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离开的99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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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离开的999天-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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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是在祈求,祈求她能放过易笙,能放过我们……
可直到我再站不住地跌坐在地上,她都没有住手。
狠狠踢了倒在地上的我两脚后,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爆睁的眼睛布满了血丝。
她不笑也不叫,坐在地上,定定地看着我。
我没有别开视线,慢慢爬起身,自始自终都沉默着。
突然,她跪在了我的面前,没有焦距的瞳眸里映着我惊慌失措的脸。
她紧紧抓着我的手,一脸凄惨地嘶声大哭了起来:“郝郝,我求求你,算我求你好不好?你放过易笙吧,放过他好不好?”
她的力气很大,我的手几乎失去了感觉。
我茫然地看着那张哭花的脸,哑然无语。
我觉得自己应该嘲讽的,我们的立场竟如此可笑的颠倒着。
可是,我笑不出来。
只有一股浓浓的无力感,在心底泛滥,几乎湮没了手腕的疼痛。
她自言自语地不停说着我听不懂的话,眼里已不再癫狂,只是空洞,没有一点点的神采。
我咬着唇,堵着喉咙的话语怎么也说不出口。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
忽然,她从茶几上摸来了我本以为会刮在我脸上的水果刀,毫不犹豫地往自己的手腕上落下:“我死!我死!这样可以了吧!”
鲜血,飞溅。
她失神地低下头看着切进我掌心的刀口,不很深,但泊泊的鲜血却仿佛流不尽般,无声地流淌着……
我咬着下唇,硬生生吞下在咽喉中的痛呼。
我看着本能伸出去挨刀的手,看着她恍惚的表情,看着那又抬起的拿刀的手,终于说出了那句怎么也舍不得说出口话:“我答应你……我和他……分手……”
所以,求求您,只有他,请您放过吧……
**
从头到尾,我都没有流一滴泪。
我只是仰着头,一直、一直仰着脸。
今天的太阳很大,灿烂得刺痛人眼。
痛得,泛出了一点水光……
当我妈闻讯赶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我一身的伤。
我当然知道自己现在有多狼狈,我从医务室回到教室后,班里同学已用足够明晰的反应给了我答案。
看着她用带着些许颤抖的手轻轻抚过我红肿的脸,我并没有躲开,只是麻木地看着那张美艳的脸,心里突然很是狰狞地想着:如果能毁掉它的话,那么……我们是不是都不会痛了?
“呵呵呵……”我为自己有这样的想法,低低地笑起来了:我真的已经疯了。
眼前这个人明明就是我的妈妈,是易笙之外惟一还愿意给我爱的人,可我却那么、那么地想毁了她……
“妈妈,我很痛苦,痛苦得快要坚持不下去了。”我听到自己的声音,遥远得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一定很宁静,因为我可以感觉出自己的声线,平静得仿佛一汪再泛不起一丝波澜的死水,“妈妈,掠夺的滋味美好么?美好到即使毁了我们所有人也没有关系么?”
我看到,她美丽的眸,倏然落下泪来。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哭,可是奇怪的,心里竟一点儿不疼,也没有丝毫的快感,只是一片麻木。
我的心里,荒芜一片。
从那年春天开始,我的内心便一直那样的荒芜。
一年,复一年。
*
从那一年开始,我开始讨厌下雨天,几近憎恶。
因为直到很多年以后,只要天下着雨,只要我一个人呆着,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这一年的下雨天。
走过了那么多的晴日,天公终于舍得为这个彻底的终结悲悯一次,雨水哗啦啦地冲刷着大地,却冲不去一点点的伤痛。
我依然蜷着身体坐在写字台上,木然地看着如瀑布般狂落而下的暴雨,回想着易笙红了眼发狠的模样,却流不出一滴眼泪,只是心死一样的平静。
看着他激动地为了要一个解释而在我家门上流下的血痕时,我平静地选择了面对,选择了不逃避。
在浸透灵魂的滂沱大雨中,我清楚地看到他握拳时骨节处的斑斑血迹,也清楚地看到了他眼里我无情的嘴脸。我看着自己的嘴张张合合,吐出一句又一句明明灼痛灵魂,却又那么流畅的话语:“易笙,我累了,真的很累了。我好讨厌你妈妈,真的很讨厌,讨厌得没办法再和你在一起……”
雨下得真的很大,我和他的脸上都布满了水,看不出到底是泪,还是雨……
他好像说了些什么,又好像没有。
我什么都没听见,只是木然地看着他,看着淋得湿透的他。
他的表情渐渐变得绝望,空洞的眼里染上了我无法形容亦无法读懂的情绪。
我只听到他转身离去时,丢下的那八个字:“愿相逢不曾相识过。”
心没有碎裂,只是疼痛,针刺一般的用疼痛将这八个字刻入心底最深处。
*
易笙的无视进行得很彻底,没有人会不知道我们的分开。
在老班亦惊讶的表情中,我只是微微地笑着,像个单纯的孩子一样,可爱的笑:“您满足了吗?”
在最后一次模拟考试后,我终于在红榜的前端看到了他的名字。
那一天,我终于又尝到了眼泪的味道。
甜得,麻痹了痛。
高考时,易笙充分展示出了他的才华,考得无比精彩,惊艳全校。
有了这样的成绩,他毫无意外地去了C大,并非我们约定的学校,却非常适合他。而我也回避了曾经的梦想之地,以全校第二的成绩,跌破所有人眼镜的进了似乎比梦想更高一等的学府——B大。
从此,相逢亦路人。
我看着老班满面尴尬,又带点骄傲地接受同年级的其他老师的羡慕,一句不说,径自走到校门口,大笔一挥,在记载了满是红名单的橱窗上,用黑漆漆的油漆笔涂了一行大字:“用最璀璨的分数祭奠埋葬我幸福的这三年。”
据说,我这一任性的壮举竟在学校风靡一时,是是非非闹腾了好一会儿,甚至后来在B大碰到刚考过来的学弟的时候,还能听到他好不激动地提起我的当年,以及模仿我的后辈甲乙丙。
我尴尬地笑了笑,心如止水。
其实那些早已和我无关。
我再没回过那里。
我只是一遍遍不厌其烦地听着范玮琪的《没那么爱他》:“其实你没有那么爱他,真的不需要那么想他,编织过的梦想,自己也可以抵达,谁说一定要有他……这世界那么大,幸福总会在某个地方……”
我在心里反反复复地这样告诉自己:我没错,我可以的,我一定能够做到。
即便如此,我还是一次次地在曲末终结时泪流满面。
最后,我再也不敢听那一首歌。
作茧自缚,无药可救。
我笑得无比悲凉,却不值得任何人同情。

轮回

路金波说:在最好的年纪,不要假装淡泊。爱或恨。都要更用力地生活。
我很是感同身受。
因为倘若时间能够重来,我想自己或许还是会走进同一个轮回。
生活一直很简单,复杂的,从来都是人类本身。
——by郝仁日记
1.
大学很好。
B大是个无可挑剔的学校,有很好的老师,很好的图书馆,很好的硬件,还有很多非常优秀的学生。满目望去,皆是在各方面都比我优秀许多的人才,甚至有很多我怎么努力都赶不上的精英。
这样很好,轻松自然,即便是我有一些似乎相当诡异的体质,也可以毫不费力地低调内敛。
我很欢喜。
没有人知道我的过去。
这里没有记忆,没有曾经,也没有他。
我和易笙活在没有彼此的世界,各自过着不算坏的生活,好像生命中从来都没有那样一个恋人、那样一段感情。
在这个全然陌生的城市,我做着全然陌生的自己,笑着,唱着,跳着,非常热闹地过着和过去完全不同的生活。
十分空闲的时候,我也会无聊的发呆YY,猜想过去的同学若看到现在的我,是会错愕地做上好几晚的噩梦,还是会掉了下巴忘了捡。
不过那些个同学应该已将我遗忘的很是彻底,纵然我也曾很牛B的风靡一时,免费做了他们课余饭后生活的八卦经典。因为毕业到现在,从没有任何校友、同学或者是故人试着联系过我。
事实上,能考上B大的,多半是实验班的学生,一向是很不待见我的,怕是连说起我都会觉得掉价儿。只有考入隔壁H大的秦云会常常跑来我们学校蹭饭,或者请我吃饭。
他和过去一样,傻傻的,憨憨的,并十年如一日地对我释放善意。他真是个好人,太好、太好的人。可惜我真的很笨,我只喜欢坏蛋。
只是连我都觉得意外的是,秦云竟很淡定地接受了我上大学后,几乎可以用天翻地覆来形容的所有变化,从来不提任何多余的事。
他看着我一改过往简朴单调的黑白灰,穿上了花花绿绿各种鲜亮颜色的衣裙,外加大胆地露肩露腿露锁骨,还很有技巧的藏起了赘肉不给看;
他看着我将自己的指甲绘成了各种各样的绚烂模样,长得不用装指套也能演绎现代版的清宫嫔妃,估计晚上出门连防狼喷雾都能省下;
他看着我把一头黑发烫得蓬松华丽,□浪染得黄黄褐褐,又潮又性感,和镜中的我年轻的脸颊很不合;
他看着我像个没心没肺的孩子,总是笑得自在张扬,和同学、室友打打闹闹好像感情很好,但在转首之后却又是一脸冷淡。
面对这种种的种种,他不是没有叹息,只是用更加平和的态度平静地接受了每一个有时甚至连我自己都不敢轻易面对的自己。除了会很坚定毫不妥协地一再没收我藏在口袋里的香烟外,他从不干涉我做任何事,在谈天吃饭时都待我一如过去。因此,和秦云在一起的时候,我总觉得自己还是那个低调朴素的孤僻小女生。
过去,从未离开。
时光交错,恍恍惚惚,弥乱了世界。
可尽管如此,我想,我还是很感谢他的。早就忘记了信任为何物的我,对秦云却有了一种全心全意地相信。我只会找他陪我喝酒,在每年的情人节、圣诞节、七夕节,还有易笙生日的那一天。
我很疯,但到底还没有丢弃最后的底线,理由我其实很清楚,只是不愿深想。
我很胆怯,过去到现在,一直如此。
看着镜中微醺的脸,迷蒙的眼。我恣意的笑,嘲讽的,冷清的,不知所谓。

其实,我的酒量很不好,偏生很有挑战精神地越挫越勇,完全无视宿醉的可怕。所幸酒品不是太坏,既不会大吵大闹,也不会站在桌子上跳食人族模样的脱衣舞,或是很不厚道将无辜路人甲乙丙丁拖到角落去随便乱个性。
根据室友们无良的说法,我喝醉的时候只会傻傻地看着大家憨笑,什么话都不说,什么人都不理,只自顾自地笑出一地眼泪,好像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重病患。
秦云很君子,每次都礼貌地将喝得疯疯癫癫的我完完整整地送回宿舍,或者在天气很不错的日子里,陪我一直坐到酒醒坐到天亮坐到我毫无理由地泪流满面。
他还是很拙,半句安慰的话都说不出,冷笑话也讲得磕磕绊绊,让人浑身发寒。但这样也好,我们在一起多半各自沉默。
他安静地陪在身侧,像一座月光下的雕塑,静默,却很美好。偶尔的偶尔,他也会意思、意思地笑我几句。他说:“郝郝,没想到总是面无表情一脸无所谓的你,居然最是情绪化。”
在这个看多我抓狂、醉酒、暴力、甚至又哭又笑的丢人场面的家伙面前,我什么都懒得说,只瞅着他奸猾地笑,笑到他面色发青、全身发凉,然后怕怕地后退着说:“郝郝,我真没想到……你的本性居然是这样的……”
他一向不够丰富的表情此时倒是经典,经典的诚实!诚实得简直让人悲愤——那根本就是副悔不当初、恨不相识的模样啊!
我看得咬牙切齿,灿烂笑容中尽是黑子爆弹:“哪里!哪里!我的本性活泼可爱,天真纯朴!”
简直是人见人爱的好童鞋啊!
当然,我还兼具了有仇必报的珍贵品质。
事实上,我一直没有错过秦云看到我穿着性感露背的衣服,蹬着七八公分的细跟高跟鞋时,会不很明显常地皱一皱眉的举动。
于是,我邪念一闪,隐藏多年的恶劣因子便叫嚣了着奔腾了。
于是,无辜善良的我“被迫”尊重人类的本能,开始恶劣地逗弄他,折腾他,甚至无良地当着新朋友的面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搞得他脸红脖子粗,才得意地捧着肚子笑到打跌。
没想到,我的室友们倒很欣赏这样的他,纵然秦云就读于远不如B大声名的H大。但他健康帅气,诚实诚恳,算是有身高有人品有相貌有潜力的四有好男人。尤其在大家知道他只是我的麻吉,而没有倒霉的沦落成我的男友后,一干女狼们的色心都沸腾了。
我的室友,平日里随便咧格嘴笑笑也能笑出奸佞形象的洛丹童鞋,对这一现象总结良好:“秦云那厮是多好的对象啊!不说别的,光是看郝郝这样无耻又任性的家伙,也能不离不弃还很阳痿地秉持柳下惠的善良形象,在这个外遇成灾、男娼女盗的糜烂时代,自然会成为女狼们心目中的首席棕马王子!”
说着说着,她的视线就落到了秦云的腿间,狭长的狐狸眼里还闪着奇妙的光芒,看得秦云两腿打颤,脊背发凉,屁股仿佛上了钉子,坐得很不安生。
我只觉牙齿一阵酸疼,有种很不妙又很奇妙的感觉——秦云这厮,大限将至。既然能让跆拳道黑带的洛丹出马,相信他离被正法的日子也不远了……
不过,秦云还是相当□的,像一个坚贞的古代女子,英勇地在火辣辣的目光中独自纯洁。
因此,在秦云不幸地被彻底正法之前,他还异常幸运地经历了我们系男生们的集体仇视,女狼们越来越炙热的□裸的调戏目光,导致他每次上我们学校必狼狈不堪。偏生待他逃回自己学校后,还要被他的同学室友兄弟们联合起来消遣完了嫉妒,嫉妒完了消遣,反反复复——总之境遇就是悲惨,很悲惨。
最后,一向脾气挺好的秦云终于忍无可忍地挂了个电话给我,语气那叫一个悲愤:“郝郝,你不厚道!”
我架着二郎腿,很不淑女地扣着鼻屎,非常专注地看着屏幕上激烈的妖精打架:“没事儿,我只要胸部够厚就可以了。”
“……”
*
大二快结束的时候,篮球部出身的秦云最终不敌跆拳道的破坏性,被有毅力有坚持有恒心有耐心的洛丹童鞋正法于学校边的廉价小旅馆。
第二天秦云在柜台结账那会儿,正巧遇见也才从别的房间宿醉醒来结账的我和其他室友。他的模样简直像个被判了死刑的人犯,神色悲绝,满眼绝望,若非被洛丹相当有力的小手牵着,恐怕早就哭着叫着跑来抱着我的大腿嚎啕大哭了。
相比之下,刚摆脱了处X之身的洛丹倒是一脸的满足,面色红润,春光无限。她很有气势地用长指掸了掸衣摆,然后当着我们的面,安慰性地拍了拍秦云的肩膀,看着他的时候还带着点脉脉温情:“放心吧,我会对你负责的!”
闻言,我和室友们皆是一脸错位的纠结——要知道,这句老土的可以的台词洛丹童鞋准备了至少半年,在宿舍反复练习到我们都耳痛之后,它终于正式登场了!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莫过于此啊,莫过于此。我实在是感慨万分。
至于秦云同志,还算节俭地没有当场吐出一口血来,只是那脸色比吐了一公升的鲜血还要惨淡。之后我才知道,这应该被负责的孩子当日还自掏腰包出了血案的场地费,失身又失钱,真真的悲惨至极。
待回头和室友们说起这事儿,我也只当个笑话。一般他有什么不幸的事儿,我都会当做开心的事儿来说说了。没想到曾经很凶猛的正法执行人洛丹童鞋,竟在我的调侃中羞红了整张脸——她外强中瘠的真实模样就这样在目瞪口呆的我们面前暴露得淋漓尽致!
果不其然,在两人不咸不淡地交往以后,洛丹就从一个典型男人婆变成了非典型性的半淑女。挽着高大的秦云时,个头不矮的她竟一反过往的阳刚强势,诡异地有了一种近似中性的柔媚,真真的温柔漂亮娇羞,还有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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