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本和秦云在一起吃饭,而他也恰恰因为这样一个电话而不得不匆匆离开。
那一别之后,再相见,竟是我们谁也没有想到的,某种意义上的永远再见……
我是你心头的一根刺
我一直没有看传说中《裸婚》,事实上任何有关婚字样的书我都不敢看,不管它们是多么的红。
我会这样清楚地记住未曾真正谋面的它,仅仅因为宣传上的一句话——前夫是场水痘,痒过抓过,如今只剩下浅浅的印子;而我妈则是血栓,顽固不化,简直令人半身不遂,万念俱灰。
我没学过医,不懂什么病更可怕。然而我想我的“婆婆”一定会是比血栓更绝望、更无药可救的痛,能让仅有的希望在瞬息间泯灭,能让光明的世界只剩下暗黑。
——by郝仁日记
1。
浪漫是需要金钱堆砌的,可纵然没有浪漫的爱情,也需要果腹的面包。
有情饮水饱是传说中的传说,只能听听,不能当真。现实里那些只喝水不吃饭的主儿约莫早就升天去了。
易笙几乎休完了他所有能休的假期,又接到同事的追命CALL,自然得回公司给衣食父母做牛做马、任劳任怨。
我想易笙的老板的确是个相当成功的生意人,因此易笙一回到公司,还没机会坐热他饱受相思之苦的小椅子,就接到了一个足以让他加班、加班再加班的项目,而且还是去一个通讯都有些困难的穷乡僻壤。
这种项目一般情况下,都有个牛哄哄的名字,叫做开发。
看着苦着脸收拾行李的牛马童鞋,我蠕动着嘴角,努力了很久,才硬生生把那句“你是不是把自个儿老板的妞儿也给泡了,才会落到如此下场”的真诚疑问给吞下去,没有再刺激即将流放边疆的孩子。
不过,说是流放,但眼前这位只会做做接洽、调解、翻译等等的“无能”人士,其实也就出走个个把月而已,比起那些不得不在那里上山下海、长期劳作、鞠躬尽瘁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们,这家伙实在是幸福得近乎可耻。
当然,这些大实话我是绝对、绝对不敢说出口的,生命诚可贵啊。
*
易笙这些年约莫常东奔西跑,因此收拾起行李来相当利索,不擅家务的他居然三两下就把那堆应该不算少的东西全都巴拉好了。他的行李很是轻便,就一LV的小拖箱,再加个小手提,搭着那身革履西装,还真有那么回事儿。
我看着站在镜子前努力把自己打理得更加衣冠楚楚的易笙,犹豫了一下,还是给他准备了一些解酒药和胃药,又装了满满一饭盒他最爱吃的卤味,塞进他的行囊。
易笙似有些意外,看着我的举动,目光灼灼。我被他看得耳朵一阵发烫,有些恼羞成怒,却被他牢牢地搂进了怀里。他像要勒断我的腰一般,粗鲁地抱着我。
我吃痛地倒抽了口气,不及抗议,便听得他霸道又不可理喻的话语:“郝郝,你一定要想我。”
“好好好!”为拯救我可怜的小肥腰,我很识相地立刻屈服于恶势力。可恶势力就是恶势力,居然想得寸进尺:“说一个‘好’!记得,一个小时就要想我一次!”
这孩子,到底有多堕落才能说出这样台剧的台词哪!我无力地朝天翻了个白眼,无奈地哼出一个很是气弱的:“好……”
易笙大爷显然还不够满意,可屈服再屈服的我着实已忍无可忍,猛得一提脚,没真用力地踹开了他,然后悲催地揉着自己遇人不淑的腰:哇靠,这混蛋,知不知道温柔这两个字怎么写啊?!
在我穷凶极恶的瞪视中,恶势力畏惧了。易笙缩了缩脖子,委委屈屈地矮下了半截身子,一手捂着伤处,一手仍提着他的小包包,犯贱的嘴还很不甘心地继续废话:“记得,要想我哦……”
“嗯嗯!”我不耐烦地挥挥手,像打发对骨头念念不舍的狗仔一般在心里疯狂地呐喊着:滚吧!快滚吧!快点儿受苦受难去吧!
对于我的态度显然相当不满的易笙扭扭捏捏的,一脸敢怒不敢言的小媳妇样,还很是梁祝的一步三回头,不知道的估摸着还以为他在演什么狗屁倒灶的戏码,偏生那张脸蛋装什么都有模有样的,气氛渲染能力一流,让我又气又好笑:这厮不去演戏,倒还真可惜了。
当易笙第八次转过头来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了:“好啦,同学,别玩了,小心赶不上火车被老板打屁股!”
“你嫌我!你居然嫌弃我!”易笙泫然欲泣,那模样就算不能搞个小金人小银熊,估摸着也可以参选个什么卓别林搞笑效果奖了……
“是啊是啊,所以你别在这儿碍眼了,快滚吧!”我笑开了,直视着他淡褐色的眸子里那个脸上带着小小幸福的自己。
易笙看到我足够灿烂的笑容,终于满足了。
扔下被蹂躏许久行李,他上前用力拥抱了我一下,一句话没说就头也不回地跑下楼。
楼道里提提踏踏尽是他急促的脚步声,以及那声略显遥远的:“我会尽快回来。”
我倚着门,一直维持着淡淡的笑容,默默注视着陈旧的楼道,悉心听着他渐行渐远的脚步声。
直到那笑容,僵在脸上;
直到那声音,连脑海中也不见。
我木木站了很久,久到脚都发了麻,才挺直僵硬的脊背,转身回房。
*
在踏入房间的那一瞬间,我突然有些怔然,为这格外空荡的感觉——明明,装饰家具都和过去一模一样;明明,窗帘地毯什么都没有改变。
然而这些陪伴我多年的新旧物品,在他离开的这一刻里,竟是如此的陌生,充斥着那久远岁月中伴我走过青春年华的寂寞气息。
腿莫名有些发软,我靠着门背,缓缓蹲下身子,不由自主地扯了扯微皱的地毯,那是我从澳洲带回来的,是常常惦记着易笙的Wang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我坐在地毯上,低着头,脑袋一片空白,直到身体发寒,才僵硬地抬起头,再度环视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变得黑漆漆的房间:熟悉又陌生。
我忍不住自嘲的一笑,笑自己的看不开,他不过出个差,他离开还不到一个小时。
其实,这世上哪有什么寂寞气息,说白了,不过是心的变化。
我根本就没想过要和他天长地久,我不过是厌倦了争执腻烦了争吵,想要得过且过地守着他,哪怕只有个把月也好。
可是现在呢?他不过小小的离开,我却已经开始恋恋不舍……
我真是没一点儿出息。
你是我心头的一根刺
我本以为自己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学会了不再浪费时间去想念和回忆。
想念是一把利刃,把心割裂。而回忆,则是隔离现实的盾。
听说有种叫大欢喜的天下至毒,能让吞服者一生陷入幸福的魔障,直到死的那一刻才发现——
原来,所有的一切不过是自以为是的幻觉,在别人眼中他不过是一个可悲的疯子。
黄粱一梦,惨不忍睹。
最后,在极度的痛苦和扭曲中,死亡。
我不想活得那么可悲,何况很多时候,遗忘远比记得更快乐。
我忘不了,也并不是真的那么想忘记。
但至少,我可以选择不去想。
**
拖着有些发麻的腿走进书房,我一声不吭地将易笙的御座清空。
直到那里复于空荡一片,我才满意地回到书桌旁打开电脑浏览,看看出版信息,扫扫官方网站,再瞄瞄最近走红大卖的小说类型,为下本小说打基础。
我不是真的勤奋,事实上我懒得几乎无药可救,一再被人称为拖稿大王。但这些年我却非常努力,令很多人跌破眼镜的勤奋着。
只因为我知道寂寞最大的敌人是忙碌,而抵抗不安最好的方式便是工作。
在那些不安而寂寞的日子里,正因为忙碌的工作,忙碌的学习,忙得恨不得在图书馆里扎帐篷,忙得让婉婉想催稿都没有太多机会,我才没有闲暇去胡思乱想,想为什么易笙不联系我,想他现在又抱着哪一个美人,看着哪一双眼睛……
我本性内向,个性别扭,不适于群聚生活。平日里伪装的活泼也只为一时的需要,需要一些声音填满空洞寂静的世界,让自己不真的那么空洞。
而在离开易笙之后,我竟忘记了所有的需要,仅仅只是无声的、沉默的等待着。
直到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等待真的可以把人逼疯。
我甚至觉得自己可以理解梵高到底为什么要割下自己的耳朵去讨好一个□。因为很多时候,在无边无际的沉默中,我也会有一种冲动,冲动地想要用刀割开自己的动脉,看着鲜血涌动的凄美。
当然,我并没有真的这么做,我想那多半是因为我还没有疯透。
最后,我将这些扭曲的心态变为一个阴暗至极的故事,灰色的,晦涩的,像阴雨天走过堆满垃圾的羊肠小道,微湿的裤脚,流窜的耗子,刺鼻的恶臭。
这样的题材和文字当然不可能出版,事实上婉婉读过之后,还要求我若要发表,必须换个名字。
我没有反对,甚至觉得这样挺好。我只是需要一个出口来宣泄内心的阴郁。但是,没必要让认识的人知道。
多余的担心于那时的我而言,或许,只是负担。
我给自己取了个很不起眼很没特色的笔名,平安。
淡然的名字配上这样的文章,强烈的对比扎眼无比,我近乎本能地狂爱着。
在累计了十万字以后,我开始把这篇文章发在网上,悄然无息的连载在一个人气不高的新站,理所当然的没有得到很多人的关注,偶尔也会有人来甩两块砖,批判下内心阴暗的主人公,或在他们眼中非常无聊的作者大人。
我并不在意,他们说得也不全错,我的确无聊。
在这篇文下,我从不回读者留言,也不定期更新,想到了就写,写了更,时多时少,如此这般,年复一年。
只是渐渐的,随着日渐忙碌的生活,我越来越少地去动它。
这个故事在我心里的地位很特别,就好像易笙,常常想着,却又胆怯地不愿碰触。
然而今夜,我似乎又找到了当初的感觉,不可抑制地想要宣泄一些什么。
手指如飞地跳跃在键盘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彻底敲碎了凝结的寂静。
我完全沉溺在了另外一个世界里,等回神时才发现,自己竟一气呵成地写了一万字。
当然,依然是没有结局的结局。
我大方地将他们全都发到了网上,有严重修文癖的我,惟独对这篇文章,从来不加修改,甚至不愿再看第二遍。
因为刹那的心绪是任何一个下一刻,都无法揣摩的。
*
我望着窗外,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
厚厚的玻璃上倒影着的,是昏黄的台灯,以及影影绰绰的我。
一脸的迷茫。
*
空气复静。
我仍然空虚。
偌大的房间,只有自己的声息,对应着类似绝望的文字。
无法言语的讨厌。
我给我认识的所有人打电话。可他们多半很忙,管孩子的管孩子,加班的加班,约会的约会。
我打开QQ,奔波所有有人聊天的群,却发现不是插不上话,就是没人想说话。
天地之间,仿佛只有我空得无药可救。
明明易笙在的每一天,我都过得非常充实,没有一点闲暇也没有时间发呆。
我着实害怕,害怕想他。为了不去想他,我甚至打开久违的邮箱,从群邮件开始,一封封地看,一封封地删。
花了大半个小时删完,又犹豫着想点信箱。
手指微微发着抖。
*
我其实有邮件恐惧症。
在奔走异乡的999天里,我曾染上过强迫症,一日十次地查邮箱,仅仅只是希望能得到一点关于他的消息。
可是,终究没有。
后来,明知道没有,也要去看,用失望凌迟自己的天真,埋没最后的期待。
终于有一天,觉得自己麻木透了,心上那块早就腐烂的肉在被无数次地践踏过后,似乎永远无法结疤。
但是,已不会痛。
从此,我再也没有开过邮箱。
可是如今,我已经见到他了。
我不但见到了他,还吻了他,和他睡在同一张床上,做会生小孩的事情。
是的,我们从没有避过孕。像一个赌局,任由上天决定彼此的命运。
其实,就算怀孕又如何,纵然他会离开,我也赢了一个孩子。
我一个人也养得起,也会给他很多的爱。现在的单亲家庭多如牛毛,何况就算有着双亲,也未必是真的血亲。
若从来的都没有得到过父母全心全意的爱,那么,当他们鱼死网破连孩子都觉得多余的那天,孩子也不会沉沦得不可自拔,不会因为父母的出轨,让痴恋多年的人变得那样的遥不可及。
我从没有隐藏过自己真正的想法,我甚至觉得有些人爱孩子,只是因为觉得应该爱而不是发自内心的爱
血缘这种东西若真的全然可信,我和易笙又怎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我妈当然爱我,可是更爱自己,所以她明知道我爱着易笙,也可以假装不知道;
我爸爱过我,是因为我是我妈生的,假如我妈不要他,他也可以不要我。所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几乎没再见过他,陌路相逢亦无言以对;
易笙的爸爸大概也是爱他的,每当易笙冷冷得看他,他的脸色总是苍白,他想方设法地对他好,这些连我这个外人都知道。可是他和我妈一样,爱自己永远更多;
易笙的妈妈到底爱不爱易笙,实话说我还真不知道,看上去是爱得可以,但是仔细想来全是为了自己,为了留住易笙父亲的心——
所以易笙小的时候,她那样苛刻地要求他,让他变成了别人眼里冥顽不灵的坏孩子;
所以为了让我们分手,她可以将考试中的他关在家里,打他骂他威逼他;
他的心情他的想法甚至他的幸福,从来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但易笙总是说他的妈妈很爱他,所以我想那约莫也是种爱吧,只是我理解不了。
宋依初说我是乐观其外,悲剧其中,戴着笑容,藏着悲伤。
我怕歪着脑袋觉得其实这样没什么不好,伤心是我一个人的事,没必要多几个人陪。
反正开心的事也有很多,见面的机会却很少,聊聊那些都已不够时间。
我们都长大了,于是,注定分离。
怀念不如相见,可是相见太难,只能怀念。
我和宋依初其实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只是一西一东,如此竟也能王不见王。
我们偶尔电话,常常QQ,可是很少见面。
我想她,常常都想,但她工作很忙,还有个粘人的男友,会用和狐狸似的眼睛瞪人,瞪得人无罪也能心虚,全身没一处自在。
我一向珍惜生命,遇见猛禽恶兽,当然只能走避。
黎思雨的身世和我略有相似之处,所以她倒是能理解我,但她说她不想懂,因为懂了,就不敢去要可能的幸福了。
我笑笑,其实心里是同意的。因为就算是在他们眼里这样悲观这样无药可救的我,也还是会想要抓着幸福,哪怕只有一分一秒。
理论的巨人,行动的矮子。
你是我心头的一根刺
我还是点开了邮件,扫了一眼,发现多是各种贺卡及各种广告。
我一封封地读,顺便回回卡片,告诉人家其实我百年难得一碰邮箱,千万别以为我在耍什么大牌。
这些年因为写书,我多了许多闻所未闻的名头,好的坏的真的假的,各种各样,多得我都懒得理。
总不能指望这个世界上人人都有脑子,也不能指望所有人都安分守己,惟一能指望的就是自己的眼不见为净,眼见了当自个儿看走了神。
别人要折腾你有时连理由都不需要,个个都去理会的话,这辈子就没的事儿可干了。反正这种事看多了难免就淡定了,没什么特别。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中国五千年的历史中,有多少前辈走在同一条路上,何苦计较。
胜者王败者寇,脑残都有组织了,林子大了总有些珍禽异兽,看不惯就不看呗,简单得很。
我虽然悲观,所幸倒也简单,所以在这鱼龙混杂乌烟瘴气的圈子里也能自得其乐。
又或许,那是因为没有一种痛,会比当年更甚。
*
对着屏幕,我轻轻的笑,落入眼帘的是一个我没想到的人写来的EMAIL,老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