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不过两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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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不过两三天-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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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
是真把孬小情当姐的,别看他现在这个刑警大队副队的架式,多少年前,他还是个弱鸡少年,孬小情可是护过他一回的,他反正就不太看得上陈沉那个样子,配不上他姐的,她姐值得更好。
完全跟中了孬小情的毒似的。
同事无语了,别的话都不多说了,孬小情的名声还挺响的,至少响的是什么名声,秦简不乐意听,他也不想费那事多说,省得叫秦简那家伙急赤白脸的争辩起来。
孬小情不知道别人在她背后说她,背后说的话都不值得听的,她一向这么认为的,有胆子敢在她面前说的,她可能还会佩服,在背后搅闲话的人,她一向不太在意,要是天天在意别人背后说什么,还不得天天愁白头的,她没那么空时间。
但是顾维,律师名字她是知道的,但不认识。
顾维是个神经病,她是晓得的。
没有一个律师能跟顾维似的神经病,唐森有这样的律师,孬小情都想替顾维点蜡,顾维的律师事务所就在港城地标性建筑“金城大厦”的十八层,别以为那一层都是他的律师事务所,仅仅是一个办公门面,所谓的律师事务所,就他跟他的助手,就两个人——
与他形成对比的是,几乎占了十八楼整个一层的“庆丰律师事务所”,说起来别人都知道的是这十八楼是顾维租的……他自己占了一个门面,把别的都租给了“庆丰律师事务所”,靠租金中间的差价也赚了个不错的数字,这种事儿就够让人吃惊的了。
她先给顾维打了个电话,不仅办公室电话没人接,手机更没有人接听。
偏陈沉又给她发信息,不是一两条,是十几条,看得她都头晕,以前可没觉得陈沉这么粘人的,叫她非常意外,尤其是一条的、一条的内容,更叫她无语——
拿着他自个亲舅舅的把柄威胁她这个坏人,真心好吗?还能不能让她愉快地工作了?真是的,特大号的熊孩子真是伤不起。
等到了金城大厦,也许是她运气好,居然发现顾维在事务所里睡觉,她敲门,还是顾维亲自给开的门,跟她所想象的律师职业形象不太符合,头发乱糟糟的,跟几百年没洗头了似的,都是油晃晃的——
她心里万分嫌弃,面上不曾表露出来,见他还打着哈欠,更是心里犯酸水,还是试着打招呼,“顾律师?”
“做什么,我不是顾律师还能是谁?”顾维身上的衬衫都是皱的,找不到一丝齐整的地儿,他自己到是完全不在乎,再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睡眼惺忪,将孬小情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有事就快说,我还得睡午觉。”
说话挺不客气的,叫孬小情到乐了,晓得这个人估计不爱莫局那一套,索性跟他开门见山地说:“我是唐森的表妹,想见见他,有没有什么办法?”
“表妹?”顾维诧异地再度看向她,是那种看法,从脚看到头,隐约有些轻浮的颜色,“从开始到现在,都不知道有多少表妹去看他了,你是他哪种的表妹?”
“你能带我去见他?”孬小情不跟他辩解,跟不认识的人没必要解释,“我就想知道他好不好就行了,别的我不会多事的。”
顾维冷哼一声,明显对这样的话嗤之以鼻,“叫什么名字?”
“孬小情。”她回答,没有丝毫的怠慢。
“是孬种的孬?”顾维眼里掠过一丝讶色,刚才那种轻浮色一下子就在他个脸上消失了,见孬小情点点头,他回转身,朝里面的小间走去,快要进去时,他回头跟孬小情吩咐,“你等一下,唐森让我交给你一点东西。”
交给她东西?
唐森给交的?
孬小情顿时就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要不是莫局,她指定不可能想起去看唐森这事的,毕竟隔那么远的亲戚,唐森犯的又不是什么拘留两三天就能行的小事,那是大事儿,是大事儿——
她想也没想地就赶紧跑出顾维的事务所。
电梯刚好往上,两部电梯都往上,她被堵在电梯外。
听到“腾腾”的脚步声,她心中大感不好地回头,果然是顾维追上来了,手头里就拿着个红白相间的塑料袋,里头好像是个圆形的东西,隔着袋子还能挺清楚地看到好像是个小金猪的东西。
“喏,这是你的,他说要是你来了,就把这个东西给你,就个小玩意,存硬币的。”顾维不管她想不想要,直接把东西递到她面前,“我算是受人所托,忠人之事,你要是不拿走,我对人也不太好交待。”
递到孬小情面前,她就皱眉了。
那袋子也不知道是放过什么东西的,一股子臭味,浓重的鱼腥味,让她下意识地就往旁边退开,戒备地盯着那袋子,“你是把我熏晕了吧?”
“哦!”顾维好像现在才发现这个袋子的问题,一拍他自个儿的后脑勺,“好像上次买鱼时放过的,我拿出来,拿出来就不臭了。”
他说着将里面的小金猪拿了出来,又试图再递给孬小情。
孬小情不接东西,大踏步地回到他的办公室,拿起张白色A4纸,在顾维诧异的目光下,用白纸包住那个小金猪,小金猪一到她手里,她就觉得有点分量,不是那种放了硬币的沉重感——
她心里真是愁死了。
鬼才相信这里放了硬币。
她更不是神经病,会相信这里面放了硬币。
顾维没再跟她说一句,就回了办公室,将门一关,估计是去再睡了。
留个孬小情好纠结的。
手里拿着个小金猪,跟个傻瓜似的。
电梯一下来,她快速地进去,电梯里面不止她一人,她低头站在角落,忍不住咬起指甲来,感觉另一手里的小金猪千斤重似的,要是有可能,她想把东西直接毁灭了——可这整栋楼都是有监控的,估计要是一查,谁都知道她来过这里。
为了撇清这个事,她决定了。
直接电话给张加明。
与昨天的温柔不同,今天的张加明有些不太热络。
“哦,是小情呀,找我有事?”完全是普通的语气。
她也不计较这个,直接说明来意,“能安排我同谭总长见个面吗?我刚得到一点东西,是唐森给我的,我都不敢放在手上……”
作者有话要说:发现要想写出个女王真是不太容易


☆、009

“不好意思,我现在开会,现在是休息十分钟时间,”张加明说的很坦白,没把孬小情说的事当一回事,心里还有点失望,觉得孬小情跟那些想要接受谭琏的女人没有什么两样,心里头那点心思一下子就淡了下来,“如果有要紧的事,请预约。”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多少让孬小情有些失望。
但她也想得明白,没有人会在原地一直等人,再说了,她又没有失落感,本来就没有多想,既然人家对她的话不太相信嘛,她嫌弃地瞅着用纸包住的东西走出电梯,回到车里,她随手就把东西丢在一边的副驾驶座里,刚要启动车子,眼神又不由得瞄一眼——
有点好奇怎么办?
看一眼,眼睛会烂掉的样子;看两眼,眼睛还是会烂掉的样子。
到底是看还是不看?是看一眼还是看两眼?
她难得为这样简单的选择而觉得有些纠结。
东西都在她手里,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
忍不住的,她就拿起东西来,还是沉淀淀的感觉,也不是像里面放了很多东西似的,就好像是里面只放了一件东西,都说“好奇心能杀死一只猫”,但凡有理智的家伙都不要去看里面有什么东西——
偏孬小情这会儿真是好奇,小金猪的上边口子很小,只能投硬币,她也没有费那个事靠着小小的洞眼看里头是什么,直接把小金猪倒过来,把小金猪腹部的小盖子用指甲挖出来。
她一眼就看到里面有个金元宝。
金元宝?
她的脸顿时就难看了。
是她家的金元宝,不是纯金的那种,而是外边鎏金的那种,通常她亲爸用来给遗体赔葬的东西,不止有金元宝还有些精细加工过的玉,要说谁对丧事最给办得好,除了孬小情她亲爸,全港城还真找不出第二个人来。
尽管孬小情不太喜欢从丧葬业,也不得不否认自个自小就在亲爸的熏陶下认得不少东西,也能临时凑合个人数给故去的人念个经什么的,她还真会,小时候觉得挺好玩的,就学了点——
要说平时唐森要是给她这个东西,估计就是给个好玩的意思,今天嘛,她可不敢想了,怎么看都是觉得有深意的,难不成、难不成……
她哪里还能想上太多东西,巴不得现在就赶去她亲爸那里问个清楚明白,这么一想,车子就启动,就恨不得车子能长翅膀似的——
她到是想快,可快起来真要人命,平时这个时间还真是不堵车,可今天不一样,怪只怪今儿个孬小情出门没看黄历,不知道有大人物打从港城过道,顺便看一下港城如今的风采。
孬小情不知道也是正常,在港城商贸局看着好看,真这个位置摆在哪里,谁都没觉得她有什么的,至于那位大人物打从港城过道,本来是过道,临时看一下,都说是临时的事,也就没有大张大摆的张罗出来,如今正好是大选年,谁都是低调的——
所以大人物今年也是低调的,这位呢,正好是姓谭,唔,跟谭琏一个姓儿?
确实是一个姓,而且是谭琏他亲爹。
就那位立法院的议长大人谭同。
论说起谭同来,谁都知道他就是下一任的领导人了,您要问这还不是没到下半年的那啥啥会吗,怎么说的,都是哪里听的消息了?可谁会说在哪里哪里听的?没有,谁也不会说,有些事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知道就行了。
真的——
就是孬小情这样的,也晓得这些厉害,不得不说人在机关单位这种的混久了,还能坚持住的,都不是傻子,孬小情更不是傻瓜,人情网还盘得很深呢,商贸局要是有什么风吹草动的消息,她指定是第一个晓得的,就是莫局也不如她掌握的全。
但是大人物跟孬小情是无关的,他们商贸局又不是什么接待单位,大人物只说是过道,顺便看看这个城市,就是连港城的领导们都没露面,按大人物的说法是你们该干吗就干吗去,我就是出来看看,想当年我也在这里干过几年,就是想看看现在的样子——
你说能让人怎么办哟,一个个的都不出面,但吩咐是有。
比如清道,也不是把所有道都清了,就清条小道,不是普通的小道,是当年港城政府大楼所在地,谭同那会儿还在这里当任的时候,港城政府大楼还是老式的四合院,如今港城政府大楼早就随着港城的发展迁走了,可能是出于对当年任上的那点情结,谭同就过来怀念一下。
最叫人震惊的是那老式的四合院——呃,是老港城政府所在地,叫孬小情她亲爸孬种买走了,四合院本身就没有怎么修整,还是跟当年一样,一间间的办公室早就给孬种堆满了东西,防火防盗的设施很齐全。
谭同下车时,早就围上来几个人,将他围在中间。
外头阳光挺好的,谭同就穿得很普通,里面是件薄款的白衬衣,外头是灰色的夹克衫,笑得跟隔壁老张一样亲切,要不是身边围着人,那气势有些惊人的,指不定没注意的人还能将他当成普通的教授,或者是普通的公务人员——
孬种有两个徒弟,平时还兼职当和尚的给人做法事的。
谭同过来的时候,他还在做纸花,最近弄了个新花样,打算在花圈上试试,要是觉得不错的话,就多推几个款式的花圈,到是小徒弟乍乍乎乎地跑进来了——
“师父、师父——”他还大叫。
叫得孬种差点把纸花折过头了,他没好气地朝小徒弟瞪去,“叫什么叫,跟个毛头小子似的,给我好好说话。”
小徒弟长得好,面皮白嫩的,学历还是重点大学,孬种觉得这些表面够可以了,男人不要太精明,能老实做事就行,偏偏有时候这小徒弟干事没有重点,生嫩的跟个十几岁小男孩似的,当年还有点想法,现在早就没有了——
呃,不是他想搞基,是他想为了孬家的事业有人继承,好找个上门女婿。
小徒弟重重地深呼吸,把气呼出好几次,才有那么一些些觉得气息平稳了点,但是那种惊愕的感觉还没有褪去,他下意识地拿手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师父,外面、外面——”
“老孬?”
没等他说完,外头有些亲切的声音就传来,让孬种下意识地抬头,抬头就看见从外头大门进来的中年男人,那张脸,蕴含着亲切,斯斯文文的,挺叫人亲近的,双手负在身后,一步一步地走进来,尽管让人觉得亲近,可还是透着一种上位的架式,那种架式似乎与生俱来,生生地拉开人的距离。
“老孬?”
这位就是谭同,他笑笑地再叫了一声。
孬种才算是反应过来,他、他也不算是反应迟钝,也自认是见过世面,就他经手手的生意哪样的人没办过呀,偏偏是这位——人家是如今是什么人,他是什么人呀,要说两个人怎么认识的,也就是当年孬种那是当过义务兵的——
每个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有义务参军的义务,而当时孬种义务兵时,谭同当时就负责新兵训练,义务兵才一年半,孬种早早地就退伍回家,这位谭同哟可是不一般的人,在军队干了几年就转入地方,一直往上升职,到如今的立法院议长。
孬种顿时笑得很殷勤,心里就想着人要是这位开口,呃,也不是开口,就稍稍地提一下,他这生意估计都能进一步扩大化经营,赶紧上前,双手就要去握谭同的手——
偏谭同身后的人,就站了出来,挡在孬种面前,没等孬种觉得这个动作有些下人面子的想法,谭同就挥手让人站开,亲自站在孬种面前,让孬种握住双手,——到是孬种一握住手就紧紧地握着,生怕财神爷给跑了……
“谭连长,这都多少年没见了,你还记得我呀?”
孬种既是兴奋,又是感慨的,表情极到位。
谭同没想到他的力道这么大,握得他的手都有点疼,他到是没流露出来,这点喜怒不于形色的本事,他自然是有的,也不止这一点点的,泰山崩于前,估计都不会变色,他反手握住孬种的双手,“你小子干的不错呀,能挣下这么一大份家业的,我都比不上你的自在啊,哈哈哈哈……”
这说的,叫孬种真是满肚子的“意见”,都快是下任的领导人,怎么话说得叫人牙疼的呢?“呵呵呵——”他赔笑,当然,脸上的自满那是满满的,一点都不掩饰,“哪里、哪里,我这都是下九流的行业,哪里上得了台面去——”
自谦的话说得很好听,可他哪里有自谦的样子,分明满是骄傲。
他们在里面说话,就孬小情一个人被堵在家门口,进不得。
门口堵着的人,都不一般,是特警啦,还有国民保安队的,将进她家的路口都堵得严严实实,她一个大活人的,居然想不到回家得往哪里走的,手捏着个小金元宝,索性给秦简打电话——
也不是问特警的动向,她就问她家门口是怎么了。
秦简悄悄地告诉她是怎么一回事,惹得孬小情都觉得有些扯蛋,怎么最近谭家的人出现的这么频繁,她索性打个电话给她亲爸,“爸,你快出来接我啦,我进不得家里了,都什么人的,把我们家门都跟路口都堵了——”
孬种这个人,什么事都是女儿说了算,就有两件事不由得女儿:第一改姓改名字;第二就是招个上门女婿——女儿一个电话,他哪里还顾得上面前的这位,一脸焦急地就要往外走,“谭连长、谭连长呀,你可把我女儿堵在外头了,她进不来,可吓坏了,以为我都干了什么事儿……”
“你还有个女儿?”谭同面带笑容。
“我就不能有个女儿呀?”孬种没理他,直接就往外走,“你就帮帮忙,让我女儿进来,我女儿要是进不来,她指定得哭给我看,你晓得的,没娘的孩子,我当娘又当爹的把她给扯大的,要是她进不来,她得哭的……”
这么“黑”孬小情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哈哈哈;总算今天有点空了;晚上再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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