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越钭思甘沼诿闱肯氤鲆桓觯骸癏owareyou?怎么是你?Howoldareyou?怎么老是你?”这笑话真是不太搞笑,似乎只有他很给面子的笑了,安若对有酒窝的男人总是印象深刻。不想他还记得。
刚才抓安若手的那男子已经不见,安若下意识地拿餐巾纸擦着被那人抓过的手腕,微微扬起脸对救星说:“刚才谢谢你。”
“举手之劳而已。你一个人?”
“和朋友一起。你是陈——少——”刚才稍稍紧张了一下,沈安若的脑子开始有点浑沌。
“程少臣。”
“这名字真拗口,分明是欺负口齿不清的人。”
“我很无辜,名字不是我自己取的。”程少臣的笑涡加深了,“沈安若。是这个名字吧?这名字也不好念,半斤八两。”
“也不是我自己取的。”
沈安若觉得今晚的运气其实不算坏。
她和程少臣第三次见面仍是在一场婚礼上。正洋集团倪董事长的公子迎娶新娘,沈安若她们几个年轻女孩子也去帮忙。新人皆在海外工作,带着洋作派,此次只是回国补办婚宴,在郊区某处山庄的户外摆了自助餐。安若站在入口处倪总的身后帮忙引路,程少臣一下车时,她便认出他。
那天的客人多是肚圆头秃的中年人,风度翩然的程少臣便显得更加的玉树临风、鹤立鸡群。他与倪总和倪夫人握手,声称代父母前来,替他们道贺及表达歉意。倪董对他十分亲热,连称得空要去W城拜访许久不见的老友。
沈安若冷眼旁观,觉得这人太多面。第一次见面时他是沉默寡言的青年,清朗的眉宇间似乎带几分忧郁,几乎不出声,喝酒也少,但甚有风度,别人说话时注视对方的眼神,专心聆听,散席时还主动送了安若她们几个女子一程。第二次做伴郎那回,他是阳光青年一枚,眼神温和,笑容明亮,十分积极地为新郎支招解困,不动声色替他挡了无数的刁难。而这一次,他气质内敛,言语谦和,是文质彬彬毕恭毕敬的模范小辈。
客套完毕,他给沈安若一个微笑。安若带他去会场的路上,也觉得十分的巧合有趣,不禁弯起嘴角。
程少臣此刻的样子比较像他们上一回见面,很闲适,很阳光。他问:“你下次参加谁的婚礼?或许我也认识。”
“近期没有了。”沈安若也微笑,“又见到你,令我想起一部电影……”
“嗯?哪一部?”
安若想说《四个婚礼与一个葬礼》,突然想起那部电影的结局,说出来未免轻佻,于是找了另一个话题,含混地掩饰了过去。
如今,他们又这样巧合地相遇。程少臣指一指沈安若面前的一排杯子:“你打算自己全喝掉?”
“可以请你喝,请自选。”她已经喝掉那杯“热血沸腾”,又按顺序拿了橙色的。程少臣端起离他最近的紫色酒液,观察了几秒钟,又轻轻放下,换成那杯蓝色的,轻抿了一口,终于开始皱眉:“这里面有威士忌?我以为你在喝饮料。”
“谁会到这里来喝饮料?多矫情。”
程少臣招来服务生:“给我一杯冰水。”顿一顿说:“给这位女士也来一杯。”
沈安若用手撑着下巴,歪着脑袋看着他轻笑。“你知道不知道,霓虹其实是两回事,红外紫内叫作虹,紫外红内叫作霓,在虹的外圈,我们甚少能见到。我爸以前说,我出生那天刚下过雨,天上有彩虹,差点给我取名叫沈霓虹。咦,你为什么不喝那杯紫色的?”
“我第一次听说有这回事。沈霓虹这名字也很好听,适合你现在的样子。你喝过酒,话多了许多。”程少臣待她去拿下一杯酒时,顺势把那杯冰水塞进她的手里,“你什么时候离开?你的朋友呢?已经很晚了。”
那天他替她喝掉好几杯彩色的鸡尾酒,一直等到她要离开。后来去结帐,程少臣说:“请允许我来。”沈安若斜睨他:“先生您贵姓?”“敝姓程,我以为你已经记住了。”在公众场合拉扯其实很不好看,他按住她的手,他的手指很有力,她挣不开,只好看着他付款。
沈安若即使喝醉都会非常镇定,走路时十分的稳,何况此时她根本没醉。但程少臣仍离她十分近地走在她旁边。走出门口时,后面突然有人贴身快速冲过去,安若被撞得退了一步,程少臣一把扶住她,她顺势倒进他的怀里。外面的风很冷,被风一吹,酒劲倒真是有几分上涌,其实她喝的真的不算多,但这男人的怀抱很令人安心,甚至有熟悉的感觉。她想起今天早些时候兴起的那个邪恶的念头,脑里有两股力量交战。
程少臣扶着她上车,替她系好安全带,又将车窗开一条缝。有风吹过,脑子真是晕,听得旁边的人问:“你住哪儿?”见她没作声,稍后又问:“你打算去哪里?”
沈安若听得自己的声音似乎从很遥远处传来:“随便去哪儿都行。”她有点昏昏欲睡。
那男声也很遥远,仿佛在笑:“这是该从淑女口中讲出来的话吗?”车子仿佛发动了,一会儿又说:“拜托你,别睡着。沈小姐?沈安若?你究竟明不明白,在男人面前不要这样不设防,你会很危险。你不怕我把你怎样?”他竟然去捏她的耳朵。
沈安若吃痛,倚着车门勉强睁开眼,斜看他:“你跟喝了酒的女人独处,也很危险啊。哎,你难道看不出来,我巴不得你把我怎样。”她尽量让自己媚眼如丝,可惜经验欠佳。
程少臣愣了片刻,开始大笑:“这难道就是传说中‘赤果果’的调戏?”
“不,这是‘赤果果’的勾引。”沈安若晕晕然地回答。今天她喝酒的状态很不佳,其实她本可以喝得更多都没事。
沈安若陷入沉睡前,隐约地听见程少臣在一边轻叹着低语:“思维还真够清晰的。”
过客匆匆 正文 第九章 结束
章节字数:2621 更新时间:08…10…03 00:26
沈安若醒来时,只觉头痛欲裂,口干舌燥。她坐起来,渐渐地回想起昨夜发生的事情,每一件,甚至包括睡着前的最后一句话。她的衣服仍然很整齐,只有大衣和鞋子被脱掉,身上还盖了一床蚕丝被。
多么可悲,连买醉撒欢的权利都没有,她本以为可以一醉长眠,醒来时已经物是人非斗转星移沧海桑田时过境迁。她一向引以为傲的清醒思维,此刻正如拿着铡刀的小鬼一般寸寸凌迟她的脑袋。
周围一片黑,远处角落里却亮着落地灯,晕黄的灯光让人心安几分。她晕晕地向光明处走去,发现自己仍可以走得很稳,甚至都没有蹒跚一下,只是头痛得厉害。
这房子的结构很奇怪,似乎没有墙壁。沈安若按着额头在落地灯旁一张矮矮的软椅上坐了一会儿,感觉到屋里似乎比刚才明亮许多,抬起头,看见程少臣站在两米远的地方看她。他穿宽松休闲的居家服,头发还湿着,想来刚洗过澡。
见她坐在那里,他眼里闪过一丝诧异,但很快转成淡淡的笑意:“你醒得真快。”
沈安若定定地看着他。以前几次见他都在正式场合,西装笔挺,一丝不乱,如今他这种居家男人的形象之于她,十分的陌生。为了掩饰尴尬,或许她应该惊慌地站起来叫一句:我怎么会在这里?为了保持淑女风范,或许她该微笑地向他伸手:你好,谢谢你收留我。为了……究竟哪一种举动更适合当下情形呢?安若想此刻自己的模样一定很呆,因为头痛阻碍了她的思考。
还好程少臣没有在那里立多久,他绕过安若,随后不远处传来声音:“你要喝水吗?热的,还是凉的?”
“温的,谢谢。”沈安若听见自己镇定的回答。
沈安若灌了几口水,仍觉无所遁形。昨晚规划的戏码她没勇气继续演,只好索性装傻:“今夜麻烦你。我想我该走了。”
“留在这里吧,已经三点了。”程少臣的语气平静无波。
沈安若觉得心脏抽紧,只听他又说:“我很困,没法开车,不能送你。在这附近也很难找到出租车。”
“我可以打电话……”
“不安全。”他说完这句突然若有所思地笑了,补充一句,“不会比跟我在一起更安全。”
安若正消化他话里的消遣意味,听他又说:“你可以去洗个澡,我在浴室放了新的睡衣、毛巾与牙刷。”抬头见他已经夹了枕头与被子走开。
沈安若去胡乱洗了一把脸,又和衣躺回床上,程少臣给她留了灯,让她能找到路。这房间的构造与灯光都奇怪,她不知道程少臣在哪里,连他的呼吸声都听不见。她留了床头的灯,将光调到微弱。
屋里非常静,除了自己的脉搏,还有脑部血管突突在轻跳的声音。明明这样的安静,却又仿佛有千军万马在奔腾叫嚣,连耳朵都轰鸣。她拖出枕头蒙住自己的头,就这样辗转反侧,直到天空开始泛白,才恍惚睡去。
再度醒来时已经接近中午,还好是周六。沈安若终于得以看清这房间,原来是全开放式空间,所有的功能区都只以天花板和地板区别,卧室、书房或是客厅都只有百页式的实木屏风稍作遮挡,色彩线条都很简洁,家具也少,并不像居家的样子。偌大的空间,这样的规划,很是奢侈。
程少臣竟然还睡着,裹着被子歪在沙发里,手脚都露外面,嘴唇半抿半翘,有几分孩子气,浑然不像他平日里谈吐优雅气定神闲的模样。她蹑手蹑脚走开,洗漱完毕出来,见他已经醒来,揉着眼睛问她:“你会不会做早餐?”
程少臣的厨房十分干净,所有电器与用具一应俱全,甚至连米面调味料都有,只是大多连封口都没开,冷藏柜里还有一些新鲜蔬菜。沈安若觉得这人十分的诡异。最后做了鸡蛋饼和小米稀饭,用白菜与黄瓜拌了两种咸菜。后来收拾整齐,她准备离开,见程少臣已经换了出门的衣服:“我送你。”
“不用麻烦,我打车回去就好。”
“你住在新区吧?我今天在那边有事情,顺路。”
程少臣的车开得快,但是极稳。沈安若仍是头痛,她想起从昨天晚上手机就关了,怕公司有事,于是开机。她的手机设了关机来电提醒,几秒钟后,叮叮当当,响起一串又一串提示音。她查看信息,显示江浩洋未接来电,一共六个,从12点一直到凌晨2点。沈安若发了一会儿呆,轻轻叹口气,将信息连同号码一起删掉。删那个号码按“确认”键时,她犹豫了一下,心底有一处微微刺痛,但仍是断然地删掉了。
路程不近,程少臣开车很专心,两人一路静默,沈安若突然很感激程少臣的话少。
正在沉默间,手机铃声突然又响起,安若正捏着手机想事情,被铃声一惊,手机竟从手中滑落。程少臣欠身替她捡起,递过去,沈安若觉得有点窘。铃声仍然一遍遍响着,虽然已由一个名字变作一串长长的数字,但仍然是熟记于心。她觉得眼睛有点发酸,想是被跳动的数字晃花了眼。
她感觉程少臣似乎扭头看了她一眼,于是朝他强笑一下:“骚扰电话,打来好多回了。”铃音终于停下,很久没再打回来,沈安若轻轻松口气,又有一丝难解的失望,终于再度关了机。她不知道程少臣在旁边能观察到几分,只觉得又开始发窘。
车内静寂得让人无法透气,程少臣突然说:“通电状态直接把电池取下,拨不通会提示对方不在服务区内。如果你不想下班时间也被公司烦,不妨试试这一招。”
“真的吗?我第一次听说。”
“哦,你上回提过的电影,我知道是哪一部了。”
没想到他转话题这样快,沈安若心里更窘了几分,换一副轻松语调说:“男士也会看《落跑的新娘》吗?”
“咦,原来是这一部吗?我还以为是《化身博士》。”
沈安若愣了片刻,几秒钟后才意识到,他分明在戏谑她昨晚行为失常。她无言以对,索性闭紧嘴巴,扭头看一眼程少臣,见他也同时转头,给她一个无辜的笑容。
今天他穿毛衣与休闲外套,非常闲适的样子,显得年轻许多,笑容也多了,跟她以前印象中的大不相同,他才具有杰克医生与海德先生双重人格。
到底还是到了目的地。沈安若道谢正要下车,突听程少臣说:“你何时有空,我请你吃饭。”
“呃?”她刚站起来,觉得头一阵晕,一时回不过神来。
“谢谢你今天早晨替我做早餐。”
沈安若已经站在车外,程少臣没有下车,她看不真切他的脸。
她似乎听见自己说:“应该是我请你才对。等你有空时给我电话吧。”她又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把那句话说出口了。
直到程少臣的车走远,她仍站在原地发呆。此时虽然是冬天,太阳仍明晃晃地刺眼,她觉得头晕目炫,几乎睁不开眼。
过客匆匆 正文 第十章 疗伤
章节字数:4576 更新时间:08…10…06 18:00
FROM:沈安若的BLOG访问权限:不公开
贺秋雁看完一本小说后感慨:总有那么多不得已的原因,让相爱的人分开,变成一生的遗憾。
我说:那明明是因为爱得不够。如果没有东西比爱更重要,那他们不能活着在一起,总还可以一起死。
贺秋雁叫:沈安若你受刺激了!你污蔑爱情!
其实我不过在分析事实而已。哪有什么至高无上不可替代的爱。如果爱得难舍难分,却仍然无法在一起,那总是因为有比爱更重要的东西,金钱,名誉,亲情,友情,甚至是内心的安宁……不一而足。
儿时看武侠小说,最爱李寻欢,侠气盖天,情深意长,每每看他憔悴神伤地在木头上一刀刀刻出爱人的面孔,埋于漫天大雪中,便几乎落泪。长大后我才明白,当年他舍林诗音那般翩然洒脱,友情比爱更重那只是原因之一,他求一个心安理得的心愿,也远胜于他那青梅竹马的爱恋。后来他那般的不舍与自虐,不过是因为他心底愧疚罢了,因他的私心,令三人都不幸。这不妨碍我继续爱他,只是,他在我心中,不再那样完美。
最不待见小说里,意气风发的男主角,得到天下,失去所爱,于是时时唏嘘缅怀。既然爱早已不是最重要的,何必还要装情圣,明明就是太过富足,所以空虚,偏要以爱为名,真是可笑。如果他们一清二白正为了五斗米折着腰卖命中,只怕也顾不上回想曾经的爱人。
年少时我觉得,所谓爱情,不过是一种感觉,如同奶嘴之于婴儿,拐杖之于脚伤者,毒品之于瘾君子。当婴儿长大,当伤者痊愈,当瘾君子戒掉毒瘾……当你不再需要它,它便什么都不是。而如今我更明白,爱情不过是一件装饰品,比如耳环,戴上它或许让你更美几分,但也会时时扯得你痛,甚至让你耳垂发炎,苦不堪言。我从不打算打耳洞,我耳垂容易过敏,我也不需要耳环,并从未因此觉得缺少了什么。那么,我又何必需要爱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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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沈安若回到家,吞下两片治头痛的阿斯匹林和两片安定,便一头栽到床上沉沉睡去,连衣服都没换。后来她终于被刺耳的门铃声闹醒,勉强起身时发现天色已黑,站在门口的却是一脸焦虑的贺秋雁。
“你为什么关机?我按了整整五分钟你才开门?”贺秋雁见她没事,松口气之余便怒气冲冲。
“这门铃的声音