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一天就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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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一天就结婚-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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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什么,可是我不和不认识的人说话。”

    “所以说你思维狭隘,骄傲自大,目光短浅,多个朋友多条路,没听说过吗?更何况人家夫妇俩为人很好的,比你客气多了!你住这儿几年了?人家说几乎从来没见过你。”金水晶手不停,嘴也不停,柳振风可没空搭理她,只顾用手不停地拈菜吃。

    “哎,我说,你不会用筷子夹吗?你手抓过了,别人还怎么吃?怎么一点卫生和礼貌常识都没有?!”金水晶盛好鱼香茄条,转身端上桌时,看见柳振风的头都快埋进盘子里了。

    ※※※※※※※※※※※※※)

    “丫头,你不吃了吗?”柳振风已经吃了两碗饭了,正准备再添一点,发现金水晶放下了筷子,这胖丫头吃的好像也不多嘛,身上的肉是哪儿来的?

    “不吃了,你吃吧。我三哥今天又要加班吗?你这个老板真是周扒皮,哪天一定要鼓动你的员工一起告你!”

    “我又不是让他们白干,都按规矩发薪水的。多劳多得,想要收入高,当然要多付出!”

    “可是我三哥肚子不饿吗?你在这里吃得津津有味,我三哥还饿着肚子呢!”

    “谁说的,我给他和林秘书安排晚饭了,随便他们吃什么都算我的,这还不够吗?有哪个老板这么大方的?”柳振风不愿说出自己是因为怕高展华来蹭饭才不得不打发他的。

    “哦,是吗?”金水晶没话说了,这样看来,他也不是那么抠门的,随便吃什么都可以,的确是很大方了,要是象浦小西一样点个什么韩国烤肉,一顿就要两百多呢!

    “你很关心阿华嘛!”柳振风觉得肚子有些胀,但还是想再喝一点鸡汤,今天的鸡汤比以往喝过的任何一碗鸡汤都要鲜,但肯定不是味精放多了,金水晶说她一粒味精都没放。

    “那当然啰,我们二十几年的交情了,要不是他高中毕业后离开了南京,我们两家还是……”金水晶突然停下来,暗自责备自己,说话怎么不慢一点,怎么不先经过大脑?差点让柳振风知道自己和高展华有婚约的事呢。

    “还是什么?”

    “没什么!反正我们两家很早就有交情,现在我在上海碰到他,当然要多照顾他的!哎,你吃完了没有,快点,我要洗碗了!”

    (请大家多多支持,多多投票,谢谢!!)

 第二十二章

    金水晶洗完澡,换了一件干净的睡袍出来,觉得整个人又轻松又清爽,刚才在厨房忙得一股油烟味,真难闻。/ /对了,下次不做炒菜了,改吃凉拌菜和汤菜,这样就没油烟味道了。

    柳振风正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手里拿着遥控器不停地调来调去,没个定神。这也难怪,他从来没有这么早回过家,一般这个时候,他不是在公司,就是在酒吧,要么就和安妮在一起,这个时候呆在家里,该干些什么好呢!

    金水晶不想看电视,也没理睬柳振风,径直走到书橱前,想找本书看看。初秋的夜风从阳台的窗户吹进来,格外舒服。她上下搜索了一遍,目光定格在柳振风的《半生缘》上,上午收拾书的时候就想看了。虽然以前也看过,但毕竟时间长了,故事情节记不太清楚了,更何况张爱玲的原本就耐看,别说一遍、两遍,就是三遍、四遍都还是有看头的。

    金水晶在柳振风的身边坐下,打开书专注地看起来。夜风吹进来,吹动着她披在肩膀上还有些湿的头发,洗发水的香味和身上清新的肥皂香直钻柳振风的鼻子,真好闻!柳振风从来不知道这两种味道原来这么好闻的。在他身边没有不用香水的女人,而无论什么香水,都不及今晚闻到的肥皂味,这么清爽和怡人。他不由地偏过头看着金水晶,这丫头看书看得还真入神,神情那么安详,和平时的样子完全不同。她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丫头?和自己见过的所有女人都完全不同。

    金水晶看了才三四十页纸,刚看到“这天,世钧叔惠曼桢三人还是一同去吃饭”,从书里掉出了一张纸片,她捡起纸片,原来是张照片。一位很美的女孩的照片,这就是安妮吧,是柳振风逃跑了的新娘吧,这么漂亮,难怪柳振风要跟她结婚,换作任何男人都会为她的美貌倾倒的。

    “大叔,这就是你逃跑了的新娘吗?”金水晶小心地拿着照片,在柳振风眼前晃动。

    安妮?柳振风伸手抢过照片,看了一眼,“不是的。”不是安妮的照片,自己明明记得安妮并没有留照片给自己,仅有的十几张照片也都还存在电脑里没洗出来。

    “不是吗?那这么漂亮的女孩是谁?”

    柳振风装做没听见金水晶的话,心里却波涛汹涌,是姐姐,想不到书里竟然会夹着姐姐的照片!

    “大叔,是谁呀!”

    “为什么要告诉你,跟你有什么关系?”

    “为什么不告诉我?!”金水晶跪在沙发上,直起上身,双手叉着腰,随时准备好和柳振风辩论。

    “是我姐姐。”柳振风不想和她争辩,但也不愿再多说一个字。

    “啊?你姐姐?”金水晶拿过他手里的照片,仔细地看了又看,还在柳振风的脸旁细细地比对了一番。“好像真的有点象呢!乖乖,你们家的人怎么都这么好看。可是,大叔,我怎么没在婚礼上见到她呢?不在国内吗?”

    “不在!”柳振风不耐烦地站起来,关掉电视,走进卧室,重重地关上了门。这丫头,真烦人,要自己怎么说,说姐姐七年前就已经去世了,她一定会没完没了追根究底的。原以为全忘了呢,七年了,自己小心地不去回忆,原以为全都忘记了,可是,想不到这个讨厌的丫头竟然在书里找到了照片。没错,是姐姐,这些书原本就是姐姐最爱看的,柳振风的泪几乎要夺眶而出。

    什么人!不可理喻!金水晶歪着鼻子对着卧室的门一连做了好几个鬼脸,忍不住拿起照片又看了看。真的有点象柳振风,鼻子和嘴还很像柳曼,反正就是好看。可是很奇怪,他为什么一提到姐姐就变脸呢?还有,他好像和他爸爸也不好,真是奇怪的人呀!

    不过终于弄清楚一件事,就是大叔还不算变态,这些书是女人收藏的书那就比较合理了,如果是柳振风收藏的,那就……咦呦,金水晶不由地起了鸡皮疙瘩。

    咦,这是什么?金水晶在沙发上发现两个袋子,刚才被柳振风挡住了,没看到。打开袋子,是两套裙子,金水晶忍不住拿出来看了看,真漂亮。“大叔,这衣服是给我买的吗?”

    柳振风正站在窗前,对着窗外的夜空,努力地控制自己,不让眼泪流出来。“大叔,这衣服是买给我的吗?”金水晶的声音又从客厅里传来。这丫头,怎么那么多事情?!总是来打扰自己,烦死了!但是,这一次,柳振风还是有点感谢金水晶,要是她不来打断自己,眼泪一定会流出来的。

    “是呀!”柳振风揉了揉眼睛,打开房门出来。“你以后别再穿那些难看的衣服了,怎么一点审美观都没有的呢!”

    “难看吗?我没觉得呀。”金水晶嘴里嘟嘟哝哝的,忍不住拿起衣服在身上比划来比划去,“大叔,这些衣服,我以后走的时候,会还给你的。”

    柳振风要倒了,“算了吧,你都穿过了,谁还要它。”

    “那,等我以后挣了钱还给你。我可不能要你白送的东西。”金水晶说着,拎起袋子一蹦一跳地进房间换衣服去了,又留下柳振风一个人站在过道上。这丫头,真是讨厌死了,把人的情绪弄得一段一段的,做事情想问题都是跳跃的,真是太可恶了!

    (请大家多多投票呀!!谢谢!!谢谢!!!)

 第二十三章

    “大叔,早!”

    柳振风一大早就被“听听通通”的声音吵醒了,走出房间发现金水晶正在客厅里擦电视柜,沙发边上还靠着一把拖把。

    “这么早,在干什么?”

    “我把卫生打扫一下,桌上有灰了,地上也不干净。”金水晶精神抖擞,一副精力过剩的样子。

    “放那儿吧,工人会来收拾的。”柳振风打了个哈欠,这么早,自己还没睡够呢,这丫头,一大早弄那么多声音让人怎么睡呀1

    “哦,刚才来过了,我让她走了,我可不愿意做剥削阶级,就这么点小的地方,还用雇人打扫吗?”金水晶一边蹲着擦楼梯扶手,一边说:“大叔,我想过了,再过几年还你钱太迟了,不如我现在帮你打扫卫生,算是还钱好吧?我这个人一向最讨厌欠别人东西,这样我们就两清了!”

    唉——,柳振风算是服了,“随你的便吧,不过你以后别这么早打扫,我还要睡觉呢!”

    “大叔,早晨空气多好,别总是睡觉,下去走两圈,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多好。报纸上说你们这些成功人士大多亚健康,你还不算太老,要注意呢!”金水晶擦楼梯台阶擦得摇头晃脑的。

    柳振风摇了摇头,晃晃悠悠进了房间,一头倒在床上,想继续睡觉。

    哎呀,烦死了!虽然眼皮还很沉,但这会儿怎么也睡不着了,柳振风一下子坐起来,这丫头,是存心和我作对的吧,恐怕前世仇深似海,这辈子才找来的呢!他摇啊晃啊的走进卫生间。

    洗完澡出来,看见金水晶正在捧他的被子和枕头,“你干吗?”

    “没干吗,捧出去晒晒!”

    “晒晒?晒哪儿?”

    “晒楼顶上呀!你没去过吗?住这种大楼,衣服都是晒在楼顶上的,这都不知道吗?”

    “不知道,我没洗过衣服。”

    “知道你就没洗过衣服,走吗?一起上去看看?”

    “不是晒衣服的地方吗?干吗捧被子上去?”

    “拜托,你怎么那么没有生活常识,从外星来的吗?紫外线消毒作用好嘛,被子枕头要经常晒太阳消毒,才健康和卫生嘛!走吧,捧被子,正好我把我的也晒一晒!”金水晶把被子往柳振风手上一塞,一蹦一跳地回房间拿自己的被子去了。

    ※※※※※※※※※※※※※)

    “柳先生,柳太太,你们早!”刚出门就碰上隔壁的黄太太。

    “黄太太早,你买过菜啦!”金水晶跟人打招呼热情得不得了。

    “哎,买过了,侬买了伐?去晒被子呀!”

    “是的,我还没买呢,一会儿就去。”

    “侬忙,侬忙,再会呦!”

    “好,再见!”黄太太又向柳振风点了点头,才开门进屋。

    柳振风站在一旁,早就不耐芳了。“怎么那么多话,烦死了。”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没礼貌,人家客客气气跟你打招呼,自然要多讲两句,真搞不懂你这样的人居然也是生意人,不是说生意人最会假客气的嘛!”

    切!柳振风懒得跟她说。

    坐着电梯上了顶楼,柳振风这才知道原来大楼的顶上真的是很大一块空地,竖了很多杆子,拉了不少绳子和电线。

    “小金,来晒被子呀,这是侬先生啊,呦,长得老漂亮的嘛!”一位年长的妈妈走过来。

    “张妈妈,早,你来晒衣服呀!”

    “哎,太阳多好,衣服老是在房间里阴干不好的,侬把被子拿出来晒晒倒是蛮好的。”

    “是呀,是呀!”

    柳振风要晕了,这丫头,到底还认识多少人,才两天而已,金水晶搬来才两天而已,怎么好像整幢楼的人都认识了,自己还象傻瓜一样,居然跟她上来晒被子,都快被人当猴子看了。

    “就晾在这根绳子上面吧,待会儿,我还要到超市带几个大夹子回来,万一风大刮得掉下来怎么办?”

    柳振风晕晕乎乎地跟着金水晶后面下了楼,一路上又强颜欢笑地和几个人打了招呼,心里头别扭死了!

    “大叔,你吃早饭吗?”金水晶从厨房里探出头,看见柳振风坐在沙发上发呆。

    柳振风本来想说不吃的,可是闻着厨房里飘过来的香味,腿还是不争气的迈上了台阶。

    “是什么?”柳振风看着面前的碗问。

    “皮蛋瘦肉粥,很好吃的,尝尝看。”金水晶又在烤面包机上烤了两片面包,放在柳振风面前。

    真香,这丫头,花样还真多,恐怕每天尽想着吃了!

    ※※※※※※※※※※※※※)

    “我去买菜了,你想吃什么?”金水晶拿起钱包准备出门。

    “随便!哎,干吗不穿昨天带回来的衣服,大小不合适吗?”看到金水晶还是穿着那些乱七八糟又肥又大的衣服,柳振风蹇起眉头。

    “哦,不是的,我觉得太好看了,穿不出去。”那两套衣服真的很好看,金水晶昨天在房里试了又试,都舍不得脱下来。

    “衣服买了不就是穿的,去,换了,以后这样的衣服不准再穿!”

    “不行!做事的时候不要穿嘛!穿那么好的衣服做饭打扫卫生也太奢侈了,而且也不方便呢!”

    金水晶进房间换上了那套黄色的裙子,合身的T恤,轻盈的纱裙,这样搭配起来,也不显得自己有多胖了。藏青色的连衣裙文静一些,以后就穿着去上课,金水晶穿着漂亮的新衣服,心情飘飘然起来。

    柳振风注意到金水晶出门的时候,脚上穿的是双球鞋,真是不会搭配,一点不知道怎么穿才好看!

    “喂,丹尼,是我。我想请你办件事。”柳振风拨通了丹尼的电话。

    “哎呀,这么早,什么事呀!人家还要睡觉呢,就不能迟点再打?”丹尼被急促的电话铃吵醒,满肚子不高兴。

    “呦,真的,才八点,是早了。”柳振风抬头看见墙上挂的钟,真的早了些,自己平时这个时候也还在睡觉呢。“睡什么睡,可以起来了。”他突然又横起来,“八点钟还早吗?我不是已经起来了。”

    “到底什么事呀,快说,说完我还要睡呢!”

    “你帮金水晶准备几套衣服,几双鞋,搭配好了拿来。”

    “什么衣服?出席什么场合?”

    “不出席什么场合,就是在家做做家务,出门买买东西,或者偶尔逛街穿的,休闲轻松一点,要方便。”

    “嗯?”丹尼一下子来了精神,“柳振风,你不对劲,肯定不对劲,以前对安妮也没这么关心过,说,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一直在等你给我个解释呢!”

    “哎呀,没什么,就是胖丫头的衣服太丑了,一点样子都没有,看着难受,视觉污染!”

    “不是,不是,振风,肯定不是,我不管,你过天一定要好好给我讲讲这个金水晶的来历。”

    “好啊,知道啦,配好了我去拿,尺码你知道吧。唔,我就知道你看一眼就能记住,再见!”

    自己这是发的什么疯,怎么会想起来给胖丫头配衣服,害得一大早被丹尼嘲笑,都怪那个臭丫头,一个女孩子家,怎么修饰自己都不知道,还要劳动别人来为她动脑筋,烦死了!

 第二十四章

    “柳总,早!”林欣一上楼就看见柳振风办公室的门开着,走近一看,柳振风已经坐在座位上了。//  //

    “林欣,上午把销售部的何部长和几家百货公司的经理找来,我们开个会。阿华来了,叫他进来,我有事找他。”

    林欣从办公室退出来,心头的怒火无法抑制,柳振风和从前越来越不一样了,以前他喜欢晚上工作,上午上班从来不准时,也从不在上午召集会议,昨天他竟然六点半就回家陪那个女人吃饭,今天又怎么早到公司。金水晶,你到底在使什么手段?到底想怎么样一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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