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第 72 章
珠穆朗玛峰位于中国和尼泊尔交界的喜马拉雅山脉之上,终年积雪,常年低温。珠穆朗玛峰海拔8844。43米,是喜马拉雅山脉的主峰。
珠穆朗玛峰山顶终年冰雪覆盖,冰川面积达1万平方公里,雪线(4;500~6;000米)南低北高。南坡降水丰富,1;000米以下为热带季雨林,1;000~2;000米为亚热带常绿林,2;000米以上为温带森林,4;500米以上为高山草甸。
山间还有孔雀、长臂猿、藏熊、雪豹、藏羚等珍禽奇兽,我们曾经还抓过,在逃亡的时候没有人类鲜血,我们也曾经很无奈的用这些动物的血来充饥,那种感觉就好像是让一个肉食主义者餐餐吃素一样。
我站在尼泊尔边境线上,抬头仰望,只能看见白色的尖顶,那时候我们正在遭受迈克尔的追杀,我们曾经从北线登上过塔顶,从人世逃亡到山脉中,才算躲过了一次迈克尔的追杀。
我们三个站在顶峰看着下面曾约定,此次仓促逃荒,再有下次我们要从南线登到塔顶,领略一路上的绝美风光,这也算是逃亡路上的一种消遣。
铁盒子早已被我换成白瓷盒,捧着盒子“母亲,你看,这地方美吗?”我住进下面的一户农场主家里,放牛牧马,每天晃悠悠的,日子都慢了下来,放牧途中“我们真是有缘?丽贝卡”我坐在马背上看着另一个坐在另一匹黑马上的人。
我拉住缰绳“怎么是你,奥修斯顿,你在这干嘛?”此人正是我在路上遇到的大吃货奥修斯顿。
“也许我们兴致相同,我来这里享受生活,你呢?”
“与人相约此地。”
“你们不会打算去登山吧?”
“你怎么知道?”我诧异的问,‘难道他也是个超能力者。’
“我说猜的你信不信,建议你去的时候带上氧气罩。”两匹马走成一排。
“真羡慕,我觉得你的日子过得真舒坦。”我这样说。
“我觉得你也不赖啊。”奥修斯顿说。
“好了,我们不要互相羡慕了。”
我们之间聊着天,各自驱马离去,我来到这里已经半个月了,基本上每天都能见到他,而以利亚和尼克劳斯却一点踪迹都没有,我的耐心并不是很好,于是打电话给他们,得知以利亚已经在境内,尼克劳斯也正在赶来的路上,我才消了一点气。
这里的风景百看不厌,我和他沿着边缘走着,“我明天要离开这里 。”
“一路平安。”
“丽贝卡。”他叫住我,走到我面前,单膝跪下,拿出一个戒指举在半空中。
“我不求一个结果,只求一个开始。”
我承认我被他的深情打动,我按捺不住的弯腰伸出手去,离那枚戒指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我的眼前忽然浮现出一个人影,偏了毫厘,我的手握在了他的手上。
“对不起。”一甩手,支起身来,语气里满是无奈。
我把他扶起来,“这戒指收好,它值得更好的人。”
他突然手一抛,手中的戒指已经没了踪影“这个戒指的主人只有你,既然你不要就扔了。”
我本来有点生气,看着他的样子气也就消了。
求而不得最难我已经知道,我看着他的眼睛,里面深情款款,越是这样,我越是加深了我的决定,谁跟我说过,感情的债最难还。
我盯着他的眼睛,“奥修斯顿,从现在这刻起,忘了丽贝卡迈克尔森这个人,你不再爱她。”
催眠结束后,我离开了这里,我靠在一棵树后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再他完全走出我的视线,我才从树后面走出来。
我什么时候已经变得如此胆小,按照以往,我一定情不自禁的答应了,哪管有什么后果,有什么后果是我承受不起的。
我顺着刚才的戒指轨迹追寻过去,我没有狗鼻子,只能一点一点的小心寻找,从早晨到下午,那一抹银光,我刚伸手捡起来,还没细看,我就听到了以利亚的声音“丽贝卡,你在干什么?”
我直起腰,转身看向走来的以利亚“没干什么,找东西。”把手里的东西举起来给他看。
“这是什么?”他从我手上拿过去,上下端详,“戒指,谁的?”
“当然是我的。”我一下夺过那戒指,摇摇手指表示不愿多说。
“好吧,尼克劳斯呢?”
“还没来,要不我催催。”
“不用了,等他吧。”我把戒指放进衣兜里,又等了一天尼克劳斯才来了。
看见以利亚,他就要冲上来,我立刻冲上去挡在以利亚身前“尼克。”
以利亚握住我的肩膀,把我移到一边,伸出手,尼克劳斯看着他前面的那双手,伸出手笑起来“好久不见,哥哥。”
“好久不见,弟弟。”
见到他们没有动手,我才放下心来,“我们该上去了。”
以利亚想得很周到,因为他现在是人,背着一个有他一半人大小的包开始登山,虽然我也背着有我半人高的背包,“给我吧。”尼克劳斯从他背上拿过了背包背在自己身上。
我拉过以利亚,“我们走吧,就让他背吧。”我们一路向上,欣赏沿路的风景,翻越一座一座的小山以期达到最后的山顶,我和尼克劳斯走得很轻松,以利亚却走得气喘吁吁,我们尽量放缓脚步,尼克劳斯也没有任何不耐烦。
我们第一晚搭帐篷休息,以利亚从他自己的包里面拿出面包等东西份给我们,我接过来慢慢吃起来,尼克劳斯这下倒是毫不客气的说“我又不是人,贝卡,把你包里面的东西拿来给我。”
“真是好鼻子。”我打开自己的包里拿出一袋血扔给他。
“长大了。”以利亚看着我,我将手里的最后一点面包塞进嘴巴里,“我不是素食主义者啊。”
两天后我们终于到达了雪山地带,以利亚已经穿上了厚厚的棉袄,我和尼克劳斯还是原来的样子,狂风大作,暴风雪不期而至,我们三个站在那里看着天上翻滚的云层。
“好了,快把帐篷搭起来吧。”尼克劳斯说。
我们找了一块大石头,在他后面搭起帐篷,天空越来越黑,以利亚已经躲进了帐篷里,我耍赖也进去了,我看着他瑟瑟发抖的样子问道“以利亚,你有没有后悔变成人啊。”
“我做出的决定不会后悔。”
我盘腿坐在他身边,“以利亚。”我示意他看外面,尼克劳斯的身影倒映在帐篷上,显得有点孤独。
“尼克劳斯,进来吧。”他颤抖着伸手拉开拉链,尼克劳斯钻进来,身上还带着湿气,我看见他明显的打了个哆嗦,他进来我就只能再挪位置坐到角落里。
我们三个一时无言,随后以利亚很不雅观的吸了一口气,“我睡了。”就着他所坐的位置躺了下去,还是平躺的姿势,我和尼克劳斯无奈的看了一眼。
“好吧,他都睡了,我们也睡吧。”
“你睡在这边。”他指着最边缘的地方说。
我嘟嘴看了一眼他躺下,特地跟以利亚那样躺着,我们两个相加是没有尼克劳斯的地方了。
我睁着眼睛挑衅的看着尼克劳斯,他一笑用手将我推开,我侧着身子还没翻回过来,尼克劳斯就躺了下来,我被压制在他怀抱里,不得动弹。
我冷哼一声躺着,我的头被抬起,下面垫进来一条胳膊,我只能看见那条手臂,一张口就咬在了他的手腕上“丽贝卡,你再不放开我就咬你了。”
我还没松开嘴,我的耳朵就传来剧痛,那个混蛋,竟然咬我耳朵,我咬的更用力了,嘴巴里闻到了血腥味,松开口舔舔我的尖牙。
“还不放开。”耳朵上的力道却是一点都没有减轻。
“这是惩罚。”我也不管,反正最后他会松开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 73 章
两日之后,我们终于到达了山顶,俯视山下,徒然生出一种天下之大舍我其谁的气势来。
“王者。”我张开双臂对着空旷的山谷喊道,王者的回声不断回想在我耳边,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想要喊出来这个词语。
头往前一动,我回头瞪着后面那两个人,竟然拍我的头,简直不可原谅,以利亚和尼克劳斯一同笑出声来,“别闹了,快把她拿出来。”
我打开背包,拿出她的骨灰还有一把剑,我把骨灰盒递给我们哥哥以利亚,“你把这把剑带上来干嘛?”
“埋葬它。”
我和尼克劳斯站在两边,以利亚站在中间,我们三只手扶着那个盒子打开,山顶上的风忽忽作响,微微倾斜,里面白色的骨灰就被吹了出来,肉眼可见的吹向远方。
似乎真的是她灵魂未灭,那白色的痕迹没有被吹散,而是一道整齐的痕迹飘向远方,“母亲,拜拜。”
等到骨灰散尽,一如当初家庭变故刚发生的时候,我伸出手,“我们是家人,会永远在一起,直到永远。”我朝他们两个伸出手。
尼克劳斯率先将手搭在我的手上,紧紧握着“我们会永远彼此相爱。”
“我们会对彼此忠诚,永远。”他的手也搭上了我的手,接着他们的手也互相握在一起,一如当初我们许下的承诺。
“以此剑为证。”
我们没有在上面逗留太久,在完成这一切后就下山了,“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
以利亚示意我们看看他的身体,“我这样的身子,跟你们在一起只会拖后腿。”
尼克劳斯上前给他一张纸条,“这是我们的新家,海莉也在这里,随时欢迎你回家,哥哥。”
他拉着以利亚的手,尼克劳斯搭上我的肩膀,半搂住我的脖子,另一只手拍拍他的肩膀“你的身体我们会给你找到的,也许你会怀念一下那具身体,看看我们妹妹,跟我们哥哥说说,是不是自己的原装好啊。”
我瞪了他一眼,本来在以利亚肩膀上的手移到我和以利亚相握的手上,“我会保护你的,以利亚。”我看着以利亚,还是想要他跟我们在一起,没有以利亚这个润滑剂,我和尼克劳斯单独在一起,谁知道会发生什么。
我的手被拉回出来,“好了,小妹妹,我会好好照顾你的,别大言不惭了要照顾以利亚了,我们要走了,快,跟我们哥哥说再见吧。”
我和以利亚奇怪的看着他,难道是在上面被冻傻了,以利亚“好了,我也该走了,你们两个自己小心点。”以利亚也是一个决绝的人,因为他率先转头离开了,我们两个站在那里看着他离开。
“他变了。”我说,以前的他做事犹豫不决,总是担心这担心那的,尤其是尼克劳斯这个叛逆子。
“我们走吧。”愣是扭过我的脖子,让我转了一个方向,在力量上输给他,又不敢明目张胆的反抗他,算了,我就不跟他计较了。
“我们要先去哪里?”
“你觉得哪个地方回事女巫聚集地。”
“不懂,不如先去熟悉的地方。”
“新奥尔良那群女巫已经疯了,你还记不记得凯那边的双子集会。”
“为什么我们要跟凯对上?”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拿凯开刀。
“说不定凯都当上集会首领了。”我跟尼克劳斯说。
“那又怎么样,你喜欢凯哦。”
“他是我朋友。”
“朋友?丽贝卡,我们没有朋友。”我一把挥开他的手,觉得他的话实在是讨厌极了。
“那只是你。”我可不会不承认自己没有朋友,想看看自己手心的五芒星,这才发现自己的手掌心的五芒星消失不见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怎么会消失不见了。
“尼克劳斯,我手掌心的五芒星不见了。”我摊开手掌给他看光洁的掌心。
“那又怎么样?”
“那是凯送给我的,我才可以随时附身,这是有魔法的。”
“哦,大概魔法没了吧。走,就这样决定了。”
“不要,那我们回新奥尔良?”我给他我的建议。
“丽贝卡,听话一点。”
我们到了波特兰,也就是凯的家乡,女巫和人类的比例大约是千百分之一,这茫茫人海可不好找,尼克劳斯已经决定他站在正面吸引敌人火力,我就隐在暗处随时准备支援。
尼克劳斯开始大张旗鼓的走进走出,去人多的地方嚣张行事,我拿着望远镜站在最高的楼顶上向下看,随时注意这个城市的动静。
一处地方真的引起了我的注意,为什么那些人去一个地方就看不见了,最要命的是那个地方根本没有房子,这难道还不够明显吗,那些女巫是白痴吗。
我掏出手机,播出一个号码,那边马上被接通了,“谁?”
“是我,凯,丽贝卡,怎么样,有没有当上首领啊?”我调侃道。
“那些女巫冥顽不灵,那些人真是讨厌,我其实不介意当不当得上那个破首领,只是我现在真的很想杀人啊。”
“你效率实在是不怎么样吗。”
“只是时间问题,我一定要杀了他们,我可是麦拉凯啊。”
“也就是说,你没有在波特兰了?”
“没有。”
“那现在你求而不得的破首领是谁啊?”
“也许是我爸爸,就看我那弟弟妹妹什么时候会相互融合了。”
“杀了他你不会伤心吧。”
“你在那里啊,随便,看到他的时候记得代我向他问好。”
“那你们家族的弱点是什么?”
“感觉,你们吸血鬼的感觉,静心,你就会发现帕克家的隐身其实没什么。”
“好吧。”
“你打算对付女巫了?”凯问我。
“是的,女巫很暴躁,丽贝卡很生气。”
“我倒是想看看他们固步自封后被你们屠戮的场景,到时候一定会请我回去的,你觉得呢,丽贝卡?”
“那也算是圆了你的心愿。”
“确实,我要不要回来呢?”
“随便,回来记得多带几条命来。”
“我相信你一定会保护我,而且我体内还有魔力哦,吃得太撑还没有消化。”
“你过来,我们确实会是好搭档,抓女巫给你吃。”
“我不吃人,只会杀人。”
“行,你来这里告诉我一声就行了。”我就要挂断电话,那边叫住了我,“丽贝卡,我们是朋友是吧?”
“当然,我们是朋友,你不背叛我,我也不会背叛你,亲爱的。”凯和我们一样,没有什么种族归属感,说到底就是自私,只要自己好,哪管别人怎么样,只要跟自己无关的,就是全死光了也不会眨一下眼睛。
收工去找尼克劳斯,他正在一处酒吧里,他朝我勾勾手指,我走过去坐在吧台,侍从递给我一杯酒,他示意我看那边舞台上的乐队,“这里是吸血鬼的老巢吗?”
我环视一周,乐队的人脸色苍白,在上面疯狂摇摆,我还看到吧台不远处还有一个脸色苍白的人,“这是吸血鬼的地盘?”
“看样子你没有看外面的招牌。”
“dark,叫做dark pub。”一个人移到我们身边。
“约翰。”他伸出手。
“克劳斯。”尼克劳斯没有伸手跟他握手。
“丽贝卡。”像这种只能生活在黑暗里的吸血鬼,我们是非常不屑的。
“所以你发现什么了?”我问。
“这里的吸血鬼真是弱小,这里的女巫真胆小。”
作者有话要说:
☆、第 74 章
我笑了起来,只是我看见周围好像围过来一些人,尼克劳斯环视一周,毫不在意,甚至更加凑近我说“你猜这些是我们哪个人的后裔?”
“我怎么知道,我觉得一定是你的,很像你啊,这么大无畏,不怕死的想要冲上来。”
“是你吧,任性莽撞冲动,从来都是我们给你擦干净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