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同人)[HP]谁的月,谁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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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同人)[HP]谁的月,谁的夜-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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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愣了一下,然后嘴角泛起苦涩的笑:“你忘了,我是一个狼人。我这样的身份,怎么能去祸害女孩子。”
  我哑然,我真的差点忘了他狼人的身份。他平时是那么温和,这让我很难把他和狼人联想到一起。
  于是我讪讪地闭了嘴。
  我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他是狼人,是在他来我们药店上班的四个月以后。那天,是第一次月圆之夜赶在了周五晚上。
  第二天莱姆斯来上班的时候,他苍白的脸色,以及不小心撸起袖子时手臂上触目惊心的抓痕,把我和老爸都吓了一跳。但他什么也没说,还像往常一样,默默的干活儿,有客人来,看到他的样子问他怎么了,他就说这两天感冒了。
  趁老爸出去和一个大客户谈生意,我悄悄地问他,他需不需要狼毒/药剂,那药剂我们店里就有的卖。
  他看了看自己身上破旧的袍子,向我温和一笑:“谢谢你的好意,可是,我买不起。”
  他总是这样,把那些命运带给他的不公,通通隐藏于那浅浅一笑。学生时代,我没关注过他,所以也从不在意,可现在,我们成了朋友,我就越发觉得那微笑背后是如此的心酸。
  “不要钱,送给你。”我冲动地说出了这句话,可是马上又后悔了,狼□□剂那么珍贵,老爸绝对不会允许我把那药直接送给莱姆斯的。
  莱姆斯闻言,怔怔地看了我一会儿,我正发愁这事儿该怎么收场,他倒是替我解了围:“安娜,谢谢你,真的谢谢。你是除了我的家人、邓布利多校长还有我在格兰芬多的那几个哥们儿和他们的女友之外,唯一知道了我的身份,不但不推开我,还主动想要帮我的人。但是你和吉格斯先生已经帮了我很多了,你们给我的时薪,比从过去到现在任何雇主付给我的时薪都多。而且我每次从店里买魔药原料,你们都按半折的价格卖我,我不能那么贪心,还不知足地白拿你们的东西。”
  我松了口气,但心里又有点隐隐的不爽,我觉得他和我太生分了。
  “我记得你魔药的N。E。W。T成绩是良好,你没试过自己熬制狼□□剂吗?”我问。
  就在这个时候,他苍白的脸上,竟浮起了一道浅浅的红晕:“良好的成绩,还不够……”
  他的话没能说完,因为就在这时,一个不速之客进入了我们的药店——也是我们的一位老同学,斯莱特林的斯内普。
  虽然我个人在学生时代和斯内普几乎没什么接触,但我有几个麻瓜出身的好朋友,而斯内普对麻瓜出身同学的不待见绝对算不上是秘密,这让我对他没什么好印象。
  我一向不善于应付我不喜欢的人,所以想把接待斯内普的任务推给莱姆斯,谁知还没等我开口,莱姆斯就小声快速地对我说:“我身子不舒服,要去后面休息一下。”
  我吃惊地看着他,他来工作以来,从来没出现过这种临阵脱逃的现象。
  可还没等他走去后台,斯内普已经发现了他。
  “呦,卢平,你竟然跑到这里来祸害人了?你那几个狐朋狗友也不管管你,就这么放你到处乱跑?哦,对了,我忘了,现在他们也自顾不暇了吧。你昨天有见过布莱克吗?他对我送给他的大礼可还满意?”
  我看到莱姆斯转过身双眼冒火地盯着斯内普,他紧紧攥住他的拳头,拳头上青筋暴起。那样子,简直就像是想要上前和斯内普拼命。我从来没见过他这样暴力的一面,顿时觉得有些惊恐。可就在这种惊恐的情绪里,我突然想起了他曾和我说起过的,关于“面子”和“骄傲”的不同。
  莱姆斯他终究还是忍住了,他深吸一口气,再开口,语气已然显得很平静,但平静中,又带着一股不容忽视的强势:“斯内普,你不必再拐弯抹角地想要暗示什么,你希望吉格斯小姐发现的秘密,她早就知道了。我也不妨告诉你,我的身份在简历上有写,所以你也不必每次见到我在哪儿打工就说怪话。你这么做,根本就是妄作小人罢了。还有,念在你现在是店里的客人的份上,西里斯的那笔账,我不和你在这儿算。但我也要你知道,有些仇,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仇!仇!你有什么资格这么说?!当年是谁差点把我咬死?!”斯内普也暴怒了。
  “你没资格和我提当年!你就真的敢拍着胸脯说,当年那件事都是我和西里斯的错,而你只是个无辜的受害者?!好,就算都是我和西里斯的错,可你当时受了一点伤吗?但是现在,西里斯就躺在医院里,拜你所赐,生死未卜。斯内普,任何人都有资格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教训我,甚至打杀我,可双手沾满鲜血的你,没有资格!”
  莱姆斯说这番话的时候,不仅是我,连斯内普都被震住了。莱姆斯温和了太久,以至于所有人都忘了,他也是一只格兰芬多的狮子,只是平时不轻易发威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  

  ☆、终曲

  那场冲突,以我和莱姆斯联手把斯内普赶出了药店为终结。
  斯内普走后,莱姆斯的脸色还是很不好,他抱歉地和我说:“对不起,我没能忍住,是我搅了店里的生意,你可以把损失从我工资里扣。”
  “说什么呢,那么见外!我也讨厌斯内普,我才不想做他的生意呢,他曾经管我的朋友叫泥巴种。”我说。
  莱姆斯虚弱地对我笑笑,没再说话。
  “对了,你们刚才的对话,我没很听明白,布莱克他怎么了?”我问。
  他说:“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昨天伦敦麻瓜诺丁汉小区发生大规模爆炸,19死20伤。”
  我回答:“这事儿我知道,当时我老爸离那儿不远,把我和我老妈吓死了。”
  “其实……那是食死徒的‘杰作’,西里斯是傲罗,他昨天在那场战斗中受了重伤,治疗师说……说如果48小时之内他还醒不过来,就……就……”说到最后,莱姆斯的声音开始发抖,说不下去了。
  “那……这和斯内普有什么关系?难不成他是……”食死徒三个字,我终究没敢说出口。
  “当时西里斯被一道‘粉身碎骨’和一道‘神锋无影’同时击中,虽然没有证据,但我们知道是他,是斯内普,莉莉听出了他的声音。”
  天哪,斯内普竟然真的是食死徒,我心里一阵阵后怕。
  “那……他刚才说,说你曾经想要咬死他。”我犹豫着,还是问出了这个问题。
  莱姆斯的表情立刻变得更加难看了:“那是一段很糟糕的回忆,你也许也知道,我的两个朋友,詹姆还有西里斯,他们和斯内普的关系都不太好。斯内普想要我们被开除,就在月圆之夜去了我变身的地方。好在后来詹姆救了他。”
  “梅林!”我惊叫了起来。“可这事儿,和布莱克有什么关系?对了,我想起来了,布莱克有一段时间给格兰芬多一下子扣了200分,那事儿和这事儿有关系吗?”
  “安娜,别问我细节了好吗?那真的是段非常非常糟糕的回忆。”莱姆斯疲惫地说。
  于是我没再问下去,但这不妨碍我脑袋里进行了无数的脑补。所以,当几年以后,布莱克以叛变罪和杀人罪被关入阿兹卡班,我真的没什么太大的惊奇。
  莱姆斯在我们店里,其实并没有待很久。他在四个月以后,被我父亲解雇了,理由简直狗血得不能再狗血。
  当时,我和我男朋友吵架,因为我发现他脚踩两条船。那天我喝了很多的酒,我喝醉了,我看到了莱姆斯那令人安心的眼睛,我扑向他,我吻了他。
  然后这一幕被我老爸看到了。
  于是第二天,本该是莱姆斯来上班,来的却是一个陌生的男孩儿。我去问我老爸,他说他把莱姆斯开除了。
  我激动得向我老爸解释,说我和莱姆斯根本没什么,我昨天只是失恋,又加上醉酒,才会做出我自己也无法控制的事情,而且这事儿和莱姆斯一点关系都没有。
  老爸悲伤地看着我,他说:“你真的,对卢平一点动心的感觉都没有吗?”
  我愣住了,我想说“当然没有”,可我发现我说不出口。
  “安娜,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无论你们之间有没有情愫,我都不会开除他。可他不是,我决不允许我的女儿,有一丝半点的可能性,爱上一个狼人。”
  我瘫坐在了椅子上,不知道如何应对。
  我真的喜欢上他了吗?我是什么喜欢上他的?我怎么能喜欢上他?
  那天晚上,我想了很久。我当然知道,喜欢上一个狼人是件多么危险的事情。就算我们真的谈恋爱,我也不可能嫁给他,我没有那样的勇气,和一个狼人共度一生。
  也许昨天,是梅林在提示我,提示我要在这段感情刚刚萌芽的时候就把它捻断。
  于是我给他写了一封信,向他道歉,并把他剩余的工资以及一瓶狼毒/药剂,连着信一起寄了去。
  他很快就回信了,信上说:“安娜,你是一个好女孩儿,你值得一个健全的,对你一心一意的男孩儿。别为这事儿内疚,其实就算没有这事儿,我也打算在近期辞职的。我想,因为我的存在,恐怕药店已经被食死徒盯上了,我不该连累你们。无论如何,希望你能早日从失恋的打击中恢复过来,做回那个开朗乐观的安娜。不过,为了你们的安全,我们暂时还是不要再联系了吧。”
  之后,我们真的再也没有联系过。
  **************************
  我最后一次见到莱姆斯,是在波特夫妇的葬礼上。那一场葬礼,来了很多人,认识的,不认识的。大多数的人,比如我,去参加葬礼都只是为了表示对波特夫妇的感激,因为是他们一家,使得这可怕的十年终于结束了。
  我在人群里搜寻莱姆斯的身影。
  他其实很好找,我很快就发现了他。那天,他穿着一身灰色的袍子,双手捧着波特夫妇的骨灰坛站在前排。
  我看到那个骨灰坛,就突然想起毕业晚会上,詹姆·波特和莉莉·伊万斯的那倾城一舞以及令人激动的求婚,仅仅四年,他们就从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变成了坛子里的一把灰。
  我想,连我见此,都这样感伤,更不要提和波特夫妇二人都十分熟悉的莱姆斯。
  对大多数人来说,在波特夫妇的死与这个世界的和平之间,都会觉得后者更重要。但我不知道,在莱姆斯的心里,这两者,孰轻孰重。
  几个月不见,他变了。如果说几个月前,想起他,我脑海里所反应出来的第一个词还是“温润如玉”,今天再见,他给我的印象,则是“沧桑憔悴”。
  葬礼结束后,我找到了他。
  我问他将来有什么打算。
  他并没有看我,而是双眼凝视着远处波特夫妇的墓碑,淡淡地说,他要去北方。
  我问他,如果我邀请他重回药房,而且给他一份全职的工作,他是否愿意。现在药店基本上是我做主了,而且伏地魔已经消失了,狼人们也都跟着销声匿迹,我想我的父亲应该不会再对莱姆斯有那么大的防备。
  他拒绝了。他说,他有很重要的理由,必须去北方【注】。
  我没有再问他那个理由是什么。他的表情告诉我,他的前半生,我不曾参与,后半生,我也不可能拥有。
  那是我们此生,最后一次说话。我眼看着他,渐渐远走,那孤独的背影,终于消失在了漫天的大雪中。
  后来,一年以后,我的男友回头来找我了,他说他还是觉得他更爱我。但我没给他复合的机会,不是我矫情,而是我发现,我对他已半分感觉也没有了。再后来,我也尝试着交了几个男朋友,可我发现,我总是会不自觉地拿他们和莱姆斯作比较。
  多可笑,我和莱姆斯,其实连开始都没有过。
  最后,在我30岁的时候,我还是嫁人了。我的丈夫其实和莱姆斯一点儿也不像,莱姆斯的温润、平和和幽默,他一概没有。
  可是,他对我足够好。
  我有时候会想,我会答应这样一个男人的求婚,也许是因为,我明白了,这个世上只有一个莱姆斯·卢平,其他的,再像,也只是替代品。我不想把将来要和我过一辈子的人当作替代品,那对他不公平。所以,我宁愿选择一个和莱姆斯完全不像的人,这样,莱姆斯就不会总是夹在我们夫妻之间了。
  之后的很多年,我都不曾试图打探莱姆斯的消息,直到,伏地魔掀起的第二场战争结束,我听说他成为了唯一被授予一级梅林勋章的狼人。
  他在那场战争中失去了双腿,但这并不妨碍人们对他的尊敬。他成为了霍格沃茨的黑魔法防御术的教授,格兰芬多的院长,而我那被分入赫奇帕奇的儿子告诉我,他很喜欢幽默的卢平教授。
  我还听说,他结婚了,娶了一位傲罗,并有了一个儿子,那个孩子,还成了哈利·波特的教子。他的妻子在战争中受了重伤,战争刚结束的时候,她一直昏迷不醒。
  我是真的没想过,会真的有人完全不在意他狼人的身份,愿意嫁给他,并为他生儿育女。那一瞬间,我猛然明白,我们的错过其实是必然。
  我的确喜欢过他,但那份喜欢,或许还远远谈不上爱,至少,我没有他的妻子爱他深。我对他的气质着迷,却没有足够的勇气接受他那阴暗的一面,所以,我们注定不会在一起。
  我儿子五年级的时候,他的妻子醒了过来,但一天里仍有20个小时都在睡梦里度过。他为了那短短的四个小时辞去了霍格沃茨的工作,转而开始靠搞研究和写书赚钱。
  我想,他和他的妻子一定很相爱。他们每天只有四个小时,但那四个小时,他们可以一直在一起。
  普通的夫妻,又有多少在一天里清醒的时刻,陪伴对方超过四小时?
  时光,就这样一点一滴的过去。我看着,我的儿子,长大,娶妻,生子。我看着,我和我丈夫渐渐鬓发花白。
  我爱我的丈夫,但我也会永远记得,曾有一个温润如玉又不失傲骨的人,在我的生命里出现过。
  也许,这就是中国人所说的,人生若只如初见。 
  —The End—
  【注】莱姆斯一定要去北方,是因为在《当年》的剧情里,特里劳妮曾对莱姆斯做过一个预言“最后一个父之好友在13岁之前不得接近幸存之子,当前往北方,否则命运将降噩运于彼之最珍惜之人”。                    
作者有话要说:  这文【暂时】完结了,我不确定将来我有没有可能再写一写以其他的人角度看待子世代的莱姆斯。
  至于那个结局,是的,我改了莱姆斯的结局。本来,我为《当年》中莱姆斯准备的结局,是如原著般死去,可自从写了这篇番外,我舍不得了。
  这个结局还只是暂定,如果之后写《当年》结局时我又改主意了,这边的结局我也会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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