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怀中四肢俱断的杰克,昏迷中还露出痛苦之色,心中全是劫后余生的恐惧,华国怎么这么多高手?难怪号称雇佣兵的禁区,实在是太可怕了。
“快去前边看看,好像有动静,特么的,这些该死的鬼佬,一个都不能放过。”
一个洪亮的大嗓门响起,十几个混混打着手电气势汹汹的向这边跑来,在自己的地盘上宁倾城被人抓走,孔啸天为之震怒。
已经发下话来,找不到宁倾城,这些家伙都滚出情义堂,这些混混们全都噤若寒蝉,哪敢不尽心尽力。
在整个江州布下天罗地网,每个人都戴有耳麦,随时通报消息。
伯南侯爵虽然被断一臂,又身受重创,但收拾这些小混混还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但此刻他早就成了惊弓之鸟,唯恐白衣女子追来,哪里敢做停留,连止血都不敢,抱着杰克撒腿就跑。
慌乱中冲上旁边的公路,突觉眼前白影一闪,“嘭”的一声剧响,可怜的侯爵大人被撞的飞出去十几米远,晕了过去……
“嘎吱”,白色的路虎一个紧急刹车,从驾驶座上下来一个满脸惊慌失措的女孩。
后面紧跟着的一辆保时捷卡宴也紧急刹车,车门打开下来几个十七八岁的女孩。
先前的女孩带着哭腔说:“我…我…是不是撞到人了?”
几个女孩都围了过来,一个女孩沉着的看了看车头沾染的鲜血,蹙起了黛眉:“这里有血迹,看样子是真撞人了。”
“那可怎么办?我可不想坐牢。”女孩脸色剧变,浑身哆嗦着。
“别怕,雨晴,我们赶紧找找被撞的人在哪?”一个女孩安慰道。
“梦瑶,都怪我,我还没有驾照,这下子又撞到人了,肯定会被判刑的。”
夏雨晴都快哭出来了。
古梦瑶也脸色煞白,连忙搂住她安慰道:“雨晴不怕,就说是我开的车,那个黑影是突然冲出来的,最多是赔钱,不会有什么事的。”
“那可不行,是我非要开你的车才撞的人,我怎么能让你帮我背黑锅,万一要是撞死人了,那就麻烦了。”
夏雨晴连连摇头。
“好了,先看看伤者怎么样再说,回头就说是我开的,我是车主,又有驾照,不会有事的。”
古梦瑶态度很坚决。
“不会见鬼了吧?怎么没有人?”
文曦小脸煞白的说。
文雅和风铃儿等人脸色苍白,这深更半夜的出了车祸,连个路灯都没有,到底撞到什么东西了?怎么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樱雪身为隐者,死人见得多了,神色比较镇定,“大家别慌,把手机上的手电筒打开,周围再找找。”
几个女孩连忙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四处查找。
突然不远处传来喧哗声,一群混混们跑了过来,风铃儿一哆嗦小声说:“我们不是遇到碰瓷儿的了吧?”
苏樱雪眉毛一挑:“不怕,我给天哥打电话。”
几个女孩儿闻言都镇定了下来,情义堂现在是江州整个地下世界当之无愧的王者,有他在,绝对不会有事。
“哎,几个姑娘,刚才看到有洋鬼子从这经过没有?”
混混们借着手电光看到六个美丽的姑娘,都为之惊艳,要是在平时肯定得调戏几句,但现在他们哪里还有这个心情。
几个女孩畏惧的簇拥在一起,只有苏樱雪镇定自若,“我们刚才好像撞到了人,这黑灯瞎火的也没看到什么模样,不知道是不是你们说的洋鬼子,你们正好帮着找找。”
几个混混闻言目中一亮,大嗓门的混混是个领头的,二十七八岁,身体很魁梧,吆喝一声:“大家分开找,要是找到了,可是大功一件。”
“好咧,雷哥。”
一群小混混立功心切,立刻打着手电四处寻找。
被称为雷哥的大嗓门冲樱雪几个女孩走来,“这么晚你们这是要干什么去啊?”
“你……你别过来啊,我们是天哥的妹妹。”
风铃儿以为他要对众人不利,连忙大声道。
雷哥闻言一怔,笑着说:“小妹妹别怕,我们是情义堂的,绝对不会干欺男霸女的勾当,你说的是哪个天哥啊?”
“啊,情义堂?你们是天哥的手下?”
因为家里饭店的关系,古梦瑶和虎王挺熟,壮着胆子问:“那你认识虎哥吗?”
雷哥顿时一惊:“虎哥是我们老大啊,你刚才说你们是天哥的妹妹?是哪个天哥?”
“孔啸天天哥啊。”
古梦瑶一听是情义堂的人,立刻镇定了下来,还隐隐的有些亲近。
“我……我们都得喊天爷,姑奶奶,你怎么敢喊哥?”
雷哥浑身一哆嗦,敢喊孔啸天天哥的在江州地面还真不多,心中暗自揣测眼前几个女孩的身份。
“雷哥是吧?我们都是天哥的妹妹。”
风铃儿虽然就在学校门口见过孔啸天一面,但知道他是大叔的兄弟,立刻也不紧张了,抢着说道。
雷哥的脸色变的极为古怪,都知道孔啸天不近女色,这六个小美人胚子怎么可能是他的妹妹。
苏樱雪隐隐猜到了他的心思,轻咳一声:“雷哥,我是苏哲的妹妹,我叫苏樱雪。”
雷哥脑中如遭雷劈,虽然他没有见过苏哲,但虎王早就交代过,苏哲是天爷的老大,有个妹妹在江大上大学,绝对不能招惹,还要拼死保护。
可惜他不负责大学城那一块儿的地盘,想认识这位大哥大的妹妹也没有机会。
这下子见到了,立刻堆起笑容热情的说:“你就是江大的樱雪小姐啊?哎呀,真是失礼,久仰大名,今天才有机会见到。”
苏樱雪诧异的问:“你知道我?”
“那是当然了,虎哥早就提醒过我们,如果你们江大有什么不开眼的招惹你,我们马上就杀过去,这是我的电话,樱雪小姐要是遇到什么小麻烦,直接给我打电话就行,我雷子负责的地盘就在江大不远的地方。”
雷哥连忙掏出一把名片,恭恭敬敬的递给每个女孩,“你们只要有事,随时打电话,随喊随到。”
苏樱雪心想这家伙倒是个有眼力劲儿,这么热情也不好拒绝,连忙收下名片:“对了,雷哥,你们找洋鬼子干什么?”
雷哥神秘的说:“你们还不知道吧?出大事了。”
几个女孩心里一紧:“怎么了?出什么大事了?”
“哎呀,看我这记性,这和樱雪小姐还有关呢。”
雷哥一拍脑袋,连忙道:“是嫂子出事了,我们正在追查呢。”
第229章 天上掉血核
“你说谁?哪个嫂子?”
苏樱雪脸色一变急忙追问道,几个女孩也是神色一紧。
雷哥迷茫的眨了眨眼:“哪个嫂子?是苏爷的女朋友宁氏集团的总裁宁总啊。”
苏樱雪闻言脸色大变:“倾城姐姐出什么事了?”
“嫂子被洋鬼子抓走了,我们正在四处寻找这些该死的家伙。”
雷哥一听苏樱雪喊宁倾城姐姐,更加确认了她的身份。
苏樱雪脸上全是慌乱:“这可怎么办,我哥还不在家,不行,我现在打电话问我二叔。”
连忙拿出电话,打给苏东海,等接通后急忙问道:“二叔,倾城姐姐是不是出事了?”
“樱雪,没事了,已经找到宁小姐了,只是一直昏迷不醒,现在在医院检查呢。”
“在哪个医院,我们现在就过去。”
苏樱雪记下医院后,连忙对雷哥说:“雷哥,倾城姐姐已经找到了,只是受了伤,现在在医院做检查呢,我们得现在就过去。”
“找到嫂子了?噢,那就好,那就好。”
雷哥一听,心里顿时松了口气,只要找到宁倾城,他们就不会被天爷赶出情义堂了。
“找到了,雷哥,找到了。”
一名混混突然高喊道,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雷哥没好气的说:“我知道找到嫂子了,现在在医院呢。”
“不,不是,是找到洋鬼子了。”
那名小弟连忙高喊着,声音里带着兴奋和激动:“这下我们立功了。”
“啊,真的找到洋鬼子了?特么的先打断腿再说,大半夜的折腾的老子们都休息不好。”
雷哥闻言精神一振,连忙跑了过去。
“不用打断腿,两个洋鬼子,一个被砍掉了四肢,一个断了胳臂,都晕过去了。”
正准备上车的苏樱雪闻言停下了脚步,杀气腾腾的说:“雷哥,带着这两个家伙,一起去医院。”
“好的,樱雪小姐。”
雷哥兴奋的吆喝一声:“把这两个家伙绑起来,小九,去把车开过来。”
“好咧,等着我,马上就来。”
那名叫做小九的混混应了一声,一溜小跑的去开车。
似乎是察觉到苏樱雪的愤怒,雷哥一点都没含糊,用牛筋制造的绳子把伯南公爵和杰克捆的跟粽子似的。
这种绳子深入皮肉,越挣扎勒的越紧,唯有杰克断了四肢,不太好捆,只能简单的缠绕一圈,若不是寒气冻结了他的血液,恐怕他早就失血过多而死。
一辆依维柯驶了过来,雷哥带着手下紧随着苏樱雪等人的车辆向医院开去。
东北哈市方家大院,苏哲与琼斯还在浴血奋战。
琼斯虽然变身,牺牲了速度,力量和防御上升了两倍,但依然远远逊色于苏哲的神识三叠,苏哲想要杀他轻而易举。
但苏哲的目的是为了活抓他,同时想趁机了解一下这所谓的血族到底有着什么手段。
所以才和他缠战至今,琼斯的手段尽出,却依然奈何不了苏哲,顿时心中大急,一咬牙怒吼一声:“血色天幕。”
张口喷出一口鲜红,身后的血红披风突然凌空飞起裹起血液,在空中伸展开来,向苏哲兜头罩下。
苏哲只觉眼前一暗,一股浓郁的血腥之气令人闻之欲呕的,全身的血液为之沸腾,竟然有种离体而出不受控制的感觉。
琼斯本就惨白的脸色更加苍白,浑身浩瀚的气息为之衰落。
苏哲心中大惊,动作变的不受控制起来,浑身的血液都不听使唤,皮肤泛起血色的嫣红,喉头一甜,口中喷出的鲜血被血色披风吞噬。
随着血液被吞噬,似乎建立起血液与披风之间的桥梁,体内的鲜血源源不断的透体而出被披风吞噬。
皮肤出现大面积的开裂,苏哲瞬间成为血人,就如枯萎的红花,身体迅速干瘪,失血过多让他头晕目眩。
就在危急之时,血刺发出兴奋渴望的颤抖,不等召唤就从星妖空间骤然而出,向披风刺去。
披风应手而破,却并未碎裂,反而化作浓浓的生命精华涌入苏哲体内,让他精神为之一振。
琼斯面露骇然之色,惊呼一声:“你竟然能破我的血色披风?”
血色披风似乎是精血所制,在血刺上不断缩小,融入苏哲体内,不但修补着他的伤势,还不断的增强他的气血之力。
琼斯目中露出不可置信之色,拼命的想要夺回披风,但却无济于事。
血色披风仿若被一股无形的吞噬之力缠住,琼斯怎么都抢不回来,反而震惊的发现自己的力量在不断的流失,顺着披风进入苏哲的体内。
琼斯自知已经无可挽回,暴吼一声:“血遁!”
张口喷出一大口精血,整个人瞬间瘦了一圈,身影以肉眼难以察觉的速度骤然消失在黑暗中。
苏哲叹了口气,挥手让猎等人不要再追,这血族的速度本就快的吓人,再施展这血遁之术,根本追之不及。
但他相信琼斯施展这种违背速度定律的保命之术,必定也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万米外的街头上,琼斯突然在半空现身,落在地上时连连呕血,精神萎靡到了极点。
“咦,一个吸血鬼侯爵!”
身后一个惊喜的声音传来,琼斯心惊肉跳的转头看去。
不知何时站在他身后的英俊男子正满脸阴鹜的看着他,眉宇间的连心眉颇为醒目,浑身散发着强大的气息。
琼斯心中哀叹一声,特么的这华国都是些什么怪物,那个苏哲这么强大也就算了,怎么随便大街上碰到一个人都这么恐怖。
毒蜂狞笑一声,从深山溶洞一无所获出来后,他心里就全是郁郁不平。
作为拜血教千年难得一遇的天才,他自认为天下宝物都应该属于自己所有。
没想到异宝刚出世却被人捷足先登,这让他极为恼怒。
虽然不知道出世的是千叶莲,但毒蜂天赋异禀,嗅觉极为敏感,尤其擅毒,由现场未散的毒物气息,判断出这出世的宝物必然是对他修炼毒功极为有用的草木之精。
这种天生天养的草木之精对他有莫大的用处,他如何甘心放弃?
在和众人分开后,他就凭借着敏锐的嗅觉顺着苏哲逃走的方向追去。
奈何天降大雪,那一股微不可闻的九叶莲香气若有若无,在深山老林中兜了好多圈子,才找到一个大致的方向。
最终终于追到了哈市,可没想到一到红尘俗世,就彻底断了线索,再也闻不到千叶莲的气味。
毕竟苏哲在收取千叶莲时,身上只是沾染了微不可查的一丝味道,随着时间过去,来到哈市又洗澡换衣服,再加上哈市繁华,污浊之气早把千叶莲的气息掩盖。 毒蜂郁闷至极,只能在大街上闲逛,希望在茫茫人海中能侥幸重新找到线索。
没想到却碰到了自称为血族的吸血鬼,这来自西方的吸血鬼对别人来说一无是处,可对拜血教来说,却是能够帮助他们修炼的好东西。
吸血鬼和狼人一样,都是通过基因药物进化出的怪物,只是吸血鬼的进化更加艰难。
狼人是肌肉细胞组织变异的产物,而吸血鬼是血液基因变异的产物。
如果用华国的武学来比喻,那狼人就是修炼外功的,而吸血鬼是修炼内功的。
吸血鬼相当于不死不灭的生物,即便受创再严重,都能够通过吸收血液中的精华来修复创伤,哪怕是残肢断臂,也能够通过在血池中沉睡来恢复。
拜血教本就是崇拜血液的教派,对血液的研究丝毫不下于西方的血族,毒蜂身为拜血教的千年奇才,对西方吸血鬼的了解更加深刻。
西方的吸血鬼是他们强大自身修为最好的良药,每一个吸血鬼自诞生之日起,都会在脐下三寸处凝聚出一颗血核。
这是吸血鬼全身的精华,是动力的源泉,也是唯一的致命之处。
只要取出或者毁灭他们的血核,他们就必死无疑,否则,只要给他们时间,他们就会慢慢恢复。
拜血教身为邪教,哪怕是西方血族入侵,他们也自私的从来没有对外声张过,都是抢着击杀吸血鬼,获取他们的血核。
这血核修炼拜血教《淬血术》的成员可以任意的吸收,转化为自己的功力,增加自己的修为。
奈何中西方武林多少年都没有出现过大规模的冲突,偶尔来犯的都是变异狼人和普通武者,即便偶尔出现个别吸血鬼,也因为速度太快难以捕捉。
所以毒蜂想要获得血核也十分困难,在这里意外的遇到一个受创的西方血族,他岂能不喜出望外。
心头的抑郁为之一清,伸手抓住琼斯,手掌一把插入他的腹内,掏出血核。
琼斯毫无反抗之力的死于非命,失去了血核,整个人瞬间变成了干尸。
毒蜂拿着血核却皱起了眉头,血核不全,只剩下了三分之一。
难道血核外化了?这该死的吸血鬼还真是胆大。
也活该琼斯倒霉,作为血族的年青天才,又是血族大人物的后代,他的修炼之路极为顺畅,也养成了他骄傲自大的性格。
虽然血族的长辈一再叮嘱,华国武林深不可测,让他一定要小心,他嘴上答应,实则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
不但狂妄的把血核之力外放三分之二化为血色披风,就连跟他一起来华国负责保护他的埃尔斯侯爵都被他甩掉了。
血族是西方古老的贵族,分为骑士、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对应华国武林的武者、人武、玄武、地武、天武境界。
琼斯和杰克都是三十岁就成为伯爵的血族天才,为了锻炼他们,血族在黑暗议会的高层多次申请,才争取让他们出来执行任务,没想到却落到现在一死一伤的下场。
特么的好不容易天上掉下个血核,竟然只有三分之一,这让毒蜂大为恼火。
以他睚眦必报的性格,立刻迁怒于打伤了吸血鬼的人,“我倒要看看是谁抢我的猎物。”
身影一闪间就消失在原地,迅速的在附近查找起来,按照琼斯伯爵等级和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