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他满腹的委屈、牢骚、哀怨和诅咒,全都化作了“ _(:з」∠)_”。
“好啦,你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
“你是不是准备把我送走?”男孩像受惊的小兽那样全身紧绷起来,答非所问的说。
“你是被你父母送走的,还是你自己离家出走的?”玛格丽特同样答非所问。
小样儿,敢对救命恩人病娇?病娇是病,得治!而我肯定有手段治得了你。
“我没有父母,也没有祖国。”男孩咬牙切齿的说——幸亏他只是没有嘴唇,牙还在,“我什么都没有。”
“没关系,亲爱的,我在八年前同样一无所有。”玛格丽特微微一笑,“哦,不,我唯一比你多的就是这张脸了,但这有什么呢?据那群讨厌的吉卜赛人说,你是个天才的设计师、魔术师和艺术家,给自己做个以假乱真的面具的,肯定难不倒我们的天才吧?”
男孩光^裸的,满是伤痕的脊背微微直起来了些。
“现在,能把名字告诉我了吗?”
“……艾瑞克。”别扭了许久的男孩小声说。
玛格丽特没有说话。
艾瑞克有些心慌意乱,他不明白天使为什么不说话了,难道是不喜欢他的名字吗?
他想要转过身去询问,可自己的脸阻止了他的行动。
此时此刻,心细如发、惴惴不安、胡思乱想的艾瑞克是无法明白玛格丽特心中呼啸而过的羊驼的——这是她穿越到这个随时都会穿越的世界中,羊驼数量最多的一次:
——尼玛穿越大神,玩我的话提前说一声啊摔!
你都让我遇见了些什么人啊摔!
病娇鬼畜黑化报社从娃娃抓起的剧院幽灵,少年艾瑞克啊摔!
真当我是心灵导师啊摔!
真当我的薛宝钗啊见一个劝一个开导一个啊摔!
真当我是救世主以回复男神心理健康为己任啊摔!
接下来我是不是要穿进《哈利·波特》顺便开导把自己的灵魂像吐司一样切片还做成不同口味的伏地魔啊摔!
心中的吐槽像芨芨草一样疯长一阵,可玛格丽特还是硬不下心肠,硬不下心肠让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自生自灭。
她轻轻扶了扶额头,把蒙着面纱的草帽摘下来,平平的搁在男孩的脑袋上,然后把浑身板得像僵尸的艾瑞克抱下马车,接着,自然而然的牵起那只细瘦、冰冷、掌心出汗的小手,就像牵着阿黛勒一样。
……然后,敏感多娇的小艾瑞克,非常不酷帅狂霸拽的,软软的瘫倒在地上。
……似乎是昏过去了。
玛格丽特特别大声的叹了一口气。
——穿越至今十三年,她已经成功变身男神收藏家的了吗……
为什么那么像捡破烂的?
调^教这只踏上鬼畜病娇黑化报社路的艾瑞克,实在费了玛格丽特很多心思——天才和疯子只有一线之隔,偏偏艾瑞克总能在这两种模式之间灵活转换,加上艺术家的心思太过纤细敏感,玛格丽特这么神经大条的包子从不敢妄自忖度……
幸好,幸好,幸好这只幽灵还有一项重要属性:忠犬。
——小小年纪就会跪在玛格丽特的裙边,用一副“女王,求鞭笞”的崇拜目光看着她;十一二岁,就以“您最忠诚的仆人、任夫人随意摆布的狗”自称……
……尼玛还是长歪了……
1849年,某个阳光明媚的清晨。
玛格丽特早早起床,跟朱莉一起收拾行李。
“您要离开吗,夫人?”好不容易被养的不那么骨瘦如柴的少年淡淡的说,他的脸隐藏在面具看不清表情。
“我要跟公爵去俄罗斯,他最好的朋友——一位像他一样被死神放过的可敬的老先生——病得很厉害,公爵心急如焚,非去不可。”
“您能带上我吗?”
“别让我为难,艾瑞克,你知道公爵的嫉妒心很强,哪怕你是个孩子。他不会允许你占据他的时间的。”玛格丽特停下来,轻轻拍了拍艾瑞克藏在面具下的脸。清晨新鲜的阳光散开在她脸上,就像天使降临到尘世……
“可是,我也嫉妒啊……”少年低不可闻的说。
“我不在的时候,不许视人命如草芥,不许随便杀人,听到了吗?”
“谨遵吩咐,夫人,我只会把他们弄个半死,再吓唬吓唬他们就算了。”艾瑞克哈巴狗似的从善如流的回答。
玛格丽特:“……”同样是孩子,怎么教育起来的效果千差万别!
过了一会儿,他委委屈屈的提议说:“您什么时候回来,夫人?”
“什么时候回来?”玛格丽特发出叹息一般的笑声。
她真的不确定自己,还有没有机会回来。
按照穿越大神这尿性,她一旦踏上新的旅程,就总会有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杯具发生。
“我不知道,艾瑞克。”她坐进椅子里,一瞬间,孩子气的惆怅和忧伤笼罩了那张让人如痴如醉的脸庞。
这个表情,让少年的心一片一片的剥落下来。
“请允许我送您一件礼物吧,夫人。”他取了一把竖琴,直直的站在她面前,没有嘴唇的嘴巴轻轻张开。
他一开口,就是天使般的柔和美妙的音色。他的音乐似乎蕴涵着一股应力,能让听者忘记一切,完全沉浸在扣人心弦的音符之中。
他唱的是玛格丽特曾经唱给他听的小夜曲。
这支单薄无奇的小调,经他一唱,竟然变得如此动人。他仿佛有把稻草唱成金条的本事。平淡的歌词,简单到甚至单调的旋律,被他的呼吸吹上了天,插上了激情的翅膀。还有他那双超过常人灵敏度的双手,在竖琴上弹拨的动作都是一种享受——那不仅是世界上最灵巧的手,不仅能变出这个世界上最奇妙的魔术,甚至能指挥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音符……
他天使般的歌声慢慢消散在时空中,却仿佛仍在耳畔萦绕。
“这是一份很棒的礼物,艾瑞克,总有一天你会用音乐征服这个世界,成为世界之王!”玛格丽特抬起梦幻般的眼睛,“对了,你的生日是在什么时候?”
少年微微退后一步,痛苦的说:“今天,夫人。”
“今天,实在是太不巧了!我本来打算亲手给你做一顿好吃的庆祝生日呢,这下全泡汤了。”她弯弯的秀美轻蹙,“怎么办了……”
“没关系,夫人……”艾瑞克一点也不期待——面具,是母亲送给他的第一件生日礼物。
忽然,灿烂的微笑重新在那线条优美的樱桃小嘴上浮现,她歪着脑袋自言自语说:“好主意……过来,艾瑞克!”
男孩亦步亦趋的走了过来。
她把男孩搂进怀中,摘下他的面具——艾瑞克全身僵硬如死尸——她玫瑰花瓣一样鲜艳芬芳、樱桃一样柔软甜美的嘴唇,稳稳的落在他苍白冰冷的额头上。
他僵硬得像块铁板,然后,宛如秋风中的枯叶那样抖动起来。
啊,亲吻!被一个人亲吻,会是何等美妙的事!他那可怜的母亲从不让他吻她,也不肯给他一个吻……她总是转身跑开,把面具扔在他的手上!其他的人,更是从来没有,从来没有……
他不停的流着眼泪,紧紧的搂着她纤细优美的脖子,然后从她的怀里滑落出来,跪在她的脚下,亲吻着她的脚,一任泪水滚滚而下。
“等我再过生日的时候,我能收到同样的礼物吗?”他金色的眸子泪眼迷蒙。
“你会的,艾瑞克,一定会的,我发誓。”
作者有话要说:卖萌小剧场:
达西先生:作者小姐,简·班纳特和伊丽莎白·班纳特,拜托你给我留一个!
作者小姐:《傲慢与偏见》中的简·班纳特,以及《'综名著'走遍欧洲拆CP》里的伊丽莎白·班纳特,你随便选一个吧。
达西先生:……
歌剧魅影里的男主……是小风见过的最苦逼的男神,没有之一!苦逼程度请大家自行百度!
第37章
Chapter37 这尼玛到底是啥情况?
尽管死神长时间的漏掉了这位可亲的老人家;但这一次;他似乎打定主意前来拜访;顺便干净利落的解决问题了。
老公爵的好友去世没多久,公爵本人的在一个寒风凛冽的初春的早晨安详的离去。
老公爵的一生;是吃喝玩乐的一生,是安稳富足的一生,也是与早年丧父、中年丧妻和晚年丧子的杯具不懈斗争的一生。
与这个嫉妒心泛滥、管束严格得令人匪夷所思、对她的疼爱却真心实意的“老父亲”告别后,玛格丽特说不上自己的心情。
自从奇怪的停留在这个世界;自从莫名的穿越在西方各国,玛格丽特一直在360°无死角的体验各种丑恶、苦难、折磨、生离以及死别。
穿越大神把人们倾尽一生才会体验个遍的跌宕起伏和悲欢离合,浓缩在短短的十余年中,劈头盖脸的砸向她并不宽阔也不够结实的双肩。
她不愿经历;却不得不经历。
她不愿面对,却不得不面对。
她不愿围观,却被迫去围观……到最后,终究不得不看开,看破,看透,不得不超然而观。
分离和死亡是生命殊途的同归之处,在世界的每个角落,在时间的每个片刻,上演。
这一刻,有人呱呱坠地哇哇大哭,有人天真无邪嬉笑玩闹,有人偷鸡摸狗蝇营狗苟,有人奋笔直书仗义执言,有人重病缠身卧床不起,有人正艰难的咽下最后一口气……
生,老,病,死,喜,怒,哀,乐,从不同的时空汇聚到一起,在玛格丽特眼前上演……
原来,这就是佛曰的“众生相”。
一念之间,众生万象就在眼前。
玛格丽特觉得自己再这么想下去的话,干脆直接剪了头发出家为僧……不,出家为尼好了。于是她收起越来越出世越来越玄幻的奇思妙想,发电报给老公爵的侄子和外甥们,在取得了他们的一致同意后,将老公爵的遗体火化了,骨灰送回法国。
今晚一定要好好睡一觉,因为明天就要收拾行李回巴黎了——当然,如果恶意满满的穿越大神允许的话。
她睡得并不好,乱梦颠倒,头昏脑涨,醒来时发现窗外微微发亮,看来已经过了黎明。耳畔传来冰块的崩裂声、磕碰声,像急促的呼吸一样喧闹,还有潺潺的水声。
白雾茫茫,残雪消融,铺着羽绒褥垫的、被单皱巴巴的不像话的弹簧床上还有一个男人……咦?
他紧紧抱着她,滚烫的皮肤每一寸都贴着她,她的身体又酸软又疼痛又无力……
此时此刻,就算智商为负,也该清楚发生了什么。
谁这么胆大包天摸上她的床顺便把她上了!
把这个男人揍一顿再一走了之似乎是个不错的主意……
她抬起手臂,光^裸的双臂不断颤抖,根本使不上劲。
她动了动双腿……尼玛某个名字都不能提的地方疼死人了!
……真令人丧气。
咦,等等……我的睡衣怎么变成短袖的了?材质也变得又粗又硬……果不其然,穿越大神你是不会让我安生的……
“卡秋莎,卡秋莎……”身边的男人察觉到她要起来,心慌意乱的像初恋的中学生,他似乎想没话找话,可是反反复复念叨的,只有“卡秋莎”……
很好,至少我知道自己叫什么了。
幸好,跟俄国人的生意往来中,多少也学了不少俄语,日常交谈应该不会产生障碍。
包子的经历充分向我们证明:学好外国话,穿遍欧洲都不怕!
穿成卡秋莎的包子揉了揉肩膀,布料粗^硬的内衣让她全身不自在。果然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卡秋莎……”
借着半开的窗帘中透出的微亮的天光,卡秋莎看清了这个人的面容:他很年轻,不过二十二三岁,皮肤白皙光滑,身材高大健壮,嘴唇上方留着修剪得整整齐齐、散发着人工香气的髭须,一看就是保养得当的贵族子弟。熨烫过的荷兰细亚麻布睡衣皱的跟身底的床单不相上下,那双棕色的眼睛里有满足的疲惫,有深沉的迷恋,更多的却是迷惑、悔恨、挣扎、自我厌恶与失魂落魄……好像沉浸在天人交战的自我折磨中……
屋里的光线不够亮,不过她获得的这些信息,已经足够确定这个世界和自己的身份了。
——她穿进了托尔斯泰大大最后一部传世长篇名著《复活》,穿成了贵族地主家半女仆半养女的卡秋莎——她是某个女农奴的私生女,出生在牛奶棚里,被偶然动了恻隐之心的女地主救了下来……
而躺在她身边、一脸迷惑无措、好像他才是被强女干的那个男人,则是《复活》的男猪脚,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公爵……
至于为什么她对如此漫长复杂的俄文姓名记得这么清楚——当初看俄国小说反复被记不住的人名虐来虐去,她一怒之下花了三天时间,把长得相似、读起来拗口的俄文姓名记了个滚瓜烂熟……
经受了如此天昏地暗的脑细胞消耗,现在想起托尔斯泰大大那典型的大胡子俄罗斯人的模样,她都会恶向胆边生。
屋内温暖、舒适,屋外寒冷、潮湿。
尽管卡秋莎头昏脑涨、身体酸软,可她还是辗转着爬起来,在聂赫留朵夫一声一声嘶哑的“卡秋莎”的呼唤里,走向门外。
“卡秋莎”在身后,留声机一般的声声不停。
她没心情理会这种精^虫上脑还上不痛快的人。
凭着身体的本能,卡秋莎推开屋门,从门廊上走下去,踩着结了冰的雪走过泥塘,一脚深一角浅的挪回女仆的房间。
河面上,白雾里,冰层时而“咔嚓”一声裂开,时而“哗啦”一声倒下,时而像碎玻璃似的“叮铃叮铃”作响。
她在属于女仆的铁板床上躺了一个小时,疲惫不堪却睡意全无,只好挣扎着坐起来,穿上搭在椅子上的白色连衣裙,扎上浅蓝色腰带,她的手颤巍巍的没有力气,扣子系了一半就颓然放弃了。卡秋莎擦干湿冷的脚,换上鹿皮小靴子,再把庄园女主人之一——心地较为善良的玛丽亚·伊万诺夫娜——穿旧了送给她的裘皮大衣套上,决定让初春的晨风洗刷她生锈的大脑。
她必须出去透透风。
于是,卡秋莎就像半透明的、虚无的、喝醉的幽灵那样,脚步虚浮得像漂浮在半空中似的,在田野和树林间游荡起来。幸好她在屋子里梳理了头发,否则早起的农奴们一定会把她当做游荡的鬼魂。
尽管她步伐虚浮大衣沉重,可卡秋莎的体态看起来仍旧苗条轻盈。尽管她一会儿沉浸在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中,一会儿大脑放空什么都不想,整个人还是流露出从容不迫的优雅与风韵。
雾气下降了大半,但是林间的白雾仍然像面纱一样,拦住人们窥探的视线。
这时,辘辘的马车声越来越近,神经、听力和视力都有些迟钝的卡秋莎愣了四五秒,才后知后觉的向路边一让……
她被奔驰的骏马撞倒在地,人嘶马鸣,鸡飞狗跳的一幕再次上演……
“实在抱歉!您没事吧!”
一个操着典型的彼得堡官僚口音的男人跳下车,他从容不迫,慢条斯理,卡秋莎一个眼神就把他尽收眼底:
这是个体面的上流社会男人,容貌英俊,姿态傲气,仪表堂堂,一对招摇的耳朵支楞在圆边礼帽,看上去与他严肃刻板得像机器一样的外表和举止非常不符。他的眼睛很大,目光直勾勾的,甚至咄咄逼人,却意外给人一种迟钝和疲倦之感——总之,这是一个在官场上混迹多年、却没有被打磨掉全部节操的男人——在看到年轻姑娘的裙子被撞开了,洁白高耸的胸^脯暴露在眼前时,男人下意识的扭过头去,那对突出的耳朵明显变红了……
这样一来,卡秋莎根本没机会向他说明,扣子散开了是她没系好的缘故,根本不干他的事……
男人的脑袋像机器人似的极不自然的拧向一边,踌躇了几秒钟后,他果断脱下厚厚的大衣罩在卡秋莎身上,礼貌的把她扶起来。
卡秋莎注意到他胸前佩戴了一枚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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