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俗人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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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俗人一枚- 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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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零件看看里面的结构和工作原理。
可惜,这些愿望他一个也没能实现。
很多年之后,表姐第三次搬家,从东门体育馆搬到四方广场。去帮自己姐姐搬家的王吉昌给王勃带回了不少的“好东西”,其中一个便是多年前黎君华使用过的一台砖头大的随身听,可惜已经坏了。如果不算手电筒和小马达,这是王勃第一次拥有一台复杂的电子设备。尽管已经坏了,他还是抱着极大的热情自己捣鼓。不久之后,竟然被他成功的修好。这台砖头大的,被他修好的随身听王勃使用了好几年,一直到他上大学。
黎君华的话让王勃不由自主的陷入了上一世的回忆,想着那个安静的依靠在表姐的卧室门口,盯着表姐的那台雅马哈电子琴长达大半个小时却没被表姐喊进屋的自己,现而今对方听说自己会弹吉他后却大方的让自己把她那台贵重的电子琴“拿切嘛”,今昔非比,直让王勃感触不已,感慨良多。
“谢了,姐。吉他我还可以说有两把刷子,电子琴却完全是个门外行了。你那电子琴先搁家里吧。需要的话我再找你要。”王勃笑了笑,对身边的表姐道。
“要得。你要的话直接说哈。”黎君华也不以为意,在她的想象中,自己这表弟会弹吉他,恐怕跟她会弹电子琴差不多,doremifasolasido,弹点简单的旋律,附庸风雅。
春熙路和川音都在成市的一环以内,从春熙路那边过来开车的话也就十来分钟。王勃对成市不熟,但他知道买乐器去音乐学院附近肯定不会有错,就如同买运动器材去体育大学附近,买英文教材去外语学院一个道理。
实际上,当车子一驶入川音所在的新生路时,大大小小的乐器店,琴行便一家挨着一家如雨后春笋的出现,简直就是乐器一条街。1999年的成市,四个轮子的小汽车也不太多,不存在停车位难找的情况。薛涛直接把车子停在路边,然后几人就从车上走了下来。
货比三家,走访了几家吉他店,大致了解了一下这年头吉他的价格之后,王勃再次领着众人来到一家中等大小,人气还不错,名叫“名屋吉他”的吉他店。
“老板儿,那把吉他多少钱?”王勃直接走到雅马哈专卖区,指着挂在墙上的一把雅马哈fg700的吉他道。
卖吉他的是一个穿着t恤和牛仔裤,留着齐耳长发,显得颇有艺术气息的中年男子,他看了看王勃的年龄,又瞧了瞧王勃指着的吉他型号,有些不确定的问:“同学,你是初学者?如果是初学者的话,我建议你先不买这么贵的吉他,这吉他要一千多。你可以先选把一两百块钱的吉他来练手,等技术上去之后再买把好点的也不迟。”
“呵呵,不算是初学者吧。”王勃笑着道,倒是对这老板有了不少的好感,“你把这吉他取下让我看下吧。”
王勃这么一说,中年男子便不再问,抬手取下挂在墙上的吉他,递给王勃,转头却服务其他顾客去了。
王勃将吉他以弹奏的姿势抱在怀中,还没拨弦,只是这么粗略的一感受,这把要一千多的雅马哈单板吉他的手感比他前世花两三百块钱买的那把三合板红棉吉他好了不知道有多少倍。
随手拨了几个弦,侧耳聆听,发现手里的这把fg700,音色饱满,充满了颗粒感,高音明亮而又不发脆,低音浑厚却不浑浊,共鸣也持久,且没有明显的衰减。
“真是一分钱一分货呐!”王勃感叹了一声,脸上带着明显的喜色。
薛涛,董贞,黎君华几个对吉他一窍不通的人听吉他店老板说这吉他要一千多,全都吃了一惊。这岂不是说他们要不吃不喝的工作一个多月才有可能买得起王勃手里的这把木头吉他?但在他们的眼中,王勃手里的这把吉他跟其他那些一两百,两三百的吉他完全没有多大的区别!
他们见王勃拨了几下弦,弹出了几个不成曲调的音后,接着就开始上上下下,里里外外的东瞧西看,对手中的吉他又是摸,又是敲,又是拧,煞有介事,但曲子却不见他弹出一首,这时,众人,包括黎君华便开始怀疑这家伙是不是真的会弹吉他,而不是在几人面前装模作样,故作深沉。
“哎哎哎,董事长,你别一个劲的检查吉他,还是给我们弹一曲听一哈儿噻。”这时,站在王勃面前的李静有些等不及了,出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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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三位兄弟成为《俗人》的堂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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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遇见

王勃检查了这把雅马哈fg700的外观和工艺,琴颈,琴弦等细节处也一一检查,发现雅马哈的做工真的是没得说,让他想挑点什么毛病出来好砍价的企图完全落了空。
然后,他就听李静让他弹一首曲子。
王勃一抬头,见身边的几个人都看着他,一副期待的样子。两个多月没摸吉他,王勃的手和嘴都有些痒,在店内环视一周,见前面有把椅子,于是朝李静努了努嘴,说:“静姐,去把那边的那把椅子给我抽(端)过来,马上给你们弹一曲。”
“要得,董事长!”李静见王勃要献艺,拨开众人,屁颠屁颠的把椅子端了过来,王勃大马金刀的坐下,二郎腿一翘,试着拨了几下弦,手感还在,就在脑海里检索起曲子来。
前世,王勃经常弹的曲子也就是十几二十首。有些曲子他只弹,比如《卡农》,有些则边弹边唱。由于现在的王勃是手又痒来嘴又痒,自我感觉歌也唱得不错,于是就挑了一首适合自弹自唱的歌。
“咳咳!”王勃咳嗽两声,清了清喉咙,“好久没弹了,弹得不好的话你们不要笑哈!”
“笑啥子哟笑!”
“快点弹快点弹!”
几人已经有些迫不及待。四方是个三四线的小城市,属于文艺沙漠,会摆弄乐器的凤毛麟角。
“听见,冬天,的离开;
“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
“我想,我等,我期待;
“未来却不能因此安排。
“……”
一首悠扬的吉他声响起,简短的前奏过后,王勃开始边弹边唱。他弹奏的是一首孙燕紫的《遇见》,一首十分适合用吉他伴奏的歌。实际上,这首歌的原唱孙燕紫在唱这首歌的时候,就只用了吉他和钢琴这两种乐器的伴奏。
“阴天,傍晚,车窗外;
“未来有一个人在等待。
“向左,向右,向前看;
“爱要拐几个弯才来。
“……”
跟张涵鱼,蒋文,陈道民,王子文那种低沉,沙哑,带着磁性,适合说台词演电影的男中音,男低音相比,王勃的嗓音则高了很多,稍微大声点,就容易变尖,形成一种锥子般的冲击波。所以,从小到大,为了避免给人一种吵架的感觉,王勃说话从来都是细声细气,十分注意控制自己的音量。
虽然天生的音调比较高,无法大声大气的说话,在某些地方也无法显示男人所谓的“气概”和“霸气”,但在其他方面却给他带来了两个好处,或者说优势。
其一,从小到大,不论是同学、老师还是同事、朋友,王勃都给他们一种比较温柔,礼貌,文质彬彬而且十分有教养的印象。当然,不太喜欢他这种说话风格的大概会将他的轻言细语当成是“不大气”,“不豪迈”的表现,甚至还会认为他有些“娘”。
其二,天生的高嗓音能够让他很轻松的唱一些高音的歌曲,比如什么《大海》,《离歌》,《死了都要爱》之类的。这让他在跟朋友同事在ktv唱歌的时候如鱼得水,十分的让人羡慕跟嫉妒。不少人还跟他开玩笑,说他既然有这么好的一把嗓子,为啥不去当歌星,参加一些快男梦想秀之类的选秀节目?王勃心想,如果他晚十年出生,或者不是自小生活在农村而是生活在能够接触更多资源,了解更多信息的大城市,说不定还有那么一两分希望。但是当王勃买第一盘磁带,正儿八经的拥有一个真正的可以别在屁股后面腰带上的随身听的时候,他已经二十岁了。大学已经考上,人生道路基本上已经定型,去走一条比过高考独木桥还要难无数倍的选秀之道,他疯了吗?
再说,虽然老天爷给了他一副适合唱歌的,还算不错的好嗓子,但王勃自己的兴趣爱好却并非在唱歌上。他喜欢音乐,后来甚至还买了把吉他自弹自唱,只不过是因为在他人生最孤独,最困难,差不多一无所有的时候,某些歌词,某些曲调能够跟他的灵魂进行某种程度的共鸣,共振。他通过听歌,通过自弹自唱可以很好的来抒发心头集结难去的块垒,郁闷,悲苦和孤独,在音乐的洗礼和冲刷中让自己变得不那么悲伤——不过,很多时候却是越听越悲,越弹越苦,越吼,越唱越加感受到生活的艰难和不如意,所以经常把自己搞得泪流满面!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
“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
“我排著队拿著爱的号码牌。
“……”
随着高潮的临近,此时的王勃,不论是歌声还是表情,差不多完全进入了状态。抱着吉他,微闭着眼,清亮的嗓音以一种自诉自语的方式将这首旋律朴素而又简单的歌娓娓道来,用力不猛,听起来却让人觉得十分的苍凉,遗憾和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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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在王勃的手指弹拨出第一串完整音符的时候,站在他身前的几人便完全安静了下来。这是一首他们从未听过的歌曲,曲调虽然简单,但旋律却十分的优美动人。
但这却不是让他们吃惊的,最让几人吃惊的却是王勃的弹奏和演唱。在几人最初的料想中,王勃大概会弹一首《世上只有妈妈好》这种简单的曲子来应付了事,不想他却弹了一首他们从未听过的歌!
他不仅弹了一首他们从未听过了歌,而且还开口唱了!
他不仅开口唱了,而且声音竟然是如此的清亮,空灵,干净!他用他的这种清新,干净,冷静而平淡,带着一丝丝能够触摸到惆怅的嗓音,将一副冬日的画面在几人的脑海中缓慢的展开:
在阴天的某个傍晚,车窗外,未来有一个人在等待。在那拐几个弯才能到的地铁口,有一个人排着队,拿着心爱的号码牌,整个世界一下子突然安静了下来。我想,我等,我期待,却不能得到命运的安排……
“名屋吉他”的店铺内,除了王勃几个,还有六七个年轻的男女。从其穿着打扮上看,不用猜也知道是川音的学生。在王勃最初唱《遇见》主歌的时候,这几个川音的学生还没太在意,音乐学院嘛,收的就是爱玩乐器,爱唱歌爱写歌的人。
但是,当王勃的第二段主歌唱出来后,原本叽叽喳喳,跟吉他店老板讨价还价的几个学生开始不淡定了,几乎所有人都开始竖起耳朵,仔细聆听。
然后,就到了《遇见》最高潮的部分: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
“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
“我排著队拿著爱的号码牌。”
“……”
高潮过后,是一段简短的过门音乐。如果说在最开始的时候因为环境和熟练度的原因,王勃还带着些拘谨跟节制的话,此时的他,在完整经历过a段主歌和b段副歌(也就是所谓的高潮)的浸染下,已经完全放开,进入到了忘物忘我的境界。
王勃完全闭上了眼睛,轻快的过门音乐一走,再次进入主歌,紧接着副歌。他不再刻意压制自己的情绪,不论是手上的伴奏还是嘴上的唱词,明显加快了不少。情绪,表情也愈加的丰富和激昂。在第二次过门音乐的时候短促收敛了一下,但在副歌再起的时候不论是音调,表情,动作还是情绪,彻底的推上高潮!最后,在淡淡的结尾音中仿佛一片飘落的羽毛,一个简洁,毫不炫技,但又让人感到余音绕梁的收尾!
“啪啪啪啪——”王勃睁开眼睛,迎接他的是一阵热烈的掌声,除了站在他面前的几个自己人在热烈的拍掌外,几个店内的川音学生在王勃闭眼自嗨时也趁机围了上来,此时也在拍着手。就连吉他店的老板,那个留着长发的中年人也朝他竖了一个大大的拇指。
这场景让王勃“吓”了一跳。不论前世今生,这都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自弹自唱,公开“演出”。最初,他以为是别人在给他喝倒彩,但看大家的表情和眼神,却完全没有喝倒彩的样子,一张张脸上,除了吃惊和讶异,其余的便是赞赏,甚至还有些崇拜。
王勃赶紧起身,朝周围的人微微鞠躬,算是回礼。他的这一动作,却让站在后面的几个川音学生再次鼓起掌来。
“同学你好,请问你刚才唱的是什么歌?最新出的吗?”就在这时,站在外面的一个男生忽然走到王勃的跟前,开口询问。
“同学,你是哪个系的喃?以前怎么没见过你?我们是作曲系的,你是哪个系?管弦系还是声乐系?”又一个女生开口,看王勃的目光充满了无数的小星星。
站在王勃旁边的黎君华,一脸迷醉而又满脸难以置信的看着他:“勃勃,你唱的啥子歌哟?哪个歌星唱的?好好听哦!”
哪个唱的?孙燕紫噻!王勃下意识的就想开口,突然意识到现在才1999年,他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日历都翻到2003年了。孙燕紫第一次唱这首歌是什么时候,他不清楚——谁没事会去记这玩意儿?但能够确定的一件事便是此时的孙燕紫,肯定没开始唱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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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我写的

意识到这首后来火遍全中国,让孙燕紫获奖无数,成为她成功路上强有力的一个推进剂的《遇见》,比既定的历史提前了三四年出来之后,王勃的心脏突然就不受控制的急速的跳动了起来。不过,他第一个想到的却不是如何占有,抢注这首《遇见》,而是现在该怎么办?怎么圆谎?
说不知道这首歌叫什么名字?不知道是谁唱的?我靠,你都能从头至尾的弹唱完这首歌,你却说不知道歌名和演唱者,你他妈哄鬼呢!
或者闭口不言,拒绝回答两个川音学生包括表姐黎君华的问题?这是国家机密吗,你不回答?人家就是正常的一问,对你既没伤害又不花你一分钱,现在的气氛又很友好,你却闭口不言,你他妈有毛病啊?
完全不符合人之常情!
而且,王勃还想到了另外一个严重的问题:他买把吉他回家,除了自弹自唱,自我消遣,还有打算用吉他追女的想法。就是说,以后他肯定会将后世的不少经典名曲提前给唱出来。如果听歌的人没心没肺,听过就忘,那也罢了。万一让人家印象深刻,记住了其中的一两个主旋律,而后忽然想起了多年前他自弹自唱的那熟悉的调子,这他妈如何解释?
ok,其他的歌还远,不需要他现在就伤脑筋,但这首《遇见》,已经被十几个人听去了,其中六七个还是川音的科班生,那耳朵和对旋律的记忆,可非一般人可比。以这些人对音律的敏感,等两三年后孙燕紫唱《遇见》的时候,这些人到底会认为是他抄袭孙燕紫的词曲人,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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