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我是在卢森堡的一家中餐馆里遇见杨绮的,我喝醉了,是杨绮一直照顾我到天明。醉意朦胧中,我一直拉着她的手叫“筱筱”。
筱筱,我的筱筱,就算是酩酊大醉,那种绝望仍然捆绑着我的心,不管我们多么相爱,我还是失去她了。
第二天早上,我十分不好意思,杨绮却像是她做错了事一般,讷讷解释:“昨晚你在我们家餐厅喝醉了,我看你一个人,所以。。。”
原来她是餐厅老板的女儿,我连连道歉,杨绮笑容里有种国外女孩特有的娇憨:“没事,以后记得要常来哦。”
我答应下来,可是却没有践诺,我很快就回国了,并把这件事连同这个女孩抛在脑后。
再次去这家餐厅是一年后,筱筱刚生了第二个孩子,是个男孩,听说长得很像林辰。我喝着最烈的威士忌,面前突然坐下一个女孩,我辨认了好久依旧没有认出来,她一点也不介意,笑着说:“你很久没来啦?”
我记起来,她是餐厅老板的女儿。
那个夜晚,我们聊了很多,也许是醉意让我有了倾诉的欲望,我对着几乎陌生的女孩诉说着这些年的点点滴滴。
杨绮眨着大眼睛,在一旁安静聆听,我念了一句词:“此去经年,应是良辰美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我以后的岁月已经能想见,没有筱筱,便是再美的风景又如何?
念完词,我笑了笑:“你在国外长大,不懂吧?”
“我懂。”杨绮执拗的说,“虽然我中文不好,但是我懂。”
我呵呵一笑,没有多说。
直到多年后,杨绮站在我面前,李白的诗,欧阳修的词信手拈来,我才有些震撼,不是爱情,但这样被爱着,的确会一点点焐热本已冰冷的心。
当时,杨绮笃定的说:“你应该回去看看她,看看她过得好不好。”
我觉得这个提议很荒谬,我不会去,那样无异于凌迟我的心。
可我到底没忍住,回国后,我开着车偷偷的来到离他们住的地方不远的一个街区。我坐在驾驶位上,看着林辰抱着一个婴儿走过来,筱筱牵着一个小女孩走在一旁,婴儿朝她伸出小手,她凑上去亲了亲,又吻了吻林辰的侧脸。
那一刻,我真的后悔会来到这里,我有什么不放心的?这个世界有两个人深爱筱筱,一个是我,另一个就是林辰。林辰虽然大大咧咧,却能给筱筱一份完整的幸福。
筱筱的目光扫过这里时似乎顿了顿,我急忙发动车快速逃离,我开上高速,以极快的速度奔驰着,没有方向,也没有目的,只是想更快一点,再快一点。
等到我反应过来时,才愕然的发现时速已经快到160迈了。我把车停到高速公路休息站,慢慢冷静下来,我想如果刚才我死了,我大概也能算了无牵挂了。
后来的日子,思念如毒品时时发作,我心里如同被无数蚂蚁啃噬,不是很痛,只是难受,那样的难受总要挨着才能慢慢过去。
偶尔挨不过去时,我还是会开车偷偷去看筱筱,看她一眼就如注了一针,既然戒不掉只能在绝望里等待下一次发作。
我妈妈总说筱筱欺骗了我,她盛气凌人的指责筱筱为了利益接近我、利用我,我多想她说的是实话,哪怕利用我,哪怕欺骗我,只要能在我身边就好。
我宁愿有理由去恨她,也好过在思念里一日日蹉跎。
杨绮没多久就到S市来留学,她找各种奇奇怪怪的理由,目的只是见我。我慢慢发现了她的心意,开始找各种理由躲她,她很坦然:“既然你发现了,那我就开始追你啦。”
我没有见过这么直白透明的女孩,好像一眼就能望到她的心底,她大咧咧的把最柔软的地方暴露在人前,我明白只要够狠,她一定会伤得再也不愿看见我。
可我不忍心,爱一个人是卑微的,却不是卑鄙的。
渐渐的,我觉得和杨绮在一起也不错,她的坦然让我找到了可以喘息的地方。我们甚至一起去旅游。
在罗马的许愿池,杨绮要扔硬币,我说:“不准,这里一点也不准。”
杨绮虔诚祝祷,然后把硬币轻轻的抛掷在水里,她坚定的看着我说:会准的,我相信一定会准的,信得到就必得到。”
我不知她的信心从哪里来,却在那一瞬间有所感悟,如果我当初也能有这样的信心,是不是后来会被改写。
在我和杨绮认识的第五年圣诞节,我终于向她求婚了,她感动的流下眼泪,我安慰自己,一切都会过去的,杨绮是个好女孩,我不能辜负她。
婚宴上,我看见林辰挽着筱筱走过来,林辰真诚的说“恭喜”,筱筱还是叫我“致远哥哥”,她笑眯眯的说:“新娘好漂亮。”
站在我身旁的杨绮怔了怔,忽然说:“苏小姐?”
“杨小姐,你认得我?”苏筱筱还是笑眯眯的,“不过大家都叫我林太。”
林辰挽着筱筱往人群里去,杨绮伤心的在我耳边耳语:“我没有苏小姐好看,怎么办?”
我侧过脸朝杨绮笑了笑:“阿绮,你有你的好。”
杨绮眨眨眼:“也是,我也有我的好。”
望着林辰和筱筱,我想起一句话,当你不可以再拥有时,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不要忘记。
终我一生,我都不会忘记筱筱,对她的爱已经植根在灵魂里,这些年的分分合合已经让这份爱情在我心里盘根错节,若要连根拔起,我一定会活活疼死。
我不再奢望回到从前或者停止思念,不管是那些甜蜜的还是那些苦涩的,我都会小心珍藏,哪怕这些已被筱筱遗忘。
我转回目光,杨绮正笑得灿烂,我相信未来我一定会是一个好丈夫。
纠缠了这么多年,也许这才是我们三人最好的结局。
后记
挖这个坑源于天涯上看到的一个故事,故事是那个楼的楼主编的,名字叫《长生》。
《长生》的主人公是一个猎户和一只小狐狸,情节大概是猎户在山里打猎时遇到大雨,在山洞躲雨之时与刚刚误食千年人参而得人形的小狐狸不期而遇,彼时,小狐狸是一位女子,她说自己叫长生,女子不甚貌美但却打动了猎户的心。
猎户将女子带回家,与她同吃共住,好似夫妻,每日里还是出去打猎。一日,猎户进城用猎物换米时遇到一位僧人,僧人有修行,一眼看出猎户被妖精所缠,便劝他离开妖精。猎户听过就算了,一点也没当回事,僧人无奈只好拍了拍猎户肩上米袋就走开了。
猎户回到家中,忙活完正准备吃饭时,女子对他说:“我是一只狐狸,因为误食了千年人参而成人形。今日你带回的米袋上有封印,我看了封印才知道我们这样是会折你阳寿的。所以我按照封印上的话,已经吃了米袋里的米,我很快就会恢复原形了。”
女子说完就变成了一只小狐狸,她再也不认得猎户,恢复到混沌的状态。
猎户悲伤的夹菜喂小狐狸,他说:“长生长生,你为什么这么傻,我打猎许多年,岂会不知道你是人类?我什么也不问你,不过是想让你留下来。”
那栋楼的名字叫《慢慢讲从古到今那一个又一个悲伤离奇深刻动人的爱情故事》,楼里有许多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我独独对这个不带□的温暖狐故事印象极深。
我当初想看看到底一个女孩子把男生伤害成什么样,男生还会接受她。于是有了故事最初的雏形,主角是俞致远和苏筱筱。
可写着写着,我觉得每次写到林辰时,似乎他和筱筱的互动要更好看一些,这大概还是要归结于我写作功力浅薄,对俞致远的刻画不到位。
所以到后来,林辰和俞致远我真的比较不出来他们谁是第一男主,就算写到结尾,我还是觉得虽然林辰抱得美人归,但俞致远也不能算炮灰男配,顶多算个炮灰男主,呵呵。
写作的时候,很多地方表达不够,很多想写的东西没写出来,但是真的谢谢各位的支持,每次看到各位留言,哪怕只有一两个字,哪怕没有打分,我都很开心。没有你们,我这个没耐性的人不知要多久才能磨完一篇十二万字的小说。
这是我第一次写现言在十万字以上,多谢你们不断表扬我,我明显写的不好的地方,你们也没有嫌弃我,真的感谢。
愿我下一篇文能更好吧,哪怕没有飞跃,起码要有点进步。
快过年了,给大家拜年,祝大家新年快乐,虎年里万事如意,家庭幸福,工作顺利。
也祝大家都能收获最真挚的爱情,拥有一世欢颜。
以上,是为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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