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不是!李寻欢是白愁飞的朋友。他怎么可以对他朋友出手?他是故意的!故意手下留情的!”
而后两个孩子开始更加直接的说服方式,滚在地上互相扭打。
直到孩子们父母喊回家。
这是江湖中,少有的几件公案之一。
江湖上所有人都认为,白愁飞绝对不是李寻欢的对手。
可胜出的偏偏就是白愁飞!
当白愁飞的刀穿过李寻欢的手放在他脖子上的时候。
李寻欢的飞刀早已在白愁飞的腿中。
白愁飞的刀没斩下去,而是用刀柄击打在李寻欢的胸膛上,而后倒在地上。
跪倒在地上。
他的右大腿上,直直刺着一把飞刀。
飞刀穿过了他的手,他的手却毫发无伤。
他的刀也斩过了李寻欢的手,李寻欢的手却也毫发无伤。
白愁飞抬头,他的嘴唇已经咬破,直接咬破,那把飞刀就好象是在他身体里的一把火。在他大腿上不停的烧着。
“为什么?为什么手下留情?”白愁飞空着的左手将腿上的飞刀拔下,扔给李寻欢。
腿上的疼痛没有减少半分。
李寻欢接过飞刀,却没有回答。
“为什么?”白愁飞问!
“因为我本来要的,就是射上你的大腿。”李寻欢看着白愁飞终于开口。
“我很字迹,可我不赶时间!我不觉得射中我的大腿有什么用!”白愁飞冷笑。
李寻欢没有再说什么,而是看着白愁飞手中的刀开口:“你呢?为什么手下留情?”
白愁飞没有回答。他不想回答。
李寻欢没有再问下去。有些事情本就不需要多说什么的。
他转身,而后离开。
白愁飞没有起身,因为他站不起来。
那种疼痛让他恨不得把腿斩下去,他相信没有腿的疼痛绝对比不上现在的疼痛,可他也明白,如果斩断腿就能将这些疼痛消失,那也想的太好了。
直到嘴唇咬出血,白愁飞都没能站起。
李寻欢在离开白愁飞的视线后,就开始咳嗽,咳嗽。停不住的咳嗽。
白愁飞根本就没有留手。
他从开始想的,就是将刀架在李寻欢的脖子上。
谁能忍心杀一个李寻欢这样的人?
白愁飞无法做到。
有些事就算死他都不能做的。
他的刀的确不比李寻欢慢多少。
若李寻欢的刀是刺进了他的心脏或者是喉咙,那他也认。可李寻欢的飞刀稀进的是他的大腿。
一瞬间的失力,让他不得不在李寻欢身上借下力。
否则他只能倒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
李寻欢再没回头,而是直接回了李园。
他并没想到,在李园等待他的是什么。
一进李园,他就看见了他的妻子,林诗音,她看他的眼神中,那些爱慕里有着伤心和失望。
李寻欢苦笑。
他不能解释,也无法解释。
“你知道阿飞为什么去大明吗?”林诗音就站在那里看着他开口。
他不知道,他的确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
因为无论白愁飞在哪,他都一样会出现在白愁飞面前。
“你能告诉我,为什么你这次要对阿飞出手吗?”林诗音吸口气,认真的问着他:“我知道你们一向是好朋友,他的事你当成自己的事情处理,你的事情他也当成自己的事处理。”
李寻欢沉默。而后摇头。
他不想解释,也不能解释。
林诗音深吸口气,慢慢开口:“那你可以告诉我,你手下留情了吗?”
“没有。”李寻欢回答。
林诗音已经闭上了眼。
好一会她才开口:“那他的尸体,你就扔在那里不管了吗?”
李寻欢苦笑:“他的武功并不在我之下,为什么你们都一定认为是我能杀了他,而不是他能杀了我?”
这是个问题。
可这也不是个问题。
“因为阿飞,绝对不会伤害你的。”林诗音叹气:“就算天下人都要杀你,阿飞也会帮你。因为他把你当朋友,他绝对不会伤害他的朋友。他绝对不会出手要你的命!”
李寻欢笑笑:“他没有死。”
“你手下留情了?”
“我没有。”
“那为什么……”
“因为我若想射进他的喉咙或者心脏,我没有一点把握。我说过他的武功并不在我之下。对于杀人,更是不知道比我擅长多少。”李寻欢说的是实话。
可林诗音却更伤心了,她宁愿李寻欢在手下留情。
“你知道阿飞为什么在大明吗?”林诗音努力忍住不哭出来,看着李寻欢。
“为什么?”
“因为我们的儿子小聪。小聪从小到大,你都不在他身边,他学了几点工夫,认为他学会小李飞刀了,在一群人的奉承下,去找人行侠仗义!你知道发生了什么吗?”林诗音一辈子都没发过这么大的脾气。
“什么?”李寻欢问。
“他的双手大拇指被人割下了!”林诗音看着他开口。
“什么!”李寻欢的手捏紧,嘴角已流出鲜血。
若是平时,林诗音早已上去查看他,此时却近乎看不到一样的继续说着。
“阿飞把他带回家。接好拇指,带着他一路走过大明。送到大汉军队里,让一个朋友照顾。”林诗音拿出怀中的信开口:“我担心小聪,所以让李伯亲自跑了一趟。”
“李伯说。二十年后,小聪的成就就算不如你,也不会比你差多少。我相信李伯说的话。我感谢阿飞。我们跟他认识了多少年?”林诗音看着李寻欢问着:“他跟你就是兄弟一样,他为了小聪这样做。他觉得理所当然。你呢?你干了什么!你对你的兄弟出手?你还是那个我认识的李寻欢吗?”
李寻欢咳嗽,扭头,他没看林诗音,而是慢慢的开口:“他做这些是因为他觉得理所当然,我做这些也是我觉得理所当然!”
李寻欢简直毫无解释的想法。
他甚至说再不看林诗音一眼,走到了李园的后院。
林诗音怔怔的看着他,而后开口:“你到底想干什么?”
李寻欢的身体顿下,却没回头的继续走远。
林诗音咬紧牙,吸气,也一句话不说的走进她自己住的小楼。
她不原谅他!
就是不原谅!
因为他是李寻欢,他怎么可以做这样的事情!
李寻欢走进后园,却是再也忍不住的吐着鲜血。躺在地上看着下人们跑来跑去的跑动着。
他在笑。
因为他本就没有丝毫愧疚。
人间天上,谁配让李寻欢做出这样的事情?
只有朋友!
只能是朋友!
李寻欢没有为林诗音感到生气,他只是幸福,只是骄傲。他也没为白愁飞感到遗憾,感到痛苦。
因为有些事情白愁飞不知道。
可他知道。
天下之大,谁会拿出那么一大批钱来要一个人的命?
没有,从来没有那么昂贵的仇恨!
只有比那昂贵的爱情。
是风眼。
是风眼早已准备好的套路。
在风眼走上武当之前,她就准备好了一切,让人眼红的钱财,江湖上少有的高手。
身价最高的杀手。
传说中人间少现的传奇。
楚留香,陆小风,李寻欢。
天下又怎么可能有什么仇恨值得这三个人一起动手?
这三个人又怎么可能为了别人的仇恨或者金钱动手?
他们动手的唯一原因,就是他们感动!
只有生死无悔的爱情才能让他们感动。
风眼,死了。
起码在江湖人心中,是真的死了。
这是她临死前的愿望。所以他们要帮她做到。
我欲上九天揽月,痛饮狂欢,宁斗而败,不屈而活。
我志在万世功业,名扬天下,宁鸣而生,不默而死。
李寻欢静静的回想着风眼口中的白愁飞……
我原要昂扬独步天下,奈何却忍辱藏与污泥。
我志在叱诧风云,无奈得苦侯良机。
我原想淡笑相忘江湖,奈何却不甘枉此一生。
我本要自在自得,无奈得浪迹漂泊。
我欲上九天揽月,痛饮狂欢,宁斗而败,不屈而活。
我志在万世功业,名扬天下,宁鸣而生,不默而死。
也许整个江湖上,没有一个人能想得到。
这场风云际会的大事。
不过是一个女人,想要她的男人,展示下他名扬天下的实力……
你也许一辈子都不懂女人。
可你却不能不常常为她们感动。
第三百七十六章 我心中 你最重
当白愁飞走到目的地的时候,苏文月早在他面前等着他了,他看着苏文月感觉着存在她身上的刀意,叹气,叹气。
只能叹气。
他本就知道的,除了风眼自己,天下又有谁能将风眼逼进那个地步?
可是他依旧悲伤。
苏文月看着站的直直的的白愁飞,眼中已经有些发红,她是看着他走过来的,看着他怎么走的。
那把杀人无数的刀,此时已经是一把拐杖,走一步,依一下。站的直直的,再走一步。
她简直无法相信,白愁飞是怎么走过这一路来的。
这个宁死都不愿意放弃那份骄傲的人,是怎么象只野狗一样一步一步的挪动到这里的。
苏文月没看下去,她怕自己忍不住流泪,她自始自终都不曾理解过白愁飞和风眼,她离他们那么近,却与他们好象隔着世界一样。
她转身,而后开始行走,她走的很慢,因为她不想让白愁飞跟不上。
她每走一步都忍不住想回头。
可直到带着白愁飞到达要到的地方,她也不曾回头,不曾流泪,她只不过把嘴唇咬破而已。
白愁飞静静的看着苏文月离开。推开门。
苏文月带他来的地方,是风眼的小屋。
屋子里很清淡,也很简单。
他关上门,吸口气,而后闭着眼横走三步,坐下。
他知道这里有一把椅子。
然后他伸手,他知道在他的左手边有一张桌子,桌子下有一个抽屉,抽屉里放着一些点心。
点心一定是他最爱吃的海白菜带馒头。
他并没来过这里。
听说都没听说过这里。
可当他走进这个屋子后却象在自己家一样,知道每一个地方放着的每一件东西。
因为风眼在的每一个地方,都是一样的放置。
一模一样的地方,放着一模一样的东西。
只要风眼在,她就会这样。
因为只有这样白愁飞才能找到他想找的每个东西。
哪怕风眼安排好的那些小屋,白愁飞从未到达过其中的一个。
我爱他,所以哪怕他不在身边,我的身边依旧有他。
这是种真实的情感。
白愁飞吃完,已有泪流下。
他依着刀起身,左转,他知道那里是洗刷的地方。有着他换洗的衣服,有着一个木做的大浴桶。
白愁飞喜欢这样洗澡。
每个人都些莫名其妙的喜欢。
可这些喜欢大多时候都不被其他人接受,若你能找到个接受这些喜欢的人,那是你的幸运。
衣服也不换的泡进浴桶里,里面是热水。温度正好。
哪怕从来没有人在里面洗过澡,里面的水也必须保持温度很干净。
腿上的伤依旧疼痛无比,可在水中却减轻了许多。
白愁飞静静的躺在木桶里,似乎已经睡着。
直到第二天他才起身。
就那样闭着眼,左手一伸,就抓住了一张毛巾。因为毛巾本就是在那里。
换上早已准备好的衣服,白愁飞躺在床上,风眼已经不在了,却好象依旧无处不在。
安静而又温馨的气息在这间屋子中无处不在。
那些风眼存在的痕迹,让白愁飞沉默而又沉迷。
我们是常常分开。
可分开不过是因为我们可以随时相见……
躺了许久之后,他才起身,将枕头拿起。他知道床板下有一快木头是松的。
风眼常常会在那里写一些她自己的心情话语。
是在她还小的时候就留下的习惯。
写的东西零零碎碎,似乎跟任何一个女孩没有任何分别。
“我给阿飞做了许多鞋子,可我从没告诉过他,我知道我做的并不好。也知道他一定会穿,在江湖上行走,一双鞋子要够好才能逃命的,我可不想让做的鞋子让阿飞跑的时候跑慢一点。我不过我想他一定很少逃命,其实我想告诉他,要学会逃命,因为我们都无法对抗命运。可我知道他不会听的。在他的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不可抗拒,他从来不会妥协。”
“从沙漠回来后,我一直都不曾再见过他,我并不为我做的事情后悔,哪怕我知道阿飞一定会怨我,因为他把我看的比他自己重的多,可是我也一样啊。我把他也看的比我重很多,很多很多。我为我自己做事那是正常的,可为他做事我却是开心的。”
“我知道阿飞一直觉得我很厉害,很厉害很厉害,大概在他眼中,天下没什么人能伤得了我。这也是他放心让我一个人呆在江湖上的原因,也许甚至是他爱上我的原因之一。他一直都是个担心的人,若他的朋友没有自保的能力,他一定不会交那个朋友。只是我想,他一定不知道,是谁让我如此坚强。他自己从没想过。那些年前固执的每天在校园奔跑变强的背影,让我学到多少。一个人若要怨恨别人,那首先要做的就是变的别人强。一个人若想变的别人强,那就必须每时每刻都在变强。”
“我喜欢一些东西。都是旧的,我没跟阿飞说过,其实我过的日子并不比他好多少。我的每一样东西都必须用到不能再用才可以换。我怕他觉得我小气。其实他也是个小气的人,不过我不告诉他。今天的毛巾已经破了,它跟随我的时间太久,久到它已经无法支持下去了。我却依旧用它。我想它一定在说我。可我依旧想要用它。不想要用新的,每一件新的东西,我都需要很久很久才能适应。所以我在每一个住得地方安排一模一样的东西。”
“很多老人以为,除了钱,没有什么东西更实在了,因为从来都不会有人一直照顾着另一个人,只有钱,才会拥有它后就拥有那些东西。我想这种说法是对的,我并不喜欢琴,却也需要钱,所以我赚钱,赚很多很多。可除了该用的一些,我从来不用那些,我感觉很骄傲,嘿嘿,这是种不好的感觉。可是我高兴。”
“沙漠之后,很久很久没见过阿飞了,虽然现实每天都在一起。可感觉却没有这里的浓。我想阿飞也一定有这样的感觉吧。若没有这里,我们会平淡的过下去。直到有一天某些意外发生吧。这样也好。只是这么久不见他,还是想他。”
“我听说他跟好多女人有瓜葛,真是讨厌。他怎么可以这样呢?虽然我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假的。他一个木头脑袋,根本不会谈情说爱。再说他在几乎没人的沙漠,又怎么可能有那么多女人。嘿嘿,我想是不是我把他弄到沙漠里的原因,有一部分是不想让别的女人靠近他呢?也许有吧?不过我不会承认的!”
第三百七十七章 悲欢共 生死同
零零碎碎的纸张,白愁飞看了整整一个月。
那些字里没有一个字是写江湖,没有一个字是写着风眼要做的事情。
任何一个人找到这些纸张都会以为这不过是些少女的情怀。
可就是这些简单而又零碎的纸张,却让白愁飞笑着安心无比。
他甚至在之后,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将风眼在各地的小屋里写的纸张收藏好。
白愁飞的做法,让所有看着他的人都无比吃惊。他们无法理解白愁飞在做什么,想做什么。
沉睡的狮子才会让人害怕。
白愁飞无疑不是在沉睡,可这样的白愁飞,却更让人感觉到害怕。
比起喜怒无常的他,这样正常的白愁飞,几乎让所有的人感觉到沉默和恐惧。
没有人知道他想干什么。
白愁飞无疑不是一个蠢货,哪怕从未在过去的某些时间内显示过自己的智慧,可这并不代表着,他不会思考或者说他不如别人。
整整一年时间,白愁飞的腿都已经恢复了正常,可他却从未再杀过人,甚至从未再出过手。
他们并不知道白愁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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