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仪若有所思地说:“千荨,在城里看到星星真的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啊,稀稀拉拉就这么两颗,哪像我们乡下,漫天都是。”
千荨说:“星星有什么可看的?你不要明明是流鼻血了却故作深沉地抬头啊。”
孙仪并不理会她,只是看了看表,私有焦急之色。
不一会儿,手机响了,孙仪接了电话:“喂?怎么回事?还不来?--X你大爷的堵车?堵啥玩意儿车?赶紧给我过来!不是让你早点过来候着的?老子花了那么多钱!”
挂掉电话,孙仪一脸懊丧地说:“这下好了,你的生日惊喜现在还在高速上呢。”
千荨扑哧一声笑了:“哦,什么惊喜啊。”
孙仪摆了摆手:“算了,反正没有了。本来还想趁机表白来着。”
“你表白失败这种事情,已经无法对我构成惊喜了。”
孙仪居然厚着脸皮说:“那我就直接表白吧,千荨,这都第几次了啊,你就从了我吧。”
千荨心里忽然升起一股暖意,但是她还是不露声色地说:“我拒绝。”
孙仪故作夸张地说:“为什么?”
千荨:“孙仪,我喜欢你喜欢我这件事,可是我不想要和你谈恋爱,我是不是有点贱?可是你就是喜欢我这样是不是?”
孙仪脑后冒出几条黑线。
千荨伸出手:“不是给我过生日吗?蛋糕呢?”
孙仪把手插进裤袋里:“你又不是我女朋友,干嘛向我要蛋糕。”
虽然嘴上这样说,孙仪还是像变戏法似的变出一个小小的蛋糕来,千荨大叫着赶紧点蜡烛要许愿,可是孙仪忘记打火机了,千荨很是不满,两个人又打又闹直到千荨很煞风景地说要回去继续参加晚自习了。
这个生日就这样草草结束了,没有惊喜没有蜡烛没有许愿,甚至连孙仪事先想好的甜言蜜语都没有来得及说出口。
以上,是孙仪的第十三次告白。
千荨那天晚上做了一个噩梦,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在笑,千荨循着笑声走进了才发现那个女孩子竟然就是自己,她对着自己说:“你好啊。”千荨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梦里的自己却又笑了,说:“你好啊。”
然后千荨就惊醒了,醒过来才发现自己竟流下了两行清泪,很诡异的心绪。
她看见了房间地上的那一张纸了,不用说也知道是孙仪写的,不知道他又买通了哪一个邻居家的小屁孩从楼道里塞进门缝的。千荨连看也不想看,无非是甜言蜜语嘛,孙仪没有什么文化,文学素养简直惨不忍睹,千荨可没有心情一大早就拜读他的大作。
她忽然想起自己昨天晚自习结束回家的时候把书包扔给孙仪让他拿着,然后到家的时候忘记要回来了,幸好是周六不用上课,不过作业还是要做的,她翻出手机打电话给他,却发现孙仪的手机已经停机。她不知是哪里来的不安全感,一遍遍拨打他的号码,但是手机始终没有回应。她穿了衣服出门,跑到孙仪的小出租屋里,发现他居然已经不在那里住了,她心里的恐慌更剧了。
她想他是不是再也不会喜欢她了呢,他是不是因为她不接受他的告白所以决定离开了呢,没有道理啊,她无法想象原来会有一天,千荨找不到孙仪了。
“不就是表白十三次嘛,还以为他会永远喜欢我呢,”千荨小声嘀咕道,很有点怨妇的味道,“切,男人都不可靠。说不见就不见了。”
“你一个人嘀嘀咕咕什么呢?”孙仪熟悉的声音在头顶炸响。
千荨转过头去,孙仪手扶着栏杆,背着大包的东西从楼梯上走下来。
“你去哪里了啊!干嘛不接电话!”千荨怒吼道。
“哦,又没话费了啊。”孙仪皱了皱眉。
“你敷衍我呢吧!我刚刚来找你,房东怎么说你不在这儿住了?还有,你拿着这么多行李干什么?你要搬家?还是要离开这里了回老家去?你怎么不提前跟我说一声呢!你是不是故意不告诉我的?你是不是不想见到我了?你说话呀!”
“哎呦我的姑奶奶,”孙仪说,“你能慢点儿说话不,连珠炮似的哪来这么多的问题啊,不就是一晚上没见着我嘛。”
“我--”千荨一时语塞。
“怎么,”孙仪凑近了坏笑道,“你那么关心我啊。”
千荨狠狠踩了他一脚,看着他痛得龇牙咧嘴的样子才解气。
原来孙仪他爸跑到城里来把孙仪教训了一顿,又出了大价钱给他找了学校,准备让孙仪重新读书了,学校是寄宿制的,所以孙仪才要搬家的。
千荨舒了口气:“XX中学?那不是私立学校嘛,那所中学学费很贵的,你家里果然是富农啊富农。你这个王八蛋这么大事情不知道跟我吱一声啊,我还以为你被山里的野狼叼走了呢!”
孙仪解释道:“本来昨天想说的,可是又没礼物又忘记蜡烛的,就把这茬儿给忘了,这不早上让你们小区的清洁工阿姨给你从门缝里塞信了嘛,你没见着?”
千荨暗骂了自己一声原来那张纸写的是这个啊,还自作多情以为是情书呢。
“可惜是寄宿学校,我以后不能经常见到你了。”孙仪说。
“恩,学校里可以打电话嘛,”千荨说,“再说了,你是我谁啊见不到你我还清净呢。”
两人沉默许久,孙仪忽道:“我下星期一就要入学了,周末陪我玩玩吧?”
千荨就提议去溜冰场吧,可是孙仪说自己不会溜冰,而且又不是电视剧里男主女主约会,去什么溜冰场啊。
千荨又说去游乐园、水族馆之类的地方,都被孙仪否决了。
“好吧我算是明白了,你就是不想花钱啊,小气鬼,注定追不到女朋友。”千荨嘟着嘴说。
孙仪倒是心安理得:“我这还不是为了我们以后的生活要省钱啊,我是居家好男人啊好男人。”
最后他们俩还是去了图书馆,因为孙仪说他什么都不懂,要千荨好好给他补习一下。
孙仪从图书馆的书架上找出了大堆的参考书,逐字逐句地研究起来,千荨随手拿了本《阿基米德的数学原理》当做枕头就打算睡觉,难得的有这样两个人身份交换的时候。
“孙仪啊,你什么时候开始想要读书了啊?我就不信你老爸能把你一棍子打醒。”千荨问。
孙仪笑道:“我想我总要成为和你相配的人吧?你成绩那么好,以后肯定有出息,我不读书,总不能做一辈子苦力吧,不然怎么养活你?”
千荨托着腮帮看孙仪对一本英语书苦战许久,忍不住说:“孙仪,我们有没有很奇怪?”
“你是指哪一方面?”
“那个时候,你为什么要拒绝我的告白?”千荨问。
“嗯--那你现在为什么总是拒绝我呢?”孙仪反问道。
千荨不由自主的笑了:“因为你那个时候拒绝我让我很没有面子啊。”
孙仪,因为我们觉得得不到的才是最美好的啊,所以你要拒绝我,我要拒绝你,因为想要保留一种像诗经里说的那样‘求之不得,寤寐思服’的优越感,这样想多傻啊。
千荨忽然觉得自己原来是一个很有心计的女生啊。
千荨摊了摊手:“我要睡觉了。”
孙仪说:“嗯,现在终于轮到我在图书馆里看着你睡觉了啊。这样的角色转换多有意思。”
千荨笑道:“嗯,要不我们就换一换吧。”
孙仪问:“换什么。”
王八蛋,追求游戏到此结束,现在,换我对你表白了。最好的阳光
在这个世界上最不可理喻的事情就是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但是我们就是谁也没有和谁在一起。
在这个世界上最无奈的事情也是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但是我们就是不能够在你一起。
这一次的不能在一起,与年龄无关,与距离无关。只是我们明明是世界上最合适的两个人,但是就是容不下对方比自己更喜欢他(她)的真相。
我曾经见到过的最好的阳光是在遇见你的那一个早晨,我曾经见到过的最美好的遇见是在那一天的阳光下。微风拂乱了我的发丝,阳光把你的皮肤衬得很白。
亲爱的,我们为什么会这样开心呢?我们明明谁也没有对谁告白,为什么就会知道这样的事情--我喜欢他,他也理所当然的喜欢上了我。
我最喜欢的阳光是温暖而不刺眼的,我最喜欢的男生是干净而不羞涩的。我是只会用心脏思考的小兽,他用不可理喻的善良安慰我发抖的身体。
十六岁的每一次错过都是这样淡淡忧伤却永远回味无尽的吗?我始终无法接受你离开我去远方的事实。
我喜欢你的天蓝色暖手袋,我喜欢你的墨绿色运动服,我喜欢你骑着那辆很旧很旧的自行车经过我的身旁。小蟑螂,小蟑螂,我喜欢这样称呼你。
我很后悔啊,我始终不敢说出那一句话,因为我很害怕啊。小蟑螂,农村里出来的孩子都不怕小昆虫的,所以我一点也不会畏惧你的存在。可是我害怕你的离开啊。
我总以为像阳光那样美好的男孩子只存在于小说里面,一直到你离开我,我才明白过来,你就是那样美好的阳光啊。这样的比喻也许很矫情,可是十六岁的我始终这样固执地以为。
我的手冬天会长难看的冻疮,我总是在上体育课的时候穿一件单衣然后冻得瑟瑟发抖,我无论开心还是不开心都喜欢吃很多的东西。你学会折很漂亮的纸鹤写不通文墨的书信,我学会在开心的时候抑制自己扑向你的冲动。
是不是所有的第一次遇见,最终都避免不了各奔东西?可是我为了等你回来,一直停留在一个地方啊,虽然很多年以后,我自己都不确定是不是在等待你或者其他的什么人。
是不是所有的别离都来不及说再见呢?我为什么那么胆小连一声再见也不肯说呢?小蟑螂,小蟑螂,你离开的时候有没有回头看我一眼呢?可是我不敢回头啊,不敢叫你看见我的眼泪。
你喜欢我这样的事情,其实我早就知道了啊,我埋怨你的胆小不敢对我告白。其实我比你更胆小呢。是不是所有十六岁的少男少女都是如此的呢?可是大人们不给我们长得足够大的机会,大到我们可以有勇气告诉对方。我们就被分开了呢。
小蟑螂,那个时候我说的话你到底有没有听明白啊,我听说你很开心,可是我却陷入尴尬了。他们都来问我,我只想和你手牵着手一起散步。我要让大家都羡慕嫉妒恨你的干干净净你的高高个子,你的比我还白的皮肤。
我到底会不会在很多年以后重新因为想起你而哭泣呢,我不知道。小蟑螂,小蟑螂,现在我只想这样叫你的名字,虽然你听不见。
我现在只想要看见那个时候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无论这样的比喻有多土气,我都觉得,那就是最好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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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西风约略述年华,旧心情灰矣。
——纳兰容若《剪湘云》
接天莲叶无穷碧(一)
天空不一定永远是蓝色(一)文章最大的特点应该就是矛盾,主人公是生活在矛盾里的,明明深爱着对方却又互相伤害。
女主人公何叶菲菲是欧氏集团的千金大小姐,可是她却是她父亲的私生女,就因为这个,她同父异母的哥哥欧玟一直不能接受她,故事的主线是两根粉红色和蓝色的丝带,象征何叶菲菲和欧玟的亲情,此外,何叶菲菲患有严重的心脏病,欧玟的妻子沐宇夏早死,并把心脏捐献给了何叶菲菲,因为一颗心脏,何叶菲菲认识了沐宇夏的亲弟弟沐宇斌,沐宇斌是一个歌手,天王巨星级的,他一直守护在何叶菲菲的身边,何叶菲菲之前的恋人竹尺轩,是一个极端冷漠的人,竹尺轩和欧玟有深仇大恨,也因为这个原因,他们分手了,竹尺轩为了报仇,后来绑架了欧玟,结果被何叶菲菲扰乱了计划,进了监狱。
故事中的主人公都是矛盾的结合体,沐宇斌以为自己是在守护姐姐的心脏,却又不可救药的爱上何叶菲菲;欧玟因为何叶菲菲的出身摈弃她,却一次次被她感动;竹尺轩明明深爱着何叶菲菲,却始终放不下所谓的仇恨;作为唯一女主角的何叶菲菲,则更是矛盾,她始终不知道自己的真命天子的谁,沐宇斌是她最喜欢的人,竹尺轩却是她深爱的,她想要欧玟接受自己,想要欧玟幸福,却又不愿意竹尺轩受一点点的伤害。
--一个稍长的故事的简介简介开始下雪了。
漫天飞雪。
今年的雪似乎特别大,特别多。
晶莹的雪花飞舞着,旋转着,带动这个世界也飞舞,旋转。大片大片的雪花飘落,整个世界很快地被茫茫白雪所覆盖了,说不出的,一种触目惊心的美丽。
晶莹剔透的雪花,在童话般的世界里轻盈炫舞着。
璀璨的冰花,在阳光的折射下慢慢散开,模糊的水珠,魔幻的世界。
“哥--”
溪水般纯澈的声音飘荡在雪花飞舞的世界里,惊动了冥思中的男子。
他手腕上,一条蓝色丝带飘逸出魔幻的光芒。
男子独坐在落光叶子的梧桐树下,他缓缓地转过身来,眼睛里没有焦距。
男子在那儿坐了好久了,身上落满了雪花,脊背坚挺而落寞。
他是那样的英俊,完美的脸庞,完美的一切。有张让全世界都失去色彩的面孔,他蓝宝石一般炫目的眼睛,让太阳都隐去光泽。
暗沉而尊贵的光。
然而,他是落寞的,那双眼睛,迷茫得没有焦距,呆滞地望着远方。他在看她吧,然而他看不到她,天堂究竟有多远啊。
“·······欧玟·······少爷。”
看着他那个样子,女孩马上改了口。
胸口开始隐隐作痛,她蹲下身来,捂住胸口开始大口喘息。
“小姐······”沈管家欲去扶她。
“没事,······下去吧。”
这种感觉,是心疼吗?如果不是她,他也不会这样吧。
好受一点儿了,她起身去房间,吃完药后,她的目光落在了那上面,真的要把这封信拿给他吗?他会不会以为是她想推脱责任呢?没关系了,反正她本来就不该出现在这里的,如果他要赶她走的话,也没什么可留恋的。
走出房门的时候,她最后一次瞄了一眼柜子,那里,凌乱地摆放着几十种药。
即使这次手术顺利,她也不会活太久吧,医生说,即使术后没有发生排斥反应,其他器官所发生的并发症也会慢慢带走她的生命。
“其实,手术的意义并不大······”
医生沉重的叹息还萦绕在耳边。
她太想活下去了,也只有这样,才对的起身体里的这颗心脏。
“······欧玟少爷,外面这么冷,进屋去吧。”
“何叶菲菲······你走开!”语气很冷漠,虽然他极力克制自己的情绪,却掩盖不了眼底的那份愠怒。
何叶菲菲打了一个寒颤:“少爷······嫂子·······夫人说,如果你无法接受的话,就给你看这封信。”
“······”
欧玟迟疑着,接过了信。
玟,
别太难过好吗?不要怪菲菲,是我自愿的,也是我逼迫菲菲的。玟,这一世能成为你的妻子我很幸福,我很高兴看到你那样爱我,但是······玟,不用再浪费时间在我身上了,我······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天堂了,既然的上帝要把我带走就别再强求了。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爱你啊,就像你说的,上帝是公平的,他已经给了我们太多的幸福,就会夺走一些。
你放心,在天堂里我活得很快乐,你也要永远快乐啊!好好地活着,活着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啊,你要替我活着。好好照顾菲菲,我知道,······11年了你仍就无法接受,原谅她吧,错并不在她,上一代犯的错又为何一定要让她来承受呢?她的痛会比你多很多。我相信我的心脏在她的身体里会很快乐,好好照顾她,我在她身体里活着,会活得很好。
“玟,对不起,要先离开你了。
夏
”夏,你这个笨蛋!“欧玟冲了出去。随后一阵汽车发动的声音。
突然好安静。
也许只有沐宇夏,才会让欧玟这样子吧。
夏重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