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一天就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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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一天就结婚-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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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他开始接纳他的父亲,肯走出这一步,就好!喜极而泣的泪不由地从眼眶中滑落,转身看着丈夫,那双曾经闪亮的眼睛里同样婆娑着泪光。是啊,我们等这一天都等了七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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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什么地方呀,这么暗,还有浓浓的雾,压得人气都抬不起来,什么也看不清。那个是柳振风吧,背对着自己的那个人是柳振风吧,“大叔”,忍不住大声叫起来。他也不理自己,就那么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大叔!”又叫了一声,努力拖着两条沉沉的腿向他走去。

    不对,是做梦吧,怎么老也走不到他面前,还有,自己不是不理他了吗?为什么又要喊他!

    正想着,柳振风忽然转过头来,嘴角带着一贯有的,坏坏的促狭的笑。他搂着的那个女人是谁?刚才不是明明就他一个人吗?

    仔细看了又看,那个女人不是安妮姐吗!原来他们终于在一起了,难怪他会笑。胸口忽然剧痛起来,无法呼吸。

    “水晶,水晶!”齐妙在身后喊她,“跟我走,别理他,跟我走!”一下子把自己扛到他的肩膀上,大步流星地往回走。

    “放开,放开我,我要找大叔!”一边大叫,一边乱蹬乱踢,双手乱舞。“哎哟。”齐妙惨叫一声,扔下自己,双手捂住了心口,“水晶,你踢到我了,你把我的心踢坏了!”摊开双手,一颗血淋淋的心果然支离破碎。

    柳振风也不知何时从旁边冒了出来,阴阴的笑道:“她弄坏了你的心,我把她的心掏出来赔你就是了。”说完,伸手往自己胸口一掏,也掏出一颗血淋淋还扑通扑通跳的心。

    “不要!不要!我的心!”胸口痛得几乎要跳起来,猛地一惊,醒了。

    才发现果然是场梦,自己又躺在医院的病房里了,柳振风正伏在病床边,可能是睡着了。可是这个梦怎么那么真实,自己的胸口就是疼得厉害,好像心真的被掏走了似的。

    “咳咳咳”,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感觉自己的胸腔里撕心裂肺的疼痛,恨不得灵魂立刻脱壳而出,摆脱这**的无尽痛楚。

    “水晶,水晶,你……唉——。”柳振风站起身来,看她咳得身子都蜷缩成了一团,本想责怪她太不爱惜身体,可是看着她痛苦不堪的模样,实在是不忍心,叹了口气,在她后背轻抚了一阵。

    “喝水吗?”咳了一阵终于有些渐止的迹象,柳振风低声问了一句。

    用力的点了点头,本来是不想理睬他的,可是这个时候,已经疲惫得几近虚脱,只想在他的肩头靠一靠,就一会儿,一小会儿就好。

    扶着她坐住,看着她一副风雨飘摇的样子,索性也在病床上坐下,搂着她入怀,好让她靠着自己的胸膛,有个支撑。真是个固执又倔强的丫头,为什么不好好照顾自己,为什么不听医生的话?知不知道你这般的憔悴让我有多么心痛!

    想起那日在海边,她贴着自己的耳朵说的那句话,“大叔,就这样背着我一直走下去好不好?一直走下去,永远不要停好不好?”当日,对这句话并没有特别不同的感觉,只是觉得很甜蜜很温馨。这些日子,没有她一副可爱逗趣的样子,没有她象小猫似的钻进自己怀里,才觉得心里有多空,多失落。原来这个丫头竟在不知不觉中占据了自己的心,虏去了自己的灵魂。

    可是,现在,想这些又有什么用?那天自己的话那样伤人,丫头是决计不会原谅自己的,何况她现在还有齐妙,那个水一样柔情的男人,无论在哪一方面都比自己做的要好,换作是自己也会选他。有什么道理,丫头会选象自己这样又闷又蠢钝的人,只会惹她生气和伤心,一点都不能给她幸福。或许放手让她去飞翔才是让她脸上重新充满阳光和笑容的唯一办法。

    昏昏沉沉睡了两天,其间似乎几回都看到柳振风孤独的背影伫立在窗前,那样冷清,那样孤寂,自己是多么希望上前给他拥抱,给他温暖,融化他那颗冰冷的心。可是,自己何尝拥有这样的资格,他的心里只有安妮姐,他的冰冷只有安妮才能融化,自己如何有这份能力,不过是一厢情愿,自取其辱罢了。自己的一颗心不过是一厢情愿的送了出去罢了,人家又不收,只是到如今,也不知散落何处,收都收不回来了。

    到了第三天,身上才终于有了一点气力,能支撑着坐起来,齐妙每天除了上课,所有的时间都泡在了病房。这一次柳振风没有再说什么,只要齐妙一来,他马上就转身离去,头也不回。然而他越是不回头,自己的心就越是痛,哪怕齐妙再想尽办法逗自己开心,也是笑得勉强,笑得虚假。

    就这样拖拖拉拉竟然在医院一住就是两个星期,浦小西和三哥常来看自己,听他们说公司的情况很是不好,明知有内鬼就是查不出来,泰达那边,秦明和林欣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几个百货公司销售大受影响,股市上也是一跌再跌。小西说柳振风因为自己的病很担心,经常心不在焉,工作起来也没了劲头,现在公司上下人心惶惶,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架势。

    为了自己的病担心吗?金水晶苦笑一声,自己哪有这份力度和份量,在他的心里何曾会牵挂到自己?!至于为什么会魂不守舍,莫非是前两天安妮姐来医院看自己,被他遇上了?

    唉,反正自己也想不了那么多,不能真心的为他们祝福已经不够厚道了,难道还要做些从中作梗的龌龊行为吗?自己做不来,这可不是金水晶的行事风格。他们要见面就让他们见好了,柳振风的心里要牵挂谁,就让他牵挂好了。反正还有90天,还有90天,自己就可以离开这里,永远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或许这样更好吧!

 第七十六章

    出院的那天,天气虽然晴朗,但毕竟已是深秋,秋风夹着丝丝寒意,竟是无比的萧瑟,大街上,广玉兰、梧桐、银杏都一层一层的落着叶子,那情形甚是悲凉。金水晶望着车窗外,心情也跟着凋零起来,自己无忧无虑的快乐岂不是也和这些叶子一样,在短暂过后,就这样一朝逝去,再也不复返。

    奇妙今天有一门考试,不能来接自己出院,原本还以为得一个人回去了,想不到柳振风竟不声不响的跑来,拎过自己的袋子就走。他还是没有话对自己说,真是难以想象这样熟悉的两个人之间,到如今竟是如此生疏。可是他的拥抱,他的吻,他身上淡淡的古龙水味道分明还那么熟悉,在记忆中挥之不去,只是如今他的人已是咫尺天涯,看得见,摸不着。

    恍恍惚惚地跟在他身后上了楼,一路上几个平日里熟悉的邻居跟他们打招呼,柳振风都一一做了应答,倒是自己像个傻子似的,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全无了往日的神气,莫非一场大病,把脑子给弄坏了?

    打开门,拖鞋还是那样整整齐齐的排列在玄关口,客厅的沙发上还摆着那对自己最喜欢的Q猪靠垫,茶几上摊着的那本书正是自己之前没看完的《花帜》,甚至连花瓶里的花都还是那样新鲜,多么熟悉的一切,只是仿佛隔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又是那样的陌生。

    金水晶苦笑一声,接过柳振风手里的袋子,默默无语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回想当日自己第一次踏进这个家,一切的一切都还历历在目,而如今已是物是人非,再无半点欣喜和惊奇。

    “水晶,吃午饭吧。”倚在床上歇了一会儿,这次生病跟之前几次都不一样,似乎完全抽去了自己的精气神,身上总是倦倦的,提不起劲儿,人也懒散,一动都不想动,往往一个姿势能保持半天,上次被车撞了开刀也没这么倦怠过。

    “水晶,吃饭吧。”柳振风又叫了一声,金水晶才回过神来。啊?吃饭?是哦,一直听他在厨房捣捣鼓鼓的声音,不知道在忙些什么,难道是做饭吗?他又不会。

    拖着步子走进厨房,居然发现桌子上真的有吃的:一锅白粥,小笼包子和南瓜饼。是在周记买的吧,一看就知道了。

    接过柳振风递来的粥,舀起一勺送到嘴边浅浅尝了一口,金水晶皱起了眉。“不好吃吗?”柳振风紧张的望着她,问道。

    “不是。这粥不是在周记买的吧。”这粥和周记平时的口味不太一样,周记卖的粥多少都掺了些东西,使得粥看上去更粘稠些,但口感自然会有所欠缺,这个粥倒是实打实的原材料,绝对不是外卖的东西。

    “噢,是我煮的。”柳振风有些紧张的搓了搓手。她的眉头皱得那样厉害,一定是很不好吃。可是我就只能做到这个程度了,之前几次做的更差劲呢。练了好久,才练到这个份上的,看来这玩意儿果然需要天赋呢!

    “你煮的?”真是眼睛都要跌破了,柳振风居然也会煮粥了!真要当号外卖了,不过应该是练了很久吧,否则也到不了这个水平。对了,难怪前些日子他去医院,手上总是东一块西一块的伤了,从不进厨房的人一定被烫过了吧,吃过苦头了吧。

    “那个,好不好吃?”试探地问了一句。应该不错了吧,看上去也是粘粘的,也不太稀也不太干,前几次自己不是把它煮的比饭还干还硬,就是煮的象白开水那么稀,昨天煮的时候还噗得到处都是,害自己收拾了半天。后来问了钟点工才知道原来煮粥要用小火慢慢熬,边熬边搅动,才最好吃。今天自己就是照着做的,难道还不行?!

    “挺好吃的。”是挺好吃的,浓稠适中。想不到自己一场大病,倒得来这样的福气,还能享用到柳振风煮的粥,只怕这世上到目前为止再无第二个女人享受过这样的殊荣了吧。只是自己的福份也就只能到此为止了,不是病到这种程度,他又如何会放丝毫的心思在自己身上,金水晶苦涩一笑,慢慢喝下碗里的粥,万千滋味,百感交集,竟不能言。

    吃完饭,正准备回自己房间,柳振风开了口:“别老把自己闷在房间里,空气又不流通,就在客厅坐一会儿吧,我把窗打开。”

    也好,自己那间房间的确是挺憋闷的,又没扇窗子,金水晶点了点头,走下了客厅。打开电视,胡乱搜了几个台,都没什么有意思的节目,无非是些情情爱爱的连续剧,自己连一点想看的心情都没有。呆坐了好一会,身上觉得冷飕飕的,这一次生病之前,天气还像是初秋的样子,只穿一件长袖衣衫有时还嫌热,可是,才两个星期而已,竟然就是深秋了,加了一件绒线的针织衫在身上,还是抵挡不住的寒意。

    正在转念间,抬头看到柳振风已经捧着一床被子站到了自己面前。真是没看出来,他还会有这样的心思,自己这一病倒是看出他的细致来了,难怪安妮姐上次会说他是个有心的人。只是,若不是看自己病得这么可怜,只怕这份心不会有一丝半点分给自己吧,心里一酸,眼泪又差点儿掉了出来,只好装作揉眼睛,揉去眼眶里的泪。

    裹着被子坐了一会儿,眼皮渐渐支撑不住,迷迷糊糊直犯困,后来也不知道是倚着沙发还是倚着什么就睡了过去。睡梦中,老觉得有一双温暖的手轻抚着自己的头发,好像奶奶小时候给自己梳发时的感觉,“奶奶”喃喃地叫了几声,也没人应承,便又睡了过去。

    奶奶?她想她的奶奶了?柳振风轻抚着她的长发,满眼尽是怜爱。她的头发还是那样柔顺,一股清新好闻的香气,在医院住了这么多天,她却丝毫没有带回一点儿消毒水刺鼻的气味,还是那样淡淡幽幽的洗发水和香皂味,自己已经多久都没有这样靠近过她了?!

    现在,自己也只有在她熟睡的时候,才能这么近的看着她,抚摸到她的面颊,醒来后,她就属于她自己,属于那个叫齐妙的男人了,不再属于自己。虽然自己是那么渴望能够得到她,能够永远留住她,可是,齐妙能给她欢笑,自己能给她什么?

    水晶,告诉我,怎么样才能让你重新快乐起来?如果让你和齐妙在一起,会不会好一些?如果是这样,我怎么能自私的抓着你不放,虽然我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可是,水晶,只要你喜欢,你能幸福快乐,我会让你走的,相信我,我会的!

    捧着她沉沉睡去的憔悴哀伤的脸,柳振风忍不住将唇轻轻印上了她的额。好姑娘,原谅我,原谅我的自私,我不知道原来你跟我在一起这样的不快乐,竟然连梦中也紧锁着眉头,齐妙说得对,我的确不配做你的丈夫!可是,如果上天能重新给我一次机会,相信我,我宁愿伤害自己,也不想伤害你的,今生,你才是我最爱的那个女孩呀!

    (写的好郁闷哟,真不想让他们这样误会下去,可是猜一个人的心又是多么的难呀!爱情真是折磨人的东西!!)

 第七十七章

    “振风,是我。// 你有时间吗?我想跟你聊聊。”

    是安妮,竟然是安妮,不是一直躲着自己吗?为什么会突然又来找我了?那天她去医院是看水晶的吧,自己看见了,还是那么漂亮,那么超凡脱俗,美到不食人间烟火的地步,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心竟然全无半点激动,波澜不惊,要是两个月前,自己一定会激动得不知所措。看来对这个女人,自己果然已经不再有任何动心的感觉了,现在,除了金水晶,再没有哪个女人能牵动自己的心了。

    三点,柳振风如约来到上岛,她还是最喜欢这里的蓝山咖啡,一点都没变。站在门外,隔着落地窗的玻璃就看见她已经到了,微卷的长发在脑后盘了一个髻,清爽、大方、得体。忽然觉得她的侧脸很象尹雪,是啦,真的很像尹雪,难怪自己第一眼见到她就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还以为前世就约定好了今生相会的呢,原来不是这样的,自己之所以认定她,不过是因为她长得有些象尹雪,仅此而已,只是为什么以前就没发现呢!

    心中突然无比的释怀,推开门大步走了进去。

    “振风,坐。”轻柔的声音还是如夜莺般委婉,自己曾经是多么为这个声音而心醉而悸动。

    要了一杯蓝山,这一点自己和安妮有着绝对并且是惊人的相似:都喜欢蓝山,都不加奶和糖,都不会把一杯咖啡喝完,总要剩下三分之一。

    “振奋,最近还好吗?好像外面传言最近公司情况不是太好呢。”自己从来不喜欢关心和过问这些世俗的流言,是无意中听到学生的母亲在一起议论才知道丰华最近很是不顺!看他双眉紧缩,脸色阴沉,一定遇到了很大的麻烦。

    “没什么!随它去好了,该来的躲也躲不掉!”轻轻搅了搅面前的咖啡,柳振风说得轻描淡写。

    “振风,这不像你!”这话可不像是从柳振风嘴里说出来的,谁不知道丰华是他的全部心血,谁不知道他是工作狂,现在丰华正处在风口浪尖,他居然会这样无谓,这不像他,真的不像他!“振风,你有什么心事吗?难道……”难道自己真的伤透了他,让他心灰意冷,失去了信心,如果是这样,自己要如何是好!

    仿佛看出了她的心思,柳振风赶紧解释:“你不要多想,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你说的话,我都考虑过了,感情的事情的确不能勉强,而且我现在已经完全想通了,真的想通了!”

    是吗?真的跟自己没有关系吗?看他的样子不像是在说谎,他从不说谎的。那就好,自己还担心给他带来了太大的伤害,看来到底是豁达的男人,能放得下呢!只是,他眉宇间的忧郁又是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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