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文原本犹疑半天不知道该怎么样讲,现在被路简一语戳穿,反而胆子大了起来,当场就说:“小简,我的心思你既然是最明白不过的,那我们--不对,小简,我喜欢你,从小到大我都那样喜欢你,我知道,在你看来我的行为很幼稚,但是我不想失去你。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们有一天会分手,路简,我爱你,我会一辈子这样爱你的--”
“方文,你这样说,我丝毫不怀疑。但是问题不在这里。方文,我们不合适。不对,是我不好,我们不能继续了。你那个新女友我特地去了解过,是不错的女孩子,你和她在一起好好的,不要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好不好?”
方文近乎绝望地问:“为什么?小简,我知道你对我的心思可能没有那么深,但是我不在乎!我只要你心里有我的一点点位置就好了!就算--就算你对我想喜欢只有十分之一也好,小简,求求你,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方文,我对你的喜欢,可能不止十分之一,但是我知道我们是不可能继续的了,方文,你有你自己的生活,我也有我想要保护的东西,我们谁都不要再阻碍谁了好不好?我知道我说这样的话很不负责任,对不起,但是,我只能让你放开我。”
“为什么?你有喜欢的人了吗?”方文追问道,这个大男人的眼里竟然渗出了眼泪,“不,路简,我太了解你,你不会。那到底是为什么?”
“路加,因为路加。”
“你弟弟?他怎么了?我--我承认我一开始是对他有成见,那是因为他一出现,就夺走了我在你那里的所有视线。但是--但是现在我不在乎了!小简,我发誓我以后也会对他好,我发誓我也会像你那样对他好,就算--就算我在你那里的地位只有他的十分之一也好,小简,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路简看着眼前这个一米八五的大男生几乎要跪在她的面前,用那样卑微到哀求的语气跟她讲话,她心里不疼是不可能的,但是她只能说:“方文,你可以,但是我不可以,路加也不可以。”
方文一愣:“为什么?”
“因为,路加如果知道我心里除了他以外还有别的男人,他会不高兴的。方文,你很好,真的,我不是在说拒绝一个人的敷衍话。方文,你真的是全世界最好的男生,但是我有路加了。这个世界如果是讲究先来后到的话,那么也是我先遇见的路加,虽然那个时候他只是襁褓里那个皮肤皱巴巴的难看的婴儿,但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告诉自己,我要保护他一辈子呢。”
路简走出东北饺子馆的时候,看见路加站在马路对面,她笑着朝他跑过去。
人行道旁的交通灯正好转换为绿灯,人流,无穷无尽的人流向他涌过来,那么多年以来,路加第一次没有对人流感到害怕,因为,因为这股人流里面,他的姐姐路简正向他跑来。
路加想,他再也不会害怕人流了。
“路加,我们回家吧。”路简自然地挽起路加的胳膊,对他说。
“姐姐--”
“结束了,路加,所有的事情都结束了!”路简冲着他笑道,这一次,路加知道,路简是真的在笑而不是什么绝望的敷衍。
“路加,我对他说,我只要有你一个就足够了。路加,其实,我最最想要的,一直都是只有你一个人而已?”
路加一言不发,只是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路简的身上。‘
路简在路灯下仔细打量着他,看得他有些不自在。
路简笑道:“你的头发又长长了呢,回去我帮你剪掉吧。”
路加下意识地护住自己的头发,路简笑道:“不要那么嫌弃我的手艺好不好,这一次一定有进步的!要是还是剪岔了,大不了再剪一个平头罢了。”
路加的一声“好”字说得要多别扭有多别扭。但是路简想,路加平头的发型还是很好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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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诗经·采薇》
赢得更深哭一场(一)
(十一)
谁在银河里数恒星
有一些人类永远也无法回答的问题我不想思考不想回答。我是谁?我从何时成为了我?我从哪里开始又将在哪里结束?人类是否真的有灵魂,而那灵魂又会是什么颜色?
我从来没有收到过生命匿名信问一些“我是谁?”这样的怪问题。我为何存在于这世间,世间于我意味着什么,我该怎样做?我的人生应当如何,我是该喜该怒该乐该悲?世人需要我吗?我究竟想要干什么?我生从何处来死往何处去?
我究竟是谁而谁又是我。到底这世间是真还是我的梦境是真?到底唯一的事实是什么而我又应该相信什么?
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不愿多想,我害怕自己会精神分裂。但又在想,如果我真的精神分裂,那么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我?
唯一真实的是,我存在着,不管这世间是真是假我都存在着。
没有“满纸哀怨题素怜”的无病呻吟,没有“花落人亡两不知”的缱绻惆怅,没有芒鞋破钵,没有兀自感伤,我也没有可以相信的真相。
我翻开一页空白的纸,拿起墨笔勾勒线条,纹图逐渐清晰,这女子当真是我?并不相似,但是我害怕是我忘记的逐渐的容颜。人是有多重人格的,我分出了八八六十四,但是分不清真假。
我在逃跑了,我故作老成以为看清了人事繁杂人面桃花,我想知道朽木如何立于顽石间,而我又立在哪里。
我掉进冰冷的湖里别人看不见我的踪影,如同没有镜子的时候我也看不见自己。哪一个人才是我。
是谁在银河里数恒星,一二三四没有五六七八九,全世界都发了光。
我知道这世上最厚的字典里也没有写着我,我翻阅过无数书籍纸张,而看湖面倒影里的我,确然是我。我到现在也分不清运动和静止。我在不知名的时空里高速运动的时候也在这个时空里静止。我的血液里充满了疑问,我也许根本不是 我,但是我又如此的存在着。
我没有心灰意冷没有挫骨扬灰,在一片风和日丽下我看见山河日下。救赎我。
我发现了这世上最难的问题却无力解答,古老的预言里没有记载过,数学家的方程式里没有计算过,女巫捧着水晶球但是这珍宝破碎了。
而在这个世界上谁是谁,谁又是我。
第十二章
赢得更深哭一场(一)
--云谁之思?彼美人兮(一)
风默默等候着你的到来,我的心帆张开了,你将陪伴我度过这个大海。
在耀眼的阳光中,我会思念你的声音。而我在半夜惊醒的时候,只会哭泣。我不记得是谁对我说:“哭,能把心中的烦恼全倾出来,哭吧哭吧,但不要耽误别人。”
人是一个复杂的动物,有的善良、纯洁;有的狡猾、凶狠。还有的人面兽心。人,不能太自私了。人,没有不自私的,人这么自私,四化、共产主义何时实现,真的太渺茫了。
--摘自母亲的日记
我叫Angel,是世界上最后一个angel,我不知道帝天爷爷创造我是为了什么,为什么让我成为一个那么无奈的凡人,我明明是天使啊,但为什么要让我成为凡人,而且是平民,难道我真的那么平凡吗?
我说我是天使,最后一个有眼泪的angel,我说我要拯救世界,有人拍拍我的头说,傻丫头,先拯救你自己吧。
哦,但我坚信我一定是天使转世。我是angel,最后一个angel,我带着使命来到人间,我是唯一一个能够拯救世界的人。
我经过无数的阻挠与艰险,为了人间与天堂的和平不惜豁出一切,最终我胜利了。
其实天堂很美,很完美,但身为地球上最后一个angel,帝天爷爷创造我的目的就是拯救世界,我又岂能退缩。
我明明是angel啊,但为什么我看不见天堂里的欢声笑语,我听不见天使的歌声,我摸不到白云的翅膀,也感受不到天神的魔法。
哦,原来根本没有天使,原来我是最后一个天使,原来我也不是天使,原来我是最后一个相信天使的人。但我坚信我就是天使,不是因为我拥有翅膀,也不是因为我可以飞翔。
我看见我的白马王子跨着白马而来,我看见荆棘绊倒了他,我踏着荆棘飞奔而去,我没有穿鞋,天使是没有鞋的,小刺扎得我好疼,我滴下的鲜血变成了红玫瑰。这就是爱情吧。我想要的但是我又得不到的东西。
为什么在我的王子面前我的翅膀消失了,我的魔法透明了,在就是爱情的魔法吧。
童话不都是这样吗?王子与公主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但真的是这样吗?女巫会嫉妒的,她把公主变成了老太婆,王子还会那么固执的爱着公主吗?即使没有女巫,公主也会变老,那时候王子就不再是王子了,他会变成撒旦,之后······
这就是童话吗?这就是爱情吗?有人说时间久了爱会变味的,那人错了,会变味的是人性贪婪而丑恶的欲望。
天庭中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定下天条说神仙不能动凡心,所谓凡心,即是欲。做神仙必须要清心寡欲。其实他们都错了。
爱不是欲。没错,爱不是欲。真正的爱情是不会变味的。
我一直在等待不会变味的真爱。
我可是天使啊。
“路卡卡!”死党的大叫把我的思绪拉回。
哦,原来我真的不是天使,原来我的肩上并没有因为幻想而真的长出雪白的翅膀。原来我只是一个爱做梦的女孩儿。
“中邪啦!”
“唔,又睡着了,我只是在做一个梦。”伸伸懒腰从课桌上抬起头,甩了甩头发,唔,头发有点长了啊,该去剪了。我一直没有信心去留什么披肩长发。
“路卡卡,你很奇怪哎。”
“你在叫我吗?”
“这家伙又疯了。”路西的脑后出现三条线,头顶八只乌鸦飞过,嘎嘎嘎······
“天哪,这家伙从第一节课开始睡,都第四节课了。路卡卡,起床了!”
“我是靠在课桌上睡的,没有床······”翻个身继续睡。
“真是脑子被泡了。”路比翻着白眼。
“不许骂我,我可是听到的!”
“好好好·····”
我很清楚我不是什么angel,我只是平民。
但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是有天使的,而且我可以找到天使,并变成天使。
我始终不是天使,我不是疯子,路卡卡只是一个爱做梦的女孩。
路西路比路迪也爱做梦,她们做的大概也是每一个十六岁女孩都会做的公主梦吧。
路西路比路迪和我路卡卡是死党,不要以为我们都姓路就有什么亲戚关系,那种八辈子都在族谱上翻不到一点关系的我们四个,就这样聚在了一起。
朝路是一所“贵族学校”,就是那种收费超级高学生成绩超级好的变态私立学校。尽管我并不是什么有钱人。路比总爱开玩笑说我们四个是这所学校的福星,因为校名里就有我们的姓氏“路”。而且据说校长也姓路,我的天,路不是什么常见的姓氏吧,这到底是哪里来的巧合。
在学校里不够出色就会变成绿油漆,而我们既没有显赫的地位也没有出众的才华,注定是要变成绿油漆的,尽管我们自认为我们都很漂亮。
路西是一个很帅气的女孩,一头秀气的短发,大大的眼睛,笑起来很有风度,体育超好,总一副保护人的样子。有一种模糊了性别的中性美。
路比是一个很大大咧咧的女生,没有心眼,做事不顾后果,敢作敢为,最喜欢的水果据说是樱桃。
路迪是典型的淑女,披肩长发,最爱戴大大的耳环。走路喜欢踮起脚尖不发出声音,笑的时候会遮住牙齿。典型的贤妻良母型女孩。
“蓝风!快看,是蓝风!”大家的惊呼声把我的目光转移到了电视机上,电视里正在转播一场篮球赛。
蓝风,那个全世界最年轻最帅气最伟大最具魅力的高中生篮球运动员,赛场上最夺目的新星。我亲眼见证所有人的双眼变成红心。他是所有女生的梦想,所有男生的崇拜,他以他不凡的球技和英俊的脸庞征服了所有人,包括我,好吧我承认情人眼里出西施,我对他的褒奖有点花痴有点过头了。
他,就是我的太阳。
“如果人一生能拥有一个像蓝风那样的蓝颜,那死也足够了。”这是路西的口头禅。
我有一张蓝风的签名照,这一点羡煞周围所有人。只是他们不知道,这张签名照是蓝风从遥远的大洋彼岸亲自寄给我的。
在蓝风眼里也许我是亲人,但好陌生。从我出生到现在我只有从电视海报上见过他而已,而他也只珍藏我的照片。
在我眼里他不是我的谁,我没有资格说什么,他只是偶像而已,也许还比偶像多了些什么。
我的家--暂且把它称之为“家”吧,那幢别墅里,铺天盖地全是蓝风的海报、照片,摆满了蓝风送我的各种礼物。
------题外话------
山有榛,隰有菱。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
——《诗经·简兮》
赢得更深哭一场(二)
云谁之思?彼美人兮(二)
而我寄给蓝风的礼物,绝不会如此明目张胆的摆出来,它们只能被收藏,是偷偷的收藏。因为怕那个我口中的蓝阿姨,蓝风的那个妈妈发现。
我不是一个孤儿,但我一个人住在这诺大的别墅里。
我很穷,但我买得起别墅,这幢别墅是我为蓝风买的,尽管他可能永远也不会住进这里。
每天晚上我独自一人抱着懒羊羊搂着小灰灰睡觉的时候总会做噩梦,因为只有一个人,害怕。
我真的是一个平民吗?我不知道,也许不是,也许是。
朝旎路,初三八班。
“路卡卡同学!”一个粉笔头丢到我脑袋上面。
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
“还没睡醒呢,吵什么吵!”
“哈······”一阵哄笑。
老师脸色铁青地瞪着我。
而我,昨晚玩了一宿,正睡得香呢。
“铃铃铃铃·······”欢快的铃声响过,我睡意全无,一下子跳了起来。
“吃饭去喽!红烧鸡翅,我来了!”我第一个冲向食堂。
老师根本拿我没办法,谁叫我没有家长呢!现在可是不允许体罚的哦!何况每次考试我都是第一--额,这样说有点在炫耀自己了,因为我经常翘课。
中午,食堂。
我望了望路西碗里的红烧鸡翅咽了口唾沫。
“你怎么不吃?”路西大嚼大咽。
“我·······那个那个路西,借我点钱。”
“干什么?”
“都怪我那没良心的老爸已经三个月没给我寄生活费了,我穷啊!他是完全把我忘了。”
“啊······真可怜,好吧,我决定,给你10块钱,不用找了!”
“切,真小气。”
“那····11块?”
“滚你的。”
“好吧,我就忍痛割爱了!一口价,12块!”
······
“来了!来了!”一大帮人尖叫着冲向门口。
众多学生--无论是初中部的还是高中部的,统统站在教室外面长廊上观望。标准的偶像剧情节。
一辆黑色我叫不出牌子的但是看起来就很贵的车缓缓驶入。
车停下。一双修长的脚迈了出来,那个人皱着眉头在打电话,很显然的他讨厌别人的围观,但是没办法啊,谁让他那么有名呢。
考凌,那个男生的名字,张考凌。
我来朝路中学的第一天就特地百度过这个人,E-X集团的继承人,富得流油了。如果只是个富二代那倒也罢了,关键是他父亲身体不好,早早将企业运营放权到他儿子手里,所以只是一个高中生而已,却是E-X集团的实际掌权者。能以一个刚成年十八岁的身份操作起整个集团机器,我想象不到这个看似桀骜不驯的家伙实际有多大能耐。
我说过,我是一个爱做梦的十六岁女孩儿,但是并不代表我会痴心妄想跟这种标准上流社会的公子哥有什么交集。
张考凌下车后走进教学楼大厅的时候,我正好从初中部跑到高中部交文件,听到外面吵吵的声音,我从二楼的阳台上往下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