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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风吹走的青春》作者:初雪晴天
内容简介: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树叶黄了,有再绿的时候;梅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青春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第一章回乡省亲
2001年的火车还是绿色的铁皮车,又慢又闷,每当节假日过道椅子下都是人;在座椅下放上几张报纸就是个简易的卧铺,而且还不会挤,只是气味有些难闻罢了。
依稀记得那时候我该上五年级了,家里开了一个五金店,母亲在家看店,父亲在外做装修,那年我刚满九岁,也是第一次过生日,舅舅给我买了一个很大的蛋糕,花了二十多块钱,我开心了不知道多久,也是我家五金店开张不久,不知道是当时是入错了行还是爸妈不会做生意,每个月下来总是入不敷出,贵阳的夏天总是不冷不热,这里是避暑胜地,而我却在这个夏天离开了;离别总是显得有些伤感,而我却显得格外的兴奋;对面开小卖店的叔叔在我离开时送我一盒口香糖,还有一支笛子--我学了一段时间的,但是没学会。隔壁卖水泥家有一对姐妹,算是我玩得最多的小伙伴了吧,离别时她们傻傻的笑着说以后回老家找我玩,我不知道最后是怎么走的,依稀记得离开的时候大家都是笑着送我离开的,现在依然记得那些笑脸。
七月正是农忙的时候,返乡的人还是挺多的,每个人都是背着一大包还提着几桶,那时候的包大多是相当于两个人的体积那么大,舅舅是把我从车窗丢进去,再自己爬进来的;在车窗看见的几乎是一群包在流动,人们的头都被背上的包挡住了,列车员几声哨响后关上了车门,火车鸣笛,车缓缓的动了。车厢没有现在的空调,只有一个小风扇不停的转着,呼呼的吹着,空气里夹杂着汗味、烟味、香水味;我对这些味道是很敏感的,所以我总是要坐窗边,打开窗,列车移动起就会有风吹进来,这个位置是舅舅用几根烟不停的套近乎给换来的,那时候人们都比较豪爽淳朴,几句话是老乡,见我是又小孩子就换了,然后开始天南地北的胡吹,我喜欢这种嘈杂声,感觉亲切,听着听着我就睡着了,那时候会路过攀枝花,那里的夜景是最美的,每当到了那里舅舅就会叫醒我,只是记得那里有很多的灯光会把夜空照亮,火车上半夜有各种小吃叫卖,记忆最深的就是筲箕装的麻辣牛肉,买上一小包用竹签插着吃享受呀,由于家里挺穷的,以前跟爸妈一起时,只能看着流口水,这次舅舅满足了我的愿望,吃饱了就美美的睡着了。
火车晚点了,第二天中午才到了重庆,重庆到岳池的只有最后一班长途客车了,半夜两点时候才到,下车时天空还下着小雨,幸运的是行李比较少,我跟舅舅靠着月光摸索着回家的路,经过半小时的跋涉终于看见了姥姥家的小楼房,空气里有泥土跟杂草的清香,一切的声音气味显得是那么的熟悉,姥姥跟姥爷都已经睡了,姥姥家的小黄都忘了我气味,但却记得舅舅的气味,大老远就摇着尾巴迎接着我们,我靠近时,对我还有几分敌意时不时还要叫上几声,到家时候还有几分兴奋,姥姥给我们做上一碗荷包蛋面,吃饱,热水洗漱过后,倦意袭来,一觉直到大天亮。从市区回到乡下,总是有几分不适应,这里没有以前的楼房街道,只有泥土瓦房,没有宽阔的街道,只有一条条小马路,车过尘土飞扬,也不像市里总是人来人往,只能看见土地里劳作的人们。
醒来时姥姥跟姥爷都去地里劳作去了,乡里的早饭一般都是稀饭咸菜,自己去锅里盛一碗红薯稀饭,咕噜咕噜几口喝掉,就跑出去在田里山上寻找自己的快乐,在城里爸妈总是很少让我乱跑,感觉自己总是被束缚着,回到乡下感觉一切都是新鲜的,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像在城里这也不能那也不能,可以上山去找野味,看见谁家的果子熟了就偷偷的去摘,跟着一些年纪稍大的孩子爬树捉知了,等家里打过谷子后,去田地里捉泥鳅、鳝鱼。
早饭过后我摸了摸肚子,正准备出门,不知道是院里那家男孩跑我家门前看我几眼说道:“你叫什么?”
我看了他一眼他显得有些黝黑,然后小心答道:“李哲,你呢?”
他笑笑答道:“李星,我们是一家人呢,你是从哪里来的?”
我:“我是从很远的地方坐火车回来的”
他摸摸头愣愣的说:“什么是火车呀,很好玩吧?”
我感到一点诧异说:“你没见过火车么”
他不好意思的笑笑说:“没有,最远我就到过镇上去过,见得最多最大的车就是中巴车了(小客车),你快说说火车是什么样子的呢?”
心想他居然没坐过火车,我有点自豪的说:“它是一节一节的,绿色,每一节都有一辆中巴车那么大,有很多节,但是我没看见头是什么样子的,以后你出去坐过就知道了”
他尴尬的笑笑说:“好吧,以后我一定去坐坐,嘿嘿,走我带你去山上玩。”
我反问道:“山上有什么好玩的”
他拉住我的手说道:“你跟我去就行了,可好玩了。”
“好吧”我被他的真诚打动了,这是我回到家认识的第一个小伙伴,只是记得是他带我上山的,带我认识了许多的周围的孩子,由于我是外面回来的大家都会我很感兴趣,总是问我这问我那,吃过饭总是会有很多小孩子过来找我出去玩,去山上找野鸡窝,找野兔,采野菜,去偷黄瓜,偷果子,几天过后我身上也带上乡下孩子的野性,每天总是吃饭天黑才见人,其他时间就跟着这些孩子们到处疯,我们中也没有孩子头,想到什么就玩什么,那是我这最开心快乐的一段时间,那纯真的笑容,多希望永远定格在那瞬间。
半个月后舅舅把我送去了奶奶家了,在奶奶家我的活动范围就大大缩小了,还好这边有一个仅仅比我大三岁的哥哥,不会太寂寞,其实我一到六岁都是跟奶奶长大的,我没见过爷爷长什么样子,就连母亲没见过,父亲十五岁那年爷爷就去世了;为了给爷爷治病家里欠下了许多债,爷爷去世不久父亲就出去打工挣钱了,孤身一人在外面打工还在家盖了房子,这点是我比较佩服我父亲的。由于奶奶是初中生,奶奶的那个年代农村里读书的人很少,初中文凭就很不错了,父亲就让我跟着奶奶,每天背书练字,希望我可以把基础打好,为以后上学做准备,所以在奶奶这里每天做得最多的就是背书,很少时间才能出去玩玩,奶奶见我还是挺高兴的,奶奶是最疼我的,从小到大奶奶都没真的打过我,最多只是吓吓我;记得一次放学回家奶奶没在,我又热又渴就跑到井边趴着就开始喝,结果奶奶刚好路过逮个正着,奶奶是多次警告过我不准直接喝井水的,而且又非常危险一不小心就会掉进井里,我以为完了,一顿鞭子肯定逃不过的,结果奶奶只是拿鞭子轻轻的拍了我记下说:“这次让你看看奶奶是会真打人的,只不过没把你打疼下次就真的会用力了哦”。
第二章 入学
平静的生活总是幸福的,奶奶这边的日子就要清平很多了,每天都是早上七点起床吃饭晚上七点准时睡觉,家里没有电视,奶奶也不喜欢电视里嘈杂声;晚饭过后我会陪奶奶坐在门前看看星星,奶奶心情好会给我讲讲过去的一些趣事,我听着伴着淡淡的晚霞就慢慢的睡着了,天蒙亮奶奶就会起床烧饭,柴火在灶里噼噼啪啪的烧着,不时传来阵阵米饭的清香,天空还挂着几颗不愿离去的星星,时不时传来一阵鸡鸣,院子里的黄狗偶尔也会符合几声,不一会早饭好了,我差不多也洗漱完毕,早饭过后,奶奶拿上农具,牵着我去地里劳作,路上空气湿润夹杂各种杂草树木的气息,鸟儿在枝头叽叽咋咋的交谈着,晨光透过树叶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我在树下背诗词,奶奶在地里除草;下午奶奶会午睡,等奶奶睡着我就可以偷偷的跑出去玩一会儿,记得有好几次被奶奶抓住,罚我好几天不准出门天天在家练字,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读书的,奶奶不喜欢与人接触,也许是一个人生活得太久的缘故吧,也就我能陪奶奶说说话,所以很少让我出去。
很快就到了该入学的时候,父亲母亲也回到了镇上,在镇上租了一个铺面继续开店,我过去的时候店已经开张了,那时候我是外省回来的在当地镇上读书是要费不少功夫,父亲通过熟人介绍送礼送钱找到镇边上的一所学校让我入学,在贵阳的时候又经常转校耽误不少功课,我大多的功课都是自学的,到石浦镇的时候我乘法口诀都背得不利索,就语文好点,诗词许多老师没教过的我都会背,当时老师认为我城市好学校转回来的成绩应该很好就经常抽问我,我闹出过不少的笑话,最简单的加减乘除都出错。小学的友情是最纯洁的没有一丝杂念,如果有,那最多也是一角钱一根的麻辣串,或者五角钱的泡泡糖,我人生的第一个朋友黄俊军,我一直都叫他黄军小日本的,他是班上成绩数一数二的,我不知道怎么跟他成的同桌,估计是父亲给老师送礼的功劳吧。
说说这所学校吧,按理说呢这学校应该是算乡上的吧,但是离镇上只要几分钟,所以这就是一所挂着乡上小学却在镇上的学校,学校只有三层楼,每个年级只有两个班左右。
第一次去学校那天天空是下着朦胧的小雨,在教室门前所有任课老师都打量着我,而我总是头低着,等老师给父亲交代完了,一切入学程序后,傻傻的说:“我会认真努力学习的”。然后进班上去了挑了一个靠后的位置坐下,开始打量这个我将要生活两年的班级;第一次上的是语文课,老师姓田,上课说的方言,听得我迷迷糊糊的;课后班主任帮我领来了课本,还给给我安排了一个前排位置,入学算是完成了。
班主任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据说练过武功,我记得他有一台苹果电脑是台式的,那是还是03年刚好小学毕业,我去他寝室看见过的。他喜欢我们叫他老徐,这样不会显得有距离感。老徐喜欢踢足球,在我刚去的时候他就组建了班上的足球队,我也跟着他学了一段时间,由于我当时跟随父亲习武,所以身体比较好,十一二岁就敢与十七八的对撞,记得那时候我当守门员还被一个同学直接一球踢我脸上,小时候是不知道疼呢还是不怕疼我忘记了,我全身几乎都和足球有肌肤之亲,老徐有很多传说,那几年的社会还是挺乱的打架什么都很常见,六年级时候班上几个同学不知道在那里拿到的西瓜刀藏在草堆里准备放学去打架,被老徐知道了尾随过去,抓了个正着,直接一个擒拿手,从我们同学手里把刀给抢了,走到闹事的那边几个耳光过去,对面的小子动都没敢动一下,以后我们直接就把老徐当做我们心中的偶像了,他说一我们就做一,到毕业的时候全都考上了镇里最好的初中,毕业时班上同学跟我说老徐教书以前就是镇上的一个大混混,我感觉我的三观被毁了。
妈妈一个人在家里开店,我放假也只有在家帮妈妈守店,后来五金做不下去了,家里转型做了小卖部卖一些零食小吃日常用品什么的,也幸福了我,想吃什么拿什么,我的朋友也从此多了起来,我包里永远有吃的,那时候的想法真的很简单,一点吃的就可以交到那么多的朋友,其实我比较笨的,小时候很少跟人接触,反应就特别慢感觉傻乎乎的;家里店转型以后生意好了很多了,收入也增加了不会再亏本了,每年还可以赚一点,只是爸妈不愿卖假货,所以赚得也不多,由于东西好,价钱也比较低生意就慢慢的好了起来了。
那时候很少买新衣服的,由于赚了钱妈妈破天荒的帮我买了几件新衣服,我都不知道我以前的衣服是哪里来的,也许是哪个表哥穿过不要拿过来给我穿的,说不想要新衣服那是骗人的,哪个孩子不喜欢新的东西。我跟父母的关系一直都不是很好,父亲跟母亲也经常吵架;我总是会笨手笨脚的,母亲本来心里有气看我做错事,一顿打是逃不过的了,所以我是极其不想回家的。记得小学六年级一次跟同学跑去电子游戏厅玩,回家晚了一点,父亲几番逼问我就说出口了,然后就是一顿毒打,我也早已习惯了;挨揍那是家常便饭,三天一小打五天一顿大打;我很小的时候就筹划了几次离家出走,但是被父亲发现说:“你敢乱跑看我逮住你,不打断你双腿”至那以后我就绝了离家出走的心;那时候我的心已经死了,我开始向往外面的天空,我不想被人管束,我不想我的心被束缚,我喜欢自由,我想用我自己的方式生活;而父亲跟母亲总是怕我走上弯路,不让我出一点错,总是要求我不能犯错,要以他们的方式生活。
青春期都会叛逆,我也不例外,十三十四岁叛逆的年龄,每天逃课,出入网吧、游戏厅、桌球厅一切玩的几乎我都会;上课就想着那个班的女孩好看,看见漂亮的女孩子,都想去认识一下,早恋也就是这样开始的吧;那时候很流行交笔友,记得那时候我用笔名的是随风,我喜欢风,风是最自由的,想去哪就去哪。我的初中生活是欢喜参半吧,我是非常早熟的,十一岁就知道找女朋友了;人都需要精神寄托吧,家里我感觉不到一点父母的爱,得不到一丝温暖,所以就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爱情里,希望爱情可以给我所要的温暖、关心。
第三章 初识
刚上初中那会儿我还是懵懵懂懂的,学校总只收三个班,我被分到二班,貌似我被老天给遗弃了,居然没有一个同学跟我同班,感觉有几分落寞,不过新奇还是压过心理那几分落寞。
“嘿!小子你那个学校上来的?”后面座位的精瘦男孩问我。
我愣了一下答道:“十村的,你呢?”
他嘿嘿的笑了就像很早就认识我似的说:“镇小的,嘿嘿,你们学校我知道,你们那个老徐是镇上出了名的厉害,我叫汤云,你呢”
我答道:“李哲”
他双眼放光的看着我笑了道:“你以后跟我一起,这个年级没人敢欺负你。”
我只是笑笑,心里想道我又不喜欢惹事谁没事找我麻烦干嘛呢。然后道:“好啊,谁找我麻烦我找你去,你可别说不认识哦。”
他笑笑说:“你看后面那几个都是我铁哥们,从小玩到大,小学我们就到处打架了,我说话绝对管用,好了我们算认识了,我去我哥们那里去了。”
说完便走开了,我的同桌是乡小过来的一个青涩的小女生,每天上课都得骑半个小时的自行车,长得还算标志,我轻轻的碰了她一下道:“你叫什么名字?”
她看了看我笑道:“蒋春雪,你呢,你是城里的吧?”
我笑了笑道:“什么城里呀,这里跟乡下有什么区别么,我叫李哲,以后就是同学了,你要多多照顾我。”
她傻傻的笑着说:“你一个大男人要我小女子照顾,你太好玩了。”说完便找她的同乡聊去了,我也只是笑笑。当时一个班有接近七十多个人左右,都是收当地成绩较好的从上往下录取,二班的生活只有一个星期,便又开始分班,我认识也只有寥寥几个人,记忆最深也只有小春春(蒋春雪)汤狗(汤云),小春春是我取也只有我这么叫,我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