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花明露集》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火花明露集- 第5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响起。
”喂——“
”欧大小姐,请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即使隔着手机,也感觉得到,对方孤傲不可一世的光。
”这样子——你不喜欢吗?“手在颤抖。
”你以为——“
”我只是想——你应该——竹——“
竹打电话过来的原因很简单,何叶菲菲让监狱里的人员给竹换了一间有很大的落地窗的房间。
”竹——这样子,你就可以看见春天了吧?“
”你以为呢?不会有的,我竹尺轩的世界里不会再出现春天的,即使来了我也看不到的,因为,何叶菲菲,我恨你,从你出现的时候开始我就没有春天的!你给我的这扇窗户,只会让我更厌恶而已!“
”让你——厌恶吗?“
”是!不仅厌恶你,更厌恶世界!欧大小姐!“
”欧——笨蛋,我姓何啊,在你的世界里,我只姓何——可以吗?“
长时间的沉默。
”竹——让我——听到你的——声音——好吗·?“
”欧大小姐会想起这样一个人吗?“
”我姓何——在你面前,请让我·····姓何,可以吗?“
”装出那么虚弱的声音,以为这样,会让我同情让我原谅吗?“
”竹——“
”是,我不会原谅你!“
”可是我——竹,不要——不要恨我,也不愿再看到你恨别人了——做回以前那个,那个竹尺轩好不好?——竹——“
”做回以前?自从你,你的欧玟出现开始,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了!“
”竹——是竹自己——太恨别人的人,只会让自己更不开心而已——如果可以开心的话,我们——我们为什么一定要让自己不开心呢?——“
”你——“
”竹——·原谅我——“
”我永远不会原谅你的!你会死的!所有背叛我的人都会死的!“
”是·····会——死的——“
”你。“
”竹、竹——“
”我、恨你,不管来生今世我都会恨你——“
”竹——“
令人恐怖的窒息的死亡的末日的味道。
”那么竹——允许我——我——“
对方的沉默让人窒息。
”做——做不到啊——“
努力的尝试想要不再想你不再爱你,可是,做不到啊——
”何——“
手机砰然掉地!
”竹——落日的——粉红——在、在你面前——一辈子····很累了——所以、、不想再飘扬了——“
因为太累了,以至,抓不住——
粉红色卡通图案的手机,安静的落地,安静的,没有一点声音。手腕上有粉红色的丝带飘扬。
如果配上天蓝色,就很完美了呢。
天蓝色的丝带逆风飘扬。
尊贵如天宇的气质。
冷漠而孤傲的身影。
”再打回去。“他捡起手机。
”不用了——“苍白而安静的笑。
”有些东西——一旦——一旦失去,就——就找不回了——“
”是、这样吗?“
”所以欧玟——“
”很累了吧?“
逆风吹乱她的褐色长发。
用手指一根一根的,帮她梳理。
他坐在长椅上,她的头,贴在他的膝上。
不经意的,两根丝带。
粉的落日,蓝的天空。
手指在一刹间触电。
绝美。
如落日的粉红,以及,天空的蓝。
”嗯,第一次呢。可以离欧玟这么近。“她闭着眼,脸上有笑。
”第一——“手指猛然僵住!
”第一次,可以躺在欧玟的怀里。她努力的想要起来,却,没有力气。
没有太多的语言。
“有些——”她轻抚蓝色丝带。
“原谅我。”
“没有啊--菲菲--很开心呢。”
他的眼望向别处。
“直到今天,我依旧是很开心啊。”
“嗯。”
“直到今天哟。”菲菲的眼底有异样的神采。
“直到今天哟。”接下来,她牵起他的手。
然后,她吻了他。
两片同样冰凉的唇。
如果,菲菲唇的冰凉是因为生病,那欧玟你呢?
短暂的相拥,一秒而已。
欧玟怔住。不是因为她吻了他,而是因为,她的吻,太像某一种感觉了。
这样的感觉,算是幸福吗?
就像若干年前的某个雨夜,初次遇见某个湿淋淋的小天使。
她望着他,而他,望向别处。
安静的尴尬。
再次惊诧,原来何叶菲菲可以这样的美丽。
安静的笑。
不是因为这个笑,又看到了夏,同样心疼的感觉。
心脏相同连感觉也会相同吗?
也许是因为,同样,都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何叶菲菲,你是吗?你是我,欧玟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吗?
“欧玟?”
小心翼翼的问询,把他的思绪拉回。
“哥,你是应该叫我哥哥的对吧?”
“欧--欧玟?”
“叫我。”
“哥--哥哥?”她试探着说出那两个字。
他的心一紧。
“以后--以后我都--都可以这样子···叫--叫你吗?”
没有回答,算是默认了吧。
“哥--哥?”
“是。”
“哥?--叫--叫我···妹妹--啊。”
“妹妹。”
“嗯--嗯!有幸福的感觉--流遍全身呢--··”
“你一直都会幸福。”
“哥哥--”
“--”
“可以--这样子--在天国--也可以一直--我去那边--可以、、想我吗?”
“不会。”
“嗯?”
“不会,菲一定,一定会在这里很久。”
“是,菲一直都在--”
“是。”
“才发现,原--原来···幸福--幸福--一直都在这里--不曾--不离开·····”
“是。”
“哥哥--菲--好累--”
“哥哥在。”
“菲菲不敢睡--害怕·····害怕醒来,幸福--幸福--就会--会飞走--更害怕--害怕菲菲醒不--醒不过来了--”
“睡啊,哥哥在,不会走的。”
“很累--很想睡--”
“睡一会儿吧。”
“答--答应菲菲--欧玟、欧玟都不会离开--”
“是,一直都在。”
“其实--其实--那个--是--”
“不说了啊。”
“不要走了--幸福很快--很快就会--飞走吧--”
“不会。”
“告--告诉--欧玟--菲菲只是暂时···暂时累了,离开--离开去--休息而已--”
“是,很快,就会回来吧?”
“菲--很开心啊--”
把她哄睡着了。
苍白的脸,没有血色。
那双同样幽蓝的眼睛--
轻易的--抓不住啊。
“以后--会变成菲菲--来守护--哥--哥吗?”她微睁着眼睛。
“没--睡么?”
“会守护--”
“哥哥以后--会守护妹妹,这样好吗?”
“以后--”
“原谅哥哥--好吗?”
“没--”
“睡吧。”
“菲菲害怕--”
“因为我在,所以,不要害怕。”
“哥--哥--”
“妹妹。”
“嗯。”
“妹妹。”
“嗯”
“妹--妹。”
“嗯--”
“--”
--阳光下已经全部融化的冰淇淋。
如落日的粉红,以及,天空的蓝。
“她--睡着了吗?”
“是。”
--——
------题外话------
夕阳何事近黄昏?不道人年间尤有未招魂。
为伊判作梦中人,索向画图影里唤真真。
——纳兰容若《虞美人》
零落鸳鸯,雨歇微凉,十一年前梦一场。 

阳光里的明露
我喜欢那个人的时候,应该是只能算是喜欢而不能算作是爱吧。
还有五天是我18岁的生日,所以此刻的我,还是未成年。未成年的我应该还不懂什么是爱吧。我真想我永远也不要懂。喜欢那个人是我十六岁的时候,那好像是一个女孩子生命里最明媚最纯净的年华。我觉得自己很幸运,可以喜欢上他。
我读到一篇文章,说女孩子的十六岁叫做明露,是明天的露水,闪烁着明亮的光芒。海子有一句诗,我多次提到过:“公元前我们太小,公元后我们又太老。”我觉得十六岁的我站在公元前,太小了而不懂得如何去爱,而现在将满十八岁的我活在公元后,已经年少老成地开始回忆我的青春。
那个男孩子个子很高,皮肤很白,笑起来像有阳光在他的眼睛里。我不知道怎么来形容他,我觉得这个世界上一切干净美好的词都属于他。他好像很喜欢骑单车,喜欢可乐,和几乎所有的男生一样喜欢打篮球不喜欢学习。
是啊,他就是和所有的男生一模一样,没有特别帅,没有显赫的家世,也没有优异的成绩。我不知道他到底哪里很特别但是我就是很喜欢他。
他会在冬天往我手里塞热水袋,那个热水袋是我最喜欢的天蓝色;他会把外套脱下来给我穿,尽管他穿的比我还单薄;他会给我写小纸条,只是叮嘱我别忘记吃早饭。那一天他骑着单车擦过我的身边,轻声对我说:“早上好。”好像就是从那一秒开始,我就喜欢他了吧,他的声音是浸润在阳光里的,他的笑容是融化在阳光里的,他好像整个人都会发光。
我们若永远停留在初见的时刻,那该多好啊,就像纳兰说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他好像喜欢我,我的朋友这样说,我不信。我没有倾国的美貌,没有第一的成绩,没有千金书香熏染出来的涵养,他那样的男孩子怎么会喜欢我。配得上他的女孩子,没有以上的三点怎么可以。
他或许在其他人眼里没有那么特殊,但是我想在我眼里只有最好的才能配得上他。我喜欢他,这种喜欢很含蓄,我不敢告诉别人。
不知道是哪里透露出去的口风,听到我说我喜欢他,他好像很高兴,我拼命摇着头红了脸,哪里还敢承认。
我们就这样错过了吗?后来他转学走了,而我却始终没有告白过。他走的那一天阳光也是很明媚的,可是我有满脸的泪水,也许那天的风很大,也许是那天的阳光把我的泪水一点一点蒸发殆尽,就好像我十六岁的明露,在阳光下缓缓被蒸干。
他原来喜欢我啊,可是我不知道,我也不敢;他走的那一天,他的朋友告诉我:“你们就这样散了吗,明明是互相喜欢的两个人。”初恋像这个样子的算不算呢?我和他始终没有真正的恋爱过。我不知道他喜欢我,就好像他也不知道我喜欢他。
我是不是太没用了呢,如果告白的话,我们就会在一起了吧。可是我不敢呐,十六岁的女孩子,真的懂什么是喜欢吗?后来的我和别人谈恋爱,而他也会有其他的喜欢的女孩,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他再也找不到我了。
现在回忆起来,喜欢他真的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啊,而错过他又是多么悲伤的一件事情啊。我的人生还未成年,或许我以后谈恋爱了结婚了,但是那个人不是他;他娶了新娘有了孩子不知记得我的名字。那么爱这个东西真的是没有永恒了啊,我们不是偶像剧的男女主角,开不了外挂没有命中注定的再相遇,分开多年以后还有机会再重逢。或许我始终在这里而他不会再回来,或许他一直在找我,我却偏离了方向,在爱情里我们都是迷了路的孩子。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段被称之为明露的美好时光里,我遇见过世界上最好的男孩,他没有什么特别的,他不那么帅气不那么优秀可是我就是很喜欢很喜欢他,这样是不是就足够了呢?
我始终记得十六岁那一年的阳光,我不相信小说里三生三世一万年的爱情,我不相信爱可以重来,虽然我现在还不能忘记他,但并不代表我一辈子都要沉湎在对他一个人的留恋里面。
喜欢一个人就一定要厮守到老吗?爱一个人就一定要非卿不娶非君不嫁,失去了他或她就没有生活的乐趣了吗?我没有经历过那样轰轰烈烈的爱情,不敢妄下断言。但是我也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会有谁少了谁就活不下去了的事情。
“人到情多情转薄”,任何的爱用了一生以后都会变淡的吧,始终浓郁的不是爱,是依赖和习惯。
“一生一代一双人”,两个人最终也没有在一起,即使没有无法抑制的思念,但是空闲发呆的时候,偶尔回忆起来,曾经有过那样一个人,让我有过害羞的喜欢,淡淡思念的忧伤,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吧。
以后或许我会爱上别的男人,和他谈恋爱和他结婚为他生儿子,到我八十岁九十岁头发都掉光的时候,拉着我的孙子在家门口的太师椅上晒阳光,用缺了门牙的嘴微笑着说:“很久很久以前,祖母喜欢上了一个像阳光一样干净的男孩子,我没有和他在一起,但是一点也不悲伤,因为我可以一直思念他到老。那个时候太小了不懂得怎么去爱,现在呢,太老了已经爱不动了,就只能想着他一直到我死掉的那一天--”我通常在写悲剧,并不是我喜欢悲剧,也不是心理变态喜欢把主角在书中虐的死去活来。我觉得我是太过理想化的一个人,我承认我写的东西不是真实的生活,我的小说里,主人公有杀手,有阴阳人,甚至还有的不是人。我小说里的女人总是美丽的,男人总是帅气的,我知道主人公之间的爱情有的时候就像童话故事一样虚假,生活中不可能有这么多的轰轰烈烈。我也想要真实的生活,最终发现我还是更适合做梦。
什么是真实的生活?16岁的学生天天上学下课考试,家长天天柴米油盐酱醋茶,这样的故事虽然真实但是真的很无聊。我们读书看小说,不就是为了在自己平凡的生活里找点不一样?因为自己过的生活只是这样,所以很羡慕别人的生活。我们喜欢的青春小说里男主角像王子一样多金帅气,女主虽然平凡但是总会变成灰姑娘然后坐进南瓜马车里。为什么我们喜欢这样的故事?因为我们虽然不是书里的主人公但是每个人都希望坐进成为主人公。如果我们是因为厌倦了平凡而去看书,发现书里的人物还是平凡,那一定无聊透顶了吧,所以小说里的人,总要经历一段不平凡的事情。
这个世界什么事情都有可能会发生,16岁的孩子们经历了什么都有可能。我觉得就算我们生活在真实的世界里,我们也要虚构一下我们真实的生活。我承认我很厌倦16岁时候的嘴角过着太平凡的生活,每天都只知道读书读书读书,然后在晚上的时候偷偷做梦。我希望我笔下16岁的女孩子男孩子能够经历一些我没有经历过的,然而我又觉得要是给他们完美的人生,对我这样的平凡的人来说太不公平,所以出于嫉妒心,我给他们全部定下了悲剧的结尾。我不是什么圣母,所以我做不到别人好好地活着而我还在衷心地祝福他们,我想要我笔下的人活的惨一点,因为我不是由于喜欢那些主人公而去写他们的,我是想要安慰天底下所有平凡的人们,包括我自己:“上帝是公平的,就算是那些有钱人,也有他们痛苦的事情,不是平凡就一定不幸福,不是成功就一定幸福的。”
我承认我写的结尾很不像结尾,我的主人公们才16岁,我不想要他们的一生都不幸福,所以流下几十年的空白让他们自己去寻找自己的完满。
我觉得,不管人生经历了什么,不管有没有实现梦想,不管有没有功成名就,完满都是可以在悲剧过后,迎来幸福的。就像我在写着悲剧的时候,想到自己的处境要比主人公幸福很多,我就觉得很幸福了。
------题外话------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静言思之,躬自悼矣。
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诗经《氓》 

无可奈何花落去
--谨以此文献给母亲,以及,青春里十六岁从未散场的明露
明露,SORRYSORRY
终于写尾声了,这些文字我写了很多年,有很多都是我初中的时候当日记写的东西,然后完稿已经不知道是多少年后的事情了。我是想到什么写什么,而且时间的跨度也比较大。
所以可能有些文字的文风还是比较幼稚的。从大约是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觉得,16岁是人生最美的时光,那个时候一心想要长大,长大到十六岁的时候。而现在,我已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