。
与她交往的不乏权贵和富豪子弟,她若想投机取巧,甚至是依傍豪门,以她的气质和条件,绝对是可以任由挑剔,而且放在哪个豪门里头,都只会给家族添光,而不会显得有辱门楣。豪门子弟跟可心放在一起,反显得浅薄和粗俗。
可她偏偏没有这么做,她还是干着自己喜欢干的事。并且还以宗教的杆秤,时刻衡量着灵魂天平的两边,不让任何一边有所偏废。
丁小忧对于可心,虽然有着相当的好感,却是唯一一个不敢去撩拨的女孩子。他甚至觉得那是亵du。
可心吃完了一只凤爪,嫣然笑道:“好了,吃完啦!你呀,真像个顽皮的小弟弟,跟我在小时候在福利院那个比我小两岁的小弟弟一样。可惜现在不知道他去哪里了。”
丁小忧奇道:“可心姐还有弟弟?”
可心摇头道:“我爸妈就生我一个人,那个弟弟也是孤儿。从小一起长大,他就管我叫姐姐,他今年该是十八岁了,比你还小一岁呢。他的腿脚不方便,后面去技术学校,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
丁小忧刚要说些什么,门外走廊响起了许甜儿招牌式的笑声,携着一股香风,许甜儿飘然进来:“二哥,你的部下兄弟来看你啦!”
来的还有邓维和军刀等人,这些人对可心都非常尊敬,纷纷叫过师姐,这才站在一边,见到星主醒来,都喜悦无限。
丁小忧不顾众人眼神,大口嚼了几只凤爪,笑道:“嘴谗的就自己动手啊,自己兄弟,客气什么,还是可心姐买单的呢!”
话音刚落,许甜儿为首的一群饕餮立刻蜂拥而上……
“啊!你们这群强盗,留几只给本星主啊!”丁小忧捶着床板抗议,想想抗议没啥效果,立刻上前冲抢,等袋子回到他手里的时候,里边只剩下一点点油渍了。
“强盗啊,我的凤爪……”丁小忧不甘心的吞着涎水,哭丧着脸叹息道。
大熊仗着个子高大,身材魁梧,嘴里叼两只,左右手还各拿着一只,得意的嚼着。
……
出院后,自去了法国之后一连耽搁了十天左右,一堆公务等着他处理,那文件,已经叠了几尺厚。
不过自从公司改组之后,工作已经进入完全有序的发展轨道上,这些公务,大多都是部下们的工作报告,真正等他拿主意的并不多。
有两件事需要他去处理,第一件事就是那批工人,那些人听他的话,去工会报名之后,组成了一个百人左右的工团,要到工地上打工,虽然工程浩大,但这等事情,还是需要他拿主意。
他毫不犹豫,在上面写了“批准”两个字,并在下面要求施工部门妥善安排,以求最大能量上使用这批工人。
第二件事就是路娜签约的问题,在他去法国的这段时间。华硕娱乐对她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甚至有小道消息称她遭到了华硕的全面封杀。
原因自然只有一点,那就是《剑侠之侠》遭到了一浪浪的抵制风潮,从九月份首映以来,票房惨不忍睹,比预期低了六七层,尤其是在中日两国关系处于低谷时期,影迷们自发号召,抵制辱华日本艺人,《剑侠之侠》自然是大受其害。
究其源头,还是路娜那次私人派对上出的问题,不过大家都知道,真正的罪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