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俗人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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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俗人一枚- 第7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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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江浙姑娘搞在了一起。
而对黄亮和涂云良来说,两人也打心里的感谢学校的封闭式管理。一群青春洋溢,风华正茂,不论生理还是心理都发育成熟的饮食男女,长时间被困在一地,朝夕相处,在荷儿蒙的刺激下,是很容易日久生情,彼此看对眼的。
在封校的第三周,黄亮正式跟经常和他在英语角聊天的某女生表白。这女生名叫姜小娟,是高职院大二的女生。上一世的王勃也见过,是一个身材丰(漫),长得有点妖娆,有点媚的女孩。王勃记得上辈子两人似乎交往过一段时间,但是后来因为黄亮的黏黏扯扯,一直把人家吊着却又不给人家一个说法终于离他而去,找了外校的一个男生。黄亮后来还一直长吁短叹,恨自己优柔寡断来着。因为除了罗琳,他在大学中交往的几个女友,姜小娟算是长得不错的了,尤其是前(土)后(跷)的身材,对一般的男人很有某种(油)惑力。
在黄亮跟姜小娟搞在一起的同时,涂云良也终于结束了自己的单身生涯,跟同年级的一位名叫汪红的女生喜结良缘,成为了男女朋友。汪红是个高高大大,性格开朗活泼的女生。脸又大又圆,而且人如其名,两边脸颊,经常都是红通通的,像红苹果一样。
汪红也是王勃很有印象的一个女生,上辈子就跟涂云良有一腿,不过要到大学毕业,两人双双考上研究生的时候才会突破好朋友的关系走到一起。王勃印象最深的一点是涂云良经常用一种自鸣得意的语气向他们抱怨,说汪红烦球得很,那方面的(渔)望比他一个男人都大,每次过来找他,都要折腾个大半夜,不把他榨成人干绝不罢休。尽管如此,汪红的人还是很不错的,每次来不仅要帮他洗堆了一堆的臭袜子,臭内库,把他们像狗窝一样的研究生宿舍打扫一通,还会给他买很多好吃的东西,各种水果,方便面,饼干之类的,总是提一大包。
每次听涂云良讲起汪红,大家都很开心,无不捧腹大笑。可惜的是两人像很多学生恋人一样,当研究生毕业后,两人间的情缘便就此烟消云散,各自天涯了。
看着身边的室友们一个个先后脱单,有(清)人终成眷属,王勃也总算放心下来,感觉自己的重生对于身边的小伙伴们来说,总算不完全是噩运,也总算促成或者说提前促成了一些上辈子令他感觉遗憾的缘分。
魏寿松和张唯的分手,黄亮和罗琳的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的悲剧,尽管不算是他的错,尽管哪怕没有他,这两对恋人按照上一世的历史轨迹也不可能有什么结果,但王勃还是对此感到歉疚。上辈子双方的分手固然不是因为他,但这一世,这两队人的分离,却是直接跟他有关。他那犹如太阳一般的光辉夺了身边同学暗淡的星芒,让他们黯然失色,毫无机会。上一世魏寿松和黄亮尽管结局不美,但至少一个夺了张唯的(初)女之身,一个在罗琳的身上上下其手,满足了口手之(渔)。
在室友们一个二个喜结良缘,沐浴(ai)河,和新交的女友徜徉在风景优美的校园尽享爱情芬芳和甘甜的时候,受此影响,王勃也感受到了自己内心的某种蠢蠢(渔)动。他心头的这种犹如春草勃发的冲动,不是来自于别人,正是每天跟他朝夕相处的俏秘书,郑燕。女孩的话语,身上的芬芳,她的一颦一笑,一个柔媚的眼神,都能让王勃的心弦颤抖不已。
他感觉他和郑燕之间的关系,已经到了一个最危险的临界点,到了临门一脚,他只需要用自己的脚背轻轻一推,就能推球入门,进球得分。
以前,他很担心“推球入门”的后果,担心自己原本就混乱无比的感情世界有了郑燕的加入后变得更加的混乱不堪,担心梁娅和孙丽不能接受,担心两人受刺激后离他而去。
然而,现在,在这段在某些人眼里犹如世界末日,所以需要放纵,需要狂欢的特殊的日子,在梁娅和他无法相见,在重医的韩琳和廖小清也没办法像以前一样出来跟他偷又欠,他每天只能单调的守着钟嘉慧和陈香,生活犹如死水一潭,需要新鲜,需要刺激的时候,他身边的俏秘书,在他的眼中,便变得比以前的任何一个时候都要漂亮,迷人而又优雅。原来脑海中那条名叫“克制”,“苦忍”的弦开始崩断,另外一条名叫“渔望”和“充动”的弦却开始拉紧,震颤。
这天,在闲聊中得知俏秘书的父母这两天不在家,双双请假回农村老家扫墓后,在两人下班,车到沙区车站,坐在副驾驶的俏秘书准备像往常一样跟他分道扬镳说再见的时候,王勃终于克制不住,鬼使神差的说了一句:
“那个,燕子,今天,我……我直接送你回家吧。”


第1385,暴雨

郑燕的心脏猛地跳了一下,用余光瞟了眼旁边的王勃,对方正襟危坐,没看她,目光直直的注视着挡风玻璃的前方,握着方向盘的两手用力的紧握着,郑燕便感觉自己的心脏也放佛被人捏了一下似的。
“不用了,我……我自己坐车好了。”她几乎本能的说。
“还是我送你回去吧。反正今天晚上也没什么事。”王勃不等女孩的同意,一踩油门,停在路边的宝马便朝前滑了开去,很快汇入了繁忙的车流当中。
晶灰色的宝马犹如一条游鱼,熟练的在傍晚的车流中穿来穿去,约莫半个小时后,宝马来到了电厂中学家属区的门口。
“我到了……”郑燕低头,小声的说,右手搭在了车门内嵌的金属拉扣上。
“嗯。”王勃嗯了声。
郑燕心头思虑万千,感觉对方开大老远的车送她回来,就这么让对方回去,实在是有点……不礼貌。
要不,让他吃了饭再回去?
女孩很快转身,瞅了男孩一眼,马上又低下头,咬着嘴说:
“马路对面有家卖豆花饭的,卖了十几二十年了,我读小学的时候就经常在那里吃,味道很不错。你要不去……尝一尝?”
“好啊!”王勃展颜一笑,爽快的点头,心想,你再不留我吃饭,我自己就要厚脸皮主动开口了,“我好久没吃豆花饭了,正好去尝一尝。”
“不过那里的环境有点脏乱差,你别介意哈!”郑燕抿嘴一笑。
“那算什么?我在茅坑边都吃过饭。碗底下就是满粪坑的蛆虫,人拉的黄白之物,苍蝇蚊子乱飞。”
“啊——”郑燕用手一捂嘴,满脸的大惊失色。
“哈哈,想不到吧?不过那也是十几年前的事了。我跟我老汉儿打赌,看谁先忍受不住粪坑里面的腌臜,为什么打赌忘了,好像是为了谁洗碗啥的。”
“那,那到底谁赢了,你还是……叔叔?”郑燕浑身颤抖了一下,随之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完全想不到竟然有人打这种赌。
王勃摊了摊手,扁了扁嘴说:“当然是我了。我老汉吃到一半,有个苍蝇掉在碗里,然后,直接把苍蝇连同碗里的饭一下倒在了茅坑里。我嘛,那个时候才八(jiu)岁,成天跟院子里面一帮小子风里来雨里去,玩泥巴,打青蛙,用发臭的死猫烂耗子钓螃蟹,哪里在乎这个,或者头脑里根本意识不到卫生不卫生的问题。那个时候家穷,饿得慌。嘴里的糖块儿掉在地上也会捡起来,把土一拍,又扔嘴里。地上有什么烂苹果也会捡起来,用刀子削掉坏的,把好的吃了。
“所以,燕子,别看我现在衣冠楚楚,人模狗样,最底层的老百姓接触过的,经历过的那些东西,我都接触过,经历过。我来自于他们,也是他们中的一分子。就在三年前,能够坐在街边上的苍蝇馆子吃碗米粉,抄一个回锅肉吃,对我来说就是了不得的享受跟美味。
“我这么一说,你觉得我还会介意什么‘脏乱差’吗?”
郑燕没想到身边的这个被无数人崇拜,总是衣着体面,考究的老板竟然还有那么一段让她感觉不可思议的过去。她也经历过八(jiu)十年代,物质奇缺的阶段,但绝不至于到嘴里的东西掉地上还捡起来扔嘴里的程度。
然而,她并没有因为王勃的这段穷苦潦倒的过去而又半分的轻看他,当她再次凝视身边男人的时候,目光中甚至多了一种钦佩的情绪,以及一种莫名的暗喜,似乎身边这个有时候看起来感觉有些高不可攀的男人跟她之间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似的。
两人下了车,跨过马路,来到马路斜对面这家名叫“梯坎豆花”的小店。
“呀,燕子,来吃饭呀?这是你的男朋友哇?长得好高,好帅哦!”果然如郑燕所言,他们刚一走到豆花店门口,一个胖胖的,五十来说的婆婆就嬉笑着向郑燕招呼。
郑燕俏脸一红,尴尬得不行,站在原地,解释也不是不解释也不是。王勃见了,急忙快嘴快舌的道:
“李婆婆好!燕子说在你们这里吃了十几年的豆花饭,是整个双庆最好吃的一家,今天特意领我过来见识一下,让我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再好吃的豆花饭,也比不过她家对面的‘梯坎豆花’!”
王勃的这一番话顿时把这位姓李的大娘逗得哈哈大笑,喜上眉梢,笑得合不拢嘴,笑过后嘴上便开始谦虚:
“燕子那也是夸张啦!第一不敢当,中上吧,在周边卖豆花的来说,味道还算是阔以的。”她一边说,一边开始给两人张罗座位。此时正是吃饭的高峰期,能够摆七八张桌子的豆花店座无虚席。
坐下后,郑燕拿着菜单点菜,她问王勃喜欢吃什么,这里除了井水豆花外,烧白,红烧蹄花和红烧肥肠都是这小店的特色菜。
“那就一样来一碗嘛。”大马金刀坐下来的王勃说。
“行,那我一样喊一碗。”女孩甜甜一笑,拿起老板娘给的纸笔飞快的写起菜单来。
豆花,烧菜之类的都是现成的,上菜很快,不多久,两人点的豆花,烧白,红烧肥肠和红烧蹄花便被老板娘端上了桌,王勃一看,然后又转身瞧了瞧周围其他食客桌上的碗,发现不论是豆花还是三个烧菜,分量都比其他人要足。
“嘿嘿,燕子,今天晚上算是沾你的光了哟?!”
“那是你话说得好!”郑燕俏脸一红,显然也发现了老板娘的“厚此薄彼”。
菜既上齐,两人便开始开动。王勃先用筷子夹了坨颤巍巍的豆花放在味碟里面一裹,旋即送入嘴里,顿时,一股鲜香麻辣之味便在嘴里一下子爆开,强烈的刺激着他的味蕾。
“怎么样?”郑燕拿着筷子,却没有吃,一直略显紧张的看着王勃脸上的表情。
“不错!好吃!”王勃朝郑燕竖了个大拇指,很快又夹了一大坨豆花,美滋滋的吃起来。
郑燕见了,便终于放心,这才开始埋头吃起饭来。
阳春三月通常来说是很难得下暴雨的,有也是和风细雨,绵绵春雨。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例外,就在两人快吃完饭,准备买单离开的时候,突然一阵电闪雷鸣,将夜幕初临的黄昏照得亮如白昼。雷闪过后,万千道箭雨劈头盖脸一点也不犹豫的朝大地砸将下来,将在路边上走着的路人砸得措手不及,抱头鼠窜,纷纷跑到马路两边的小店避雨。
郑燕买了单,两人继续坐在原位,等待着突如其来的暴雨的减小。不少食客抱着跟他们一样的心思,但更多的人还是选择跑路回家,头顶着遮雨的外套或者包包,“呀呀呀”的冲向那倾盆的雨幕。
两人在店里呆坐了十来分钟,雨势依然不见小,天色却更加的阴晦了,狂风四起,将空中的雨水吹得东倒西歪,犹如狂魔乱舞。王**身,冲坐在他对面的郑燕说:“燕子,这雨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停,你在这里等着,我跑过去把车开过来。”
“钥匙呢?”
“钥匙?什么钥匙?”
“车钥匙啊——”郑燕抿嘴一笑,朝他伸手,手掌白皙而又修长。
“你去开车?我一个大男人坐着?不用了吧?你想让我被其他人骂死吗?等着哈,我去对面开车。”
“那你用我的外套挡一下雨。”说着,郑燕脱下了自己身上的黑色小西装递给王勃。
“行!”王勃也不废话,一把拿过郑燕的小西装顶在头上,起身冲进了雨幕。
只穿着白色衬衣,双手抱臂的郑燕站在小店门口,焦急而又紧张的注视着冲进狂风暴雨中的男子。马路上的车很多,不少开得飞快,这段路并没有红路灯,王勃过马路的时候,无数车辆在他的身边过来过去,看得郑燕揪紧了心脏。
突然,“嗞——”的一声,一辆红色的桑塔纳在王勃的面前刹停。
“要死迈?想死老子成全你!”车窗摇下,露出一个满脸横肉,破口大骂的男人,下一刻,桑塔纳又绝尘而去。
郑燕感觉自己全身的血液都快凝固了,她再也忍受不住,想也不想的跟着冲进了滂沱的暴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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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6,夺天地之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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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王勃开着宝马,将浑身水湿,双手抱肩,瑟瑟发抖的女孩送到她家单元门口的时候,已经是几分钟之后了。
“快上去换衣服吧,小心不要感冒了。”看着瑟瑟发抖的女孩,王勃一脸的心疼。就那么一两分钟时间,跟在他身后的郑燕就被暴雨淋成了落汤鸡。他自己因为有郑燕外套的遮挡倒还好,除了裤子被淋湿了不少外,身上的长袖衬衫大部分都干干爽爽。
“嗯!”郑燕牙关打颤的点了点头,直到现在,她的脑海依然一片空白,刚才王勃差点被车撞的一幕仍然不停的在她的脑海回荡。女孩有点机械的提起包包,拿起外套,在开车门的时候停了一下,王勃的心脏顿时一紧,心想,留我吧,留我我就跟你上去。
然而,女孩却什么都没说,下一秒,车门一开,很快又是一关,郑燕那被暴雨打得水湿,玲珑、饱(漫),几近透明的身子,一下子消失不见。
“唉——”王勃叹了口气,感叹天不遂人愿。他最初的打算是两人吃了饭,他便找个借口一起跟着女孩回家,可惜——
“唉——”王勃再次叹了口气,干脆放倒车身,双手枕着后脑勺仰躺在椅背上。他的鼻端依然弥漫着一股好闻的熏香,那是女孩外套的味道,像点像栀子花的味道,也有点像百合花的味道,还有点像桂花的味道,但又都不是,那只是郑燕的味道,芬芳而又绵长。闭着眼睛的王勃便扩展自己的(匈)腔,深深的呼吸,试图将这味道长久的储存在自己的匈腔,刻进他的脑海。
他打算休息一会儿,等车内的某种让他感觉安适的味道消散完了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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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燕匆匆的上楼,匆匆的开门,匆匆的回到家里。
不过,回到家里的她并没有遵照王勃的嘱咐去换衣服,而是跑到厨房,打开厨房的窗子,探头朝外望去。
窗外灰蒙蒙的一片,无数雨滴随风飘舞,仿佛有一只无形的巨手在摇来摇去。间或有长蛇状的闪电划过长空,给茫茫大地带来片刻的光明,但空冥的夜色很快又重新统治无垠的大地。
郑燕没见到王勃的宝马车,以为王勃已经开走了。她顿时一阵懊恼,懊恼自己爬楼爬得不够快,开门也开得不够快,从包包里翻找钥匙的时候浪费了好多的时间。懊恼不已的女孩正准备拉窗,将外面的狂风暴风隔绝开来的时候,她突然一低头,下一刻,郑燕已是美目大张,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窗下,那熟悉的,辆晶灰色的宝马正一动不动的停在原地,丝毫没有要开走的打算。瓢泼的大雨无情的打在车顶上,打在挡风玻璃上,打在发动机的机舱盖上,溅起无数的水花,让平时看起来威武巨大的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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